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在世判官,执笔
同时,犯了行业的大禁忌,陈国立此后也不会再扎其他纸人了。
这也意味着陈国立已经觉得陈峰具备了接手纸扎铺子的能力,而他在此后收手,也是为了给后人积福,不将事情做绝。
陈峰对这一切都心知肚明,但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照常将所有的东西准备妥当,之后便默默的坐在一旁,看着陈国立一声不吭的将扎好的纸人点上眼睛。
做完这一切之后,陈国立拿了一个金色的铜盆,在铜盆里倒上了水。
随后点燃了三炷香,分别朝着4个方向拜了拜,随后当着自己点上眼睛的纸人面,把手放在铜盆里洗了洗。
如此一来,陈国立就此金盆洗手,犯了行规便不再同行也是规矩。
“陈峰,纸扎店之后就交给你了,苦主会在今天晚上来,到时你把这些东西交给她即可。”
陈国立一边说着一边用两块红布蒙住了纸人的眼睛,随后便一声不吭的转身离开了店铺。
看着陈国立离去的身影,陈峰的心里百感交集。
陈国立宁愿冒犯行规,也要帮助苦主,说明在他的心里也觉得这个人死的蹊跷。
说明他的心里也有几分想要,去将正义伸张的冲动。
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陈国立知道,仅凭他们这些平民百姓,是无法撼动那些权势滔天的集团的。
他只能尽自己所能,为死者做点什么,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帮助。
陈峰明白,陈国立这是在告诉他,做人要有良心,要有正义感。
即使面对再大的困难和压力,也不能放弃对正义的追求。
夜幕降临,冷风习习。
陈峰站在店铺门口,等待着苦主的到来。
他的心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既有对陈国立的敬佩,也有对未来的迷茫和担忧。
但他知道,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辜负陈国立对他的期望。
月光之下,陈峰拿出了手机,在网上试着搜索了一下启盛集团。
当这个关键字出来之后,整个网页上全都是相关于此次二公子接受审判庭审判的新闻。
“今日,启盛集团第三施工现场,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发生,二公子高明远亲自前来处理此事。
然而现场民工们情绪激动,其中带头的民工冯文山不幸失足,从楼顶跌落。
冯文山妻子将二公子高明远告上审判庭,启盛集团董事长表示,他们相信审判庭一定会还百姓一个公正。”
几乎所有的文字都是在帮启盛集团说话,水军的痕迹格外明显,陈峰只是看了一眼就知道这是有人在带节奏,在煽风点火。
同时在网上根本搜不到有关于高明远的任何劣迹,反而很多人都在抨击冯文山这种错误的讨薪方式。
并且还有人晒出了启盛集团的内部资料,大体意思就是在说启盛集团一直在积极致力于解决民工薪资的问题。
如此一来,黑白颠倒,是非难分,以至于大量的吃瓜民众不明所以只能凭着直觉站队。
陈峰面无表情的翻看着每一个新闻,甚至还到贴吧里去看了看近日,贴吧对于此事的谈论。
无意间一个发布于一分钟前的帖子,映入了陈峰的眼帘,但这条帖子在几秒钟之后便消失了,不过纵然如此,陈锋还是记下了这个帖子的内容。
“启盛集团二公子高明远故意杀人,冯文山是被他亲手推下去的。
甚至他在将冯文山推下去之后还叫嚣,就算这件事告到天边去,他也能无罪释放。
所有讨薪的民工都被打了一顿,并且被威胁,不许把此事说出去,否则就杀其全家。
没有天理,没有往返,难道我们这些民工就活该被欺负,被侮辱,被践踏吗?高明远这样的畜生,就应该被千刀万剐,才能平民愤!”
陈峰微微皱眉,这条帖子虽然消失了,但陈峰却记住了这条帖子的每一个字。
启盛集团一定有人在管控舆论,所有不利于高明远的帖子全部被删除了。
但至少,这说明此事的背后有猫腻。
想到这里,陈峰退出了网页,转而打开了那款暗黑图标的游戏。
“判官大人,欢迎回来……”
看着这血红色的文字,陈峰的心里早已波澜不惊,在点击进入了游戏之后,陈峰点开了上一次审判之后才出现的图标。
“开始审判!”
自从上一次陈峰的审判评级达到了s级之后,开启了商城的同时,也彻底结束了新手指引阶段。
这意味着陈峰从此以后的所有审判,都将自主完成,除了定期游戏内会出现特定的审判任务之外,平日里乘风的审判,无论是从被审判者还是审判环节,都要由自己去选择。
当然,陈峰标注了被审判者之后,游戏将会自动评判,被审判者是否符合审判标准。
若被审判者不符合审判标准,那么此次审判将无效。
这还是陈锋第1次使用这项功能,犹豫了几秒之后,他将高明远的名字输入到了评判框中。
“请判官大人稍后,正在命黑白无常,前往城隍庙调取被审判者生平资料。”
看到这一行提示信息之后,陈峰的眼神里闪过了些许的惊讶。
如今的陈峰已然意识到这并不是一款单纯的游戏,那么岂不是意味着民间传说里的黑白无常,城隍神都是真实存在的。
毕竟在民俗记载中,人死后最先接触到的就是黑白无常,而黑白无常最常打交道的就是各地的城隍庙,土地庙。
当有人寿终需要被勾魂时,黑白无常就会先跟城隍爷以及土地爷打一声招呼。
相当于人类社会去户籍大厅销户。
由此也就意味着自此之后城隍爷和土地爷不再具备此人的管辖权,阳间无路,只有阴曹地府才是归宿。
不多时的功夫画面转变,新的提示字样出现。
“高明远,启盛集团董事长高启盛与李桂珍之子,现今二十九岁。
人间律法所犯之罪七重,地府律法所反重罪五重。
符合审判标准,判官大人须选择是否对其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