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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暂且别说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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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砰!”

    木门传来了敲门声,在屋中炉子处烤火的赶山人,缓缓起身走过去开门。

    开门一看吓了老汉一跳,就见门外身材修长的青年人浑身是土,衣服也有几处破损。吓人的是青年虽然脸庞被风尘掩盖了原来的肤色还算清秀,可是老汉来往山间城市几十年,还算看得出青年煞白的脸色,这晚上的荒山野岭被当做鬼都正常。

    “下山路过,天色不早,先在这里借个宿。”青年轻声说道。

    听到青年人的话,老汉才缓过了神,连忙让开身子,“快进来,这是早年为进山人午夜休息的房子,随意。先进来烤烤火。”

    青年人点头表示感谢,进得屋内,背包往身旁一放,坐到了炉子一侧,伸手烤了起来。

    “山里这时节露气重温度也低,而且多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在这修了一间小屋,能够避避雨,烤烤火干干身子。”老汉坐在一旁,一边烤火一边跟青年人絮叨了起来。

    “我说我几次进山的时候,都没有看到这木屋的主人,原来是这样。”年轻人恍然大悟的表情。

    “呵呵,年轻人啊!别跟老汉这装,你要是进山几回,不见到人,也猜到小屋的作用。你这是心里说老我汉傻啊!”说着老汉撇嘴斜了年轻人一眼。

    “您别见怪,我之前进山看着这有柴有肉,却无人长期居住的痕迹就有些猜测,这不还是最后您给我确定了猜测嘛。”青年人尴尬笑道。

    可能是天色尚早,或者说在深山老林也是闲来无事,一来二去,两人就聊了起来。

    老汉姓邓,附近大柳乡人,平时靠进山采采药,打些野味糊口。

    青年人叫做王晓轩,现在住在石城南门外附近的一处平民住宅区。因为早些年作战受伤,一直没有恢复。传闻这一片山林有奇珍可以治疗自身伤势,正好附近有一个委托,完成后就顺道进山看看。

    “哈哈,要有什么奇珍还轮得到你们这些城里小子?我们这天天年年进山的老汉还不都拿完了?”邓老汉大声笑道。

    “说的是啊!这不,进山还碰见野狼群,只得狼狈逃下山。”王晓轩无奈附和,还显露出几处被狼抓破的地方。

    原本还一脸笑容的邓老汉脸色顿时就变了,连忙问道:“这山中什么时候有了狼群了?你赶紧跟我说说。”

    王晓轩顿时想到了今天的遭遇。

    这是王晓轩进山已经三四天了,身体又虚弱了几分,其他倒是都好。

    这一片山林是一头金毛棕熊的领地,王晓轩也遥遥见过几次,每次都是原地留下些吃的,便躲了起来。没成想自己小心翼翼,没有碰到金毛棕熊,却撞见了狼群。

    一开始看到狼踪,王晓轩便往回退了,退的过程中,一头狼就奔了过来,呲牙与王晓轩对峙。

    王晓轩从身侧拔出短刀与一柄短拐,小心戒备着。

    只是突然感觉身后有风声和腥气传来,王晓轩立刻一蹲一滚躲过身后的袭击。同时手中短刀右下往上撩,手中短拐扫过头顶。一刀正好滑过身后扑来的狼腹,一棍打在正面扑来的狼头,躲过了这次袭击。

    被扫到头的狼低声哀嚎了一声,落地发狠的又向王晓轩扑来。

    看到狼扑来,王晓轩脚一跺地,迎着狼就冲了过来,短拐直插狼嘴。狼先咬住了拐头,去势不减直接扑到了王晓轩身上。狼的力量还是要胜过王晓轩,把王晓轩扑倒在地。

    王晓轩是用拐引开狼口,倒地时,另一手短刀直插狼腹,不等狼反应,直接给狼来了一个开膛破肚。拐头直插入狼口中,控制狼口。

    狼挣扎了几下,没有了动静。王晓轩推开了狼尸,狼内脏已经掉了一堆在王晓轩身上,弄得王晓轩身上满是鲜血。

    简单清理了血肉,才发现,刚刚狼再挣扎时还是在身上抓出了几道血印。同时王晓轩也警惕的看向四周,又出现了四五头狼的身影。

    可能是刚刚死了同伴,让出现的几头狼警惕没有轻易进攻,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对峙了一会儿,又有一头狼从王晓轩身侧扑了过来。王晓轩知道这头狼只是一个试探,自己只要稍有迟疑受伤,狼群就会直接都扑上来,把自己撕碎。

    念头电光般闪过脑海,猛地用拐直插狼口,同时摁住拐上的机关,拐头弹出一个三刃刀尖。这一击王晓轩用出了自己最快的速度,让狼没有一点反应,拐头就插入了狼口。利用狼扑过来的力量和自身力量的冲势之插入狼的口中,待得拐已经一半入狼口,王晓轩也感到了拐头处传来的阻力,向身侧双脚岔开,浑身发力,顺着狼的力量,把狼甩了出去。同时短刀也从狼的侧腹划过。

