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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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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小孩从布政第跑出来了。他们奔下大门前一层一层的台阶,一直冲到像沟渠般的果园城的街。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为简便起见,让我们先来介绍他们的大名──

    首先是胡凤梧,十三岁,布政家的大少爷,将来的门楣支持人兼财产承继人。按当时的法律讲,他实际上已是这人家独一无二的主人。在他後面,胡凤英,布政家的大小姐,他的年方十岁的胞妹。他们是到学堂去的,是被送去学本事,培养好他们自己,以备将来发扬祖先的声誉,扩大老旧的门庭,并且高高在上,威压果园城的居民的。多漂亮的衣服啊!他们像活宝似的被打扮好,满身花绣,从那个神秘的令人望而生畏的深大住宅里跑出来,就像当初,他们带着满身幸运被命运送入人间。其实不单他们的大人宝贵他们,纵然将全果园城打进去,有女儿的谁不愿意嫁给这位少爷?有儿子的又有谁不愿意娶这位小姐?话虽然如此,敢存这种希望的究竟只有很少几份人家,因为果园城的大多数居民实在穷苦不堪,他们的父亲、祖父、高曾祖父,连他们自己,大半都被“布政爷”和他的子孙们打过,关过,乌七八糟蹂躏过。

    你听,现在胡凤英就在跺着脚嚷了。

    “讨厌鬼,鼻涕精,你手脏不脏?你拽我的袖子!”

    我们怎麽来说这个“讨厌鬼”──我们的可怜的第三个主人公呢?这孩子叫小张,跟胡凤梧少爷同年生的,也是十三岁。他可没有人家幸运,他爹老张是布政家的世袭门房;他妈是大少爷的奶妈,现在已经死了;靠主人的恩典,才被收留在府里,跟他爹住在门房里。老张大概有意改改他的祖传职业,也实在因为这孩子闲着没有事做,於是求得主人允许,让他跟少爷上学堂念书,上课下课顺便接送小姐。

    这对小门房是个倒霉差事。有钱人家的姑娘们──胡凤英的同学们,往往拿他作为嘲笑材料,她们说:“胡凤英,听差来了。”有时因为贪玩,回家又得挨顿好揍。另外还有许多想不到的事情,霉气事情,胡凤英在外面被欺负,是他的责任,跌倒是他的责任,功课不及格也是他的责任。他上去搀胡凤英一把,没想到竟闯了大祸。

    “又干什麽?”胡凤梧责问。

    胡凤英立刻堵起嘴。

    “鼻涕精臭死了。鼻涕精老是跟着我……你干麽死钉住我?死不了的!”她第二次跺脚。

    “你还有脸嚷呢,他就是你男人。”胡凤梧冷笑着故意气他妹妹。“赶明天妈死了,我就把你嫁给鼻涕精,教你跟他睡在门房里,一辈子给我看大门!”

    胡凤梧转过去,对准小门房一拳,然後翻身跑了。

    街上剩下胡凤英和所谓“鼻涕精”小张。胡凤英气哭了;鼻涕精守着她;鼻涕精并不哭,──只要不被他爹听见,挨顿好揍,就算他的运气。他红着脸站在旁边看自己的脏手,不错,他的手的确是乌黑的,那是跟他爹劈柴劈黑的;他的鼻涕是常常往外流的,那是因为穷得下的毛病;他的衣服总是破褴的补缀过的,那也是因为穷才破褴的。难道这是他的错吗?他既恐慌又愤怒:“你号,你号!瞧你号不完了。”他暗中祷告,希望这种命运赶快结束,但命中注定他得担任这种倒霉职务,以後的数年间,不论风雨晴晦,必须每天送小姐上女子小学,随後自己再赶到男子小学。直到一个大风浪袭来,卷走他,改变了他的命运为止。

    ※※※

    果园城至今还流传着一个歌谣。

    马家的墙;

    左家的房;

    胡家的银子用斗量。

    这歌谣里第一份人家就是胡凤梧的母亲马夫人的娘家,她的祖父是全果园城的首富,为保护万贯家产,她的父亲曾在光绪初年和小刘爷刘卓然的祖父同时捐过官。最後的胡家就是胡凤梧家,他的高祖曾做过布政使,在任上捞到论升论斗计算的银子。然而话虽然如此,时间却不饶人,马家的高墙早已夷为平地了,至於用斗量的胡家的银子,也早被“布政”的游手好闲的子孙们用光。胡凤梧的父亲在烟榻上躺了一辈子,幸喜去世的早,没有来得及把家产荡完。他死後给马夫人及子女们遗留下一小部分田地,除了他们吃用,足够他们养活几个仆人及出门用的车子;另外还有又深又大的老布政第。这些一重一重的房屋是神秘的,大半经年空在那里,高大阴森,没有人敢进去,也没有人想进去。里面到处布着蛛网,顶棚下挂着长长的灰繸,地上厚厚的全是尘土和蝙蝠粪。

