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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雪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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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官封愣住了,他心中有了一个猜测,但是却无法说出来。

    ”这好像是鱼的鳞片,可能那个人身上携带着一条鱼吧!“官封只好这样敷衍了事。戚少聪耸了耸肩,官大哥不愿意说,估计自己也问不出个所以然。

    第二天中午,大美男终于顺利抵达了北京,从火车上走下来,他深吸了一口空气,清冽的空气让他心情为之一振,这里将会是他另一个事业的开端。

    ”小戚,我们先去你的宿舍,明天再去总政歌舞团报到。“

    ”行,官大哥您安排。“

    三人走出了火车站,站在路边等车。

    \"哎呀,小兄弟,是侬啊,一路上真额感谢侬!\"那个抱着孩子的大姐刚好也走了出来。

    戚少聪正要打招呼,就见路边跑过来一个穿着军装的姑娘,跑得还挺急的,一路跑,一路喊\"大嫂,吾勒此地。\"(我在这)

    那个姑娘跑近了,和大帅哥四目相对,两人心中都是一句赞叹“好美的人啊!”

    简单攀谈后,戚少聪知道了,这个青春无敌的美女叫姜妮,居然是总政歌舞团的舞蹈演员,他的同事!

    既然关系那么近,接人的车来了,戚少聪也就接上了姜妮和她的大嫂,先送她们去了一个军营,姜妮的大哥在这里服役,大嫂是来随军的。

    车子继续将戚少聪送到他的宿舍,这里却已经是房山地界,他的宿舍居然是一个农家小院,在一个村子里。来到这,他心里是懵的,住那么远,怎么上班啊

    走进小院,有一个中年的妇女站在葡萄架下,已经在等他们了。

    “你好,戚少聪同志,我叫崔盼盼,是你的服务员。”

    服务员?怎么,总政歌舞团待遇那么好?一个歌唱演员还配服务员?

    显然看出了他的疑惑,崔大姐呵呵一笑,指了指室内。

    戚少聪狐疑地走进房间,里面陈设很简单,不过每一个物件都不是凡品。桌椅都是红木的,而且肯定有些年头了。

    有个穿着长衫的中年男人背对着门口站在窗前,戚少聪疑惑地看向他。

    这个人慢慢转过身,戚少聪吓了一跳,这个人竟然戴着个白色的面具,显然不愿让他看到容貌。

    “戚少聪,我叫泥人,是你的直接上级,你已经被751部队征召了,你归属我的小组。你的职位是小组的副组长,组员你已经见过两个了,就是官封和徐朗。

    你的掩护身份是总政歌舞团的演员,我们还有一个组员,是你的同事,明天你会见到他。这是你的正式调令。”

    泥人递过来一份文件,戚少聪接过来仔细看了起来。这真的是一份调令,而调出的单位竟然是总政歌舞团。上面还有总政治部的鲜红的印章,这表示,这份调令的级别极高。

    戚少聪看完了调令,泥人将调令收回,立即划了根火柴,将调令烧掉了,灰烬就扔进了床边的痰盂里。

    ”我们751部队是一支秘密部队,成员都是一些身负异能的战士。你记住,我们首先是一名毛主席的战士,然后才是一个身负异能的人。我们部队的使命是对抗一切损害我们国家利益的超自然的力量。

    戚少聪,这几个月,你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你自己应该清楚。你身上发生的情况,不是一般科学知识可以解释的。

    我们是唯物主义者,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能对这些超自然的力量视而不见。很多现象,我们不能解释,不过它们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记住,我们751的信条是‘相信一切’。”

    戚少聪懵懵懂懂地听泥人说着,心中翻起了惊涛骇浪,这个世界在他的眼里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听泥人讲完了部队的纪律和组织上对他工作的安排,戚少聪慢慢举起了右手,摊开。

    “泥人,你看看,我在火车上抓了那个跳车的人一把,但是手掌上留下了这样的东西。”

    泥人凑近了,仔细看了看,又用手指抠了抠,这几片鱼鳞状的东西黏得很紧,根本抠不下来。泥人沉默了一会儿,他终于开口了。

    “这个人很可能是我们的对头,一个叫做‘雪封城的组织的人。”

    “雪封城?”