    狼滚了一圈站了起来,只是有些踉跄,侧腹伤口大量血液留下,后腿也受了伤。

    使得狼群不敢再轻易对王晓轩发起攻击,继续和王晓轩继续对峙了起来。

    生死搏杀每一招一式都是要用尽全力,自己现在喘着粗气,一副虚弱的样子,一定是几头狼正在消耗自己的精力。

    但是王晓轩的眼神让几头野狼明白,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要想享用这餐美味,就要付出不小的代价。野狼遵循的是常年在野外搏杀的野性直觉,读不懂里面的含义。如果有人能看到此时男人的眼神,一定想到坚定、锐利以及杀气。

    几头野狼在王晓轩四周游荡,或是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或是寻找着人类身上的破绽。没有一头狼会尝试进攻,地上躺着的两具具狼尸告诉着它们,这个看似虚弱的人类,拥有瞬间杀伤的能力。那几具狼尸就是最好的证明,因为就是它们打算攻击这个男人。

    或许遇到其他野兽,在付出几条性命的时候,就已经逃了。但是不幸的是他偏偏碰上的是狼群。一群狡黠、残忍以及睚眦必报的野狼。王晓轩大脑里也迅速着寻找着对策,如何能够摆脱这群野狼。

    不远处突然传出了花草树丛被踩踏的声音,还很轻微,像是什么大型生物跑来的声音。头狼低声咆哮,领着狼群朝着反方向跑去。狼尸附近的几头狼,咬起狼尸拖着离开。

    王晓轩轻呼一口气,狼群走了,只是来了更麻烦的生物,否则吓不住狼群,一定是那头金毛棕熊。

    男子连忙用最快的速度揉碎顺势从旁边的植物,涂在身上,拿出一瓶液体喷到身上,选择了另外一边跑去,找到一颗树爬了上去。同时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不一会儿,一头体型健硕的棕熊出现在了视野中。男子看清棕熊脖子附近的一个v型金毛。之所以把它叫做金毛棕熊,就是因为胸前的这v型的一片金毛。

    灾难后不光是人类,山野间的野兽也获得了一些变异,如同神话或者末日前一些电脑游戏里的怪物一样的呼风唤雨的一些异能力。获得变异能力,或者说进化的生物乃至是物品,都和同类有些显著的区别。这一片金毛正是告诉所有人,这头棕熊也已经变异,已经脱离了野兽的范畴,成为了课堂里比野兽高一等的魔兽。

    不过金毛棕熊是三霸王里面最温和的一个,只要不招惹它,或者不是在它觅食的时候碰见它,金毛棕熊很少攻击生物。

    金毛棕熊走到了刚刚男子与狼群对峙的地方,闻了闻,仿佛打了个喷嚏,然后再原来狼尸的地方舔了舔,地上还散落着狼尸上掉下的一些内脏。随即发出一声怒吼。吼了一嗓子之后,又溜达溜达的往来时的路回去了。

    王晓轩看着金毛棕熊慢慢悠悠走出视线内,才从树上下来。就这一会儿,后背和前胸就有些湿印,头上也是大颗大颗的汗滴落。落地后坐在地上,轻轻的靠在树上休息体力,从腰带中拿出一颗药丸吞下,时不时拿起水壶喝上一小口,喝完了水壶里的水。

    “真是倒霉!”王晓轩轻声感叹着。

    王晓轩少说也进山好几次了,头一次碰上狼群。以后再要上山就更难了,自己杀了几头野狼,和狼群已然结了仇。如果狼群不迁徙的话,那下次进山再碰到就是不死不休的结局。狼这生物最是记仇。

    这次进山的计划算是泡汤了,喝光了水壶里的水,顺着记忆力的路线来到一处小溪旁,找到一块儿大石头。从背包里把食物都拿了出来,只是留了两天回程食用的高能饼干和几盒罐头,其余的食物都打开放到石头上。

    “金毛啊金毛,今天你也算救了我一命,这些食物我就当谢礼了。不过你能不能吃到就不关我事了。”

    这也算是王晓轩的一个习惯了,每当离开时候,总会把多余的食物留在一处。说是孝敬山神土地也行,说是贿赂一下附近的野兽也好。这还是从一名邻居那里学来的。

    进山当然要准备充足,以备不时之需,但是对于身体羸弱的王晓轩来说,出山的话还是减轻些负担的好。

    补充了水壶里的水,又简单的处理了一下身上的血腥气,就下山了。

    只是王晓轩不知道的事是。

    过不多时,刚刚那头金毛棕熊溜溜达达地出现在大石头旁,伸出舌头舔了舔石头上的食物,很快就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快朵颐了起来,有时还很拟人的捧起食物吃。一边吃着,还望向男子离开的方向。

    吃完了食物金毛棕熊直立起身体,仿佛伸懒腰一样抬着两只前掌。然后落地,扭着自己的屁股,扭搭扭搭地走了。

    在回去的路上,王晓轩都小心翼翼地注意自己的行踪,争取不留下被狼群追踪到的痕迹。直到天色晚了,来到小屋过夜。

    听完了王晓轩的描述,邓老汉眉头紧皱:“这可咋办?山里有了狼,以后这山要少进了。”

    刚说到这,就听到枪声传来,还有阵阵狼嚎。引得俩人脸色都是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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