    果园城人很难看见马夫人,她跟她丈夫一样,终日在烟榻上过日子。据说她年轻时候是个出名的美人……其实就是现在她也远不算老,顶多只有四十多岁。但是我们如果看见她,我们会忍不住自问:我的老天爷!这难道不是开玩笑吗?这个高个子、三角眼、扁鼻、撅嘴、一双小脚、龌龊的长指甲、皮包骨头、又黄又瘦的女人,她难道真美过吗?我说不出理由(有许多事我们根本不需要理由),我认为长着这种相貌的女人是傲慢的、自大的、冷酷的、并且也是愚蠢的。也许这跟她的相貌没有关系,应该归之她的环境。她在她的社会中始终处於最高地位,在婢仆的奉承与绫罗绸缎的包围中度了半生,只要肯动动嘴,一切都会送到面前,连走路都要丫环搀扶。她从来用不到求人,也从来不知道活着需要工作,有时候甚至需要虚心忍耐。提到别的绅士人家,她便轻蔑的说:“小家子气!我们马家是拿肉喂狗的。”再不然,“我们胡家是拿元宝滚着玩的。我们奶奶的衣裳,刚上身,弄上污渍就不穿了。”碰巧她儿子跟人家打了架──须知道这种事情常常发生,果园城的野孩子似乎专爱挡他的路。那时候她就说:

    “是谁家的贱种?拿禀帖送到衙门里去!”

    胡凤梧就在这种教养下面长大,直到十六岁才小学毕业。他母亲认为没有叫他毕业的必要,太小了,到外面念书怪可怜的;胡凤梧根本不想毕业,无论在家或在学堂,他就是个天王爷。但是他在小学里整整念了十年,终於被送到省城上中学了。

    我曾在一篇小文里说过:“关於这个城,你可以说任何城市都有它好的地方,都有它的美点,惟独它却是集中了全省的坏、丑、废物与罪恶。”这是丝毫不加夸张,丝毫都不曾冤枉它的说法。胡凤梧十六岁进中学是个理想时期,恰好到了他开始敢自作主张的年龄。他到了省城,首先第一件是金牙、手表、眼镜、手杖,把自己全副武装起来,然後拣个文凭铺子。他在那里不上课住了两年。在两年之内,他花去整堆的银元,同时他也学得比人家消耗一生还多的经历:吃、喝、嫖、赌,他样样在行,直弄的两条腿走路都拐起来。可是每当寒暑假回家,他母亲还直担心他在外面受苦,并且对别人引为骄傲,夸奖他有本事呢!

    他终不曾买到文凭。两年後碰着国民革命军北伐,那些昏庸的北洋军阀一时手忙脚乱,将各地的教育经费移作军饷,所有的学校便跟着停顿。他也从此离开那个文凭铺子,进入一个更大更复杂的学校。

    ※※※

    当共产党领导的农民暴动震动全世界,乡下人用土炮占领了果园城及火车站的时候,那个老门房的儿子小张,已经不再是“鼻涕精”。他长成了个粗壮少年,浓眉、圆脸、大嘴、不大说话,走路总是懒懒的,又老爱脸红,时时都好像在那里害羞。马夫人带着胡凤梧胡凤英以及她的烟枪逃到乡下去了。有一天小张在街上闲荡,凑巧遇见一位老同学,一个後来吴稚晖所谓格杀勿论的小“暴徒”,他们在外面玩了一天。第二天,他回到家里,慢吞吞就像碰上倒霉事似的对他爹说:

    “我要走了。”

    “你走到哪里去?杂种!”老门房诧异的问。

    “那边……随便哪里。”

    “随便哪里?那边?去给杀头?你娘的死x!我养活大你……我看你敢走?我拿鞭子揭你的皮!”

    随老门房怎麽叫唤怎麽咒骂,他带着自己的随身衣裳,扬长走出大门。我们无从断定他是否怕见他爹,这个死心眼的小糊涂人,以後永没有回布政第。他领到一根从警察所缴来的枪,去“工作”去了,去“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走狗”“打倒土豪劣绅地痞流氓”去了!

