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卢娜带来的惊喜
第二天一大早,王魁在睡梦中被一阵手机声吵醒,接听起来,卢娜激动又亢奋的声音从话筒那端传了过来:“嗨,你终于接电话了,真是太让我着急了?”
“啊?有什么急事吗?”王魁的大脑还没有开机,有点儿不知道这个丫头这么早打电话过来是要干什么?
“我在网上查到覃曼尔去看诊的那家康养中心,新闻里有报道她的那个神秘的病友,我不知道你是否需要她的资料,但是我试着找了一下她。”接着她的语调越来越兴奋,“但是完全没有什么有用的资料,然后我就冒充她给那家康养中心打了电话,我说我忘记了我是不是有预约看诊,鉴于我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前台的小姐非常贴心的告诉我,星期四早上十点半,是的,也就是今天,我有一次看诊预约。”
“你没开玩笑吧?你怎么”王魁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他觉得自己真是蠢,他怎么没想到这么一个办法。“你真是个天才,太棒了,我非常需要找到这个人。”
“你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王魁闻言紧忙起身,他问道:“你知道具体的”
“在主楼背面的二楼,地址我已经编写发给你了,从你住的那里到医院,四十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应该足够了。”
“太棒了,卢娜,谢谢!你真是一个天才!”
王魁急匆匆地收拾起钱包、烟和手机,换了一件衣服,急匆匆的冲出了房门。
高峰期刚过,地铁上人不多,王魁拿出了两条强效薄荷口香糖嚼了起来,以此来掩饰自己早上没有时间刷牙的气味。在昏暗的地铁窗户上,看见了自己胡子拉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赶紧用手整理了一下自己,力求让自己看起来稍微那么像样点儿。
王魁长期的专业训练,让他拥有很强的记忆力和方向感,他很快就到了医院的入口,抵达的时候时间不到十点钟,他花了十分钟确认这个入口是唯一的入口,也是唯一的出口,就在入口旁边的花台处,靠着墙边找了一个位置坐下,这里离入口不远,但是很隐秘,不会引人注目,但是每个进出的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他只知道自己要找的姑娘是一个没有家人的精神患者,所以在地铁上的时候,他就开始想对策,最后他觉得只有一个办法可行。因此在十点以后,看见一个女孩走向大楼背面的时候,他就立刻上前大叫一声“怀西!”
这个女孩抬头看了看身后,是谁在叫,但是立刻就转回了头,脚步不停地向里走,这样的表现可以看出来,这个名字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很快她就消失在了大楼里。接着是来了一对夫妇,然后是一群人,王魁看他们的相互熟络的样子,和走路的神态,想来应该是医院里员工,不过他还是抱着不可错过的心态,大喊了几声:“怀西,”其中的几个人回头看了看,但很快又聊他们自己的去了,也许常出入这个门口的人对陌生人这些奇怪的行为举止,早就见怪不怪了。
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十点半,王魁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点燃了一支烟,继续在门口等待。
十点半都过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一个单身的姑娘走进这个门,王魁心里想:“她不是忘记了预约就是走了其他的通道?”他坐在那儿,毫无其他头绪,只能盯着入口等啊,等啊。医院大楼很大,像一个巨大的带矩形窗的巨大的盒子,毫无疑问,它里面一定有很多通道,是不是除了这个入口还有其他道路呢?他开始怀疑自己刚刚没检查仔细,时间已经来到了十一点。他的胃开始不停地冒着酸水,肚子咕咕作响,他感觉自己饿得有点儿晕乎乎了。他想起来,在他刚才过来的路上有家麦当劳,如果到中午还没有找到她,他就去那儿补充一些高热量,吃口饭。
十一点刚过入口处有两个姑娘,一个进去,一个出来,他连忙大叫了两声:“怀西!”结果,他们都抬头望过来,看是谁在嚷嚷,然后给了他一个白眼,各自离开了。
快到十一点半的时候,一个又黑又壮的姑娘从医院里走出来。她步子开起来有些不稳,一摇一摆的,显得稍微有点儿奇怪,王魁非常确定他没有见过她进去,不仅因为她独特的步伐,还因为她穿了一件十分显眼的粉红色毛外套。就她的身高和体型来看,那件毛外套在她身上没起到任何积极的作用,让她看起来更奇怪了,像一只披着粉红色皮毛的豪猪,四处乱窜。
“怀西!”王魁大叫道。
这个姑娘停住了,她转过身,瞪大了眼睛,皱着眉头四处张望,这个表现王魁一下就明白了,他终于等到了人,这个姑娘就是在找谁在叫她的名字。王魁起身,快步的朝她走过去,那个姑娘一脸戒备的看着他,一脸狐疑,她非常确认自己不认识这个邋遢的壮汉。
王魁对她露出这样的表情十分理解,他立刻给自己换上了和蔼的笑容:“你好,罗怀西,我叫王魁,可以跟你聊聊吗?”
姑娘露出一脸惊恐,王魁急忙开始给她解释覃月晨找他调查的事情。五分钟后,听完他的描述,以及他如何找到她以后,她说:“一般我都是从后边的那个小门进出,今天我从这个门出来是因为要去麦当劳。”
王魁连忙应声道:“正好,我也想去那里吃午饭,我可以请你。我们可以在那里聊聊,放心,我没有恶意。”
于是,他们便去了麦当劳,王魁买了满满一桶炸鸡,两大杯可乐,还有汉堡包、薯条,堆满了一桌子。
罗怀西看起来是一个长相非常普通的姑娘,土黄色的油腻皮肤,满脸痤疮粉刺,一双小眼睛深深的陷进眼窝里,牙齿又黄又乱,刚刚拉直的头发,毛躁不堪,过段的牛仔裤已经洗的泛白,提着一个灰色的帆布手提包和白色运动鞋,看起来就十分廉价又破旧。这一切都让人觉得那件粉色的毛外套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