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你何必告诉我你要从善呢,”亨利勋爵叫道,把白皙的手指浸在装满玫瑰露的红色铜碗里。“你已经十全十美了,请你别改啦。”
道连·格雷摇了摇头。“不,哈利,我这辈子干了很多坏事,以后不干了,明天起开始做好事。”
“昨天你在哪儿?”
“在乡下,哈利,我独个儿呆在一个小旅馆里。”
“好家伙,”亨利勋爵笑了笑说,“在乡下谁都能学好。那里没有诱惑,这也就是乡下人极不开化的原因了。文明绝不是唾手可得的。人要达到文明有两条途径:一条是使自己有教养;另一条是使自己堕落。乡下人两个机会都没有,所以停滞不前。”
“教养和堕落,”道连重复了一下。“两者我都知道一点。现在我觉得把它们相提并论似乎很可怕。因为我有了一个新理想,哈利。我要改,我想我已经在改了。”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善行是什么呢。你不是说你做了不止一桩吗?”他的<u>伙伴</u>问,一面把熟透的草莓倒进自己的盘里,堆成一个锥形的小山,用带孔的贝壳形小匙把糖洒在草莓上。
“我可以告诉你,哈利。这件事,别人我谁都不能说。我放过了一个人。这话听起来有些自负,但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她很漂亮,极像西比尔·文。我想正因为漂亮,她一开始便吸引了我。你还记得西比尔,是吗?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过,赫蒂当然不属于我们的阶级,她纯粹是个<u>农村</u>姑娘。但我真的很爱她,确实很爱。整个风和日丽的五月,一星期我总是去看她两三次。昨天她跟我在一个小<u>果园</u>里碰头。苹果花雨点一般洒在她头发上,她哈哈大笑。我们原打算今天拂晓出走。突然,我决定把她留下,让她像我初识她时那样,如鲜花一般纯洁。”
“我认为这种新鲜感一定给了你真正愉快的刺激,道连,”亨利勋爵打断他说。“但我可以替你写完这首田园诗。你给了她一个忠告,撕碎了她的心。这就是你悔过自新的开始。”
“哈利,你真糟糕!你不该说这些可怕的话。赫蒂的心没有碎。当然她哭哭啼啼,闹了一下。可是她的名声没有败坏。她可以像潘狄塔那样生活在长满薄荷和金盏花的园子里。”
“为负心的弗罗利泽哭泣,”亨利勋爵说,身子往椅子上一靠哈哈大笑。“亲爱的道连,你有一种奇怪的小孩脾气。你认为这个姑娘真的会满足于一个跟她门当户对的人吗?我估计她将来会嫁给一个赶车的粗汉,或是咧嘴傻笑的农夫。是呀,跟你相识并相爱,教会了她瞧不起自己的丈夫,她因此会很不幸。从道德角度看,我也并不赞赏你的主动放弃。就算事情才开始,那也是很糟的开端。何况,你怎么能知道,此刻赫蒂不像奥菲利娅那样飘浮在哪一个星光照耀的水塘里,有可爱的睡莲做伴?”
