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h3 id=”htmltimu”>第十四章</h3>
就像被人扇了一记耳光,百草的脸颊火辣辣地烧起来,她紧紧握住手指,僵直地站着。
“就算我的头发再丑,你也不用当众嘲笑我两次。而且,我与你实战,无论是今天下午,还是一星期之后,都不是为了给你惊喜,而只是为了——”
她的脸色苍白,双颊处却如火烧—般红,眼底也仿佛有火在烧。她盯着婷宜一字一句地说:
“我想要战胜你。”
----------------------------------------------------------------------------------
说完,她侧转身体,向初原的方向行了个礼,僵声说:
“初原师兄,欢迎你回来。”
然后又向喻馆主夫妇的方向行礼,她僵直着身体走出练功厅,身后鸦雀无声了几秒钟,随后响起婷宜歉意的声音——
“对不起,我没想到百草会介意我评论她的头发,<>
再然后,百草就听不到了,她僵硬地走出了练功厅,走出庭院前的草坪,走过小路,走到小木屋前的那棵大榕树下。暮色沉沉,有鸟儿在树叶间飞来飞去,她颓然地低下头,死死咬住嘴唇。
夜晚。
胖周大排档。
百草像往常一样忙碌地点菜、传菜、结账,不少客人对她奇异的发型指指点点,阿健、阿英也对她的头发打趣了半天,说她应该去打官司,控告那个帮她理头发的人破坏市容。
可是,她只是很麻木。
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愤怒。
晚上九点钟,若白和百草结束了在大排档的工作。夜已经很深,但是因为是周六,街上还是很繁华。集市两旁各摊位扯起的一串串小灯泡如繁星般连成一片,每个摊子的生意都好得热火朝天。
跟在若白身后,百草默默地走着。
自从头发被剪成这个样子,有很多人笑话过她,可是她从没有像那一刻那样感到沮丧和羞耻。她有什么资格对婷宜发脾气呢,所有人都嘲笑她的头发,婷宜只不过是其中一个。
忽然。
一个头发染成金黄色鸡窝状的摊主青年闯进她的视线,她怔了下,见摊主青年正忙在将一台九英寸的小电视搬出来,旁边蓝色的丝绒布上挂满了琳琅满目的小饰品。在灯光的映射下,那些小饰品显得比白日更加耀眼闪烁。
“咦,小姑娘,是你呀!”
摊主青年一抬头看见她,惊诧地上下打量她,又围着她转了一圈,发出一连串响亮的赞叹声:
“啧啧啧!半天不见,小姑娘变时尚了啊!看这发型,不是大师做不出来,这才是艺术,跟你的发型比起来,我这头发就一个字——俗!话说回来,咱们也真是有缘分啊,我把摊子搬到这儿,居然也能碰到你!”
不由分说,摊主青年取下那只草莓发夹,又把镜子塞给她:“来来,你再试试这个发夹,要是还喜欢,我就便宜卖给你了!”
发夹在她的掌心晶晶亮。
甚至比白天的时候看起来更漂亮些。
可是她的心情却跟那时截然不同了,就如被什么压着一样,沉闷闷的,透不过气来。镜子里,她看到了自己的头发,这是剪完头发以后,她第一次认真地去看自己。
是的。
婷宜说的没错。
真的很丑。
就像是被狗啃过的一样,有的短,有的长,有的地方还看起来秃秃的,就算她从来不在意自己的模样,可是这么丑的样子还是让她握着镜子的手僵硬住。
是她错了。
她不该对婷宜说那些话,婷宜说的只不过是事实,她的头发确实很古怪很难看。
发现她没有跟上,前方的若白停下脚步,回身看她。见她愣愣地站在饰品摊子前发呆,他皱了皱眉,走回去,看到她手中的那只草莓发夹,说:“如果要买,就快一点。”
“小姑娘,既然你这么喜欢,都看了两次了,我就算你便宜点,八块钱,快拿钱吧!”摊主青年打算做开摊的第一笔生意。
“……对不起,我不想买了。”
草莓在她的手指下温润滑腻,可是她一点也没有想要它的心情了,正要将发夹放回摊子上,一个温婉的声音笑着从她身旁传来:
“啊,百草,你在和若白前辈约会啊。”
夜风沁凉。
百草不用回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