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捡蕃薯的日子
当我开始有记忆时,就看到田庄上的农人都在收获蕃薯。他们从田野里将它一牛车一牛车的运回家去,如山的堆在门前的广场上;红红亮亮的,一串一串的,像一群小猪吻住母猪奶头似的长在一条粗梗上,非常地可爱。
在我那穷乡僻壤的村庄上,每个农夫都很勤俭;除了过年过节或有客人来外,平时难得有一碗米饭吃。无论男女老少,三餐都得啃又黑又粗的蕃薯签;有些人家连吃到蕃薯签都不容易,他们所煮的“饭”里尽是汤,一锅里捞不到几根签。看他们捧著碗缩颈而吸的可怜相,我一次又一次的发誓“我一定要造福乡梓”,可是,惭愧得很,现在为止,我尚未能造福我自己呢?
当年,我与五哥背著竹篮,到处去捡拾蕃薯渡日。有时走过一区又一区的田园,见不到一处人家在收获,只好背著空篮子回家挨骂。有时遇到吝啬的农夫,虽然在收获也不让我们进去捡拾,我俩也只好另找他处,或坐在田埂上等吝啬鬼回去了,才下田寻觅那些没被发现或主人不要的小蕃薯。运气好,可以满篮而归;运气不佳,虽翻遍所有地方,也捡不到半篮子。当时,我家生活很苦,兄弟姊妹们经常围在一锅捡来的蕃薯前垂涎,弟妹们更常吃不到蕃薯而大吵大闹。我永远记得那一天,大妹因为肚子太饿,抢走了弟弟的一块蕃薯,竟被弟弟用一个破碗丢伤了背部,血珠由那薄衫渗出来。如今一想起此事,仍不觉鼻酸泪下。
小时候,我常和邻居的孩子们去放牛。每到饿了的时候,大家就在草地上挖个洞,捡些干牛粪当燃料,再到田里挖蕃薯来烤;等牛粪的白烟熏出了香甜的蕃薯味时,大家便手拉手,围在它的四周唱呀跳呀的。全部熟了后,你一个,我一个剥去皮,香喷喷的,没有一个不吃得笑眯眯的。
上小学时,如果遇到有全天课,妈妈就为我烤些蕃薯,让我带到学校当做中饭吃。有一天当我在树下吃我的“便当”时,恰好被一个极调皮的同学撞见了,他嚷著:“什么,你是没有饭吃吗?为什么要吃蕃薯呢?”当时大家围著我看,我窘得几乎哭了出来。
在家人的惨淡经营及省吃俭用下,家业日渐转好,田产也逐渐增加,此时,每到田里的蕃薯收获时,妈妈便催那些穷亲戚朋友来挑回家吃;如果不来,就请哥哥们用车帮他们送去。在田间,倘若遇到像我们以前一样以捡拾渡日的人,就请他们不用捡拾,下田来帮忙工作;回去时,每人都满担而归。妈这样做,并不是希望别人来赞扬她,只因我们是苦过来的人,知道没有饭吃的那种痛苦。
现在,我虽远离了家乡,远离了捡蕃薯,烤蕃薯的日子;但那串关于蕃薯的一切回忆,却永远留在我的脑海中。(新副)
捉青蛙
儿时,每当古井里跳跃著青蛙时,我们便用洋麻(黄麻)当钓竿。趴在古井旁钓青蛙来当猪公杀。记得有一天傍晚,我和往常一样带了一个小竹笼,一枝钓竿及小布袋,到一块稻丛茂密的田里垂钓。正当要举起钓竿时,感到特别重,脑中马上闪过一阵欣喜,心想可能是一只老青蛙吧?哈,只要是一只老青蛙,晚上就可以吃补了。因此,我谨慎的把左手上的小袋子拿妥,意图一钓上来便完完整整的落进袋里去,一切准备就绪时,右手小心翼翼的用力一拉,将线收回来。当看到线端的东西时,我全身毛骨悚然,差点昏了过去;也不是什么老青蛙,而是一条大蛇。怎么办?它马上随线飞过来了。还好,急中生智,我再将右手的钓竿用劲向上向后猛抛;这一抛,虽然蛇尾碰到脸,但它却马上跌落在后面的田里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钓青蛙了。
