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这小娘子不会过日子
史大郎带着李秋歌来到了一份面摊前,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下来。
李秋歌环顾了一下四周,这吃面的人挺多的,可见这家面做的肯定不错。
“大郎来了呀,今天还吃肉丝面吗?”一个老头笑呵呵的来和史大郎打招呼,手上的抹布在桌子上又擦了擦。
“今天来两碗肉丝面,这是我娘子,王叔”李秋歌对着摊主笑了笑。
“哟,这就是你家娘子啊,知道你娶亲了,没想到娶了个这么漂亮的小娘子,真好,面一会儿就来,让你娘子也尝尝我的手艺!”这小娘子也就十五六岁,这史大郎都27了,真有福气,娶了个这么小的姑娘当媳妇!
“你和这摊主挺熟的,以前经常来吃吧”李秋歌拿起桌上的茶壶,倒了一碗热茶说道。
这茶里全是茶沫子,一点也不好喝,李秋歌喝了一口就放下了,想想也是这么小的一个摊子,要是放好茶还不得赔死。
史大郎看着李秋歌的一举一动,这娘子还会品茶?!
“以前进城只要是没吃饭,我都会来这儿吃一碗肉丝面。王叔的手艺很好,做了几十年了,量大,而且还不贵”李秋歌也看出来了,这面摊人多也是有原因的,她看四周吃面的人一般都是干活的汉子那一大碗面,能让一个壮劳力吃饱,可见量有多大了。而且价钱肯定也不能贵了,这些人打工不容易,一天都挣不了多少钱,要是吃碗面花了他们半天的工钱,肯定是不愿意的。
“那我一会可得好好的尝一尝!”说话的功夫,这两碗面就端上了桌。
“好香呢,王叔。这烫的是拿骨头汤熬的吧?”这碗面做的细细的,上边撒着香葱,看着就有食欲。
“姑娘的鼻子真是灵,没吃就知道是用骨汤熬的。是呢,我每天早起都会去卖肉的。刘屠户那里买骨头,这骨头价钱便宜,成本不高,但做出来的面汤非常好喝!”这个时代的骨头,根本没人愿意买,所以价钱不高,这也是王老头做的面好吃的原因之一,这也算是他的一个窍门。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他面做的筋道有嚼劲。
李秋歌小口的尝了一下汤,又吃了一口面,连给王叔竖起了大拇指。
“王叔,这手艺真是绝了,要不你这人吃饭的多呢!”王叔虽然听惯了别人夸他的面做的好吃,但觉得李秋歌没吃面就能闻出他汤里是骨头汤做的,觉得是个懂行的,不由得更高兴了,懂行的人吃面都夸他的面好吃,他能不高兴吗?
“大郎,你这媳妇嘴真甜,一会儿不够吃了再上王叔那儿添点儿,王叔不要你的钱!”他和史大郎的关系本来就好,这会儿看他的媳妇也顺眼。
“谢谢王叔”史大朗也高兴。别人能夸赞他名义上的娘子好。
李秋歌虽然很能吃,但这一大碗面她也剩下了不少。
抬头看看史大郎,那碗面已经见底了。自己还剩这么多,有点儿浪费呀。
“大郎,你看我这面还剩这么多,实在有点浪费,你看我也没有啥传染病,不如你吃了吧,要不王叔看我剩这么多,心里肯定不好受。”这古代粮食金贵,这可是白面做的,要是剩了,确实可惜了,李秋哥也是看史大郎人高马大的,再多吃点也撑不坏。
史大郎看李秋歌也确实是吃不下了,就没有说话,把李秋歌剩下的面倒在了自己碗里,三口两口就吃进了肚子。李秋歌是不知道他们俩这举动有多亲密。
吃完面结了账,两碗面才花了12块钱,这也太便宜了吧?!怪不得王叔这的人多呢,确实够实惠!
