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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要不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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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叔,要不你先尝尝味道怎么样,好吃就买,不好吃也没关系,我们都是实诚人,好吃就是好吃,不骗人。”

    “这”大叔还买东西还从来没遇到过让尝味儿的老板,一时之间还真有些不知所措。

    白笙笙又将罐头往大叔跟前递了递,他这才接了过来,用勺子舀了一块杏出来,咬了一口,

    嗯~酸酸甜甜的,但更多的是甜,回味带着酸,还有杏子特有的清香,好吃,家里的婆娘和闺女肯定爱吃。

    大叔抬头看着面前黑乎乎的人,心想这姑娘还真舍得,现在的糖多珍贵啊,这罐头这么甜,指不定放了多少糖呢,而且五毛钱对他来说不贵,今天高低得买几罐回去让家里人尝尝。

    “小姑娘,先给我拿两罐吧,好吃我再来买。”

    “好!”开张了,开张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等大叔走后,白笙笙冲着秦哲得意的笑,像是在说,我厉害吧!

    秦哲宠溺的摸了摸少女的发丝,没说话,但眼里的笑意藏都藏不住,自己一眼就看中的姑娘果然不同。

    也不知是不是今天的运气好,自从大叔买了两罐罐头走了之后,白笙笙的生意好的不行,摊子前的顾客就没断过。

    还没一个小时,罐头就买的差不多了,白笙笙笑呵呵的数着手里的钱,有大张,也有小票,有五毛也有一份,竟然有厚厚的一小沓。

    还真是一个小财迷,秦哲挡在白笙笙的身前看着她兴高采烈的数着手里的钱。

    “哥?”猛的听见声响,白笙笙快速的把钱塞进秦哲的上衣的口袋里。

    秦哲失笑,牵住白笙笙的手一并放进自己的口袋里握住,回头看向来人,他已经听出来是谁了。

    那人等到秦哲回头才确定自己没有看错人,“哥,你怎么来了?村里现在不是正在忙吗?怎么有空来黑市?”

    他看向秦哲身边的姑娘,有些眼熟,似乎是在哪里见过,只是一时之间想不起来。

    秦哲没回话,倒是向白笙笙介绍,“阿笙,这是我好兄弟,郑泽。”

    “郑泽,这是你嫂子!”一语激起千层浪。

    “嫂子?”郑泽惊呼,他那不近女色的大哥竟然有了对象,还直接叫嫂子,怎么那么让人不相信呢!

    郑泽再次看向白笙笙,脸吐的黑乎乎一团,倒是看不出来长什么模样,不过他哥能看上的,想来也不会丑到哪去。

    “嫂子,你好,我叫郑泽,我是我哥最好的兄弟。”

    王向荣:你们难道忘了大明湖畔的大荣荣了吗?

    白笙笙还是头一次听到有人喊自己嫂子,乖新奇的,“你好,你好,我叫白笙笙,叫我笙笙就了!”

    虽然嫂子听着新奇,但是怪尴尬的,还是直接喊名字比较好。

    “不过,咱俩是不是见过啊?”白笙笙看着面前的少年,长的有些像给自己指路的那人。

    秦哲侧身挡住郑泽打量的目光,“你们见过?”

    郑泽:要不我走?

    白笙笙无语的看着身前男人的后背,这人怎么这么霸道,简直让人喜欢的不得了呢!

    其实白笙笙喜欢长的帅的霸道总裁,她不爱出门社交,如果交一个这样的男朋友,应该也不错,更重要的是有钱。

    跟前的两人不知道白笙笙正在想入非非。

    就算知道,也只会说一句,你长的好看,你说什么都对。

    郑泽寻思了半晌,忽然灵光一闪,指着白笙笙,“你不会就是那天那个问路的小美女吧?”

    白笙笙想起来了,“是我,我还买了你的猪肉,原来你是阿哲的朋友。”

    世界真小,她就是随便抓了一个人问路,竟然都能问到秦哲好兄弟的头上,不得不说她们还真是有缘呢!

    郑泽也没想到,那么漂亮的小姑娘,竟然是他哥的对象,呃虽然,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美丽。

    不过,他哥有对象了,这件事可喜可贺,必须要庆祝一下,“哥,嫂子,我请你们上国营饭店吃饭,庆祝我哥终于不再是一个人了。”

    边说边扯着他哥就要下饭店。

    白笙笙拽了拽秦哲的衣袖,“阿哲,我们中午还要赶回去的。”

    “小泽,我们中午前回去,你嫂子要亲自下厨,下午还要下地,今天没时间,下回吧,下回把大荣也叫上,我们一起吃个饭。”

    行吧,郑泽叹气,忘了还有王向荣了。

    王向荣:生活不易,大荣叹气,唉

    郑泽走之前将卖剩下的猪肉放到了秦哲的竹筐了,“哥,你啥时候来看看小猪崽,都已经长的老大了!”

    “改天吧,等不忙的时候。”

    猪崽?什么猪崽,难道秦哲和郑泽其实是是肉联厂的?不会吧,如果真是肉联厂的,干嘛还要来黑市卖肉,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嘶这个年代可以私自养猪吗?

    秦哲收拾好地上的东西,打算动身回村,“阿笙,我们回去了。”

    没人回应。

    秦哲疑惑的看向白笙笙,发现这姑娘正在沉思,“阿笙,先别想,等会去我给你说清楚,好不好!”

    “好~”

    知青院,厨房里

    秦哲蹲在灶旁生火,白笙笙则是快速切肉洗菜,郑泽送的肉挺大一块,她打算简单的做个炒肉,再整个青菜,中午饭就搞定了。

    秦哲看着白笙笙熟练的动作,有些诧异,他记得三叔说过,他姑娘是从京市来的背景深厚的大小姐。

    大小姐应该不会自己做饭吧?应该是不会的吧,不过阿笙这么聪明又能干,会的肯定比其他人多。

    白笙笙:呃,难道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做好饭,白笙笙本想让秦哲先吃,她去地里给其他的知青送饭,“我去吧,你在这儿等我回来。”

    行吧,谁去送都一样,没啥区别。

    其他知青表示:区别可大了,这么一个活阎王给自己送饭,想想都觉得吃不下去东西。闻到肉味,嗯~您猜怎么着,我们又行了,毕竟这送饭的活阎王长的赏心悦目,还挺下饭。

    秦哲脚程快,没多长时间就回到了知青院,院子里太热,两人猫在厨房里吃饭。

    “阿笙,刚才你见到的那人,和我是从小一起长到大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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