然而,不再钓青蛙并不是不捉青蛙;因为捉青蛙的方法很多,除了钓以外还有别种哩。记得每次青蛙栖息在水边的青草中时,我便与五哥沿著排水沟或水圳岸去捉青蛙。五哥背著竹笼站在水中,双手捧著紧靠在水与岸的鱼网;我则站在岸上,用一根一尺长的小竹棍,轻轻地敲著岸边的青草。青蛙们一知道有人敲打,就立刻跳进水中,正好跳进待在那儿的网。运气好时,抓个满笼是常有的事。
每逢稻田刚翻土时,尤其在下过一阵骤雨的夜里,我就与五哥背著竹笼,提著电火(热电土之灯)到纵横交错的田畦去“照四脚仔”捉青蛙。因为在这种雨夜,青蛙会赶集似的栖在田畦上,鼓著肚子,如痴如醉地,震耳欲聋地叫喊著。它们会忘了自己,忘了人们的脚步声。只要照到它们,俯身下去,一定乖乖的成擒的。甚至已抓进了笼里,它们还天真的“咯咯”叫个不停哩。
在冬天里,因为它们必须躲在洞内冬眠,所以比较难捉。每到此际,只好到野外去“听声”(倾听青蛙的鸣声)。一听到懒散的蛙鸣时,就立即学它鸣,它鸣得快就学它快,它鸣得慢就学它慢。如果学得像,它会继续地鸣下去。当它鸣时,就要倾听声响的所在,然后蹑著脚步去“跟踪”它,直到找到它的洞穴时,才用锄头或铲子把那只“祸从口出”的家伙挖出来。(新副)
小乞丐上讲堂
最近,新副连续出现了几篇“忆儿时游伴”的大作。那些生动,纯真,美丽的画面,引起了我对一个“小乞丐”的怀念。
他姓什么?真名叫什么?我一点也不晓得。因为他天天牵著一位瞎子的妈妈沿门挨户的求乞,所以村中人都唤他“小乞丐”。小乞丐比我大五岁,块头高大,蓬松的头发,既不像男孩也不像女孩,从头到脚都是脏兮兮的,像几百年没有洗过澡;上身除了冬天披一件要来的破大衣外,从不穿衣。听说他不是那位乞丐婆的亲生子,至于他亲生的父母则无人知晓。
他们的财产就是背在背上的草袋及提在手上的那个木碗。他会唱许多首乞丐歌,每次走到人家的大门前要饭时就用筷子敲碗,大声地唱著:“头家啊哩好心啊,提啊哩叨提一个分,乎你双手抱双孙……”如果“头家”盛点地瓜签或咸菜(萝卜干)给他,他就愉快地牵著母亲去坐在草堆下,两人大口大口地吞著那些冷饭菜,好几个寒夜,我看到他们缩在草堆旁睡觉。大家都为他的命运、他的环境悲伤,但他一点也不在乎。如果没有孩子们跟在后面叫骂、丢石子,他就牵著妈妈的手杖,边唱边走“摇股步”──每走一步屁股就扭一下。
他不但不烦恼他的境遇,而且非常的调皮。每次碰到孩子们玩纸牌玻璃珠或橄榄子时,冲过去抢著就跑,让那些孩子跟在后面追、嚷、咒骂。有一次,当我和一群孩子们玩玻璃球时,他偷偷的走过来,趁我把手上的子放出去时,他火速地把所有的玻璃球抢走了。孩子们有的哭、有的叫、有的粗野的骂;但他无动于衷,很匆忙地向路的那端奔去了。自此以后我恨透了他,我们要联合起来了,说他如果再来讨饭,连一根地瓜签也不要给他。不久,他又站在我家门口唱乞丐歌,我出来说:“不要唱!快给我滚开!不走要叫狗咬死你!”当他失望地离开时,我有点快活,因为他已受到了我的报复,但我却挨了一顿骂,妈妈责备我不应该用这种方法来对待“可怜人”。