    他们在果园城不多不少闹了三个月:在城隍庙和火车站开市民大会,在临街的墙上用石灰写上口号,将所有公共场所及劣绅家的大门刷成蓝色;可是等到那些正牌的蓝色(国民党)军队开来,他们被打倒了。小张跟大头徐立刚──就是那位在外边被人家枪毙的徐立刚搭伴逃出去。至於以後他们怎麽样过日子,他们怎麽样在世界上荡来荡去,饿的眼睛发绿发花,除了到处搜寻他们想把他们丢进牢狱,当然没有人管了。

    马夫人从乡下回来,第一炮是开革门房老张。经过变乱,整个布政第被破坏了。那些保藏将近两百年的瓷器、铜器、锡器、银器不见了,衣裙和书画被撕成片片在院子里飞,雕镂的家俱和门窗,连那块光耀过门庭的匾额在内,也被砸毁烧了灶了。总而言之,等她向“好政府”请求发还先前被没收的财产,只落得几间破屋子。你怎麽才能说尽她的恼恨?那个该死的混帐小子──当然是她自己以为:当初她为了可怜他,把他收留下来,白白的把他养活大,而他临了竟这样报答他的恩人!……说老实话,她认为她的家完全是小张领头给毁坏的,假使能把混小子逮住,真想看着他的头被砍下来。不幸小张早逃走了,她只好把过错一股脑推到他爹身上,“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谁教他养的贼种!

    可怜的老张!在先我们说过,他的门房是世袭门房。至於他的从来没有领过的工钱,大概还是他爷爷的爷爷在道光三年替他讲定的,每年至多不过一百大青钱。这一天主人传他到内宅上房,亲自在他的老脸上掌过嘴,吩咐拿一块钱──就是说将他半生劳苦的代价扔到他前面。老张哭了,浑身打颤,腿也软了。他并非嫌钱少;只是他的前五代祖宗都在布政第做他现在的职务,自己也相信他要死在那间他祖宗坐过的门房里的,他从来没有干过别的职业,除了坐门房,世界对他是一抹黑。那麽他已经活到五十多岁,现在叫他到哪里去?

    “太太!”他跪下去,捣蒜似的连连在地上磕着头说:“您别撵我,千万别撵我,太太。您发慈悲……这都是那个杂种!只要给我逮住,我就在您跟前杀了他。可是他原是个好孩子,您知道,全是给人教坏的。我伺候您家几十年,看在我爷跟我爹面上,您开恩饶了我。我一辈子忘不了您的大德。”

    任他泪流满面,马夫人只一挥手。

    “我要你感恩报德!我们胡家对你们这些贱东西恩德还不够大?世世代代养活你们,好粮好饭只当喂狗了。『打倒劣绅?』劣绅就在这里,你们打倒看看?”

    “太太……”老张向前爬过去,他想分辩。

    “你们全是生成的贱骨头,待你们好,你们不知道好……赶快给我滚,少碍眼!我要不开恩,一张禀帖送进衙门,马上把你给押起来!”

    在马夫人看来,这老狗实在该死,实在该被赶出去挨饿,站到暮色苍茫的街角,受无处投奔之苦。

    ※※※

    自胡凤梧辍学回家,马夫人为纳清福,便将家务交给儿子管理了。胡凤梧是那位善於计算的布政使以及(正相反)那些善於挥霍的布政子孙的後裔,在性格上,他承袭了他的光荣和不光荣的列祖列宗的一切特点,虚妄、忌刻、骄傲、自大,衙门等於在他们手里,他们乐得利用便利,无所不为。一句话说完,他承袭下凡我们能想到的破落主子的全部德行,而同时,他也承袭下祖宗们遗留的罪孽。心理学跟教育学者会告诉你,二十岁是人的活动发扬时期。布政家的人过去曾威压果园城的居民两百年,现在轮到这个龙子龙孙──或是纨絝子了。胡凤梧过去只在家在学堂称王,现在他走进社会,自认为有增高自己的地位,扩大自己的势力,使世人巴结的必要。凑巧正当北伐以後,代替老旧乡绅,国民党以胜利者的气焰君临天下。乡绅中自然有不少人入党。但这不是他做的事,他命定该做一番大事业;况且他纵然肯,党部又能给他什麽不辱没祖宗的椅子坐呢?

