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一)书法总论
唐彪曰:握笔有法,笔管在中指、无名指之间,则两指在上,两指在下,是谓双包双抵,笔始有力。若以单指包之,单指抵之,笔无力矣。又,执笔宜浅,大指宜在上节指面,食指宜在中节之旁,中指宜在指头,无名指宜在首节之侧,庶掌虚指活,转动自由。卢隽云:执笔必使掌中空虚,可以握卵,此要法也。
唐彪曰:大指下节用力,则字分健劲;大指下节宽松,则字圆秀。食指次节但倚笔,不曲抱笔,则笔圆转如游龙;若弯曲紧抱,则笔不圆转而滞硬,作字不速,亦且难佳。故五指全重大、食二指,而二指尤重在食指也。
唐彪曰:执笔乃书法纲领,在童蒙尤为切要。故另见童蒙书法中运腕运指法。欧阳公曰:“当使指运而腕不知。”
(二)运腕运指法
唐彪曰:小字多运指,大字多运腕。后人不分字之大小,而或单言运指,或专重运腕者,皆偏见也。然指甚难,必于平日提笔在手,时进操练,令手之五指柔和婉转,屈伸、低昂、左右,无不如意,而字始能过人也。
(三)笔锋
唐彪曰:书法偏重藏锋亦非正法,必当藏而藏,当露而露,自然入妙也。董内直曰:侧锋取妍,晋人不传之妙。
唐彪曰:《书法》有云,如印泥画少者,言用笔贵乎藏锋也。如折钗股者,言屈角贵圆而有力也;如屋漏痕者,言用笔欲其无起止之迹也;如壁折者,或云言用笔贵有波澜,或言用笔贵无起止。此言之,语虽隐秘,意则平常也。
(四)方圆
唐彪曰:方中欲有圆,圆中欲有方。方而不圆,则乏丰神;圆而不方,则无筋骨。融而化之,斯称善矣。
(五)钩
唐彪曰:直钩锋贵短。
(六)真、行、草书
唐彪曰:学楷字成个学,又须拆开学。成个以学其结构,拆开引以学其笔法,庶乎能入妙也。
或曰:自唐以前,草书不过偶尔相连,后世属十数字而不断,号日“游丝”。不知故人作草,如今人作真,何尝苟且,其相连处,皆是引带其笔,甚轻,非有意也。
或曰:草书之体,如人坐卧行立,揖逊忿争,乘舟跃马,歌舞擗切变态,非苟焉者。又,一字之体,率有多变,有起有应,如此起者,当如此应,各有义理。
(七)摹书临书
唐彪曰:临摹法贴相似之后,再加工临摹百余遍,则反不肖,且不能自辨其工拙,过时写出,竟相似矣;若临摹相肖之后,不加工多写,后日再书,便不甚相似。
(八)名人书法不一体
唐彪曰:古人用笔,皆有意义,虽写真楷而常出入于篆、隶、八分,且时兼用飞白、章、草,故其书法能变化不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