记得有一年村中大普渡,家家户户杀猪宰羊,摆在庙前祭祀,傍晚除了舞狮外还有巫师操兵(用剑或刺球打自己的背),非常热闹,因为观众很多,所以我便爬到树上去看。正看得入神时,西村的一群小孩子来势汹汹地嚷著叫我下来让他们;我当然不答应,于是他们硬把我从树上拖下来,我便与他们打成一团。正当我被压得无法翻身时,突然一个个站起来跑掉了。原来小乞丐见到我被大家压住时,手拿他母亲的那枝手杖把他们一个个打跑了。从此以后我不再讨厌他了,而且变成了好朋友。有一次他又到我家来求乞,我把他们的草袋拿到谷仓里给他装了一大袋地瓜签;但从那天起,他不再到我家求乞了。
后来我到田间养鸡,有一天他同我在蕃薯田邂逅,因为我们都是去捡拾地瓜的。他变了,他的头发理光了,虽然仍是没穿上衣,但身子却干净多了。他也渐渐感到当乞丐平白向人要饭的可耻。因此,除了大拜拜或黄道吉日再牵著母亲去讨饭外,他都尽量到田野里采野菜或捡拾谷粒。那天,他为我把地瓜带回草庐,我们经常在一起找鸟窝、摸鱼、捡花生、捡地瓜、捡豆、钓螃蟹。捡地瓜时通常都是由他挑,因为他力气大,两大篮地瓜挑在肩上可用跑的。他很喜欢偷别人的农作物,只要可以生吃的,不管番茄还是甘蔗,一见到就偷;而且一偷来当场就吃,好像一百年没有吃过东西似的。好几次我想劝他,但看到他那种吃的可怜相,也只好让他去。结果他被抓了。那天他爬进人家的后院偷番石榴,被人家抓去了,他吓得直哭。从此以后,他不再到田间来找我。后来听村里的人说,他们在x村求乞时,被警察发现而将他们送到乞丐营了。
我国校二年级时,他们曾在一丛竹树旁出现,母子俩被一群好奇的村人围著。小乞丐见到我立刻走过来同我握手。他变得太多了。穿的衣服比任何一个小朋友都要好。他说他被送进一所孤儿院,而且已经念四年级了。从那时候起,没有一个知道他们的下落。因为他们没有家,虽曾在庙旁搭了一间小茅屋,但早被大风吹倒了。也没有亲属。求乞的地方又有什么可留恋的呢?因此他们走了,远远地走了。七年、十年、十四年了,我相信他们永远不会再到这穷乡僻壤来了。但就像梦般的事发生了,今年暑假我回故乡时,三哥问我:“你记得小乞丐吗?”我问:“是不是那个经常牵著瞎子妈妈,到处讨饭的小乞丐呢?他有什么消息吗?”他说:“大概是七月五日吧?他到我们这里来找你……”“他现在在哪里呢?”“听他说在xx大学当讲师。”听到这件事,我全身起了鸡皮疙瘩,是兴奋!是惊奇!是敬佩!是怀疑!如果按照时间计算,一切顺利的话,研究所毕业也并非不可能。那么,一位牵著乞丐婆沿门托钵的小孩,真的一变而成为大学讲师了。啊!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正是俗语所说的:“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吧?(新副)
投稿与我
笔者自小就喜欢涂鸦,但只管涂而不敢投。因为听多了局外人对编者的评语,也就心寒了。而最令人灰心气馁的莫过于说“编辑所用的稿,都是固定的人写的,圈外人的稿件,内容再好,老编也不会看它一眼的。”因此好多年都没有勇气将稿件投入邮筒里。直到大二时,在一次上课中,国文老师突然谈到投稿的事。他把投稿与赛球做了个比方。他说:“投稿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像玩足球;你踢出去,编者踢回来。命中率少之又少,终场最多不过得个四、五球。甚至有挂零的。第二个阶段像打排球:当你打过去时,老编就将它“排”过来。命中率虽少,但运气好时,也能得个二、三十球。