    他生成的独当一面。因此在掌握家政之後,他首先将久经尘封的大厅打开,在里头正式招待宾客。变化其初并不显着,他只斗斗鹌鹑,养养蛐蛐。可是俗话到底不错,有腥味的地方就有苍蝇。根据一种极自然的趋势,他在相当短时间以後,竟发展到惊人地步。假使你运气好,适逢其会去拜访布政第,你尽管大胆走进去,它的大门是昼夜为天下豪杰大开着的。

    走进大门你便感到某种特殊景象,又够味又刺激的景象。

    “这才是个名副其实的贵公子,难怪他名闻全境!”你将觉得过瘾,忍不住从心底里发出惊叹。原来你刚刚进去,各种鸟语早已蜂拥进你的耳朵,斗鸡的声音,百灵的声音,画眉的声音,鹌鹑的声音。胡凤梧的宝府当然不是鸟行;他所以收养许多虫蚁,并不是他真爱牠们,乃是因为牠们能给他争面子。这些畜牲都是他的门客们从各地搜集来的,远道的江湖人送他的,也许竟是硬抢来的,出类拔萃的。当你刚进去的时候,“把式”们──那些虫蚁的专门管理人,正在调弄牠们。

    然而更动人的场面还在晚上。我们真不明白政府怎麽不抓胡凤梧的赌,党部干吗也不提出抗议,大概是因为他们很尊重先贤的後代的吧!胡凤梧的赌场是公开的。每天到下午四点,宝市上来了。先前布政爷曾接过圣旨布政奶奶拜过封诰的大厅,现在烟雾腾腾,充满了形形色色的赌徒,狂热的,提心吊胆的,能使人致富也能使人倾家荡产的呼么喝六的喊声。以早睡出名的果园城人都沉入清梦了,布政第的前厢房还在日以继夜的开着宴席。尽量啊,朋友!每个赌客都可以大吃一顿,或者五顿,随你的便,尽你的可能。布政第的大门通宵开着,或是说永远不关。大门洞下面,贴着“布政使”三个红宋体字的大纱灯也通宵亮着。人是不断的走进去,深夜打着灯笼,怀着难以打熬的热情投到网罗里去;人也不断的走出来,更匆忙,因为输掉了田契房契以至最後一文钱,赶快去押身上的棉袄,赶快转念头去卖自己的闺女老婆。

    这的确是个吊得起胃口、引得起野心的地方。在这里你能看见各种人,结识三百六十行中的好汉;你只难得看见胡凤梧本人,他不常在家。他跟人家合股在车站下边开了一家洋货号,当你去的时候,他正在洋货号後面跟一个叫白甜瓜或雁来红的土娼吞云吐雾。但这没有关系,你只要对管事人说:你会养促织……再不然顺便撒个谎,说在北京看见过万牲园的狮子,在上海念过佛,在少林寺练过拳,你是闻名走访,那就得了。你以後见天三餐,在布政第吃了睡,睡了吃,再不会有人麻烦你了。

    我实在形容不出胡凤梧的伟大,为方便起见,我得借重两个所谓“下等人”。有一天傍晚,两个洋车夫拉完生意,坐在河边洗脚。

    “咱这买卖可真不是人干的,朋友,我真得想办法改改行。”他们中间的一个说。“你瞧人家胡大少爷,也不知道哪辈子修来的福,包管他那位『不正』歪爷爷也没有想到,『不正』家会在他这辈子开花!说开花可不真是开了花吗?连党部的那些天王爷都怕他三分!前天他坐我的车,脚不连地一个劲跑,他还在上头跺着脚直嫌慢──你嫌慢,飞机快!你当跑着是跟坐着一样舒服的?”

    “哈!我劝你也还是改改行好,夥计。”他们中的另一位嘲笑说。“你看过那出戏吗?那是出叫什麽的戏?一个人要买老子。你就在这坐着,等胡大少爷把你买去。那时候你坐大轿包你的轿夫也是个七品八品官了!”