“肚子吃的饱饱的了,咱们先去买衣服吧,要不穿着这两身破衣服逛街确实影响心情”肚子填饱了,当然就得考虑外在形象了。
“你是打算直接买成衣,还是买布自己做呀?”史大郎问道。
“我现在恨不得马上换衣服,肯定不想自己做了,而且我的手艺也不怎么样,还是买两身成衣穿吧,是不是成衣比买布贵很多呀?”这农村人大多是自己买布回去做,不过她记得原主的手艺也不怎么样,一年到头都是捡家里人不穿的衣服,哪有机会做自己的衣服?她一天除了下地干活就是捡柴火。哪有时间学习绣花。她娘的绣活倒是不错,但也没有机会教给自己。
想起自己那个便宜娘,不知道现在过的怎么样了?没有她在老李家干活,她娘肯定更劳累了。因为是被买来的,媳妇根本没有三天回门那一说。所以出嫁以来,她一直都没有再回娘家。想要是以后日子过好了,回娘家看看她那个便宜娘,给她也买两身衣服。她娘跟她差不多,一年也没有添置衣服的时候,都是补丁罗补丁的。
“贵是贵了点,不过你不想做就直接买成衣吧,买成衣左边巷子那家铺子里的衣服不错”
“那咱们就去那里看看吧”史大郎经常来城里卖猎物,肯定对这的比她铺子熟悉。
史大郎带着李秋歌来到了那个铺子李秋歌,一看铺子里全都是各种样式的衣服有麻料的,也有细棉布的,种类很多,但大多都是农村人穿的样式,就有几件是料子不错的,可见这个铺子是针对老百姓的。
铺子里还有别的妇人挑选成衣布料,虽然主营成衣,但大多也是会卖布料的。
招待完买布料的妇人那铺子掌柜赶紧就来接待李秋歌和史大郎。
李秋看看这掌柜的对他们俩态度不错,就知道这掌柜的不是个势利眼,要不他生意能好么好,不然开在巷子里还能有这么好的生意,肯定是有了很好的口碑。
“两位客人要买什么成衣还是料子?”掌柜的笑呵呵问道。
“买两身成衣吧,我和相公一人挑两身,我手艺不好,买成衣方便!”李秋歌大大方方的说道。
掌柜的却笑了,这小娘子还真有意思,当着自己相公的面,就把自己手艺不好的话说出来了,可见俩人的感情也不错,听着小娘子说站在她跟前的是她相公,他还挺诧异的,这小娘子岁数挺小的,找了个么么大的丈夫,还挺可惜的,不过他相公长得人高,马大肯定也是个有本事的。
“那两位这边请”掌柜的,把两人招呼到卖成衣的地方。
“小娘子,想买什么料子的成衣这都有,你看这边是麻布做的结实耐穿,最适合干活的,这边是细棉布的料子软和颜色鲜亮穿上也好看。”李秋歌,看看那麻布做的衣服摸上去手感硬硬的,这是原主穿了一辈子的衣服,她再也不想穿了。用手又摸摸那细棉布的衣服和她以前的衣服比不了,但和这麻布比确实柔软很多。
“老板,我要这细棉布的,”李秋歌翻了翻棉布的衣服一口气挑了四身!一身淡粉色,一身淡绿色,一身淡蓝色,还有一身米黄色!
然后又给史大郎也挑了四身衣服,跟她的颜色不一样,她给史大郎挑了藏青色,藏蓝色都是适合男子穿的衣服,有两身长的,两身短打,而她选的那几身也是,两套裙装,两身裤装。
又挑选了孰衣孰裤袜子都给两人买了四套。史大郎看李休哥给自己挑选的衣服都挺合身的,这女人没有量过,就挑的这么合适!
掌柜的,没想到李秋歌这么大手笔,竟然选了这么多衣服,他想两人顶多能一人选两身,没想到李秋歌里里外外买了这么多,看他们的穿着打扮也不怎么富有,竟舍得花这么多钱买衣服。
“小娘子,你买这么多呀,这可得不少钱,你挑选的全都是细棉布的。”掌柜的好心提醒道这日子不过了,不能有钱就大手大脚啊。
“掌柜的,你给算算吧,我相公会打猎,能挣钱,养活我很轻松的我穿的漂漂亮亮,她看着也高兴”掌柜的一听李秋歌这样说,不由得想,这小娘子真败家,上山打猎多不容易呀,算了,这是人家的事儿,他就不多嘴了,而且看他男人在一旁也没有说什么。
“你挑选的细棉布女装全都是200纹一身,你相公的这是300纹一身,还有这不少的鞋袜一是三千五百文,也就是三两半新子,你们买的多,我再送你点碎布头回去,可以做荷包”这个小娘子选的鞋也都是质量好的,所以加在一起不少钱。
“那就谢谢老板了,都给我装好吧”李秋歌从怀里拿出银子让史大郎看看。然后挑出差不多三两半的碎银交给了掌柜的。
这么多衣服,整整装了一大包,全都背在了史大郎的后背。两个人都换了新衣服,那身破麻布的衣服,李秋歌是都扔了。出了铺子的门,掌柜的不由得摇摇头,这小娘子太不会过日子了,这旧衣服还可以穿着下地呢。
不过看着这对小夫妻换上他们家的衣服,简直就是俊男靓女,真是般配,不由得觉得他们家的衣服真是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