“我可受不了,哈利。你什么事都要讥笑,然后暗示最悲惨的结局。我很懊悔把这事告诉了你。我不在乎你对我说什么,我知道我做得很对。可怜的赫蒂!今天早上我骑马经过农场时,看见她苍白的脸靠在窗前,像一簇<u>茉莉花</u>。我们就别谈这个话题了,也别来说服我,要我相信几年来我做的第一件好事,首次微不足道的自我牺牲,居然是一种罪孽。我要改好,我会改好的。还是谈谈你自己吧。伦敦有什么消息?我已经几天没上俱乐部了。”
“人们还在议论可怜的巴兹尔失踪的事。”
“我想这时候他们该厌倦了,”道连给自己倒了些酒,微微皱了皱眉说。
“老兄,他们才谈了六个星期。英国的公众三个月换一次话题,不然,他们的神经受不了那种紧张。不过近来他们很走运,可谈论我的离婚案,艾伦.坎贝尔的自杀案。而现在又出了艺术家神秘失踪的事。伦敦警厅坚持认为,那个穿灰外套乘十一月九日半夜的火车去巴黎的人就是可怜的巴兹尔。而法国警方宣布,巴兹尔根本就没有到过巴黎。我想两星期以后,他们会告诉我们有人在旧金山看到了巴兹尔。每个失踪的人都说是在旧金山露面了,真是咄咄怪事。旧金山一定是个诱人的城市,具有来世的一切魅力。”
“你认为巴兹尔出了什么事?”道连问,对着灯光把盛满葡萄酒的酒杯举了起来,心里觉得奇怪,自己怎么会如此从容地议论这个话题。
“我一点都不知道。要是巴兹尔躲起来了,这不关我的事;要是他死了,我不愿再去想他。死亡是惟一让我害怕的事,我讨厌它。”“为什么?”年轻一点的那位不耐烦地问。
“因为,”亨利勋爵说,把一个镀金的开口嗅盐盒放到鼻孔底下,“人别的都能躲过,就是躲不过死亡。死亡和庸俗是十九世纪人们无法解释的两件事。我们到音乐室去喝咖啡吧,你得给我弹肖邦。跟我妻子私奔的那个人肖邦弹得极好。可怜的维多利亚!我很喜欢她。少了她屋子里冷冷清清的。当然婚后的生活不过是一种习惯,一种坏习惯。但即使是最坏的习惯,一旦失去了,人总是要遗憾的。也许最令人感到遗憾的就是这些坏习惯,因为它们是个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连没有搭话,从桌旁站起来,走进隔壁房间,坐在钢琴前,让自己的手指扫过黑白两色的象牙琴键。咖啡送进来后,他停止了弹奏,抬眼望着亨利勋爵说,“哈利,你想到过巴兹尔是被谋杀的吗?”
亨利勋爵打了个哈欠。“巴兹尔人缘不错,而且总是戴着廉价的沃特伯利手表。干吗要杀他呢?他没有聪明到会树敌的地步。当然他是个了不起的绘画天才。不过,即便像贝拉斯克斯那样擅画的人也是极其乏味的。巴兹尔真的很乏味。只有一次他使我感兴趣,那是几年前的时候,他告诉我完全被你所倾倒,你成了他艺术的压倒一切的主题。”
“我很喜欢巴兹尔,”道连略带伤心的口吻说。“可是没有人说过他是被谋杀的吗?”
“呵,有些报纸是这么说的。我觉得根本不可能。我知道巴黎有些地方很危险,但巴兹尔这样的人不会去。他没有好奇心。这是他的主要缺陷。”
“要是我告诉你,是我谋杀了巴兹尔,你会怎么说呢?”更年轻的一位问。他话一出口便紧盯着亨利勋爵。
“我会说,老兄,你想装扮一个不像你的人。正如一切庸俗都是罪恶一样,一切罪恶都是庸俗的。道连,你身上没有那种犯谋杀罪的庸俗。对不起,我这么说伤了你的虚荣心,不过这的确是事实。犯罪只是下等人干的事,我丝毫不因为这样而责备他们。我设想,犯罪之于他们就像艺术对于我们那样,完全是一种寻求额外刺激的手段。”“一种寻求刺激的手段?那你是说犯过一次谋杀罪的人有可能再犯同样的罪?别这么说。”