第三个阶段就像赛篮球:此时命中率全凭一己的本领与造化了。”并且鼓励我们多多投稿,要拿出“罗家伦情书”式的精神,向老编进攻。就说真有圈内圈外之分,编者也会受你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只要是够水准的文章,他一定会采用的。听他这堂话,使我信心百倍。决心无论如何,要攻进老编的“心”。真没想到,投了第一篇──祖父的画像就中了,而且还引起了一阵波动哩。有一位屏东x护专的女生,特地请编者转信给我,说她很“欣赏”我的“精神”。愿意同我做笔友。这次的中稿,给我收获太大了。除了澄清许多外行人对编辑的传说(至少新副不会)外,也坚定了我日后投稿的信心。在投稿的那串日子里,我没有忧愁,也没有愤恨。投稿不但让我生活愉快,也带给我无数的兴奋与收获:因为笔者曾经写过三篇比较差强人意的东西,如“被我折磨的人”“跌有层次”及“汪洋中的破船”。当时这些拙作发表时,都曾引起过阵阵的荡漾。就以“被我折磨的人”来说吧,因它是记述笔者的母亲,在笔者小时候,如何背著先天性两脚畸形的我,到处去求医,去求学以及如何受尽折磨后才将笔者养大成人的故事,所以引起好多好多母亲的共鸣与同情。曾有好多母亲来信说,她们为我的不幸而流泪,更为我的上进而歌颂我母的伟大。当然,在文章发表后,收到读者的称赞、打气,对于大作家们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在我来说却有无限的鼓舞作用。使我对写作更具信心,也对人间倍觉温暖。当拙作“汪洋中的破船”登出时,使我的情绪达到最高潮,因为它所带给我的温暖、信心、轰动与收获超出了我的想像。我永远忘不了该文登出的情况:是个五月初的黄昏吧?有一位个子很高很高的年轻人叩门进来,问明我的“正身”后说:“听说你曾在敝报副刊投过一篇叫‘汪洋中的破船’是吗?”未等我开腔,他便自我介绍说:“我是新生报派来的记者,请指教。”我点点头,抢著说:“是的,我投过,有希望被采用吗?”他回答说:“可能会采用,我们正是为这篇大作而来的。上级要我们访问一下,您所写的内容是不是真实的?”我笑了笑说:“怎么会假呢?”并把裤管揭起来,让他看我的义肢说:“我从小就是这个样子,不能站著走路,只能爬行。”“那么该文所写的:您把篮子吊在脖子上,爬著去捡花生,捡田螺,汲水也是真的啰!”我点点头说:“里面所写的完全是我的经历。”他相信了,第二天,他依故事的内容,撰文在第三版报导。又一天,他同未婚妻冒雨来访。由于房东的客厅锁著,我们只好缩在大门下谈将起来。记者很兴奋的告诉我:你的“励志卓行,大获赞佩,许多读者愿意帮忙您。”他连续数说了好几位,有的说要送我脚踏车“因为曾提到用以代步的车子丢了。”有的说要把房间借我住,更有许多善心的读者要送我金钱。听到此事,既感激又不安,因为我写这篇东西目的是:要鼓励那些贫穷如我(小时以捡拾渡日,中学注册,以分期付款为之,大学半工半读),残缺像我的人不要自暴自弃,要坚强!要奋斗!永不屈服,永不倒下。所以一一婉拒了,他诚恳的说“你要知道,我们是为了希望你能接受他们的帮助,才特地冒著雨来,请别辜负了大家才好。”他也一再强调:“那些陌生人,都是十分诚意的,他们一再要求我与你连系,希望你领下他们的诚意。”我几乎流下了眼泪。