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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宝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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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婉棠听萧乐安回来说已经搞定了华山论坛需要的文章,里面还有好几个身份地位都很高的,对着萧乐安就是一顿夸。

    “我们乐安也长大了,都能帮姑祖母做事了,这回要不是有你,我们这报纸肯定没法办好。”

    小侯爷被自家姑祖母夸得小脸红嘟嘟的,腰板挺得笔直,“还是姑祖母你更厉害,我一跟他们说报酬是百晓生亲笔签名的话本,他们立马就主动去找认识的最厉害的人。”

    萧婉棠听到萧乐安竟然连稿费都帮她省了只需要出几个签名,对自家狗子刮目相看。

    这孩子是不是跟她待久了学坏了,竟然学会套路自己的小伙伴了。

    摸摸小侯爷一脸快来夸奖我表情的小脑袋,“做得好,奖励你一只天香楼的烤鸭,等你牙好了我带你去吃。”

    小侯爷捂着牙痛的那边脸,又高兴又痛苦。

    那可是京城最有名的天香楼,一只烤鸭得要二两银子呢,他总共也没吃过几回!

    可恶!为什么牙痛还不好?他明明已经喝了三大碗凉茶了╥﹏╥

    小侯爷恨自己的牙不争气,化悲愤为力气,写起痛骂渣男的文章更是才思泉涌,洋洋洒洒一大篇。

    岑明志传话来,跟萧婉棠约了未时在他的老东家福天茶楼跟他推荐的插画师见面。

    萧婉棠吃了午饭就带着人出门了。

    京城的每一天都是那么热闹,哪怕是中午,街上的人也并不少。

    因为顾璋华的腿不方便,岑明志特意早早订了一楼的包间。

    萧婉棠到包厢的时候,岑明志和顾璋华已经在里面等她了。

    萧婉棠推门进去,就看到一个坐在轮椅上的清冷帅哥。

    白皙的皮肤下甚至能看到他青紫色的血管,就连那拿着茶杯的手指都是纤细白净。

    若不是那手长比一般女子都大,可以称得上是纤纤素手了。

    “老板你来了,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少时同窗好友顾璋华,璋华,这位就是我跟你说的想替报纸找一位插画师的东家,安平侯府的萧姑娘。”

    萧婉棠眨巴眨巴眼睛,看看一脸热情帮他们互相介绍的岑明志,又看看坐在那里,一脸冷冷清清的玉面小帅哥。

    “岑先生,你说你跟顾璋华是同窗?”

    你一个看着三十多的大叔,跟这个一看就才二十出头的小帅哥居然是同窗好友?

    岑明志看出了老板眼神中的表露的意思,感觉自己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老板,岑某人今年也才二十四岁,只堪堪比璋华年长两岁而已!”

    “你居然才二十四!”不只是萧婉棠,就连跟着她一起来的半夏等人都吃了一惊。

    她们都以为岑先生是位成熟又稳重的大叔,没想到竟然才二十多岁吗?

    看岑先生这一脸老成持重的样子,一点也看不出才二十四啊。

    一脸清冷的顾璋华看到眼前这副场景,也忍不住弯了弯唇角。

    没想到老岑给他介绍的东家竟是这样的。

    岑明志想发火,可是他不敢,他老板可是有锦衣卫做靠山的。

    算了算了,看在钱的面子上,毕竟是给自己发工资的人。

    或许他真的应该听娘子的话,在本命年穿红裤衩的。

    他不过是在市井中讨生活被太阳多晒了晒,就那么显老吗?!

    岑明志心中默默叹了一口气,“老板,人我已经约出来了,顾璋华可是我认识的画画最好的人了,他肯定能满足你的要求。”

    在岑明志看来,如果顾璋华都画不出老板想要的插画,那全京城就没人能达到老板的要求了。

    他这个好友自从当年坠马伤了腿以后,就一直不怎么出来跟人交流,把自己关在府里读书画画。

    这么专心致志的研究书画,那画技也是突飞猛进。

    可璋华一身才华,除了他这个昔日同窗还能偶尔见上一见,以前的那些朋友基本都不怎么联系了。

    岑明志之所以给萧婉棠推荐顾璋华,也是存了点私心的。

    他希望好友能出来多接触一下别人,总把自己关在府里也不是个办法。

    也希望好友的才华能被更多的人看见,就像他这个只一心钻研说书的怪人,也能被老板这个伯乐发现一样。

    他希望顾璋华也能有这么一个机会。

    萧婉棠一见到这个看着就风光霁月的帅哥,就知道肯定是个文化人,就是不知道他画的画能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了。

    “我的报纸有一个版块是讨论红韵的悲剧到底是谁的错,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怎么设计插画?”