“啊!什么东西重复多次便成了享受,”亨利勋爵大笑着说。“那是生活的一个重要秘密。不过我想,谋杀总是错的。人不应该做那种饭后难以启齿的事。可是我们就免谈可怜的巴兹尔吧。但愿我能相信他的结局真像你说的那么浪漫。不过,我还是不信。大概他从马车上掉了下来,落进了塞纳河,而售票员把这丑闻包起来了。不错,我想那便是他的结局。可以设想他此刻躺在暗绿色的水底,水面上漂着沉重的驳船,长长的水草缠住了他的头发。你知道吗,我认为他就是活着,也画不出多少好作品来,最近十年他的画差多了。”道连舒了一气,亨利勋爵溜达着穿过房间,开始抚摸起一只珍稀的爪哇<u>鹦鹉</u>的头来。这只体大毛灰、冠和尾都是粉红色的<u>鹦鹉</u>,正在一根栖身的竹竿上使自己保持平衡。亨利勋爵的手指一碰它,它鳞片状起皱的白色眼睑,便阖到玻璃一样的黑眼珠上,身子也开始前后摇摆起来。
“是呀,”他继续说,转过身来,从袋里取出手帕。“他的画差多了。我似乎觉得是失去了什么,失去了理想。你与他不再要好,他也就不再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了。你们是为什么分手的?我猜想是他使你感到乏味。要是这样,他绝不会原谅你。这是乏味的人的一个习惯。顺便问一下,他为你画的那张绝妙的画像怎么样啦?他画好以后我就没有见过。啊!我记得几年前你告诉我把它送到塞尔比庄园去了,是放错了地方,还是路上被人偷走了。你再也没有弄回来?真可惜!这确实是幅杰作。我记得我要买下来。我真希望我现在拥有这幅画。这是他最佳创作时期的作品。打那以后,他的作品便成了良好的创作意图和拙劣的画作的奇怪结合,具有典型的英国艺术家的特点。你为这幅画的失窃登过报吗?你应该登。”
“我忘了,”道连说。“大概登过。不过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这幅画。我后悔当初坐着让他画了,回想起来真令人厌恶,你为什么要谈呢?它总让我想起某个剧本————我想是《哈姆莱特》吧————里面的两行诗句,是这样吗?不过是做作出来的悲哀,只有表面,没有真心。不错,就是这样。”
亨利勋爵笑了起来。“要是把生活艺术化,那么脑袋就是心,”他说着坐在一把安乐椅上。
道连·格雷摇了摇头,在钢琴上弹出几下和弦来。“不过是做作出来的悲哀,”他重复道,“只有表面,没有真心。”
年长的那位头往后一仰,眯起眼睛看着道连。“顺便问一下,道连,”他停了停说,“那有什么好处,要是一个人得到了整个世界,却失去了————原话是怎么讲的?————对了,失去了自己的灵魂?”
音乐发出了噪音,道连·格雷吃了一惊,瞪着他的<u>朋友</u>。“你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哈利?”
“老弟,”亨利勋爵惊奇地扬了扬眉毛说,“我问你是因为你能给我一个回答。没有别的意思。上星期天我路过海德公园,只见在大理石拱门附近站着一小群衣衫褴褛的人,在倾听一个粗俗的街头牧师讲道。我走过时,那人正好对听众大声问那个问题,在我听来那有些戏剧化。伦敦是一个很富有这类怪现象的城市,一个下着雨的星期天,一个身穿雨衣、谈吐粗鲁的基督徒,滴着水的破伞下一圈苍白的脸,一个奇妙的短语从歇斯底里的嘴里尖声吐出来,在空中回响————就其本身而言,这确实很好,是一种启示。我想告诉那位先知,艺术有灵魂,而人却没有。不过恐怕他未必理解我的意思。”“别说这话,哈利。灵魂是一种可怕的客观存在,可以买卖,可以交换,可以毒化它,也可以完善它。我们每个人都有灵魂,我知道。”“你能肯定吗,道连?”