    “是的,很可能他们的老巢在喜马拉雅山,我们对他们了解很少,但是知道他们跟我们一样,也是由一些异能人士组成的。你的血液是他们想得到的东西!”

    “这个我猜到了,不过,我上次受伤,在医院确实是输过血,但是那些血液都是从血库中调集的,而且不止我一个人输了ab型的血,别人怎么没有特别的反应?”

    “这个我们也在调查,但是不管什么原因,你的血很特别,这个人要抽你的血!保护好自己也是我们的工作准则,记住,你的身体和才能都是属于国家的!”

    戚少聪点了点头。

    泥人是知道戚少聪的血是从哪里来的,但是那个人的级别太高了,他不能说。751的老头都无法调动那个人,而且整个751中,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只有3人。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戚少聪得到了那个人的一部分能力,比如作曲,比如外语,比如部分武功。但是戚少聪还有一个那个人没有的能力,那就是他好像自带好运的光环,每次遇险都能逢凶化吉。这科学么?

    泥人摇了摇头,唉,如果要用科学来解释,那么751的存在都未必“科学”。

    泥人走了,开上车,行驶了一段路,他脱下面具,如果杨易在,会脱口而出,“咦,你不是那位汤叔的贴身警卫员么?二十四小时不离开他二十米的那位?”

    是的,751部队从杨易在苍蒲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留意他了。

    那么逆天的存在,怎么可能是一般人?

    杨易的汽车再一次行驶在草原上,车上多了个田横。对于田横的安置,杨易想到了赤峰再想办法,找大王或是祁老板都行。田横当自己已经死了,这对于干祁老板那行其实是个优势。

    毒贩都是亡命徒,要跟他们打交道,最好当自己已经死了。对敌人狠很多人能够做到,但是对自己狠,那就未必。

    汽车一口气开出去200公里,越过了乌兰察布,并不停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他们才准备宿营。这次闹得那么大动静,严格意义上来说,是田横干的,杨易并没有让大王他们去收尾。

    杨易可是看过《亮剑》小说的,李云龙和赵刚都自尽了。在这个时代,军队里面的思想也是很混乱的,斗争更是残酷。像张望北那样的人,在军队中也不是个例,杨易从来都不敢将人想得太好。

    杨易宿营的地方是一个荒郊野岭,附近没有人家,也没有牧民放牧的迹象,他们点起了篝火。小泽拿出了一个钢丝板,小烧烤整起!主人的这点本事,小泽最早学会,到哪里都不能委屈了自己的胃。

    孟凡宇一个人走到一边,盘膝坐下,开始了他的冥想化学实验。从田横的假肢杨易聊到了硅胶,说它的物理特性特别适合制作护垫,主要成分是聚二甲基硅氧烷(pdms),又说了它的化学方程式。

    ”行了,你不要跟我说要怎么获得,我自己想。“孟凡宇制止了杨易再往下说,这长路漫漫,可以慢慢”实验“,要是直接说答案,孟凡宇的乐趣少了多少啊。

    田横认识了杨易的这一车人,越是了解,越是心惊,每个人都身怀绝技,即使是最不起眼的麦香,你要是在她面前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她一定记得,而且能够将你当时说过的话分毫不差地复述出来。

    “田大哥,你家里还有亲人么?”杨易有些话还是要单独对田横说才行。

    “原来还有个弟弟,我从缅甸回来,他跟着村子里的人出去逃荒了,也不知道去了哪里。”田横家在民和的万源村。

    “下来大哥有什么打算?你还想为国家工作么?”

    “没有想过,我已经是死过两次的人了,没想法。”

    “大哥,你懂得一些缅甸的克钦语,那边还认识一些人,你有么有想过回去缅甸,独霸一方?”

    “你是说去野人山?”