    这是笑话,穷人爱讲穷笑话。胡凤梧的伟大举动是给马夫人做寿。它不但豪奢到惊人的地步,你同时还能得到明证,所谓“七品八品”虽然早已成了历史上的名称,他假使肯干,找这麽几个轿夫真是轻而易举。我们且抛开细目,单举出重大的几件。在寿事上,除开堂戏不算,他在果园城四门唱四台戏;宰一百五十口猪;果园城以至五十里以内的鸡鸭被搜索光了;果园城以至五十里以内的人也被号召光了。所有的人──不分男女老幼,有无关系,识与不识,只要肯向马夫人磕三个头的,都可以白玩三天,大嚼大醉三天。当时果园城的报上曾有一段记载,现在且让我们照抄在下面:

    本邑巨绅胡凤梧先生,乃世代阀阅,布政公裔孙。日昨为胡母马太夫人寿辰,记者亦专诚趋贺。盖兹事经半载之筹备,早已哄传遐迩。至时果盛况空前,车水马龙,途为之塞。贺客除胡府戚旧世好外,县长,局长,科长,暨县党部各委员干事,具拨冗亲临。一时冠盖云集,实为百年罕睹。县长并自撰寿联一副,对仗工整,云烟满目,当此文风日衰之时,允推旷代杰作。兹特将原联录下──

    千秋盛德 孟母教子 历代曾为帝王法

    万古令仪 曹家着书 至今尤称後姬师

    尤有可记者,寿堂中燃巨烛一对,据称重三十斤云云。于哉!盛哉!

    随他怎麽去“工整”,怎麽去“云烟”,我可不得不骂这是个天下最坏的记者,一个头号半瓶子醋。他搜乾脑筋仅仅写出几句烂调,而对於最生动的场面,他结果反倒一字没提。还有个我们认为比较重要的人物,他当然也不曾提。本来麽,在滚滚的贺客之中,还有谁记得老张,那个世袭门房?

    老张这一天也是“贺客”之一。老张离开布政第,只有上天知道他怎麽会活到今天!他两年来住在火神庙里,过着老要饭的生活,每天晚上,你都可以听见他用哭丧的声音叫喊:“慈善的老爷太太,可怜可怜我这个残废人吧!”也许真像马夫人所说,他上辈子犯了弥天大罪,老天爷罚他的吧?因为他不分冬夏睡在湿地上,常常三四天找不到饭吃,他患了重病。他不能走路,他的脚手麻痹了,全身都腐烂了。这一天他咬牙匍匐着爬到布政第去,希望能混顿饱饭;可是特地请来弹压的巡警跟民团的老总们不让他进去,同时他也用尽了最後的力量,只得在要饭的人堆中──在布政第临街墙脚倒下去了。

    最後贺客们在酒醉饭饱之後散了。因为在寿事上,赌场暂时停歇,布政第的大门关起来了。街上剩下老张一个人,没有完全忘记他的也许只有深夜的冷风。一条野狗向他闻闻。他始终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说到他在昏迷中的思想,谁也不知道。他也许在怀念世间的唯一亲人──他儿子,也许在恨他儿子。

    “小张!……”最後他低低在喉咙里喊,接着便伸直腿。

    这喊声自然没有人听见;况且即使听见,也没有人知道好混小子躲在哪里。

    ※※※

    现在让我们来讲我们的第二位主人公胡凤英小姐。现在是十八岁。大约是女人的活动范围天生比较窄,她学业比胡凤梧好,在省城刚刚考进高中。她出落的比先前更美:她的身体已经开始发育成熟;孩子时期的那种轻浮不见了;辫子剪短了;隐约中,全身都显出诱人的光彩。至於在那颗不安定的跳动着的心里起浮着什麽念头,这是不可对外人言的秘密。不过我们如果侥幸能到她们学校里去,在学校後头的小花园深处,一棵海棠树後面,会常常看见她独自坐在油成绿色的长椅上。

    她手里拿一本书,一本叶灵凤或张资平的小说。但她并不看它。她是侧着身子坐的,拿书的手无力的垂在椅子背後;头微微向前倾着,随意拢过的头发挂在丰满的脸上,浏海调皮的在风中浮动着;嘴轻轻张开;彷佛燃烧着的眼睛,又深又黑,静静地望着前面地下,我们觉得会突然从里头滚出两颗泪珠。接着一阵风吹过,她拿书的那只手抖起来;可是等她猛然回头,看见背後并没有人,脸上突然布满了红云。

    “她在等什麽人吗?”

