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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坏了你的名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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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只是有所怀疑,不过现在却是你自己亲口承认了。”何当归软趴趴地伏在桌上,打了一个哈欠说,“你的脸并没有破绽,可变声练得不到家,于是我方想到,你大概在设法隐藏自己的身份。反正你是谁你想藏什么东西,跟我没有一枚大钱的关系,你快快把我的头发还我,再发誓以后决不重提今夜之事,我就不拆穿你。”

    “你都看了哪里?”何当归瞪眼。

    汤嬷嬷推门进来,一脸焦急地说:“三小姐,不好了,快换上衣服跟我去琉璃堂!”

    宁渊惊疑地看着她:“你还知道……龙涎香?你从何得知?”龙涎香只有皇室中人才可以用,而且每年进贡的寥寥几斤香料,朱元璋只赏给包括自己在内的三四个得宠的儿子,不少权掌一方的藩王都从未用过此香。识得的人也极少,比如自己的侧妃万龄,虽然是二品大员太子少傅之女,久居京城阅遍繁华,也不识得此香,还说从未闻过这样好闻的味道。

    “……扬州女侠。”何当归憋了半天,暂时只能想到这个不太响亮的名号。

    顺着声音望向偏厅,她看到那个长得像陆江北的少年坐在碎玉桌边,因为跟他不太熟,所以脱口而出地问:“我怎么会在这里?风公子呢?”

    宁渊考虑了一下,把掌下之人放开。她只是知道自己易过容罢了,根本连自己的身份都不知道,他冷哼一声:“你现在拒婚不过是因为你不知我的身份,等你知道了我是谁,只怕你还要求着来做我的侍妾呢!”

    “呀。”何当归低呼一声,这才发现自己没穿袜子,且瞧脚上这双鞋的尺码,应该是男子穿的软鞋,她不小心穿了他的鞋!好在她穿的裙子长及地面,忙拉起盖住了半裸的玉色莲足。

    宁渊高深莫测地看了她半晌,用谈判的口吻说:“头发可以还你,但不是现在,我现在受了严重的内伤,正想找个高手替我疗伤,之前我救过你一次,现在你报恩的时候到了,等你替我治好了伤,头发就物归原主。”

    “既然你知道我体内有真气,那我不妨告诉你,其实我是一个江湖侠女。”何当归气冲冲地打断他说,“我们江湖儿女生性豪迈,大而化之,不讲究那一套《千金条律》中的繁文缛节,所以我决不会嫁你的。”

    “不是的,那汤其实是老太太让人做了,然后以你的名义送去的,想让大少奶奶那边先消消气儿,明天就不会难为你了,谁知竟出了这样的事!”汤嬷嬷四顾一番,找过来一件绿锻褙子就往何当归的身上套,进一步地解释道,“昨天老太太不是吃了一枚枣吗?她觉得那枣核应该也是沾着点仙气儿的,又已经被你开过光了,于是她就让人拿那个枣核煮水。煮了一整夜,一锅水煮成一小碗水,又让人拿那水做了一碗燕窝汤送去给竹哥儿吃,附带说那是你对大少奶奶的一番歉意。可是燕窝送过去不到一个时辰,琉璃堂就传信说,竹哥儿吃了两口就两眼一翻,不省人事了!三小姐,他是不是中了你的枣核水的毒了?你快过去看看他!”

    “琉璃堂?”何当归半撑起身子,奇怪地问,“不是说好了明天去的吗?今天不是要为竹哥儿祈福吗?”今天她可是跟那个叫宁渊的人约好了,要开始第一天的“学武疗伤、双管齐下、互利互惠”的合作项目。

    何当归又惊又怒:“小子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哪个要跟你走!”

    “高、手?”何当归用细细的手指点了点自己的鼻尖,既不可思议又充满希望地问,“你是说、我?”