“我很肯定。”
“呵!那么这必定是一种幻想。凡是我们觉得绝对有把握的东西决不可能是真实的。信仰的致命伤也就在这里,这也是罗曼史应当吸取的教训。你也太严肃了!别那么顶真。你与我跟我们时代的迷信有什么关系呢?没有,我们在心底里已经放弃了信仰。给我弹一曲什么吧。一首夜曲如何,道连。一面弹一面轻轻地告诉我,你是怎样保持青春的。你肯定有某种秘诀。我只不过比你大十岁,却已经是满脸皱纹,皮色发黄,筋疲力尽了。你实在了不起,道连,你从来没有像今天晚上看上去那么神气,让我想起初次见你时的样子。当时,你有些调皮,腼腆,绝对与众不同。当然你已经变了,但外貌还是老样子。希望你把秘密告诉我。为了恢复青春,我会在所不惜,除了锻炼、早起和不失体面。青春!它无与伦比。把青春说成无知是荒谬的。现在我只尊重比我年轻得多的人的意见。这些年轻人跑在我前面,生活也似乎为他们展示了最新的奇迹。至于年岁大的人,我的意见总是与他们相左,我是根据原则才这么做的。要是你伺他们,对一件昨天发生的事有什么看法,他们会一本正经地告诉你一八二〇年流行的看法,当时,人们还戴领饰,对什么都相信,却对什么都不了解。你弹的曲子真好听!不知道肖邦是不是在马略卡岛上创作的。当时,<u>大海</u>在别墅周围呜咽,带咸味的浪花撞击着窗户。这曲子极富有浪漫气息。我们也真有福气,仅这一种不属模仿的艺术给传下来了。别停下来,今天晚上我只要音乐。我觉得你像年轻的阿波罗,我像听你演奏的马西亚斯。我有我自己的忧虑,道连,这连你也不知道。老年的悲剧并不在于年老,而是年轻。我有时对自己的诚心很感到惊奇。呵,道连,你真幸福!你的日子过得多美!你陶醉于一切之中,你的上腭把葡萄压出汁水来了。一切都呈现在你面前,你听来都是音乐之声。你没有受到损害,同以前一个样子。”
“不一样了,哈利。”
“不,你还是老样子。不知道你的余生会怎样。不要随便放弃而毁了它。现在你是十全十美的一类人,不要使自己不完美,如今你丝毫没有缺陷。你不用摇头,你知道自己是这样。另外,道连,别欺骗自己。生活不是受意志或愿望支配的。生活是神经,是纤维,是逐步确立的细胞,在这些东西中,思想把自己掩盖起来,而激情做着自己的梦。你设想自己很安全,认为自己很强大。但是,房间里或是晨空中一抹随意的颜色,你曾经用过并给你带来微妙记忆的某种特定的香水,一首被遗忘的诗歌中你重又见到的一行诗句,你不再弹奏的乐曲中的一个节拍————告诉你吧,道连,我们的生活正是依赖于这些东西的。诗人勃朗宁在什么地方写到过它,不过我们自己的感官会替我们想象的。曾有这样的时刻,一阵丁香的芬芳突然飘来,于是我便又回味一生中最奇特的一个月的日子。但愿我能同你交换一下位置,道连。世人都吵吵嚷嚷地指责我们,但对你却向来表示崇拜,还会一直崇拜下去。你正是我们时代所要寻找的典型,它所找到的正是自己所担心的。我很高兴,你没有做过雕像,没有画过画,以及诸如此类自身之外的东西,什么也没有做。生活就是你的艺术,你把你自己谱成了乐曲,你过的日子就是你的十四行诗。”
道林从钢琴边站起来,用手捋了捋头发。“是呀,生活是美好的,”他喃喃地说,“可是,我不会再过同样的生活了,哈利。你不该对我说那些言过其实的话。你并不完全了解我,否则连你都要对我嗤之以鼻了。你干吗要笑呢,你别笑。”
“你为什么停下不弹了呢,道连?再弹一下那首夜曲吧。看看那个悬挂在幽暗的天空的蜜黄色大<u>月亮</u>吧。她等着你去迷她呢,你一弹,她会跟地球靠得更近。你不愿意?那我们就上俱乐部去吧。这个迷人的夜晚应当用迷人的方式来结束。在怀特俱乐部,有人急于结识你————年轻的普尔勋爵,就是伯恩茂斯的大儿子。他已经复制了你的领带,还求我把他引见给你。他很惹人喜爱,让我想起你来。”“我想还是不去吧,”道连说,目光里露出忧郁的神色。“但我今晚很累了,哈利。我不去俱乐部了。已经快十一点了,我想早点睡。”“千万别走,你从来没有像今晚弹得那么好过,你的指触妙不可言,传达了我从未听到过的内涵。”
“那是因为我要学好了,”他笑着回答。“我已经有点变了。”
常同自己勾引的那个姑娘说,他很穷,姑娘倒也信了。有一回他还告诉她自己作恶很多,她竞笑他,还说恶棍总是又老又丑。她笑得多欢!就像画眉在歌唱。她穿着布衣,戴着大帽子,看上去真漂亮!她什么都不懂,但凡是他失去的,她都有。
到了家里,他发觉仆人仍醒着等他。他吩咐他去睡觉,自己便在书房的沙发上躺下,思考起亨利勋爵跟他讲过的一席话来。.