    她的确在等人;她在等她的英雄,她的一位先生,也就是借给她叶灵凤和张资平小说看的好老师。我们在上海、北平常常看见许多这种自命不凡的大作家,按月从老家要了钱,住在野鸡大学里或大学附近,将头跟皮鞋涂的精光,西装熨的笔挺,在那里“培养”他们自己。他们每天的功课是吊吊年轻女工或公寓老板小姐的膀子,剩下的时间写写白话诗。这些所谓诗是编辑室的字篓都讨厌的东西,他们於是捏造个书店,用剥削庄稼人来的血汗钱印出来。你在书店里看不见,因为从出版那天起,只有作者自己保留几本。可是他们却能拿着回到本乡,当做敲门砖,唬他们的老实或不老实的乡人,找个赚钱地方。

    胡凤英的英雄就是这种大作家。我们不该怪胡凤英,长到她的年纪,出身世家,一切人(连男人在内)都有虚荣心,都希望爬上去,成个自由人,毫不惭愧的站在别人前面过独立日子。她看不懂他的大作,可是她的脑子说“好”。再加上她的英雄说:他在外边如何阔气,他认识些什麽人,他将怎麽样带她到日本去……这些花言巧语折磨她,在血管里烧她,直到她忍不住痛苦──一个礼拜天傍晚,他们在公园里碰头,她空着两手,她的英雄仅仅带个小提箱,两个人於是逃跑了。

    她永远没有走到日本。半个月後,他们在一个谁都不曾听说过的小码头上歇脚。你看见过这种小客栈吗?旧式的靠着支架才没有倒的房子,墙壁是泥的,地也是泥的,空空的床上铺着一条光蓆。不知道从哪里发出的大葱与腐烂的混合气味,浓厚的、潮湿的、直朝你皮上和衣服上沾,你迎面感到深深的烦恼,你觉得世界真荒凉,活着真没意思。他们就住在这种地方。她没有得到幻想中的幸福;他也没有;他们甚至不交一言便朝那个凄惨的床上倒下去。她分明成了他的累赘,在这以前他已经骂过她,还几乎打她。第二天她从梦中──不是温暖的无限娇懒的香甜的梦,而是那种时时要出盗汗的梦中醒来,发觉房子里剩下她自己。那个流氓的一切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实际上他也真难想出办法,他父亲决不肯拿钱再让他在外面乱花,至於家里,他有他父亲给他娶的老婆。他当然怕挨饿。因此在满足慾望之後,他遗弃了她,没有留片言只字。

    她不得已只好回果园城。当她硬着头皮走进家门时候,疲倦、苍白,好像刚害过大病。她并不哭,那双不久以前还充满热望的眼,现在是又大又空又乾。学校已经把她逃走的事通知家里。胡凤梧认为丢他们布政家以及他自己的脸,拿条绳子,逼她自尽。马夫人开头虽然比她儿子还愤怒,及至两天两夜後看见她还在下了锁的屋角里坐着,最後动了心了。她偷偷把她放出去,送到乡下亲戚家,按月贴点粮食寄养。谁知道呢,她乾脆死了也许倒好罢。但是她命该活下去,还有更苦的日子在後头等着她的。

    胡凤梧掌握家政的第四年,在被迫之下宣告破产。这好比氢气球,他吹的太大,终於给吹炸了。人家做生意是为的赚钱,他做的却是赔钱生意;人家开赌场有大利息,他开的却是贴本赌场。最後他只得把洋货号的股子让出去,为了无从计算的债务,还卖出剩余的田地和布政第,他们威压果园城将近两百年的老窠。

    现在他只好把马夫人安置在马号里了,随她怎麽吵闹,就连马号也还是因为他赖住不肯搬,人家新主人才让他们住下的。他另外租不起屋子。马夫人开始清醒过来,当她有了大烟,不至於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打哈欠,便後悔当初怎麽不给他娶个媳妇。可是这样更好──我是说她当初太傲慢,眼睛生的太高,果园城没有使她看上眼的足以跟他们匹敌的人家更好,至少可以少一个人陪他们受罪。

    没有人明白胡凤梧是怎麽过的。现在他没有秘密的地方可躲了,叫做白甜瓜或雁来红的土娼不再认识他,他的门下客──那些鸡鸣狗盗之徒,当然也另投新主去了。他每天吃过早饭(很可能不吃早饭)便到街上闲荡。脸照例不洗,夹着膀,拖着鞋,像野狗似的,眼睛时时朝两边瞟。

    “用过了吗,大少爷?”偶然有个闲汉用果园城特有的文雅语言向他招呼,就是问他吃过饭没有。至於这里的“大少爷”,它跟原先可走了味,语气之间有几分欠尊重。

    “用过了。”他咽口唾沫,打起精神拿出他们布政家的姿势。“刚才用过……近来肉可真贵啊!”

