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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出门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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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秦天无语,好像是这么一回事哈。

    真相才是快刀不是?

    “第三条,家里的家务我不干。我会找个佣人帮忙干,你没问题吧?”

    “没……没问题。”

    秦天自个儿也不爱干家务活。

    同时,他也说不出让曹乐瑶干。开什么玩笑,曹家的千金,娶回家干家务活?怎么可能。

    “那……那个,我的工资,可能不大够。”

    “没事,有我的。”

    秦天:……

    好家伙,莫名有一种吃软饭的既视感。

    “第四,生了娃之后,我还是会回来上班的。”

    “这个没事,有学校。”以秦天的身份,自然会有托儿所和学校,这都是包办的。

    “那行。我没什么问题了,这周六、周日,咱们去约会,约会一个月的时间,互相了解一下,没问题的话。咱们就去见见伯父伯母。如果可以的话,年底就把婚礼给办了……”

    秦天有些茫然地从三昧楼出来。

    有些不可思议。

    “景叔,这就成了?”他感觉跟做梦似的。

    “成什么啊?人还要跟你约会呢,看你表现。”

    “那有什么的,我肯定好好表现!”秦天跟打了鸡血似的。

    景语在心里叹了口气,他觉得,往后,秦天的日子可能没那么好过。曹家的这个姑娘,可是个厉害的。

    刘岚走进了办公室,这时候的刘岚,额间已经有白发了,看着以前还那么小的一只曹乐瑶,现在就要嫁出去了,也是百感千回。

    “你就这么把自己嫁咯?不跟你爸说?”

    “有啥好说的。再说了,也不一定,秦天挺合适的。”

    “哎,真是造孽哟。”刘岚摇了摇头。

    这句话,刘岚还真没说错。

    曹魏这货,泡妞水准有一手,揣摩人心也有一手,再加上是从后世来的。对于泡妞的那些个手段,他清楚得很,于是乎,就跟自家闺女科普,生怕自家闺女给人骗了。再加上他这么大一渣男,家里三个女人,还有一对姐妹花。

    这种离谱的事情,让曹乐瑶对在自己年轻时候追自己的男生,那完全是提不起一点儿兴致。

    按照她的话来说,长又长得没她爹好看,说话还不会说,来来去去就那么些个招式,没点意思。

    她的心,就像是在大润发杀了十几年的鱼一样冰冷。

    而在这方面,曹魏一直以来的态度就是,遇得到就遇,遇不到的话,在家也没关系,反正他养得起。

    说起来,曹乐瑶对于爱情还是挺期盼的,但多少还是比较矜持,想要看看有没有人追。结果好嘛,追她的不是没有,只不过她都看不上。她痛定思痛,最终,决定自己出手。她要主导!刚好,秦天一头就撞了上来,该说不说,秦天这人,长得人模狗样的,倒也好看。

    再加上家世也不错,没那些个纨绔子弟的臭毛病。

    曹乐瑶决定了,就是他了。

    如果约会几次,没有什么原则上的问题,再去他家拜访一番,再没有问题的话,这事儿就定下来了。

    自家老爹不知道要跟老妈玩儿多久呢,也没关系,等到时间了,通知他们一下就好了。

    时间转瞬之间,就来到了周六。

    秦天穿戴整齐地来到了约会地点,他略微有些紧张,回去之后,他特地回家请教了一圈,结果,家里人没一个知道该怎么约会的。这是实话,他父母那一辈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得说。至于他哥跟他嫂子,那就是在联谊的时候认识的。

    两人看对眼了,双方家里也都是朋友,回去那么一商量,就结婚了。

    怎么约会,真没人知道。

    倒是嫂子给他出了点主意,什么开场带一支玫瑰花啊,穿着整齐一些啊。

    “嘿。”曹乐瑶拍了秦天的肩膀一下。

    秦天回头,曹乐瑶今天并没有穿着一套正装,而是一套时尚的休闲服饰,脸上化着淡妆,曹乐瑶的脸部轮廓跟秦京茹差不多,比较显嫩,再搭配上每年都去香江那边采购回来的衣服。没了那天的咄咄逼人,显得青春靓丽。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两个可爱的小酒窝似乎在告诉秦天,主人今天的心情不错。

    “喂,看什么呢?”曹乐瑶伸出小手,在秦天的面前挥了挥。

    “看你好看。”秦天有些呆呆地说道,然后,立马意识到了什么,脸色涨得通红:“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知道自己好看。”曹乐瑶翻了个白眼,她瞟见了秦天手上的玫瑰:“送给我的?”

    “啊,对。”秦天连忙递了过去。

    “还行。”曹乐瑶接了过来。

    “你要喜欢的话,我以后天天送!”秦天气血上头。

    “我不喜欢。”

    “啊?”

    “不怎么实在。”曹乐瑶摇了摇头。

    “是,我也觉得不怎么实在。”

    “那你还送。”

    秦天:……

    这话他娘的就没法聊了!

    看秦天呆头呆脑的模样,仿佛那天那个自信心满满的家伙不是他一样,曹乐瑶“噗呲”一声乐了:“行了,走吧走吧,打算带我去哪儿?”

    “咱们先去什刹海逛一圈,然后午餐就去老莫吃……”

    “等等。”

    “怎么?”

    “老莫,不去。”曹乐瑶摇了摇头:“白人饭不好吃。”

    “啊?他们都说去老莫有格调。”秦天挠了挠头,他好不容易搞到两张票。

    曹乐瑶翻了个白眼:“那儿的饭你吃得惯啊?走呀,边走边说。”

    说着话,她拉起秦天的手,就往什刹海去。

    秦天手被这么一拉,整个人身体都僵住了。

    崩得老紧。

    “干嘛呢?走呀?”

    “哦,哦。”

    软软的小手握在手里,秦天整个人都傻乎乎的……

    曹乐瑶就当没看到,嘴角微微翘起。

    缓了好一会儿,秦天才恢复了语言系统。

    “那……真不去老莫嘛?”

    “不去,不好吃。我带你吃点好的。白人饭是真的难吃。”曹乐瑶嫌弃地在鼻子前摆了摆。

    掏出大哥大,打了个电话过去。

    “喂,齐婶婶,我中午要过去吃饭。”

    “嗯,对,就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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