人永远无法改变,这是真的吗?他极其渴望一尘不染的童年,亨利勋爵曾称它为玫瑰般洁白的童年。他明白他玷污了自己,头脑里充斥着腐朽,幻想中染上了恐怖。他施与别人以极坏的影响,而为此反幸灾乐祸。与他结交的人本都是前程远大、充满希望的,而他却给他们带来了耻辱。难道这一切都无法挽救了?他就没有希望了?啊!在那个得意和激动的时刻,他祈祷让画像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让他自己永葆青春的无瑕辉煌。那是他一切失败的根源。倒还不如让他为自己的罪恶立即受到必然的惩罚,惩罚有净化作用。人向最公正的上帝所应当祈祷的,不是“宽恕我们的罪孽”,而是“惩罚我们的恶行吧”。
几年前亨利勋爵送他的那面雕刻得很奇特的镜子,此刻放在桌上,四肢雪的小爱神依旧在镜框上笑着。就像在那个可怕的夜晚,他<u>第一次</u>注意到画像致命的变化一样,他拿起了镜子,泪眼模糊地朝光洁的镜子看进去。有一次,一个爱得他要命的人写了一封痴情的信给他,信末是这样两句崇拜得五体投地的话:“世界因为你是象牙和金子做的才变了样,你嘴上的曲线重写了历史。”他想起了这两句话,并不断地回味着。随后他厌恶起自己的美貌来,一下子把镜子扔到了地板上,用鞋跟把它踩成银色的碎片。正是美貌毁了他,而美貌和青春是他所祈求的。要是没有这两者,他的生命也许仍会洁白无瑕。对他来说,美貌不过是假面,青春是一种讽刺。充其量青春是什么呢?是一段幼稚不成熟的时期,一段情绪浅薄、思想病态的时期。为什么他老是穿着青春的号衣呢?青春已经损害了他。
往事还是不想为好,那已经是无法改变了。该想的是他自己,是自己的将来。詹姆斯·文已被埋藏在塞尔比墓地无名的坟墓里。艾伦·坎贝尔已在一天夜里自杀于实验室,而并没有透露强迫他知道的秘密。巴兹尔·霍尔华德的失踪所引起的轰动很快会平息,现在人们的兴趣已开始消退。他完全可以高枕无忧了。不过巴兹尔·霍尔华德之死并没有成为他沉重的思想负担,而是他生不如死的灵魂弄得他寝食不安。巴兹尔画了一幅毁坏了他生活的画,他不能原谅他。什么都是这幅画干的。巴兹尔说了些他难以忍受的话,但他还是耐心地忍了。他不过是一时的冲动杀了巴兹尔。至于艾伦·坎贝尔,自杀是他自己干的,他选择了这条路,不关他的事。
新的生活!这就是他所需要的,也是他所等待的。当然他已经开始了新生活。无论怎么说,他已经放过了一个天真的姑娘。他以后永远不再去引诱天真,他要做个好人。
他想着海蒂·默顿的时候,开始怀疑上了锁的房间里那幅画是不是变了。肯定是不会像原来那么可怕了吧?也许要是生活变得纯洁了,那脸上的邪气可能会烟消云散呢,或许已经没有了,他要去看看。他从桌上拿了灯,悄悄地溜上楼梯,拉开门闩的时候,一抹愉快的笑容掠过他那张出奇地年轻的脸,并在唇边逗留了一会儿。不错,他要改好了,那里藏着的讨厌东西不会再让他胆战心惊了,于是便觉得仿佛心里的一块石头已经落地。
他轻手轻脚地进了房间,像往常一样锁了门,拉开盖在画像上的紫色罩布。只听见他嘴里迸发出一声痛苦和愤怒的叫喊。他并没有看到什么变化,只不过眼睛里多了狡猾的神色,嘴角的曲线添了虚伪的皱纹。画像依然令人厌恶,也许比以前更可恶了。落在手上的猩红的露水,愈加鲜艳,更像才溅上的血。于是他发抖了。难道他只不过是受虚荣心的驱使,才做了这一件好事?或者像亨利勋爵嘲笑他时所暗示的那样,是出于寻找新刺激的愿望?或者是激情满怀地要扮演某一个角色,于是便像有时出现的情形一样,干出了超越自身品格的好事来?要不,也许这一切原因都有?此外,为什么红色的污点比原来要大了呢?