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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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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啸风另一手按到了沈琳的身上。

    火是地狼放的,它还用自己的妖力把烈焰的温度催化到近千度,在这样的高温下,别说尸体了,连钢铁也会融化掉,因此,马啸风并不担心火场被发现后,人们会在里面找到两具焦尸,能找得到的,大概只骨灰吧。

    “不是我不想找它啊,事实上是它走丢那天,刚好我要去美国参加一个选美大赛,然后回来后又忘了这事,要不是你来找我,说不定我还真就忘了呢。”

    “保重,一路……好走!”

    “为什么?”

    “疯子,你不怕死?”

    “……不怕,都活了千几百年了,真无聊,死了也好,只是自杀太麻烦了。”

    “被逼的?”马啸风和地狼齐声说道。

    “……呃,算了,我还是回家好了,陪你睡觉这档事你还是找别人吧,我可不想明天一早起来变成了妖干……”

    “怎么,狐狸,你看上他了,我可告诉你,我欠了那家伙一次人情,你要是敢吃他心肝的话,我就和你拼命。”

    两只妖怪越走越远,最后,渐渐淹没进城市的夜市中,而在天的另一片,却被冲天的烈焰映红了半边天空。

    因为活死人是身体已死,却拥有灵魂的怪物,所以一直以来,它们都是三界公认的异类,非人非鬼,非妖非魔,加上它们的成长实在过于迅速,因此活死人一旦被发现,无论人类还是妖怪并诛之而后快,否则,给活死人完全成长起来,它们将会变得比神魔更加恐怖。

    因此胡小仙一指出沈琳是活死人时,马啸风真的吓了一跳,不过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解释为什么沈琳会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成为一只类似僵尸一样的存在。

    却在这时,沈琳身上散出来的恶气像是找到了新的附着物一般,像千万道虫子朝着女孩迅速地钻了过去,它们用力的,拼命地钻入了女孩的身体内……

    “所以,去把那把匕首拔|出|来吧,这样恶气散得快一些。”胡小仙这一次倒没有怪地狼抢她的话,只是又对着妖怪踢了几腿,把地狼踢得吡牙咧嘴的。

    “嗯。”胡小仙的眼睛里浮起几丝怜悯之色。“它不知道在那里招惹了天地的恶气缠身,当时它的灵魂一定是快要脱离身体去投胎转世,却因为这些恶气的缘故而让灵魂不得离开,而恶气又让它死掉的身体先活了过来,所以说,它是被逼着成为活死人的,其实说起来它们真的很可怜,想要投胎的灵魂却被强制拘留在体内,就如同被判了无期徒刑一般,其实,它们是很痛苦的吧。”

    为了让张嘉洋的事和马啸风完全拉不上关系,胡小仙以控魂之术,把张嘉洋尚未完全消散于人间的残魄聚于其尸身之内,又令其写下了遗书,把害死沈琳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然后表明自己忍受不了良心的折磨而放火自焚。

    深夜的城市,只有路灯照亮着安静的公路,地狼和胡小仙默默地走着。

    做完这一切后,马啸风和其它两只妖怪才开着城回到建安市中。

    僵尸,是由人死后一口怨气不散,再加上地穴的风水而变异形成,刚拥有意识的僵尸,由于是由怨气充当其意念体,因而没有多少智慧可言,这时候的它们比动物的智力还低下,这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们没有灵魂所致,只有当日久天长了,那口怨气所形成的意念在吸收了大量的日月精华后进行锐变,再经过长年累月的知识积累后,才形成所谓的智慧,但无论如何,僵尸都不会拥有灵魂。

    “然后这个笨蛋就像发现了一块新大陆一样把活死人带回了家研究,你这只死狐狸,一发现活死人应该尽快消灭掉,这个三界默认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还把它带回家,最后才闹出这么多事情来。”罗迪在一旁插口说道。

    可活死人就不一样了,虽然它们无论力量还是体质都和僵尸一样,甚至也能够使用旱炎,但它们的形成的要求却比僵尸更为苛刻,它们通常是人死亡了之后,灵魂却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脱出身体而轮回转世,灵魂被强制拘留在已死身体内的它们,将会产生无比浓郁的怨气,活死人一旦成形,因为那强烈无比的怨气,将会使它们迅速地成长起来,成为一种超越了僵尸的怪物。

    “有多不得了,打架没有我厉害,泡妞又没有我快,我可一点也看不出来他哪点不得了了。”

    “不知道吧,我告诉你,那家伙是破军凶象入命者,从古有言,凶星入命者,皆是对这个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存在,破军者,败而后立,破而后成,具有改变规则和天命之大能,视为逆天者,你要是和他走得太近,不小心引来天谴顺便连你一块砸,可别怪没有提醒你在先啊。”

    扑一声,夜叉被拔了起来,顿时,浓郁的黑色气息像喷泉一样自沈琳的心脏位置涌了出来,马啸风连忙退开,而包裹在藤蔓中的沈琳则发出痛苦的叫声,叫声随着黑气的消散而越来越弱,最后,叫声消失了,同时,沈琳的身体也不再动了。