然而我坚决的说:“大家的诚意,我心领了,但我不能平白接受他们的援助。虽然我没有钱,没有脚,但我深信,我还可以用我的双手赚钱,来养活自己的。”不知何时,她的两眼已经润湿了。接著我补充说:“当然,社会上给我这么多温情,我一定永铭肺腑,并且将更努力求学,来答谢他们的。”次日,新生报又写著:“坎坷人生路,毅然欲独行,精神鼓励胜物质,郑丰喜表示感激。”并且预告著:“有关郑丰喜自小到大的奋斗动人的经过,郑同学有一份四、五千字的自述,将于明(八)日在本副刊上刊载出来。希望关心郑同学的人士,在这篇文字中对他有进一步的了解。”读完报纸我几乎跳起来,因为明天将要目睹以三天三夜,边写边流泪而成的“结晶”了。当天边吐白时,我便去约吴同学(即笔者的内人)。由于太早了,报摊都未开门,逛了一圈又一圈,最后才见到一位卖早报的,立刻买了三份,两人并坐在校园里欣赏。阅完后,她说:“要不是我已经认识了你,看完这故事,一定会哭的。”其实当她讲这话时,眼睛早已充满泪水了。上课时,李教授除夸赞我一番外,还送我三本他所著的法律书。台大医院的姚卓英主任也请一位同学来向我说:她关心我的起居,并有意要协助我动手术,重新装义肢。后来虽仍保持原形,但却感激她。回家时,房东告诉我,有两位来找过我,一位是方先生,他要送我一部车子;另一位是邱女士,听说是市党部派来的。去会她时,才知道,原来她是梁兴义主委请她转达他的关怀的,问我目前有何困难,他们愿意帮忙我,并赠我一千元的奖学金。民防电台也特将它改为新闻广播剧。后来,华侨半月刊,世界郑氏宗亲创刊号也转载了。读者的信件,如雪片飞来。郦时洲先生还在副刊上撰文向笔者致最高的敬意,一时真是温情满人间。对这些关心过我,协助过我,栽培过我,鼓励过我的广大读者,本应藉“新副”的一角向他(她)们道谢的,奈何就在此时,我的人生有一大改变。有位住在万华的“林先生”,读完拙作后,来了一封信,约我去他家。他说只要我能够托福考试及格,就要送我去美国深造。这句话太诱人了,因此我舍弃了一切,只为了念英文,就连生平最喜爱的“投稿”也“辍了”。可是根基不好,虽参加了三次考试,却都败北了。然而为了达到此目的,我一点也不松懈。那时真正做到了“悬梁刺股,手不释卷”的地步。终于在第四度考试里,得了个a等。然而当我要把消息告诉林先生时,听他的邻居说“他早在三个月前就去世了。”这晴天里的霹雳把我震呆了,也把我的留学梦震醒了,如今已两年多没投过稿了,每逢读到文友们的大作,每逢受到侮辱或揶揄,总想再向新副吐述,可是事隔多年,人事已非,我的文章还能有用吗?在踌躇不决时突然想到老教授的话,采用“罗家伦情书”的方法,向老编进攻。是故,再度摊开枯黄的稿纸,奋起已锈的秃笔。写出久埋心窝的感激与其他。(新副)
背我的人
因为我是一位先天两脚畸形的人,小时候不能站起来,都要用爬的。所以背过我的人很多,然而这些人之中最使我感念的,要算是四年前在台北车站背我的那位壮年人了。
那时,我刚刚装上义肢,走起路来摇摇摆摆,很不自然,更惨的是,当我要爬上天桥时,“膝盖”上的螺丝钉掉了。正在不知所措时,一位提著皮包的壮年人走过来问:“你怎么呢?”我把“脚”发生“故障”的情形告诉他,并请他帮忙,扶我过天桥。