那血渍像一种可怕的疾病蔓延到了起皱的手指上。血仿佛已经滴下来,因为画像的脚上也有了,甚至连没有拿过刀的手上也沾上了血。去自首?难道这意味着他该去自首?交代自己的罪行,然后被处死?他哈哈大笑。他觉得这念头很可怕。更何况他就是自首了,谁又会相信呢?被杀的人已经无迹可寻,凡属他的东西都已毁掉,他还亲手烧掉了藏在楼梯下的物品。人家只会说他疯了”要是他一口咬定的话,还会把他关起来……可是,忏悔自己的罪过,当众蒙受耻辱,公开赎罪,都是他的责任。上帝召唤人向人世和上天供认自己的罪孽。要是不忏悔,他的罪孽是怎么也洗不清的。他的罪孽?他耸了耸肩。巴兹尔·霍尔华德之死,他并不十分在意。他所叨念的是赫蒂·默顿。因为他所照的那面灵魂的镜子是不公正的。难道照出来的只是虚荣?好奇?虚伪?难道他的弃恶从善的行为没有别的动机了?还有更多的东西,至少他自己是这样想的。可是又有谁能分得清呢?……不,没有别的动机了。出于虚荣他放过了赫蒂;因为虚伪他戴上了善良的假面;由于好奇他尝试着克己。现在他全明白了。
但难道这桩杀人的罪孽要一辈子纠缠着他?难道他永远要背着过去的包袱?他真的该去忏悔吗?绝对不干。现在留下的罪证只有一小点。这张画本身就是证据。他要把它毁掉。为什么把它保存了那么久呢?看着画像起变化和逐渐见老曾经是他的一大乐趣。近来,这种乐趣已不复存在,画像反使他夜不能寐。他不在家的时候也总是提心吊胆,生怕别人看到了这幅画。画像给他的情绪增添了忧郁。无数快活的时刻,只要一想起它来便兴味索然。这东西像是他的良心。不错,已经是他的良心了。他要把它毁掉。
他朝四周望了望,看到了刺杀过巴兹尔·霍尔华德的那把刀。他把它清洗过多次,刀上已不见血渍。这把刀明闪闪,亮晃晃,曾被用来灭掉画家,所以也要灭掉画家的作品以及它的一切内涵。它要灭掉往事,往事一旦消失,他也就自由了。它要灭掉令人担惊受怕的灵魂生活,没有画像的可怕警示,他也就可以安心了。他拿起刀来,朝画像刺去。
只听见一声惨叫和忽喇喇的倒地声。这叫声如此惨烈,仆人们被惊醒了,悄悄地溜出房来。路过底下广场的两位绅士停下脚步,抬头望着这幢大房子。他们又往前走了一阵,碰到一个警察,把他带回到原先的地方。警察揿了几回门铃,却无人回答。除了顶楼的窗子亮着,整幢房子一片漆黑。过了一会儿,他走掉了,站在附近的门廊里监视着。
“那是谁家的房子,警官?”两位绅士中的年长一位问。“先生,是道林·格雷先生家的,”警察回答。
两人相互看了一眼,冷笑了一声走掉了。其中的一位是亨利·艾什顿爵士的叔叔。
房子里仆人的住处,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好的用人在窃窃私语。上了年纪的利芙太太一面哭泣,一面搓着双手。弗兰西斯色如死灰。大约一刻钟后,弗兰西斯叫了马车夫和一个男仆,一起上了楼。他们敲了敲门,里面没有应答。于是便大声喊叫起来,但依然毫无动静。他们想撞门进去,也没有成功。最后只好爬上屋顶,再从屋顶溜到阳台上。落地窗毫不费劲地打开了,因为销子已经很旧。
他们进了房间,发现墙上挂着他们家主人的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像,同他们最后一次见到时一样,奇迹似地显得那么年轻,那么英俊。地板上躺着一个死人,穿着夜礼服,心口插了一把刀。他一脸憔悴,皱纹满布,面目可憎。他们仔细查看了手上的戒指,才终于认出他是谁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