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取血
沈欢不由得皱眉:“那日是没有办法啊,哦不,也就是说她看上陆大公子喽。”
钟秀抿嘴笑道:“应该不假,所以才会这么紧张。”
“祸水!”沈欢捂着脸:“真应该让她看看我这副鬼模样,一定就不会紧张了。”
她的五官本就比较立体,眼大脸小,眼窝很深,皮肤惨白无光泽,瘦到皮包骨头的境界,连沈欢自己看着都难受,不演鬼片儿真是可惜了。
钟灵钟秀听了这话沉默了,沈欢没觉得什么,看她们这样安慰道:“你们担心什么,你家姑娘底子这么好,等养回来之后一定是个绝世美女!”
钟灵十分坚定:“恩,姑娘会变漂亮的。”
沈欢忍不住大笑。
三人又聊了一会儿,沈欢吃了两次药膳,就又睡下了。
过了两天着吃了睡睡了吃的猪一样的日子,第三天,沈欢迎来了女官静风。
时光似乎特别优容着这个已经年过四十的女人,发黑有光泽,肤白且细腻,容貌丰盈,好吧,沈欢只想用‘珠圆玉润’四个字形容她。
身着一袭精致的青蓝色宫装,梳着端庄乌满髻,簪着一朵开的正好的白兰花。气质优游闲逸,祥和自然。
人确实非常好相处,一举一动优雅精致,钟灵钟秀看的惊羡不已,沈欢却累的够呛。沈欢因为身体的不好,而且真心不喜欢这些,一天下来根本学不了什么。
静风却从容闲淡,教不了沈欢就去钟灵钟秀。对沈欢要求也不高,一个动作只要知道怎么做就可以了,不需要反复练习。几天下来,沈欢也没什么逆反情绪了,渐渐喜欢上了这个闲适自然的女官。
时间渐渐流走,沈欢的身体有了很大的好转,最明显的就是毒瘾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基本上七天左右才会发作一次。而且她已经有力气打半套太极拳儿了,虽然还是瘦的皮包骨头,皮肤却不再惨白,渐渐有了些光泽。
沈欢也接触到了笔墨,只是笔力虚弱,写字作画都差了三分,不过令沈欢兴奋地是她找到了可以很好调和油画颜料的亚麻油,出来的效果令沈欢振奋不已。
苏云深每天来看诊一次,却再也没有见过苏碧儿。
五月十七,是宋老夫人的寿辰,沈欢在烟霞阁也能听到外面的喧嚣热闹,但这一切都与沈欢她们无关。
如今已进入六月份,天气逐渐变热,沈欢倚在用叶子吹曲儿给钟灵钟秀听,苏云深带着他的药童甘草过来了。
“曲调欢快流畅,清脆婉转,姑娘今日的心情不错?”苏云深等沈欢吹完这一曲,上前为沈欢把脉。
沈欢笑道:“多亏了苏先生,已经有半个月没有毒瘾发作了,精神也好了很多。只是越发嗜睡,一本书我都看了三天了,一半儿都没看完,每次都是看一点儿就睡着了。”
苏云深表情平静,笑着安抚道:“姑娘精魂受损,体内生机枯竭,再加上体质特殊,药物影响有限。休眠能够帮助姑娘养魂生息,对姑娘最为有益,所以我为姑娘增加了些安眠的药物。姑娘不必紧张,想睡便睡,睡的越多越好,等到消除了定魂草的影响,身体恢复会一日千里的。”
沈欢扑哧笑道:“我现在比出生的婴儿睡的都多,静风姑姑都已经放弃教导我了,苏先生放心,我会努力克服定魂草的。”
“姑娘的意志坚韧,定力不凡,恢复速度已超出预料,我想无需多日,姑娘就能度过此关。”苏云深并不是话多之人,但他今日却说了不少废话,而且他面色有些犹豫,似乎不知道怎么开口。
沈欢有些困顿,不想胡扯太多,就直接开口了:“那还要多多感谢先生的悉心照料呢,先生今日来,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您直接说吧。”
苏云深见沈欢眼神透亮,充满信任,便不再犹豫,开口道:“因为需要姑娘的一些血液,却不便告诉姑娘缘故,所以不知道怎么开口。”
沈欢松一口气,不就是一点儿血嘛,原来还定期去献血呢,于是大方道:“先生不用客气,想用多少就用多少,我相信先生不会拿我的身体开玩笑的。”
苏云深拱手感谢:“多谢姑娘。”
这个人真是单纯赤诚,一心钻研医道,太过良善,沈欢现在的处境,别说是贡献一点儿血了,就是让割肉刮骨,沈欢也不能拒绝。
“先生什么都好,就是太客气了,您是我的半个救命恩人,这点要求算什么。”
苏云深却正色道:“挟恩图谋岂是君子所为,救姑娘乃是医者本分,姑娘不必太过感怀。”
算了,跟这个正人君子说不通。
“钟秀,把我刚做好的白毫银针给先生准备一些。”沈欢对钟秀吩咐道,然后扭头对苏云深解释道:“我喝茶的习惯与众人不同,喜欢炒制茶叶,然后冲泡着喝。这白毫银针色白富光泽,汤色浅杏黄,味清鲜爽口,静风姑姑也很喜欢,先生拿回去尝一下,看看怎么样。”
苏云深笑着接过,递给甘草:“既然静风姑姑喜欢,定然是不错了,只怕以后还会麻烦姑娘。”
“只要先生不嫌弃。”沈欢说道,然后把冲泡茶的方法细细的讲了一番。
前些日子沈欢看静风姑姑喝茶,实在受不了把茶磨成粉末,还要加各种奇怪调料的饮法。便要了一些还未处理过的茶叶,试着制作了一些。
白茶属于轻发酵茶,比较容易制作,只要把叶片采摘下来后只经过轻微的发酵,不需要经过任何炒菁或揉捻动作,直接晒干或烘干就可以了。
制好的茶带有细致的茸毛,滋味清淡爽滑,意外地不错。可惜沈欢最喜欢的红茶,全被沈欢玩儿坏了。
等沈欢说完,苏云深就准备抽血了,他拿出一个细小的玉瓶:“麻烦姑娘备些热水。”
钟灵端过热水,苏云深洗过手,拧开玉瓶的盖子,盖子上带着一根细小的玉针。
已经洗过手的沈欢把鸡爪似的手伸出来,苏云深面露不忍,动作却十分干脆,在沈欢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就用玉针扎破了沈欢的食指。
殷虹的血珠立即冒了出来,苏云深用玉瓶小心翼翼的接着,可是沈欢的手指太细,也没有多少肉,滴了两滴就没有了。沈欢使劲儿挤了挤,也没挤出第三滴,却吓得苏云深握住她的手。
“姑娘这是干什么,两滴已近够了。”
沈欢皱眉:“这么少,怎么够。”献血最低也得二百毫升,现在她的身体虽然不好,但也不能太吝啬。
钟秀忍不住劝道:“姑娘,你的血也不多。”
苏云深为沈欢的伤口抹好药,郑重的对沈欢道:“姑娘的血一滴便价值千金,两滴已经足够了。”
沈欢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这么值钱!”
苏云深无奈的笑了笑:“姑娘不要想那么多,还是养好身体要紧。”
沈欢知道自己值钱,没想到会这么值钱,不免又惊又喜,却又觉得自己处境堪忧,成为被人争抢的香饽饽,除了生命有保证,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苏云深离开后,沈欢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连睡着了被人抱进屋都不知道。
“喂,丑女人,快出来,小爷来看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