他诚恳的说:“不要用扶的,我背你过去吧!”未说完便蹲下来做背我的样子。我激动的说:“不必背,先生,只要你扶著我就行。”他坚持要背我,不但不以背一位“残者”为可耻,甚且还说:“背著走,就像哥哥背弟弟,有什么关系呢?”背过天桥后,更为我叫了一辆三轮车,坐在车上,我才想起忘了问他的姓名。虽不知他的姓名,但他的善行。他的影像却一直萦回我的脑海里。(中家)
跳跃的音符
装脚后,不但人高了,志趣也变了。往日的自卑、畏缩、沉默,统统消失了。我活跃、我健谈、我好动、好装鬼脸、好演小丑。有我的地方就有人叫、有人笑。只要有人约我郊游、逛街、不要钱的、或钱少的,我一定奉陪。
跳舞:跳舞是一种娱乐,一种运动。从小我就一直喜欢看飘飘欲仙,活活泼泼,快快乐乐的舞步。但当时没有脚,只能摆摆手,扭扭腰,开心到家。第一学期快结束时,班上举行一次“家庭舞会”──只许班上同学参加。正是个好机会,所以班长一邀请,我根本没有考虑“笨脚”,就欣然答应了。舞会开始时,班长第一个请我“跳”,我告诉她,我的脚尚未跳,心就开始跳了。她抓我一把:“怕什么?都是自己人。”“可是我不会啊……”“别管他,乐一乐就好了。”既然是这样那我该大显身手。于是,我吐口气,音乐开始了,我拉著她的手,头一伸,尾(屁股)一摇,腰部拼命的扭,左脚踩两下右脚踏三下,想不到音乐跟我配,我动它就动,我停它就停。最可怜的还是班长,她要过来我要过去,她要走东我要走西。不是两只手被我拉成橡皮糖,就是两人撞做一团,而她的脚更是遭殃,被我的“铁脚”“蹂躏”得体无完肤。然而她陪我笑著、乐著、哈哈著,既无厌烦表情又无悲痛样子。她的确是位不可多得的好同学。
那夜,几乎每个同学都来邀我跳。只要她们一邀请,不管是三步的、四步的、扭扭的、滚滚的、冲浪的,我都下去。反正一听音乐,身“摇”脚“踩”就没有错,必要时,加上肚子、眼睛、嘴儿动一动,准包君满意,全场人盯著你哈哈笑。散会后,大家不但没有嫌我“碍手碍脚”,反而个个向我“道谢”,说我带给他(她)们光彩、欢乐,他(她)们把那夜“爆笑”“狂欢”归功于我。
航海:期考结束后,我们一群旱鸭子去参加救国团的“航海”训练。当我要上船时,许多穿白衣服的阿兵哥都来扶我。船!多新鲜,多古怪的东西啊!这是我第一次乘船,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船。所以它的每一样都那么新奇,可爱,连它的鸣声都令人兴奋。开航了,船在无限的海上驶著。茫茫大海跳跃著飞鱼,翱翔著海鸥,我遐想著。多少个属于海的故事,多少个属于海的幻想,都来到我的心上。多奇妙的海洋啊!多富诗情画意的海浪啊!我怀念著海底生物,它们离人群竟那么遥远,它们竟那么孤独地在这大海中生存著。望著遥远的海上白云,我不断地唱著“白云故乡”。许多女同学劝我多吃东西,少讲话,否则会晕船。我那里肯听?这是我生命里有彩色的日子,怎能沉默,怎能错过呢?因此,我唱给大家听,说给大家笑,把我的感触,把我的欢畅,把我的快乐分给全甲板上的人,让他们忘却陆上的痛苦,忘却过去的悲伤。乐著乐著,我果真晕了,白浪变黑浪,不久我开始呕吐了。同学们笑我:“你刚才不是说你是勇者不吐吗?”我擦掉嘴角的渣物,笑著说:“唉!我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哩!”李同学说:“我怕你是先天下之吐而吐吧?”引得大家哈哈大笑。但笑还留在嘴角,眉头就开始紧缩著,大家纷纷到船舱“休息”去。不多时,大炮开始轰炸无人岛,想不到这一炸,把我炸醒了,此时正是“天下皆昏我独醒”。所有的便当都没有人吃,摆满我的面前,让我“随心所欲”,实在过瘾。