    宁渊纵身跃起,把那小女子一把按在桌上,以两根手指紧扣住她的细颈,寒声道:“你究竟是什么人?你怎知道我是易容过的?”

    “你醒了,你按一按自己的风池穴和期门穴,看看还痛不痛,如果不痛的话,你就把真气导入丹田吧。”

    “你的双足形状很美,还不足三寸,看起来还没有缠过足吧?虽然我不介意女子天足,不过你也到了缠足的最佳年纪了,缠一缠会更漂亮的。”宁渊放肆地瞧着眼前的小女子,语带回味地品评着对方的小脚,然后又非常理所当然地说,“我的打算是,这次离开扬州时就把你带走,年纪小些没关系,先在我的府中养几年再收房,正好熟悉一下你的新家。”

    入目的是一张橙色的宽大床榻,枕上传来的香气竟是惊人的熟悉,如果她没嗅错的话,这应该是皇室专用的龙涎香。昔年,此香是朱权最爱用的,只要闻到了这种香气,就是他走近了。曾几何时自己对这种味道就有了深入骨髓的记忆,还从朱权那里讨来了一小块放在枕边,日日夜夜如痴如醉地闻着。难怪她会一直梦见女儿,原来是闻了这个香的缘故。

    一开始时,何当归疑心自己出现了幻听,然后低头瞧了一眼自己小孩子的身体,以及身上一丝不乱的衣物,仍然是疑心自己出现了幻听。谁坏了谁的名节,谁又要向谁提亲?

    何当归从长长的梦中醒来,眼角一片湿润之意。在梦里,她的女儿捧着一把银针朝她走来,脆生生地求道,娘,听说你的针法能把死人扎活,不如你来救救我吧,我还没看够这个世界呢!

    “你找他干嘛?”少年不悦地说,“救你的人是我,你快点谢谢我!”

    宁渊悠悠地说:“女子的足是矜贵之物,只能给她的夫君看,我既然看到了你的双足,就算你配不上我,我也只好勉为其难……”

    少年沉默了片刻,才老大不情愿地倒了一杯茶,慢吞吞地端着走过来,一扬手把茶盅举到她的脸上。

    喝到第三盅的时候,耳边传来了少年带着一丝黯哑的声音:“喂,你叫何当归是吧,既然我坏了你的名节……明日我就去向罗老太君提亲,请求纳你为妾,你觉得如何?”

    何当归睁开惺忪的睡眼,见得天已经蒙蒙亮了,是谁在敲门啊,“蝉衣是你吗?”昨天,她和槐花等到半夜也未见蝉衣回来,等着等着她就睡着了。

    “哦?”宁渊兴味地挑眉,“失敬,原来姑娘是江湖中人,不知姑娘的名号是什么,走的是昼路夜路旱路还是水路啊?”

    “可以是可以,只是为什么要让我教你这个?”联想到之前探到的她杂乱无章的脉息,宁渊挑眉,“莫非你根本不会运气?那你的深厚内力是从哪儿来的?”

    何当归也意识到自己失言了,暗自有些后悔,连忙抛出另一个问题去转移他的注意力:“喂,真的风扬去哪儿啦?你们找了人来顶包,怎么不找个说话伶俐点的?”看到对方一副又想扑过来杀人灭口的架势,何当归把双手挡在胸前说,“站住你站住,我说过我对你们的秘密不感兴趣,只要你不来惹我,你我之间就是井水不犯河水——快还我头发!”

    宁渊瞧出了她的困惑,出声提醒道:“你的双足,被我看到了。”

    一看就是个从未给别人端过茶的大少爷,不过早就看惯了各种人的脸色,何当归也没甚可抱怨的,双手捧过茶就一饮而尽。热茶熨帖得脏腑非常舒服,想到自己的房里只有凉茶,她当下也不客气,推开被子滑下床,半蹬上一双陌生的软鞋,“咚咚咚”地跑到桌边自己动手倒茶喝。

    这是哪里?何当归坐起身来,不是她的那个房间,而床上没装床幔和蚊帐,定然是听竹院中的房间。她记得之前自己一阵胸闷难过,花一下午时间封住的胸口以上的大穴被真气全部冲开,而后她的眼前一片漆黑,鼻端却渐渐嗅到一丝龙涎香的味道……

    何当归摊摊手:“我不打探你的秘密,也不喜欢别人来探我的底,‘运气法门指导’换‘一个月疗伤’,能不能成交?”

