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
岱史总目
质字号第一册
卷之一 图考
卷之二 星野考
卷之三 表胜考附里至
卷之四 山水表
卷之五 疆域表
诸字号第二册
卷之六 狩典纪附封挥
卷之七 望典纪仲历代诸臣僚文
鬼字号第三册
卷之八 遗蹟纪
卷之九 灵宇纪神佛寺观
神字号第四册
卷之十 灵宇纪圣贤庙祠
卷之十一 官室志
卷之十二 物产志
卷之十三 香税志
卷之十四 灾祥志
而字号第五册
卷之十五 登览志历代诗章
卷之十六 登览志国初至嘉靖甲寅以前诗章
无字号第六册
卷之十七 登览志国朝嘉靖甲寅以後诗章
疑字号第七册
卷之十八 登览志历代赋记杂着
右《 岱史》 为义,凡十有四,别而为卷凡十有八,中问丰省不齐,缉而为册凡七,取《 中庸》 质诸鬼神而无疑句以命册焉。夫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岱宗山灵,盖鬼神之大者。是役也,澡思摄管,对越俨然,登谒搜奇,骏奔匪懈,诅非鬼神与质乎?顾凡陋胸襟,安知天道?又安能以无疑?余於兹有深愧矣。然孟子论尽心知性,而归之於知天,则知天之学,要在尽心中得之。余诵法往古,从事笔砚,以供明神之役,敢不尽厥心以晤假,而求底於无疑之境哉。兹所为命名,岂漫然无所取义云。查志隆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