    再不然,他笑着放低声音说──

    “对过的小妞儿挺漂亮!怎麽样?喝四两去吧?我请客!”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变戏法是一种下等职业。胡凤梧可没有学来“二误眼”本事,他的话明明等於告诉别人,他已经穷到去打人家年轻娘儿们及姑娘的主意。当然没有任何傻瓜信他,谁也不上他的圈套,谁也不去吃他的酒。慢慢的他竟到了这种地步,所有的果园城人都怕他,特别是他的亲戚,远远看见他,便赶紧转身回去关上大门:碰见的时候他伸手借,碰不见他就偷。

    然而胡凤梧是注定该享尽荣华富贵,人世间的各种滋味的,直到山穷水尽,他忽然又有了转机。那个把他送入人间,永远在侍候他的命运又看上他了。时间是民国二十年,大兵之後,果园城一带的村庄闹土匪。那些活财神,那些肉票的家属,於是亲自把钱送上他的大门。他们自然也知道胡凤梧是老几,可是他们自己既然不便出面讲价,只好托他做中间人。

    胡凤梧在这方面有充分资格,他本人现在成了光棍,在好汉们那边,有许多曾经在他的赌场里混过,有的还跟他顶头抽过大烟。让我们打个比喻,你见过那些包揽词讼的绅士没有?纵然做官的满口天理人情想要钱,犯罪的诚心诚意要孝敬,假使少了那些自认为活菩萨的好人,两者便只好瞪着眼睛去找该死的法律去了。胡凤梧正巧站在这个地位,名目尽管相反,实际可更重要。因为土匪只有两条法规,就是举世皆知的钱和死。他自然也明白自己重要,於是成了忙人,神秘人,行踪不定的人。有时候肉票的家属老远的跑来找他,满脸的汗,满身的灰土,他竟自高身价,派人回答说刚下乡,或说刚上省城。他再也不必饥肠辘辘咽唾沫了;叫做白甜瓜或雁来红的土娼从新又回到他的身边,顶头给他打烟泡;他也尽可能吹嘘他的身份,跟某某杆子头是好朋友;有人看见他打街上走过,或真的到乡下去,他又极响的踏着脚铃,开始拣顶快顶漂亮的洋车坐了。

    “布政家这棵老树,根扎的真深哪!”人讥笑的望着他的後影叹息。

    给肉票做中间人的确是理想生意,因为两边只凭他一句话,可以随便上下其手。胡凤梧过去给人家坑过,现在他要坑别人了。他有正当理由:我胡凤梧不是白丁;我是拿力气性命换来的;况且我何必便宜那些过了今天不知明天,将来总要绑出去枪毙的冤鬼呢?有一回他心里太渴了。请恕我采用果园城乡下好汉们的切口:这是张“大票子”或竟称“金叶子”,肉票家属已经把款项全部交给胡凤梧,比实在讲定的还多,可是过了半年,土匪们才收到一部分。他们扬言要撕人,肉票的家属准备控告,胡凤梧不得已,只得将花剩下的钱吐出来。他按照约定的地点,在一个乡下小店里跟他的杆子头朋友碰头。那位好汉说款子不要了,因为听说被绑的人家实在苦,已经将肉票放了。胡凤梧放心了。他的朋友用好酒好菜款待他,他们在小店里吃大烟直吃到鸡叫。他要动身回果园城,他的朋友说:

    “咱们交朋友一场,大少爷,教我送送你。”

    他们出了村庄。

    “大少爷,我在地面上混了好多年,想不到会交上这个人。”他的朋友接着讲。“这个人毁坏我的名誉,在外面讹诈人家──我做的是坏事,可是讲义气;他可暗地骗我,拿人家的钱,连人家的性命都不顾。你想我该怎麽办?”

    他吓的嘴唇发白,站住了。他的朋友骂道:

    “只有你们大人物家才出你这种灰孙子。你赶快上路吧!大爷今天就送你到此地……”

    他没有来得及听见枪声,火光一闪,已经沉沉倒在大路上,以後是包围上来的无边的荒野和无边的黑暗。

    ※※※

    马夫人傲慢一世怎麽也想不到此生此世要靠女儿养活。

    然而这是没有办法的。当人穷到极境的时候,亲戚并不可靠;况且纵然有人管她衣食,又有谁肯管她大烟?

