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杨帆最近闲得很无聊。
可惜啊,他当时那种叫声真的很好听啊。
杨帆一边腹诽,一边继续玩他的尾巴,躺他的肚皮。她现在跟尼克越来越亲密了,只要是在他在家,她就一定是在他身边的,不像以前她是躲在他身边吸取安全感,现在嘛,已经成习惯了。
她又特地找了个虫子洞,把草放在洞口,结果一会儿洞里的虫子都跑出来了。
杨帆去森林里的小溪边上,这个时候再烧水洗澡也来不及。她在小溪边撩着水洗了好一会儿,又泡了好一会儿,溪里的小鱼小虾在她下水的同时就飞快的避开了。尼克一直守在小溪边看着她,然后一次一小步的向她靠近,就好像她身上有什么大规律杀伤性武器一样。
已经快到秋天了,天气越来越凉爽,她可以整天待在石洞外也不怕晒伤。她已经在这里度过三个秋季了,知道哪里的野果好采摘又很甜,知道什么鱼好吃刺又少,知道野鸡肉嫩,山鼠的肉有嚼劲。
第二天,她在森林里抓了一只野鸡一只大尾巴山鼠,然后用树叶垫着手把芥末草塞它们嘴里了。她还是想知道这草到底有毒没毒,要是没毒,只是气味刺鼻,那她就可以用它来防身了。
这都是杨帆慢慢才发现的,她才知道尼克居然有这么多招数来‘勾引’她!
杨帆很高兴找到了一种有用的草,可是因为不能密封保存,它的气味又特别容易沾到身上,连尼克遇上它都是望风而逃,一时半刻也想不起来要怎么有效的利用它,只好先记住长有芥末草的几个地方,希望有需要时能立刻找到它。
尼克还是那样,每到吃完了饭,就算她不肯立刻跟他回石洞里去,躺在草坪上休息时他也是用尾巴缠着她上下动来动去,一刻都不肯安静下来。‘春心萌动’的他一下子活泼得过了头,见到她就发出咕噜噜的声音,她趁机摸摸他的尾巴,他就在她面前懒洋洋的打滚,她觉得他是在炫耀他的白肚皮,她坐到他肚子上摸来摸去,唯一的感觉就是:好软,温温的。
见过尼克碰到它也是只能掩鼻而逃,她小恶念一闪,想过干脆拿它来吓他,只要涂上一点点他就不会缠着她了。可上次他就算再受不了这种刺鼻的味儿也没丢下她,她就又舍不得这么欺负他了。
等她真的一点都闻不到了,他也闻不到了,她才从小溪里出来,他一把将她扛到背上,用最快的速度跑回山坡,仿佛身后有猛兽在追。
他肚子上长着白色的细麟,本来跟身体的其他地方一样,都是又冷又硬的,但最近她伸手摸他的肚子时,感觉就是过一会儿那个地方就变软了,温度也变高了,他也开始咕噜噜叫了。
尼克绝对知道自己对她撒娇,怎么让她心软!
可是他跑两步就会停下,然后很舍不得的回头对着她叫,伸手让她过去。但她再次试探的向他走两步他就又跑了。
现在他又把他的肚皮露出来了,明知是‘陷阱’,可她还是上当了!
杨帆顿时对它又爱又愁。她来这里这么长时间,一直像野人住在洞里身穿皮毛,其实她一直都很怕虫子,不管是看得见的还是她看不见的。
野鸡刚把芥末草塞进嘴里就一飞冲天!扑棱着翅膀在山坡上发狂,她早栓了它的脚,料它也跑不掉。山鼠则是一边伸出它粉红的小舌头吐,一边把土往嘴里塞。
杨帆觉得……其实是她被‘设计’了……,心甘情愿走进‘陷阱’,发现了还不打算出来。她以前想那么多真的是都白费了,更聪明的是尼克。
就是因为这种强烈的反差,她越来越喜欢这条尾巴没有一点杀伤力的缠着她、圈着她。
杨帆很庆幸自己刚才没用手去碰它。
杨帆听着尼克的叫声,两人平常沟通都是咕噜来咕噜去,他唯二的两回叫都是威风凛凛的。这次也是叫,声音却像雏鹰,清脆稚嫩,带着点撒娇的味,可还是很有气势的。
她把野鸡和山鼠都放在远离他们住的石洞的地方,然后在尼克回来前到小溪洗过澡。两天后,吃了芥末草的野鸡和山鼠都活得好好的,看起来仍是活力四射。她后来又喂了几次芥末草都是这样,确定这种草是无毒的。
“尼克!”她一愣之下赶紧叫他!