    萧婉棠甚至都没问顾璋华到底有没有看过《胭脂红》,这位既然是岑先生的好友,那定是读过岑先生前段时间的心头好的。

    果然,顾璋华也没有问红韵是谁,而是让跟着他的书童在桌上摆好了笔墨纸砚,执笔就开始作画。

    顾璋华刚开始答应来的时候,只是不想拂了岑明志的一番好意,他知道这人是想让他出来多跟别人交流交流。

    可他实在是不想看外面那些对他投来的同情遗憾的眼神。

    他是不良于行,但他也有自己的傲气。

    岑明志作为他仅剩的还能聊得来的好友,因为他不喜出门,总是迁就他到他家拜访,这次他总不能拒绝好友的善意。

    可见到岑明志口中推崇备至的老板,他有点改主意了。

    萧婉棠初见他时的惊艳是他早落马之前早就看惯了的。

    可之后却一点没有对他的同情或者怜悯,而是认认真真的考教起他来。

    这种把他当做平等人对待的态度,让他觉得跟这个人合作,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

    更别说萧婉棠出的题目也是那般与众不同。

    他知道好友是在帮萧婉棠办一个叫报纸的新鲜玩意,可像红韵之死是谁之错这种话题,一般都是大家私下朋友之间交流,没有谁会把这些话题拿到大庭广众之下来说。

    而眼前这个侯府出身的萧姑娘,却要把这种难登大雅之堂的话题搬到报纸上,让所有人一起讨论。

    有意思,真是太有意思了!

    或许老岑真的遇到了一个难得的贵人。

    难怪她会欣赏老岑这种旁人眼中不务正业的说书人。

    顾璋华作画的速度很快,或许是心中早已有了想法,寥寥数笔间,就在纸上画出了三个不同的场景。

    左上角是一个正在低眉抚琴的妙龄女子,简单的几笔却勾勒出了她天真清纯的少女之感。

    萧婉棠在《胭脂红》中对红韵的出身做了改动,将她描写成一个罪臣之女,自幼酷爱琴艺,可却遭逢变动,最后被卖入青楼。

    宣纸正中画的的是一身华服的少女在抚琴,四周宾客看的如痴如醉,正是书中红韵初登舞台,技惊四座的场景。

    右下角的是裙角翻飞少女在投江之前那动人心魄的一舞,也是寥寥几笔,却勾勒出了那惊心动魄的美。

    这三幅画正是书中红韵人生中三个最重要的阶段,也是她最后选择投江自尽的原因。

    她的出身,她的经历,决定了她的选择。

    顾璋华一句话都没说,却用这三幅画传达了他想表达的意思。

    萧婉棠带头起身鼓掌,“顾先生不愧是岑先生的至交好友,我诚挚的邀请你加入我的报纸担任美术编辑一职。”

    萧婉棠实在没想到岑明志能给她一个这么大的惊喜。

    顾璋华只用寥寥几笔就勾勒出如此传神的红韵,画技堪称绝佳。

    虽然萧婉棠只会画解剖图不会画画,但她知道,越简单越难。

    更难得的是,顾璋华能抓住这个故事的核心,这正是一个编辑最重要的天赋。

    更何况顾璋华不仅画技达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而且还是一个清冷小帅哥,有这样的员工在她手下工作,眼睛也是一种享受啊。

    见顾璋华还没有回应,萧婉棠还以为这是一个不愿跟外人有过多交流的小社恐。

    毕竟很多社恐都披着难以接近的伪装。

    “你来我这里工作,可以和岑先生一间办公室,现在虽然暂时只能在书局里面将就,但我会尽快买一个新的宅子做以后报社的编辑部,你们会有一间更大更独立的办公室。”

    直接给你一个和昔日同窗一起再做同桌的机会,就问你心不心动?