    胡凤梧死後,她只得拖着胡凤英──她的摇钱树,最後做她遮避风雨的小屋,到车站去住。胡大小姐的艳名於是哄传开了,她不但噪动了果园城全境,并且很快的噪动了上下游各码头。水手和办货商人是好宣传家。你如果经过果园城,就在今日,在车站下边一家照相馆门前,你老远就看见两幅照像。一幅是一个大人物,十年来硬教人像皇帝般奉承他,提起他的名字必须“抬头”的人;在另一边,在一只泥金镜框里,一个凄艳绝代的女人。她小小的身体坐在一把普通藤椅上,身穿短袖宽腿滚了花边的翠蓝衣裤,上身向前侧着,从花边里伸出的绣花缎鞋──她的双脚,不经意的交起来;孕育着生命的乳房,在紧窄的上衣底下,朦胧中现出两堆光晕。她的乌云是朝两边分梳的,好像是为跟她的瓜子形小脸做伴,经过匠心考虑,鬓角下簪一朵粉红牡丹。而这花戴在她头上似乎太大太重,她一只手懒懒的搭在椅扶手上,却不得不用另一只托住下巴。同时她敛起长长的黛眉,似笑不笑的脸上酿着酒涡,然後将小指──自然是托下巴那个手的小指──美妙的翘上去,轻轻张开樱唇,拿细白的牙齿咬住指甲。从整个情态上看,你觉得她似乎正在望着下面的行人送情,又彷佛春色恼人,在那里凭栏凝思。

    “这个东方美人是谁?”你可能问。“难道她就是胡凤英吗?”

    她跟先前的胡凤英有点不同:她比先前瘦了“老”了。也许应该归罪照相馆在照片上涂的颜色;可是无论如何,我们从她身上总感到一种妓女们特有的气息,我称为“老”的风尘气息。打这照像前面走过,跟布政家有旧的老派地主们会背转脸去;他们的少爷,党部里人,衙门里人,还有那些更不相干的人,总常常一再回头。

    我相信“一切世家的後代子孙都是早熟的”这句话是绝对真理,至少它可以应用到布政家人身上。胡凤英不过二十岁,她的大名已经足够压倒果园城,她的声誉甚至比当初胡凤梧更高。果园城人日常拿她作为生活中心,当老婆骂她的鬼混丈夫的时候,她们决不会忘记胡大小姐;当父母责罚不成材儿子的时候,他们也忘不了胡大小姐。你只要提起胡大小姐四个字,在车站上,连三尺孩子都能指给你她的下处。

    有一天两个洋车夫──可能就是两年前的洋车夫,他们中间的一个说:

    “这个鬼地方地面真薄,你等老半天,拉一注生意,他给你个三分五分,你爱拉不拉!当初我在省城──我的车是有名的,非熟人不来──随他便给,起码总是一毛。”

    “好了,别提你的省城了,朋友。”他们中间的另一个抢着说。“你就是把省城比成花花世界,天天过年,它窑子里可有胡大小姐没有?这是布政家的金枝玉叶,真正的女学生。”

    他们接着讲出一堆丑话,唐突美人的话。可是人世间原就是这样,在生活着的本人看去是庄严的,由旁边人看却像讥诮。就是说人往往缺乏自知之明。马夫人还没有死心,还在大烟榻上做梦:纵然胡凤英做妓女,她仍为自己女儿是个出色的妓女骄傲;希望将来有个阔嫖客,不管他是谁,只要能恢复她的威风就行。

    最後我们应该讲到这个人。原先马夫人恨不得砍他的头,他爹临死还念念不忘,人家以为早已死在什麽地方的小张,却终於又回到果园城。他已经不是那个傻小子了。他比先前黑了些,瘦了些,高了些,身上穿着长袍马褂,脚下圆口布鞋,头戴瓜皮小帽,打扮的像个商人。

    他回来是秘密的,负着使命来的。在回来的晚上,他暗暗观察过记忆中的车站下面的市街,然後转入小胡同。突然一家旅馆的後楼上的窗户打开了。从里头送出一片喧哗声,以及呜咽的胡琴声。一个年轻女人正以不堪入耳的腔调唱“打牙牌”。

    天牌呀,地牌呀,

    奴不要啊啊!

    只要人牌搂在怀。

    抱上牙床来呀!

    哎咳咳支呀,袍上牙床来呀!

    这唱“打牙牌”的女人就是胡大小姐。他侧耳听听,憎恶的皱皱眉,接着继续向小胡同深处走去。我们的故事也就到这里收场。我不写这个英雄排闼上楼,按过去小说的写法,最後来个“义仆救主”大团圆。因为这是不真实的。因为即使没有他爹老张的惨死,这人家也足够他仇恨一辈子!

    一九四五──一九四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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