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九十三章 意料外的战机
不是虚数,是真真切切的十万颗血珠,个个能飞;十万血珠四方散开,带着浓浓腥臭气息扑向雷尊的身体,闻之作呕。
连小不点都打不开的雷锁,被那几颗血珠沾染,居然出现破绽,不,是破洞!
……
就像一张严密无缝、且有厚实无比的布,锤砸不烂、风吹不透,雨水也淋不进,甚至挡得了刀砍斧剁,但它绝拦不住火把,或者一根小小燃香。
这真的很麻烦。
“糟糕!”
精神之间的撞击比神通更快、更无情、且无丝毫余地可言,两者相遇,雷尊凄厉狂嚎,喷血而退。
正因为如此,雷尊因此倒了大霉。
此前已有两次意外,虽不能说干扰很大,多少也让雷尊分了神;如今事发突然,措手不及,雷尊超乎想象的战斗经验发挥作用,身形暴退同时壮士断腕,硬生生切断自己的神识。
千不该万不该,雷尊欲在万军中斩将夺魁,恰好碰到其最强。
最让人不解的是,它居然做到了!
“竖子小儿,果然本性不改。”
用锥子与一堵墙对抗,其结果之悲惨可想而知,精神风暴席卷而至,轻松将那根锥子碾碎,排山倒海的压力蜂拥向前,中途化身三股狂潮,直扑雷尊紫府灵台、识海还有丹田。此生第一次拥有这样的力量,今或再也找不到如这样直接杀敌的机会,厌灵蚁后奋出全力,胖嘟嘟的身子竟然绷紧成一条棍。
当真的对待,等于以两成实力与对方一支烂箭做交换,战斗持久必定不利;不当真,谁知道哪支箭会是真的,等到临头再做应对,雷尊也未必吃得消。造成这样的局面,首先要怪雷尊托大,放任一个“十三郎”远走,其次是那张弓太过邪门,怎么能射这么远!
……
掌天弓出箭,速度快到让人来不及反应,哪有功夫再仔细分辨那支箭有没有问题。一箭射穿天劫的威势犹在眼前,雷尊不能不予以足够重视,浪费一击之力不说,脑海内刚刚明白原委,远方光点微微闪动,第二支箭到了。
时间倒退至片刻前,杀字刚刚响在耳边。
血麒麟凶名赫赫,血杀千里如雷贯耳,雷尊可以无视神驴的那点修为,但不能不还重视其宁可重创才换来的这一击。想也不想,滚雷随血球一样炸开成网,四方横扫将其杀灭……
当初进入乱舞城,十三郎初遇妙音贵女,因其一手神识传音惊吓莫名,猜测她可能是化神老怪;今日今时,雷尊所展示的神识之道,比她强出不知多少倍,俨然就是当成神通使用。
假如把雷尊之神念比作一根无坚不摧的锐利长锥,迎面撞来的就是一堵墙,一堵精钢打造、堪比法宝飞剑的墙。
“又是虚招?”扪心自问,雷尊不能不狐疑。
剑与箭的对撞,以雷剑完胜而告终,面对雷尊四雷中的最强击,那道看起来猛烈的飞矢几乎没有抵抗之力,顷刻即被击毁、变成一团破铜烂铁。剑光雷矢继续前行,延着之前箭矢射出的通道内溜了一趟,最终没能抵达射出那一箭的源头,在怒鸣声中消散。
无奈再出一指,雷尊的目光又被那颗血球吸引,号称能杀灭千里生灵的血球与滚雷相遇,忽然像蜂巢一样炸开,转瞬间分成十万份!