叫得真好听。她想。
杨帆躺在他的肚皮上翻来翻去,他的肚皮一鼓一鼓的逗她。
虽然她的家只是个石头洞,但也让她装饰起来了。在石洞边上有她从森林里移栽过来的野花,虽然养活的不多。尼克偶尔打个大点的猎物,她也把动物的头骨什么的洗干净挂在石头上。她在山坡上架起了几个木头架子,用来晾晾猎物,晒晒野果,洗过澡换下来的皮裙也挂上去。冬天的披皮和皮毛都让她洗过晒过铺到石洞里的草垫上,晚上睡觉时躺上去更舒服。
他跑了两步停下,转过来弯腰对着她张开手叫。
但她又怕这种草可能是有毒的,可最后还是‘杀虫’这个愿望占了上风。
杨帆抬起手臂闻了闻,身上确实还有那股芥末草的味,只是已经很淡很淡了。
每天用石刀、骨刀和飞镖练准头,还有她那山寨的箭术也是勤加练习,还有每天都绕着尼克的领地跑上个两三回的练练脚力。
能找到这种功力强劲的草真是太棒了!
……这个习惯是尼克给她养成的。
她跟尼克也算是渐入佳境,每天晚上……
“尼克。”她又走近他,眼睁睁的看着他一下子蹿远了,然后站在那里要走舍不得,想过来又不敢的对着她叫。
杨帆从来没遇见过它,因为只要是尼克带她进森林就会特地避开这种草。看来他也很讨厌它的味道。
等到尼克打猎回来,她远远的看见他身后拖着猎物,正想朝他走过去,结果他突然站住!谨慎的朝她使劲一闻,然后掉头就跑!
结果她自己进森林发现了,这种冲鼻的味道一下子就让她发现了。她不敢用手采,怕这草会引起过敏。用她的带绳飞镖套了一丛拖走,后来她发现只要她带着这种草,所有的动物都不敢靠近。
他的尾巴,她最喜欢抱着他的尾巴。因为这条尾巴不但是他重要的武器,她曾亲眼看到过他一尾巴拍裂了一块大石头,把想逃走的猎物一尾巴拍死在地上。可这条尾巴在她身边一直都是那么的温驯。
有吃,有喝,有玩。按说日子过得这么轻松应该知足了,可是她无聊了。
她跑过去,结果又是离他四、五步远的时候,这次她清楚的看着他对着她使劲一闻,又掉头跑了!
她喜欢他的咕噜声,特别是她靠在他怀里的时候,这时咕噜声就像能在胸膛里产生共鸣一样,听得让她从耳朵眼里开始发颤。结果现在只要她跟他在一起,他的咕噜声就从来没停过。
前段时间天热又引起森林大火,尼克帮她捡回来整节的焦糖树。作为每年只有这个时候能吃一次的零食,她想了又想,用晒干的薄荷叶把它包起来存放在储存洞里。 这段时间她又找到一种可以避虫的草。它是一丛丛长在森林里的,浅绿的颜色,有点发白。它的味道特别冲鼻,离它三步远就能闻到,感觉就像吃芥末。
真奇怪啊,芥末草有这么大的威力吗?还是它是一种惊世奇毒?
太‘奸诈’了!
然后现在他学会用这条尾巴逗她,好几次他坐得离她有点远,然后尾巴伸过来在她眼前晃,这边晃那边晃,晃到她看到为止。而她看到了,通常都会直接抱到怀里,或者直接骑上去,他就把她给引过去了。
他到底是个头脑不开化的原始野兽,还是拥有高级智慧的尼克森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