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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章 李振华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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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交会第二天,陆苗苗老老实实的坐在自家的展位上啥也没做,就顾着发呆……

    其他三人倒是去周边的展位串门子去了,他们爱去啊,他们爱听别人把他们陆厂长夸成一朵花啊!

    华交会第三天,陆苗苗发呆了半天,剩下来的半天时间开始溜达起了会场。

    她从后往前溜达,这是真溜达,没有任何目的性的左看看右看看。

    整个会场这么大,当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认识她了。

    应该这么说,除了他们展位周边的人,还真没人知道她。

    其他展位的人充其量就是知道偏里面有一个正中间挂着很大一块液晶屏的展台,签下了很多外商的产品订单。

    华交会第一天大家伙都紧张,也顾不上找过去亲眼目睹一下。

    等到第二天想过去看看,顺便学学经了,却硬是没找着那块显眼的液晶屏,当然就更不可能知道陆苗苗了。

    所以她溜溜达达的时候,还真没引起几个人的注意,还以为她是自家展位上没人出来偷懒了呢!

    陆苗苗整个会场溜达了一圈后,又回到展位上吃吃喝喝了起来。

    先把冻干面给泡上,她这次泡的可不是素面,而是冻干牛肉面,开水那么一泡,大块大块的牛肉就冒出头来了。

    接着她又打开一包卤鸭腿、几包卤豆腐丢进了饭盒里,然后就是盖上盖子等待了。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饭盒里飘出一股儿浓郁的肉香味,香味很快就随着空气飘散了出去。

    尤其是当她揭开饭盒的盖子时,那股儿味道来得更加猛烈了。

    香味的四溢没一会儿的功夫就吸引了几个大吃货过来。

    真不带夸张的,就是有三个人嗅着香味找过来的。

    他们三个人中有一个年纪较大,估摸着得有六十好几的大爷,还有一个穿着非常正式的中年男人。

    这两个人的样子看着倒像是港城那边来的人,他们还是相互认识的。

    剩下的那个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应该只有十八九岁的样子。

    很明显这是个外国人,倒是不像米国人那般高大,脸上的肤色很白,白的有点像是病态一般。

    陆苗苗在这么三双大眼睛的注视下,进食的动作稍停了下来。

    她就是想不停也难以下咽了啊,你能想象他们三个“厚颜”的老、中、青就站在她的木桌前眼巴巴望着你的感受吗?

    望着倒也便罢,他们居然还带动作的,一个嘴角流着可疑的液体,一个不停的吞咽着口水,一个伸手扯着她的饭盒。

    唉……就说这样的情况下,她还怎么继续吃下去?太难了!

    陆苗苗咽下口里的那块牛肉,抬起头看向他们三个人说道:“呃……你们也尝尝?我给你们泡上?”

    好家伙,她的话刚说完,他们三个立马就拖出了木凳子坐了下来,然后又开始眼也不眨的看着她了。

    他们的眼神很明确的表示着:快去啊,泡上!我们还等着呢!

    陆苗苗对着他们翻了几个大白眼,最后还是说到做到的站起身,给他们分别泡了一盒肉面、一盒肉粉、一盒肉粥。

    除此之外,每盒里面还分别装了几个鸭爪、一个鸭腿、一个卤蛋……

    反正就是能塞的都塞进去了,把三个盒子塞的满满当当的,还真是诚意十足啊!

    当然诚意十足了,没看见他们三个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吗?还真是……来了几个大爷!

    陆苗苗把盒子分别向他们三个人推了推,故意开口打趣道:

    “吃吧!吃吧!吃完好上路!”

    不会吧?她这么容易引起歧议的话,他们居然没一个人在意,一人选了一盒,不管不顾的就开吃了起来。

    好嘛,不愧是吃货本货啊!

    陆苗苗见此,也懒得多说话的耸了耸肩,一屁股坐下来继续吃了起来。

    美食的享受总是快速的,他们三个四个的全部吃完,也仅仅用了十分钟不到,足以可见他们是如何的狼吞虎咽了。

    大家都吃饱喝足后,这才彼此之间相互打量起来。

    哎哟,那大爷和中年男人这不打量不要紧,一打量立马就发现居然是认识的。

    大爷是港城首富李振华,名下的四五星酒店不知凡几,连锁的超市同样不少于十几家,再加上港城那边三个码头的使用权和管理权。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陆苗苗倒也不会有太大的所谓。

    最主要的还是这个享誉国际的首富在米国拥有属于他自己的七八个工厂。

    这七八个工厂专产的就是一些机械零件,专门给米国或是其他一些发达国家提供量产零件的定制。

    没错,就是发达国家,在李振华看来,唯有发达国家定制零件的量才是真正的量,也唯有从这些发达国家中获利才是最多的。

    他是一个以利益为着重考虑的成功商人,要不然也不能在三十年多内从白手起家发展到如今的财富自由了。

    不过陆苗苗知道的却是比别人多一些,毕竟在她的天眼通下,好多事情的真相都一目了然。

    比如在李振华自己和其他人的认知里,李振华是一生无儿无女的,满身的财富只待百年后留给他唯一的侄子。

    话说他这侄子,叫李牧云,也算是合适的接班人吧,从小在李振华的身边教养长大。

    不论是学识,还是经商的能力,都是数一数二的好。

    再说到他这人品的问题,总归还是不错的。

    虽说他从小就知道自己将来会接手自家大伯的一切,但是却从不会以此为傲,一心学着他大伯白手起家的榜样开了一家小公司。

    要不说,有能力的人想要发展就不是难事呢!

    李牧云的小公司经过这十几年的打磨,早就成了一家不容他人忽视的大企业了。

    将来……就算他不接手李振华的财富,也照样有花不完的钱,这大概就是一个老天爷追着宠的天道宠儿吧!

    所以,陆苗苗相信,往后陆振华若真的找回亲生儿子,他会有的情绪也只有高兴和祝福,绝不会出现两兄弟争抢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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