露营:毕业前夕,罗同学举办一次“金山露营”,我当然没有错过。我们所乘的是邮包车,坐在里头,密不透风,半途我忍不住的吐了。我说:“要当邮包真不容易。”李哲征边抚我的背边说:“你大概没有贴邮票吧?”“有哇!我贴了一块钱哩!”“那你投错了,这是限时邮车啊!”不管到那里,我的话最多了,别人有“情绪低潮”,我没有。我随时可以“盖”、可以“吹”。但这一次,我吐得浑身发软,到达金山时,我动弹不得,被两位同学帮我抬到营里去。
我们一到,太阳已经快下山了,所以马上动“土”做饭。男同学造炉、扎营、汲水。女同学洗菜、取火、做饭,像办喜事。一群大男孩与大女孩,做这做那,简直就像小时候玩家家酒,真有意思。每位同学的心都痒痒的,忙过一阵子后,大家围成一个圈、眉开眼笑的吃起来。有几位女同学,怕我挟不到菜,所以都为我挟得满满的。
第二天,我们去游泳。当我下水时,许多人都咋舌,她们一直以为我没有脚,怎能泅水呢?但事实证明了一切。当我开始泅时,她们站在岸上目瞪口呆了。
每次参加郊游,我总是这么快乐,这么疯狂,所以有人说我是乌鸦、是野马、是喜鹊。更有人说我是“跳跃的音符。”
前程似锦
每想起当年,就使我想起那位在阡陌间爬行的小孩子。他,住在绿野间的一座小茅屋里。屋子后面有一条排水沟,我的田地就在这条沟旁边。有一天,我荷著锄头,沿著甘蔗园走去的时候,突然从田里闯出一团狗也似的黑影子来,把我吓了一大跳,退后了两三步,定睛看时,才知道是一个在地上爬行的小男孩。他的脖子上正挂著一只盛满野菜的小篮子,望著他敏捷地向草寮那边爬去,我呆住了。
有天雨后不久的中午,在甘薯田前面的小路上,遇到了他们: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提著大竹篮,后面跟著那个爬行的小男孩。一会儿,消失在甘薯田的那一头。傍晚,我把锄头放进沟里洗濯,准备回家的时候,他们又出现了。哥哥吃力地提著盛满地瓜的篮子,弟弟津津有味地啃著生地瓜。我朝他们笑一笑,大男孩放下篮子,用手抹掉额上的汗珠,也咧著嘴对我微笑。爬行的那个,却连抬头都不抬,只用眼睛偷偷地瞄我一下,又匆匆地向前爬去了。
听说他一出娘胎,两只脚就有毛病,兄弟姊妹很多,生活很苦。父亲一年到头都在山上做苦工赚钱。他们常常到田地里找吃的,有时候找不到吃的就得饿著肚子。有个夏日的黄昏,又在排水沟边见到他们。弟弟趴在沟底,用一个破的大碗,一下一下不停地舀水,哥哥正在沟里捕鱼,见了我,咧著嘴笑。我们在谈话的时候,弟弟偷看我一眼,但马上又垂下头去。从他哥哥口中,知道他叫矮子,八岁。
我自从见到他们以后,一起床就想到田间去。今天鸡报五更,就荷著锄头上田去,在遥远的稻田里,又发现了两团黑影,渐渐地往这儿移过来。老远他们就喊“叔叔你早!”“早早!你们这么早出来做什么?”“捡田螺。”拿来小罐子一看,里面已经有二三十个田螺;他们是用这种野生的动物来度日的。我摸摸他们的头,他们唱著歌,踏著晨雾远去了。我呢,也受那愉快的感染,点燃旱烟吸著,并且轻步往前面踏去。
