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章 想要欠你个人情
为了求证吴家老东西是否身故,周百川并未回答胞弟的疑惑。
而是脸上突然挂起一抹笑容,驴唇不对马嘴地扯起了家常。
“老六啊,听说你吴家府中有个孤岛,上面有五间屋子,那里是你吴家禁地,哪怕是吴正醇,也不曾踏上去过。”
“不知,那五间房子里面,到底有何秘密?”
吴醉心中冷笑。
周百川心中那点计较,他一眼看穿。
不过,吴醉还是顺着周百川的思路,不假思索就反驳道:“谁说有五间屋子,分明是三间。”
“至于秘密,谁人不知道,那孤岛是我叔祖的居所。之所以被列为我吴家禁地,自然是叔祖不愿人去打扰他。”
周百川似乎捕捉到了与猜想相同的答案,只是需要进一步确认。
于是叹息一声,道:“昨儿早上,我还在普洱楼遇见了你叔祖来着,我刚想上前请他喝杯茶来着,岂料转眼他就下楼走了,真是遗憾啊。”
吴醉冷哼一声,不客气地道:“你眼瞎吧,我叔祖他……才不会去茶楼呢。”
毫无边际的家常话,让周百川心中大喜。
他已经敢确定,吴家的老东西,绝对归西了。
周百川仰头大笑,转头对胞弟道:“百岳啊,你常年在炼魂楼,对咱们鹤城的人或事知之甚少。”
“这位少年,便是咱们鹤城鼎鼎有名的脑残血脉吴家老六,现如今,听说已继承了家主之位。”
“什么?吴家无人了不成,竟让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当家主。”
周百川故意提高了嗓音,“不仅是无人,估摸着要不了多久就会彻底灭绝。”
周百岳眼眸锐利如鹰,斜跨一步上前,直勾勾盯着吴醉。
“小子,你不是想要比画吗,不如,我陪你玩玩?”
周百川故作吃惊,道:“二弟啊,你这可就冒失了。”
“这吴家主与楼上那位贵人关系匪浅,要是你一时收不住手伤了他,小心人家跑楼上哭鼻子给你扣黑锅,到时候你吃不了兜着走。”
周百川心中的想法,吴醉心中跟明镜似的。
狗东西明明想要出手收拾他,却又顾忌楼上的女战神风萧萧,所以故意说话激他。
吴醉转头冲花笙道:“去,趁热乎,将你手中的麻辣薯条送上去给风喜姐姐尝尝,冷了可就不脆了。”
花笙抱着薯条,乖巧地点头,朝客栈楼梯小跑而去。
打发花笙上楼,吴醉笑望周家兄弟,故意提高嗓音,道:“百川大哥,你放心得嘞,今儿个我把话撂这儿,哪怕被打残,也绝会向任何人哭鼻子。”
周百川心中大喜,连忙侧目朝兄弟周百岳使了个眼色。
周百岳心领神会,神色一亮,道:“我大哥好歹是化元境武者,他若出手与你比画,别人定会说以大欺小。”
“你我都是凝血武者,你敢不敢与我公平一战?”
所谓的公平,自然是不允许外人插手,这话自然是说给楼上的战神大人听的。
周百岳避重就轻,口中说公平,实则已经大大地不公平。
他是凝血九重天,吴醉凝血六重天,相差了足足三个小台阶,哪来的公平可言。
周百川眉头一挑,激将道:“你可是堂堂吴家家主,难不成这点儿胆气都没有。”
“若不然,回头我送你块乌龟壳,出门随身携带,遮风挡雨。”
“不用一唱一和的拐弯抹角了,想动手,本公子求之不得。”
“不过,本公子出手比画,既分输赢,也论生死。”
周百岳心中大喜,“好,正合我意!”
吴醉笑道:“我吴家有个老二,刚走不久。你也是老二,若走快些,还能追上他。”
仙鹤客栈的掌柜抓住了热点新闻,先一步已让小二去敲锣打鼓拉人气去了。
听闻周家二爷要和吴家少年家主在仙鹤客栈分输赢,论生死。
“嘿嘿,吴家老六毛都还没长齐就当了家主,是不是飘起来了。以凝血六重天和凝血九重天的周家二爷论生死,这也太不知死活了吧。”
“这还不止,那周家二爷还是炼魂楼的人,虽说只是个杂役,但身份摆在那儿。这老六明显是作死的节奏。”
“走走走,去瞧瞧这吴家老六是如何作死的。”
不到一刻钟,客栈外就惹来了不少看热闹的观众。
只是,当很多人赶到时,热闹已经结束。
没人见到吴家老六。
只看见周家二爷被横着抬出客栈,死不瞑目,额上还插着一截筷子。
好不容易放下手中的活计跑来看热闹,结果却看了个……尸体。
众人无不暗骂晦气,悻悻然离去。
很快,便有目击者披露。
周家二爷自恃境界高于对方,一上来就托大,结果被吴府六公子以一根筷子一招就秒了。
一旁观战的周百川刚要出手,结果被楼上掉下的一根麻辣薯条给擦破了脸皮,瞬间惊走,连他二弟的尸体都不管不顾了。
仙鹤客栈,天字一号房。
“好辣,辣死我了!都冒汗了,过瘾!”
花笙和风喜一人捧着一包薯条,吃得津津有味。
风喜一边扇舌头,一边大呼过瘾。
见吴醉笑容灿烂地走进来,女战神风萧萧放下手中的医书,淡淡开口:“短短几日,便从凝血一重天蹦到六重天,就是骑在金鹏脖子上,只怕也没你这般神速吧。”
吴醉两手一摊,道:“我说我已经很压制速度了,你信吗?”
风萧萧抬头,随意一瞥,顿时眉头轻蹙。
“真龙锻体术?”
“哈哈,不愧是云国第一战神,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风萧萧心中暗暗吃惊,道:“你若不锻体,一心追求速度的话,只怕已踏入了化元境。”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看来,你比大鹏鸟的速度还要快。”
吴醉自顾拈起根麻辣薯条扔进口中,边嚼边开口。
“玫瑰姐姐,不请自来,没别的事,纯属想要欠你个大大的人情。”
风喜撇嘴:“你的人情?很值钱吗?我家大人才不稀罕。”
风萧萧饶有兴致,道:“说来听听。”
吴醉抬手,指向花笙,开门见山说道:“咯,我这侍女,想要学点儿本事,劳烦玫瑰姐姐高抬贵手,替她开骨拔筋,引气开脉。”
“你吴家再穷,买两瓶开骨拔筋的丹药钱应该有的吧!”
“那些丹药十之八九都不纯,而且大多还是假冒伪劣产品,也就给普通人使用还行。我这侍女怎能与那些普通人相提并论。”
吴醉从袖中取出一个透明的琉璃净瓶,瓶中装了满满的一瓶赤红鲜血。
虽被密封在净瓶中,却如沸腾一般。
“不惜损耗自身本命精血!”
“你还真是下了血本。”
风萧萧暗暗赞赏。
这少年杀伐果断,心思让人难以捉摸。
但,窥一斑而知全豹。
对待一个侍女尚且如此不惜血本,不难想象,少年骨子里必然是个重情重义之人。
“行吧,我就收下你这人情,替这丫头开骨拔筋,开脉凝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