心神相连,雷尊无需用眼也知道发生了什么,微楞不禁要骂。
雷尊的血。
以十三郎为枢纽,主尊、分身加上小不点的合力,最后交由蚁后统一调度,天下绝无人能挫其锋。厌灵蚁不能拿神识做武器,但如果有人主动进犯,与之展开直接对抗、且对比神识运用的话,天下同样无可匹敌。
通过感应雷尊知道,那些气势汹汹的血球啥威力都没有,不过就是一些鲜血体液混合在一起,哪里经得起滚雷荡涤。
一次次奇迹般的战斗,世人都知道十三郎狡诈,偏又一次次的要上当。比如现在,弓是那张弓,箭却不是那支箭,十三郎不知何时炼制出一模一样的箭枝,射出来的光芒甚至还要剧烈,内里则是一团糟。
客观地讲,厌灵蚁其实是一个脆弱的种群,首先它的生存环境,灵魔都需要,偏又不能长期沾染;论奇遇,再找不出一只能与十三郎的飞蚁相比,即便是这样,它仍不能总暴露在灵气之内。除了这一点,厌灵蚁后的孱弱也决定了这中变异生物不可能得到太多发展,相比蚊王之凶猛强悍,厌灵蚁后除了繁殖能力更加出众,几乎别无所长。
不理它们。
与当初十三郎灭蚊时候类似,雷尊一眼看破蚁群的最大弱点,只要杀掉厌灵蚁后,蚁群势必分崩离析,甚至会有反扑。必须承认,这是对付蚁群的最佳策略,此外还要提到的是,雷尊之强,此前那几道攻击均不足以体现,唯当神识逆势冲锋,直入兽环的那一刻,九尊之首才显得名副其实。
眼下这种情形……
对他而言,这是必然、也是无奈的选择;当面大敌攻势临头,雷尊虽然强大,但还没有强到能够无视八千厌灵蚁的程度,岂能总与一头蠢驴纠缠不清。
如此运用,不仅仅需要强悍的修为与神念,还要有足够强悍的精神做支撑,反过来想这又很正常,雷霆桀骜,控雷之道最难把握,雷尊如果连这点本事都没有,如何能在此道称尊。
血麒麟为何能在天劫之上?因为它就是能克雷。没有道理,就是能克。雷狱如网,囚牢原本八面封闭,如今被那几颗血珠钻开几个洞,再被周围大网一冲,顿时七零八落,彻底没了模样。
阵阵青烟接连升起,十万血球转瞬消失大半,但其数量太多而且会跑,分布的面积也太广,甚至还有些从头顶脚下合扑而来,实难凭一颗雷球清理干净。
接下去的战斗按照构想进行,雷尊三刀斩断厌灵蚁所化的长枪,顺势放出神识、延着常人难以触及的精神波动逆流而上,直冲沙场主将。
假如仅仅是一只蚁后,虽天赋其长仍不能与雷尊相提并论,雷尊未尝没有考虑过其与十三郎之间的精神链接可能带来干扰,特意将神识催到最强,且有突袭之嫌。
剑雷威力远远强于箭矢,但不能像它那样及远,只能空跑一趟。
不用想也知道,掌天弓威力如此强大,所需要的法力必定惊人;假如没有其它对手,雷尊大可老老实实与之打攻防,凭借远比十三郎雄厚的法力逼其退缩。
可惜那些血珠太少,大灰等级又太低,血脉稀薄不成样子,否则,随意从那些血珠内挑出一颗,都足以让专修雷道的尊者手忙脚乱。
连续几朵艳丽血花,伴随两次沉痛闷哼,战场首次因为主动伤害流出鲜血。
假如不是亲眼看到,没人相信那条最爱显摆风度的驴身上藏有这种污秽之物,更没有人相信血麒麟的罚世神通会如此腌臜。仅以雷尊的见识对比,即便那些常年与腐尸大交道的修家,程度也有不及。
思忖仅在电光火石,那支箭可不会等着,呼啸声中直扑后脑。于是雷尊意识到,十三郎非但不停开弓,其位置也在不停变换,逼他分出更多心神。
想法很好,战术也很合理,只可惜,这次雷尊真的选错了对象,迎头撞上铁板。
“吼!”
“剑!”
很容易,但,似乎容易得有点过了头。
到底没有辜负信赖,困雷牢牢守护其不受伤害,刹那缓冲,雷尊强行压下心头的震怒与凛然,长啸待做反攻的时候,目光忽又为之一僵。
不知什么时候,几颗毫不起眼、被滚雷遗漏的血珠溜进内圈,没头苍蝇一样撞上如蛛网般纵横的困雷囚牢;看它的样子,就好像是要拼命打开口子,将被锁在里面的那个人放出来。
舍车保帅,雷尊的动作很果断,但还不够果断,扑面而来的浪潮虽被割断,其前端锋锐却留在体内,肆虐八方。
割裂加上反扑,钻心剧痛如撕裂神魂;飞退中,困锁牢笼与那张由小不点与十三郎联手施展的大网接连碰撞,爆鸣声声,屡屡令雷尊身形摇晃。
它的神识强大,可惜蚂蚁不是修士,修不得道法凝聚不了神通,除了指挥后代作战更加便利,看不出能有多大威力。举个极端点的例子,把这只将临八阶的蚁后与一名结丹、甚至强一点的筑基修士放在一起厮杀,死的可能是它。
最快的攻击总是最先抵达,掌天弓出射迅如闪电,雷尊所用个的是真的电,两者都快,相遇必然也最早。
迎面枪锋已至,雷尊成功施展第三道雷,身外既有连空间裂缝都不惧的雷光为盾,索性将其抛在脑后。
对手远在一两百里之外,跑起来速度不比谁慢,雷尊无奈放弃追杀的念头。摆在他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快点将眼前之敌解决,战斗自然结束;再就是如现在这样提心吊胆打下去,与十三郎分身拼消耗。
那是天生的本事,是上天赐予蚁后的唯一一项保命之法,这样都被人修轻易打败的话,老天爷恐真的瞎了眼。
就这也不好过,囚牢破时黑丝顺隙而入,毫不客气在雷尊身上连划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