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翻天连环掌
曹大福在张玉莲的搀扶下,看着自己唯一一个宝贝儿子早已凉透的尸体,老泪纵横。
“儿啊!爹要是早知道你会出事,说啥也……说啥也不同意你下山来看爹爹呀,你说你的命咋就这么薄啊我的儿……”
“老爷,人死不能复生,你别太过伤心,再伤了身子。”
张玉莲嘴上是在安慰,脸上写满了悲伤,眼里也有泪光闪动,可是心里……却乐开了花。
因为她怀孕了,这一下不管生男生女,都不再会有人给她所生的孩子争夺曹大福这巨大的财产了。
被王长乐打死的曹公子是曹大福原配所生,原配死后,曹大福一连娶回家五个,个个都不能生,也不知道曹大福缺德事干多了,还是天生的无能,有时候他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在这方面是个趴菜。
偌大的曹家,就曹公子这么一个儿子,不!确切的说应该就曹公子这么一个孩子才对,稍微再有个闺女,曹大福也不至于如此的悲伤,如此的愤怒,心中的怒火,已然令他忘却了一切,此刻在他的心中,只有两个字,报仇!报仇!
“来人啊,来人!”
曹大福等不了了,已然怒火攻心的他等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了。
“来了老爷,来了。”
“去,看看刘管家打听到凶手是谁没?”
“是,老爷。”
年轻仆从刚跑出曹府大门,正巧碰上急匆匆赶回来的刘管家和几名仆从。
“你可算回来了刘管家,老爷都等着急了。”
……
王长乐咬着牙,强忍着比前两天更加炽热焚烧的疼痛,突然,一道白光从王长乐的头顶射入,炽热感消失,腹部暖暖的,如此熟悉的感觉,终于又回来了,聚灵丹成。
“师父,我成功了。”
王长乐对着柳絮傻笑不止。
“恭喜你长乐,你现在算是正式踏入剑修领域了。”
说罢,只见柳絮默念口诀,乾坤囊再次出现在她的手中。
柳絮打开乾坤囊,取出一把普通的宝剑,随手丢给王长乐。
“长乐,等我们找到天地灵力充裕之地后,你再开始修炼剑诀,这把剑你先拿着,以防外一,如若我们真的被曹大福寻仇,为师不便轻易出手,因为这些年来,咱们名剑冢那个叛徒二长老聂欢,从未停止过寻找为师的下落,为师一旦出手,很容易暴露。”
王长乐挥动了几下手中的宝剑,重重的点了点头。
“放心吧师父,实不相瞒,弟子年幼便开始习武,多年来,从未间断过,虽然体内还没有灵力,但是弟子所练的武学招数,也绝非一般高手所能比的。”
“自幼习武?你武学招数跟谁学的?”
柳絮很是好奇,自己初识王长乐时,他被其他乞丐欺负的连手都不敢回,何时练的武学?
“这……”
一时嘴快,险些暴露了前世的秘密,王长乐不由得在心中狠狠骂了自己几句。
“师父,是一位老爷爷,他是武林人士,他传授了一套功法武学给弟子,这套武学的招数变化多端,很难被人琢磨透,弟子从八岁那年便开始修炼这套武学,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在练着。”
“哦?趁秦琴现在还在炼化通灵丹,你把你所学的那套武学给为师打一遍,为师帮你断定一下你所练这套武学的品阶。”
闻言,王长乐点了点头,对着柳絮双手抱了抱拳。
“那就麻烦师父品鉴一番了。”
王长乐自然不会真的将自己前世所学的上古绝学“九天诀”施展出来,而是将前世跟第一位师父所学的“翻天连环掌”打了一遍。
“呼呼呼呼……”
王长乐一连打了将近半柱香的时间,终于收功打完。
“怎么样师父,这套武学算什么品阶?”
“如果为师没有看错的话,你方才练的应该是已经将近失传的掌法“翻天连环掌”,我估计放眼整个万隆州,现在还在使用这套武学功法的人,不超过五人。”
“不超过五人?不会吧师父,这套武学是不是不够厉害啊,所以没有多少人练。”
王长乐仔细回忆了一下,前世自己初学武学时,拜在无名老人门下,他传授自己这套翻天连环掌时,同时也传授另外十五人同样的武学呀?怎么柳絮说现在最多不超过五人在使用这套武学呢?
“相反,并非这套武学不够厉害,是因为这套翻天连环掌功法是一套残缺的功法武学,只有上篇,据传闻,翻天连环掌本就是上古神学,上古时期第一任大剑神所创武学功法,上篇为入,下篇为神,顾名思义,上篇翻天连环掌的功法招数着实不凡,但也只算得上是入门篇章,下篇才是翻天连环掌的精髓,可惜的是,只有上篇传于世间,下篇至今杳无音信,没有人知道下篇藏于何处,更甚者,有人猜测,翻天连环掌的下篇第一任大剑神根本就没有传人,因此,翻天连环掌虽为神阶武学,但只是残篇,所以修炼此武学功法的人少之又少。”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之后,只见柳絮再次默念口诀,乾坤囊再次出现在她的手中。
打开乾坤囊,柳絮取出一本书籍,再次丢给王长乐。
“日后在修炼剑诀的同时,一起修炼这本武学功法吧,此功法乃是咱们名剑冢祖师马天笑的独创武学,“半步穿心”,拳脚并用,厉害的紧。”
王长乐低头看着手中这本有些泛黄的武学秘籍,随手翻看了几页,发现秘籍内所记载的拳脚招式很是普通,顶多算得上个中阶武学功法,跟自己一直从未间断修炼的“九天诀”相差甚远,但为了掩人耳目,王长乐还是故作欣喜的对着柳絮鞠躬感谢。
“多谢师父,弟子一定不会让师父失望。”
……
曹府,正堂大厅。
“老爷,有人亲眼目睹,凶手就是春风小酒馆那个店小二,王长乐。”
“春风小酒馆店小二……”
曹大福平日里很少去像春风小酒馆这种寻常百姓才会常年出入的地方,自然对王长乐并不熟悉。
“你可识得此贼?”
“回老爷的话,小的也从未去过那春风小酒馆啊。”
俗话说得好,跟着狼千里吃肉,跟着狗百里吃屎,刘管家一直跟着家大业大的曹大福二十年了,平日里就算喝酒寻欢自然不会去只有平民百姓才会选择的去处春风小酒馆。
“老爷,小的到知道一人,对王长乐这小贼定不陌生,因为此人偏爱到一些小酒馆找一些被恭维的满足感,老爷,您猜到是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