    顾璋华出生书香世家,虽然不懂得经商之道,但也知道这样的东家或许是天龙朝独一份的。

    “萧姑娘,不是我不愿接下这份工作,而是我不能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以后一定会名声大噪的报纸上。”

    虽然顾璋华这些年把自己关在家里,甚至连家人都不愿多见。

    但他内心还是很看重家人的,不愿因为自己的名声再传出去,让别人又想起他这个断了腿的顾家之子,再让顾家被别人嘲笑。

    坠马前顾璋华的名声有多好,他断腿之后受到的那些奚落就有多少。

    总是有那些无能之人,会用贬低他人来抬高自己。

    虽然顾璋华现在已经不把这些小人放在心上,但也不愿家族的名声因他而受到影响。

    “这有何难,你用个化名不就行了。”萧婉棠丝毫没觉得这是什么问题。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我懂你的意思,我也是用百晓生这个化名写话本的。”

    顾璋华终于正眼看了看这个即将成为他老板的人,没想到《胭脂红》竟是安平侯府的大小姐写出来的,难怪会用化名。

    既然安平侯府的人都不在意这些,那他区区一个世家之子又有什么好在乎的?

    “萧姑娘,从今天起,我青莲就是报社的美术编辑了。”

    顾璋华脸上仍然没有什么表情,却直接说出了自己决定要在报纸上用的化名。

    岑明志见好友真的答应来报社工作,高兴的举起了茶杯。

    “好好好,岑某就在这里恭喜老板获得一员大将了,璋华当年也是文采风流之人,日后说不定除了插画,还能给我们报纸供稿。”

    岑明志想起好友当年的文采,甚是怀念,不知何时才能再看到好友那风姿卓绝的文章。

    “哈哈,那我也以茶代酒,就多谢岑先生帮我找到了这个宝藏人才了。”

    顾璋华虽然没说什么话,但也端起手中的茶杯,跟着将茶水一饮而尽。

    终于能把好友拉出来工作,岑明志心也放回了肚子里,他相信在老板的熏陶下,好友的性子一定会有一定改变。

    就连他自己,跟在老板身边这些时日都受到了不少的熏陶。

    这蒙尘的珍珠,迟早也会散发出自己的光芒。

    “老板,八卦版的内容我已经写好了,您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调整的,如果没什么问题的话,今天就可以让璋华带回去配上合适的插图了。”

    萧婉棠将岑明志递过来的新闻稿翻阅了一遍。

    不愧是她手下第一的笔杆子,不仅选题引人注目,写的也很精彩,完全不输后世uc震惊部。

    “岑先生大才,这些稿子写得很好,没有什么要改的,只是这排版上还要顾先生回去做一个合理的设计。”

    一幅版面就这么大,这排版的工作萧婉棠全权交给了新招来的顾璋华,只跟他略讲了讲有哪些要求,就放手让他回去做了。

    顾璋华刚一入职,就接了个大活,却也是动力十足。

    这报纸果真有意思,是他以前从没见过的东西,他得回去仔细琢磨琢磨,不能浪费了老岑的心血。

    “老板,不知侯爷可好?那华山论坛,侯爷是否找到人来供稿了?”

    萧婉棠还以为岑明志是担心华山论坛版面的稿子,“乐安今天一早就去国子监找了他的朋友,找到人给我们供稿了,相信很快就能看到那些文章了。”

    “真是辛苦侯爷了,侯爷的伤没事吧?”

    岑明志简直感动坏了,他在来的路上就听别人说安平侯被人套了麻袋,打了一身的伤,脸都被打肿了。

    他还以为小侯爷受了伤,这华山论坛的供稿会推后。

    没想到小侯爷竟然带着一身的伤都要去国子监找人帮忙。

    “什么伤?”萧婉棠一脸问号,她怎么不知道萧乐安受伤了?

    岑明志一脸惊讶,难道自家老板还不知道侯爷受伤的事情吗?

    “老板,我在来的路上听人说,侯爷被人套了麻袋,打了一顿,脸都被打肿了,您竟然不知道吗?”

    “哈哈哈哈!”听到这个传言,萧婉棠都快笑疯了。

    肯定是萧乐安这孩子早上去国子监的时候被别人看到脸肿了,没想到竟会传出这种谣言。

    她家狗子究竟是有多遭人恨呐,别人才会以为他是被套麻袋给打了。

    岑明志和顾璋华都是一脸莫名的看着哈哈大笑的萧婉棠。

    侯爷被打了,有什么可笑的吗?

    老岑不是说萧姑娘和侯爷的关系很好吗?怎么听到侯爷被套了麻袋?她竟如此高兴?

    “哈哈哈哈,没有的事,乐安他是吃多了烧烤,牙龈上火,所以脸才肿了。”

    萧婉棠一边捧着肚子笑,一边开口解释道。

    “原来如此,我就说以侯爷的名声,在这京城的地界,哪有人敢欺负他?”

    这小侯爷可是有锦衣卫撑腰的,谁敢那么不要命的去招惹他?

    果然,谣言信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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