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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单纯懵懂的小狐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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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呜呜……山下的人类都好可怕,那凶悍的眼神,像是要将我扒皮吃掉一样。”

    “姐姐,我不要……我不要去学什么媚术。”

    灰头土脸的从人类城镇跑走,小狐狸哭的稀里哗啦,一双懵懂的桃花眼沁满泪水,样子别提有多可怜了。

    单薄的身体一抽一抽的,显然是被吓得不轻。

    “哭什么哭,魅狐一族怎么会出了你这么个废物?”

    “上天赐予我们种族无与伦比的美貌,不就是让我们拿来勾引凡人,吸取气运的吗?”

    女子涂满嫣红蔻丹的手指戳在少年额头上,语气是满满的恨铁不成钢。

    小狐狸也就是棠骄瑟缩着脑袋,嗫嚅的小声提醒,“可是勾搭凡人会被道士抓。”

    “抓走炼成妖丹,魂归天地,连转世都没有。”

    被么弟反将一军,棠梨梨顿时恼羞成怒,“以生命为代价,铤而走险当个大妖,怎么也比你一个小废物好。”

    “可是、可是我真的不会什么狐媚之术。”

    被唯一的亲人说是废物,棠骄心生自卑,越哭越厉害。

    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珠子般滑落,本就妖力微弱的他,如今更是连人形都维持不好。

    头顶砰的一下冒出对兽耳,颤颤巍巍的,和它的主人一样胆小怕事。

    魅狐一族容貌得天独厚,无论是女子还是胆小的少年,都天生自带一股说不出来的魅意。

    吵起架来不见狰狞,反而像是美人之间的嬉闹,平白惹人遐想。

    这也是为什么百年前全族被俘,沦为提升实力的炉鼎,如今只剩两条血脉行走在人间。

    棠骄难得硬气,他不想失去唯一的亲人,极力掰正阿姐危险的思想。

    棠梨梨同样不服气,在她看来实力才是硬道理,更何况他们媚狐一族不就是靠吸取凡人精气才得以提升修为。

    幼弟的思想还是太过狭隘,不然以他的容貌,成为大妖只是时间问题。

    两人各执一词,谁也不让谁。

    深山老林,发出细细疏疏的叫骂声,两只狐妖躲在树洞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争吵。

    这是一棵至少有千年历史的古树,树早已死亡,有的只有干枯的躯干。

    像一只巨大的怪物根深蒂固抓进土里,根部布满了青苔,内部空间完全可以容纳两三个人。

    这座山上大部分的妖怪都知道,这是一棵死去的妖树。

    妖树死后,巨大的躯干成了两只狐狸的家,为他们遮风挡雨,在危险时一次次的保护。

    如果没有这棵古树,魅狐一族的血脉恐怕早已断绝。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山林间,吵了一架没吵赢的棠骄背上小包裹,负气准备离家出走。

    他要证明给阿姐看,不靠残害生灵也能走出一条路。

    “咕噜噜——”

    棠骄还没走出几步,肚子便率先拖了后腿,发出一阵羞耻的声音。

    他捂住肚子,走到以前偷偷喝水的小小溪旁,大口大口喝了一肚子水,配上些树上的果子,勉强可以果腹。

    清清爽爽洗了把脸,看着水中自己模糊清丽的倒影,自言自语的嘟囔。

    明明他长着很普通啊,为什么阿姐非要让他继承祖上衣钵,去当什么传说中的九尾妖狐。

    况且一个男子,就算再美也美不到哪里,更不可能勾到有大气运的人类。

    哼,等自己到时候走正道变成大妖回来,就能让阿姐知道曾经的她错的有多离谱。

    狐狸也能靠自己的努力修炼,而非靠那些令人不齿的媚术。

    美人蹲在岸边,嫣红的果子一颗颗送入嘴中,腮帮子鼓鼓的,清甜的果肉在口腔爆开,幸福到眯起眼。

    明明是看什么都多情的桃花眼,愣是充满了懵懂。

    像是城里千娇百宠的小少爷,什么也不用担忧,每天的日常就是喝玩乐,张张嘴就有人为他处理好一切。

    突然,草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把胆小的小狐狸吓到半死。

    反应过来的棠骄一溜烟躲到旁边的石头后,只露出一个脑袋,要看看草丛里到底是什么东东。

    只见杂乱的草丛被一双大手拨弄开来,来人是个模样俊秀的书生。

    “小公子……你、你好,我是进京赶考的秀才,不小心迷路在这山间,无意打扰。”

    书生神情慌乱的说着,脸颊莫名染上红晕,赫然是一副春心萌动的模样。

    书生的名字叫宋之晓,十五岁考上秀才,在他们那个小镇里算是百年都难出一个。

    十里八村的媒婆上赶着给他说亲,想要攀上这个未来的官爷。

    奈何他从小就是个书呆子,不仅对男女之事提不起兴趣,还十分厌恶所谓的男欢女爱。

    在宋之晓的世界里,仿佛除了读书便没有什么其他事情可做。

    哪怕是已经到了该成家立业的年纪,也还是整日沉迷各类书籍,和墨水笔砚为伴。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自古的读书人也都多情,红颜知己遍天下。”

    宋之晓却是个例外,不仅身边没个女子,连个能交心的朋友都没有,可把年过半百的老母亲给急坏。

    宋之晓不以为意,甚至觉得一个人挺好,没有束缚也没有牵挂。

    然而世事无常,任何的誓言都不要起太早,否则打起脸来是真的疼。

    在小溪边、在深山花团锦簇的光晕里,宋之晓见到了足以让任何人心动的绝色美人。

    这个场景难以言喻,哪怕是耗尽他的毕生所学也无法描绘美人一丝一毫。

    少年的美色,像是一只利箭般直击自己的心脏,他一动不动的看着,说出的话也不成体统。

    比起涵养极高的读书人,更像是巷口里对良家妇女一见钟情的小流氓。

    书上说……

    深山之中多鬼魅,鬼魅狐妖都有着惊为天人的美貌,勾引着来往的路人与书生。

    靠着残忍又血腥的手段,提高自身的修为。

    一切都是假的,都是折射凡人内心最渴望的事物幻化而成,说是红颜枯骨都不为过。

    宋之晓原本还嘲笑里面的主人公,嘲笑编制怪小说的人不讲逻辑。

    说好的状元秀才,偏偏如此轻易的便沉迷于美包,变得如同被降智了一样,明知是精怪却还要沉沦。

    可在自身处于其中,他才会明白里面的人为何甘愿献身给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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