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单纯懵懂的小狐狸1
“呜呜呜……山下的人类都好可怕,那凶悍的眼神,像是要将我扒皮吃掉一样。”
“姐姐,我不要……我不要去学什么媚术。”
灰头土脸的从人类城镇跑走,小狐狸哭的稀里哗啦,一双懵懂的桃花眼沁满泪水,样子别提有多可怜了。
单薄的身体一抽一抽的,显然是被吓得不轻。
“哭什么哭,魅狐一族怎么会出了你这么个废物?”
“上天赐予我们种族无与伦比的美貌,不就是让我们拿来勾引凡人,吸取气运的吗?”
女子涂满嫣红蔻丹的手指戳在少年额头上,语气是满满的恨铁不成钢。
小狐狸也就是棠骄瑟缩着脑袋,嗫嚅的小声提醒,“可是勾搭凡人会被道士抓。”
“抓走炼成妖丹,魂归天地,连转世都没有。”
被么弟反将一军,棠梨梨顿时恼羞成怒,“以生命为代价,铤而走险当个大妖,怎么也比你一个小废物好。”
“可是、可是我真的不会什么狐媚之术。”
被唯一的亲人说是废物,棠骄心生自卑,越哭越厉害。
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珠子般滑落,本就妖力微弱的他,如今更是连人形都维持不好。
头顶砰的一下冒出对兽耳,颤颤巍巍的,和它的主人一样胆小怕事。
魅狐一族容貌得天独厚,无论是女子还是胆小的少年,都天生自带一股说不出来的魅意。
吵起架来不见狰狞,反而像是美人之间的嬉闹,平白惹人遐想。
这也是为什么百年前全族被俘,沦为提升实力的炉鼎,如今只剩两条血脉行走在人间。
棠骄难得硬气,他不想失去唯一的亲人,极力掰正阿姐危险的思想。
棠梨梨同样不服气,在她看来实力才是硬道理,更何况他们媚狐一族不就是靠吸取凡人精气才得以提升修为。
幼弟的思想还是太过狭隘,不然以他的容貌,成为大妖只是时间问题。
两人各执一词,谁也不让谁。
深山老林,发出细细疏疏的叫骂声,两只狐妖躲在树洞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争吵。
这是一棵至少有千年历史的古树,树早已死亡,有的只有干枯的躯干。
像一只巨大的怪物根深蒂固抓进土里,根部布满了青苔,内部空间完全可以容纳两三个人。
这座山上大部分的妖怪都知道,这是一棵死去的妖树。
妖树死后,巨大的躯干成了两只狐狸的家,为他们遮风挡雨,在危险时一次次的保护。
如果没有这棵古树,魅狐一族的血脉恐怕早已断绝。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山林间,吵了一架没吵赢的棠骄背上小包裹,负气准备离家出走。
他要证明给阿姐看,不靠残害生灵也能走出一条路。
“咕噜噜——”
棠骄还没走出几步,肚子便率先拖了后腿,发出一阵羞耻的声音。
他捂住肚子,走到以前偷偷喝水的小小溪旁,大口大口喝了一肚子水,配上些树上的果子,勉强可以果腹。
清清爽爽洗了把脸,看着水中自己模糊清丽的倒影,自言自语的嘟囔。
明明他长着很普通啊,为什么阿姐非要让他继承祖上衣钵,去当什么传说中的九尾妖狐。
况且一个男子,就算再美也美不到哪里,更不可能勾到有大气运的人类。
哼,等自己到时候走正道变成大妖回来,就能让阿姐知道曾经的她错的有多离谱。
狐狸也能靠自己的努力修炼,而非靠那些令人不齿的媚术。
美人蹲在岸边,嫣红的果子一颗颗送入嘴中,腮帮子鼓鼓的,清甜的果肉在口腔爆开,幸福到眯起眼。
明明是看什么都多情的桃花眼,愣是充满了懵懂。
像是城里千娇百宠的小少爷,什么也不用担忧,每天的日常就是喝玩乐,张张嘴就有人为他处理好一切。
突然,草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把胆小的小狐狸吓到半死。
反应过来的棠骄一溜烟躲到旁边的石头后,只露出一个脑袋,要看看草丛里到底是什么东东。
只见杂乱的草丛被一双大手拨弄开来,来人是个模样俊秀的书生。
“小公子……你、你好,我是进京赶考的秀才,不小心迷路在这山间,无意打扰。”
书生神情慌乱的说着,脸颊莫名染上红晕,赫然是一副春心萌动的模样。
书生的名字叫宋之晓,十五岁考上秀才,在他们那个小镇里算是百年都难出一个。
十里八村的媒婆上赶着给他说亲,想要攀上这个未来的官爷。
奈何他从小就是个书呆子,不仅对男女之事提不起兴趣,还十分厌恶所谓的男欢女爱。
在宋之晓的世界里,仿佛除了读书便没有什么其他事情可做。
哪怕是已经到了该成家立业的年纪,也还是整日沉迷各类书籍,和墨水笔砚为伴。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自古的读书人也都多情,红颜知己遍天下。”
宋之晓却是个例外,不仅身边没个女子,连个能交心的朋友都没有,可把年过半百的老母亲给急坏。
宋之晓不以为意,甚至觉得一个人挺好,没有束缚也没有牵挂。
然而世事无常,任何的誓言都不要起太早,否则打起脸来是真的疼。
在小溪边、在深山花团锦簇的光晕里,宋之晓见到了足以让任何人心动的绝色美人。
这个场景难以言喻,哪怕是耗尽他的毕生所学也无法描绘美人一丝一毫。
少年的美色,像是一只利箭般直击自己的心脏,他一动不动的看着,说出的话也不成体统。
比起涵养极高的读书人,更像是巷口里对良家妇女一见钟情的小流氓。
书上说……
深山之中多鬼魅,鬼魅狐妖都有着惊为天人的美貌,勾引着来往的路人与书生。
靠着残忍又血腥的手段,提高自身的修为。
一切都是假的,都是折射凡人内心最渴望的事物幻化而成,说是红颜枯骨都不为过。
宋之晓原本还嘲笑里面的主人公,嘲笑编制怪小说的人不讲逻辑。
说好的状元秀才,偏偏如此轻易的便沉迷于美包,变得如同被降智了一样,明知是精怪却还要沉沦。
可在自身处于其中,他才会明白里面的人为何甘愿献身给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