    却在一人二妖的说话间,活死人剧烈的抖动起来,它似乎正使足了力气正在撕开身上的藤蔓,马啸风连忙说道:“胡小姐,请问你有没有办法帮到沈琳,她只是一个无辜的女孩,现在她仇也报了,我想她不会再愿意当什么活死人的。”

    胡小仙踢了地狼几脚说:“你也该知道,像活死人这种异类,千年难得一遇,我当然要弄回家研究,本来想研究后就干掉它,但研究过后,我才知道,这只活死人的成形,可以说是被逼的。”

    胡小仙认真地纠正着地狼的话,却听得马啸风头大无比,这些妖怪一个比一个强大,却一个比一个没有责任心。

    “你不说话会死啊。”胡小仙见地狼抢了她的话,不由美目一瞪,但她实在太漂亮了,即使是生气也让人看得魂不守舍。“那时候,这个活死人像是失去了生前的记忆,我才打算教她法术的,谁知道半个月后她开始记起往事,最后更为了复仇把我的妖草种子偷走了,本来我听说妖草生命力旺盛,还想着种在自家好护院来着,却不料被它一偷就是一小袋,不过它也是蛮聪明的,别的学不会,倒把催生妖草的小法术学了去的。”

    胡小仙还没有回答,地狼已经朝她努了努嘴:“还不是她干的好事,她闲来无聊,就教起活死人法术来,说什么要打破活死人无法使用法术的规则,但这活死人法术学不会,临走时却偷了她的妖草种子。”

    “你怕吗?”

    在那黑气将要散尽的时候,从沈琳的心脏处又飘出了一缕白烟,白烟迅速地消失在夜色下,马啸风知道,那是沈琳的一缕芳魂,最终,她的灵魂也得到了解放。

    “喂,罗迪,你找了个不得了的朋友呢。”

    “我是在一个多月前无意中发现了她的。”胡小仙说道:“那时候我也以为她是一只僵尸,但细察之下,却在她的体内发现了灵魂的波动,这才知道她是活死人。”

    后记

    “那沈琳所使用的妖草又是怎么回事。”马啸风问道:“据我所知,即使是活死人也不会使用术法吧。”

    “那是因为你蠢而已,刚才我用‘正易相法’从他的面相占他的命格,你猜猜我占出什么来?”

    马啸风话音一落,地狼再一次抢了胡小仙的话:“嘿,这个问题我一早帮你请教过死狐狸了,现在这只活死成形的原因是因为沾染了恶气,而恶气又囚禁了它的灵魂,所以刚才我才要你用匕首刺它的心脏,除了心脏是它们的弱点之外,还因为心脏被刺,它体内的恶气会散得快些,当恶气散尽,它的灵魂自然会脱离身体去投胎转世了。”

    “天谴?有意思,我还真没见过天谴什么样子,那要和他多多混在一起才行了,好想看看天谴是什么样子。”

    一进入城市,地狼和胡小仙就下了车,它们有自己的方法回家,马啸风虽然因胡小仙相赠了一颗清露丹的原因,一身伤势已经好了七七八八,但精神却萎顿得不行,两只妖怪要自己回家他可是巴不得呢,于是和它们告别之后,马啸风便直奔自己的公寓,准备一觉睡到第二天傍晚。

    僵尸和活死人是很接近的妖怪,但严格算起来,活死人连妖怪也不是。

    “拜托,现在可不是要你称赞它的时候。”地狼没好气的说:“这活死人偷了你的妖草,又走丢了,你难道不会去找回来消灭掉它啊,要不是我在马啸风嘴里知道死者是死在妖草‘葛’之下,而碰巧这建安市里全使用妖草的就你一个,否则我还真不知道这事情的来龙去脉呢。”

    马啸风依言走到了沈琳身林,藤蔓里,沈琳用怨恨的眼光看着他,马啸风低声一叹,知道这并不是她的本性,他一手握在匕首的刀柄之上,对沈琳说道:“一切都该结束了,沈小姐,你仇已得报,再眷恋尘世于你无益,我这就送你上路吧。”

    “死狗,我已经没吃人类心肝好几百年了,那种东西吃多了不利健康,而且现在的人类都不健康,要是不上心吃到肝硬化的怎么办,我只是好心提醒你一下,如果没有必要,不要和那人类走得太近而已。”

    “好啊好啊,喝完酒顺便陪姐姐上床吧,人家好久没来那个了……”

    “因为那个人,很不得了啊。”

    “我也是,哈哈,死狐狸,难得我们找到一个共同点,找,我陪你喝酒去。”

    就在这一半呈深黑、一半呈艳红的天空上,突然一道火焰自高空的云层中堕落,来自天际的火焰像一颗流星般地迅速滑落,最后砸入那尚且烧得正炽的市郊残舍之中,轰一声,火焰被炸熄了一大片,乌黑的地上,一个扎着两根辩子的女孩侧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鬼才知道。”

    火焰,在残舍中烈烈燃烧着,在那火焰中,除了张嘉洋的尸体外,还有沈琳那具因为恶气散出后而迅速腐化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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