    杨易点了点头。

    “无所谓,如果我这副残躯还能为国家做点什么,你安排吧,我相信你。”

    杨易笑了,拍了拍田横的肩膀。

    “大哥,你跟我说过你在缅甸被炸之后,灵魂好像飘在了空中,你看到了一些东西,我想告诉你,你当时看到的,很可能是真的。”

    田横跟杨易聊起过他在缅甸的“濒死体验”,他在野人山看到了山里面蓝幽幽,绿莹莹的一大片东西,杨易觉得,他要么就是看到了某种宝藏,要么就是看到了某些矿脉。

    缅甸是一个神奇的国度,各个地区的民族武装各自割据,互相缠斗,谁的拳头硬就听谁的。杨易最喜欢这样的地方了,如果还有宝贵的矿藏,那么这个势力就立于不败之地。

    而且,缅甸的金三角再往后数50年,都是全世界最大的毒品产地之一。相信祁泽栋他们会需要在那边拥有自己的力量的。

    杨易想不到,这几句话,让缅甸崛起了一支恐怖的力量,他们信仰纯粹的毛泽东思想,而实际的操作又是赳赳老秦的做派,合纵连横,最后竟然统一了大半个缅甸。田家靠着打土豪分田地的手艺,硬是打服了大大小小上百个势力,背靠东方大国,最后走向了立国之路。

    夜深了,大家都围着篝火歇息了,杨易在冥想打坐。

    他缓缓睁开眼睛,站了起来,从车上卸下了一只羊,慢慢向着北面走去。

    翻过一个小山丘,杨易将羊放在了一块石头上,退后了几步。

    “吃吧,你们也饿坏了。”杨易说道。

    他的面前是绿幽幽的十几双眼睛,这是一个小狼群。

    领头的是一只母狼,饿得皮包骨头,她上前闻了闻羊肉,退后一步,几只公狼先吃,然后是小狼,最后才是3只母狼。

    秋天是狼群集聚能量的时候,这个时候不吃饱,养好膘,那么冬天食物匮乏,将很难存活下去。

    “孩子的爸爸是一只叫杰米的大狗?”杨易问。

    那只母狼眼神中流露出哀怨的神情,回答是肯定的。

    “那么,你们愿意去草原的牧民部落生存么?帮他们放羊。”

    “可我们是狼,没有人会相信我们的。”母狼呜咽着。

    “相信我,我会帮你们找到合适的地方的。”

    母狼答应了,这个小狼群主要的公狼都是她跟杰米的后代,他们被其他的狼群排斥,他们又不愿意攻击牧民的羊群,日子过得很难。

    唉,吉米啊,你这小子,还要我给你执手尾!杨易心中暗叹。

    做狼他们或许不行,做牧羊犬,他们几乎是无敌的。

    第二天他们上路,卡车的车厢里面堆满了狼,一开始小猴子吓坏了,不过后来发现这些狼跟一般的草原狼不一样,这才肯从杨易的肩膀上下来,后来竟然敢趴在一只公狼的背上了。

    草原狼的个头一般都不大,但是这些公狼最大的有将近100斤,算是大个子了。他们毛发偏短,这样不利于在严寒的冬季保暖,但是也有好处,他们单体战斗力都很强,整体还是比较偏向狼的。

    母狼约束他们不能攻击牧民的羊群,他们只能吃一些啮齿类的动物和兔子,运气好可以抓到落单的羊。

    一个冬天,这个狼群数量已经减半了。

    对于狼攻击羊群,杨易是没有意见的,这是一个生态平衡的问题,但是由于现在人们都没有意识到狼群对草原的意义,因此牧民见到狼就打,他们要在这里生存,确实成问题。

    “杰米不让我攻击羊群。“

    ”别听他的,那只渣狗!“

    ”他回来会怪我的。“

    ”切,等他饿肚子,别说羊群,马群他都敢攻击!“

    ”我们虽然说可以不攻击羊群,但是我们也不喜欢被人圈养的生活。“

    ”狼就是狼,不是狗,如果你们愿意,那还是去做狼!“

    ”杰米会怪罪我的。“

    ”你跟他说,我说的,狼就应该有狼的活法,他敢怪罪你,我抽他!“

    ”你真的能抽他?“

    ”那是,抽得他满地打滚,还要唱征服。“

    ”什么是唱征服?“

    卡车又开了100多公里,这只母狼得到了杨易的尚方宝剑,决定还是做狼,于是只留下了两只特别羸弱的小狼,狼群就下了车,消失在草原中。

    杨易告诉他们,实在不行就往北,在那片广袤的西伯利亚大平原,活下去不难。

    这个狼群下了车就开始放飞自我,真正诠释了什么叫“垂死病中惊坐起,列强竟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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