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 是書本欲詳究脈要,必先列其臟腑、經絡者,明乎脈之原也;必渾舉其按證施治者,推其脈之用也。
二 是書所列內傷、外感證治,亦惟使知切求脈要,非為處方用藥而然也。所以不詳及各色名目,以古書班班可參,茲固不煩贅述焉。
三 是書傷寒脈證互舉,以其證變百出而陰陽、寒熱、真假,以及類證、危證總於脈之虛實辨之而已,至其逐種名目,亦可詳稽古書,觀者幸勿以掛一漏萬譏之也。
四 是書婦科惟舉其調經胎產,以婦人所重在是,而脈之要,所當急講也。
五 是書幼科惟舉其內傷、外感,能明乎脈證之要,則從前紕謬不辨自明。至痘疹之脈證尤當求其要也,故並詳之。
六 是書參伍錯綜,無非窮究脈要,諸凡精義奧旨,概不加連圈而只用單圈,欲使便於瀏覽,庶不至以文害辭,以辭害意云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