    ※※※

    “三小姐,竹哥儿又出事了,你快去看看他吧!”汤嬷嬷苦着脸说,“大少奶奶派人传信说,竹哥儿他吃了你送去的燕窝汤就昏迷不醒了!”

    何当归一时暴怒就想赏他一巴掌,可是听他的语气仿佛是个高手,这对自己倒是个难得的机会,她考虑了一下,慢慢问:“少年,你懂得内功的运气法门吗?”见对方不知就里的、很老实的点了点头,何当归微笑道,“那不如这样,你教我运气法门,我帮你疗伤,大家都受益,行不行?”

    “哦,谢谢。”何当归看向桌上的茶壶,“有水吗?”

    宁渊理所当然地点点头:“当然了,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女子有这样深厚的内力,虽然在我眼中不值一提……”看到那小女子的脸色立时一垮,想到现在还用得着她,转而尽量公正地说道,“平心而论,你自称一个‘扬州女侠’也不算过分。我的伤势靠自己调养要两个月才能痊愈,不过有你辅助的话就可以缩短至一个月,若是你伺候得我舒心满意,说不定我一时高兴就赏你做我的侧妻了。”

    “咚咚咚!咚咚咚!”

    “少年啊,你用的龙涎香太招摇了,下次改装成别人的时候换一种香吧,快把我的头发还我!”何当归摊开掌心索要她的发,没想到这小子不止偷看她的身子还偷走她的头发。不过平心静气地想一下,她已经是二十八岁的大人了,不必太在乎这个,她要是上辈子的十四岁那年生出个儿子,如今正好跟他一般高!就当被儿子看到了!

    “……成交了。”

    何当归把长发拨到胸前,一边用手指梳理一边反问道:“我自己都已两天未进食,又从哪儿弄燕窝汤给竹表侄吃?”

    “怎么?改变初衷了,要让我负责任了么?”宁渊露出一个在何当归看来很欠揍的笑容,从他的腰间摘下一个香囊,慢吞吞地道,“刚才我给你脱鞋袜的时候,发现你脚上的肤色和脸上不一样,好奇之下就瞧了瞧别的地方是什么颜色,反正也没什么看头,就随便掀开瞧了两眼……我不会赖账的,你瞧。”他从香囊中揪出一小缕黑发,“这是从你的鬓发上取走的,就算是对你下定的信物了。你这样的女子,一般人也不敢娶你,就算这次你不肯跟我走,三年之内我必来下聘把你带走。”

    宁渊一晒:“扬州女侠?这倒是第一次听闻,我还奇怪你怎么见到死鸟不会害怕,原来还是个小小的女侠……”温朗的眼中掠过极淡的精光,似冷月照水一晃,话锋也随之一转,“你的手上和脸上搽了什么东西?我已看过了,除了这两处,你身上其他地方的肌肤都是雪白的。”

    何当归皱眉听完这番话,不怒反笑:“听说江湖上有‘易容’和‘变声’这两样绝技,小女子一直神往却无缘得见,未曾想,今日竟同时见着了这两样绝技。少年你的易容术固然精妙,可变声的口技实在有待提高,刚刚你的这一番话中,从声线、语调、语气到语速都先后改变了三四次。”看着对方震惊的表情,她的心情大好,感叹道,“现在的江湖术士真是太不负责任了,徒弟才只学到个半瓶子水,就匆匆地将其打发出门去,巴巴地跑到外面来丢人现眼,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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