秋高气爽的早上,在他们屋前的空地上,我发现他正伏在地上画画。有时吹口哨,有时学鸟叫,有时还叱喝著越界来偷吃的鸡群。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看见弟弟正用一根细竹画远山、蓝天、云彩,还有一只鸟、一棵树、一间小屋。他画牛的时候,嘴里还不断地“哞!哞!”叫著。我噗嗤一笑,他立刻把“画”擦掉。我赞美了他几句,然后问:“你哥哥到那里去了?”“他回家了。”“甚么时候回去的?”“昨天。”“那么,你吃饭怎么办呢?”“自己烧。”听完这句话,再也忍不住对他的怜爱,蹲下来,摸摸他的头,拍拍他的肩膀,翘起大拇指告诉他:“你是了不起的人!”没有一件事能难倒有志气的人,这是一个铁证。那天傍晚,我再扛锄头到田里去,他从竹筒井那边爬过来,脖子上挂著一只铅桶,我跳过排水沟,喊:“小弟!别动,我来帮忙你。”“谢谢!不必啦。”他正爬著“挑”水,铅桶的两耳,绑上一条细绳,绳子套在脖子上,每爬一步,铅桶就摆动一下,久而久之,绳子割破了他的皮肤,汗和血染湿了细绳,我呜咽著说:“乖小弟!叔叔替你提吧。”顺手要接过他的水桶时,他无论如何也不让我帮忙。越爬越快,绳子也越发地割著他的皮肤。
我呆了,除了暗自流泪外,能做些甚么呢?我走进他家的时候。往水缸一望,我又像触电似的呆若木鸡。因为他已经把这个大水缸注满了。从此以后,每次听到别人批评跛脚的人不能“挑水”时,我总是举这个活生生的事实来反驳。
往日,每逢冬天,我总是不愿意出门,但是近年来不同了。是健康了呢?还是受他的勇敢所感染呢?荷起锄头顶著北风,心血沸腾著。扫视这萧条的农田,连最勤劳的农夫也躲得无影无踪了。看来自己蛮不错的,越想越得意,像一个得了冠军的拳王,感到无比光荣和自豪。忽然从沟中传来他们兄弟的笑声,原来他们俩正光著身子,站在水中捕鱼,刚才的那份自豪全部消失了。是嫉妒?钦佩?抑或同情呢?我竟睁大眼睛久久说不出话来。
过农历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儿童们穿红戴绿,袋里装满好吃、好玩的东西。兄弟姊妹一起游戏,真是快乐无比。唯有在田间的矮仔兄弟两人,好像不知道有过年这件事,穿著破旧的衣服,无声的数著玉米,聆听北风鞭打农作物的音响,盼望著春的来临。他们仰望著苍天,但是没有流泪。
那年,一场暴风雨来了,他们的鸡鸭失散了,他们的茅屋倒塌了。哥哥背著弟弟涉水逃命回去了。从此,一直不曾见过他们,直到十三年后的今天,才听到他故乡的人说,矮仔已经装上了一副义肢,和常人一样;并且更令人激动的是,他也考上了一所大学。(国少)
最高的敬意 郦时洲
“汪洋中的破船”一文,我前后看了五遍,我想哭,但是作者本身是那么的坚强,那么的倔强。
“我永不屈服,永不倒下。我要挣扎,我要奋斗,我要将这破船驶向成功的彼岸。”
这些话,我恨不得嚷给全世界迷失的青年们听,让他们惭愧、醒悟。
每一个人都有美好的童年,他没有,他过的生活竟似野人,为的是怕世人的耻笑。如果没有爸爸、妈妈,难道他真的被洪水所吞噬了?
比起我们这些四肢完好的人,我们不感到残忍了些吗?不太惭愧了吗?
今天,社会上还有许多不幸的人,但是他们所得到的是不是爱呢?
向郑丰喜(下港人)先生致最高的敬意。我为你的坚强而骄傲,更为你的成就而歌颂你父母的伟大。祝福你早日驶进成功的港湾。(新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