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播出
陈默看着电视中的自己,眉头不知什么时候皱了起来。
他发现自己在电视中的表演,太生涩,太不自然。很多的地方,他觉得根本就不应该那么演。
明明换一种方式能够演的更好,就算不换种方式,也能表现的更出色才对。
以至于陈默看自己扮演的林平之,时不时的就是一阵摇头。
不过话又说回来,陈默出演了三部电视剧,相对于其他两部,这部《笑傲江湖》的里表演,竟然反而是最好的。
不管是《三少爷的剑》里的丁小弟,还是《穿越时空的爱恋》里的朱允炆,这两个角色,都没有陈默演的林平之更出色。
明明林平之是他拍的最早的一部戏,但是在这部戏里的演技,竟然比后面两部戏演的更好更出色。
这不禁让陈默有些愕然。
不过想想林平之这个角色,他拍了整整六个月,六个月里不断地揣摩,不断地重复拍摄。而其他的两个角色,一两個月就直接拍完,远不及拍摄林平之的时候那种的精雕细琢,他扮演林平之的时候,能够展现出更好的演技,好像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
笑傲江湖虽然拍摄的速度慢,也是慢的有道理的。
除了演技之外,还有音乐,画面等地方,这笑傲江湖都要比其他的戏看起来更加的精致。
当然了,说起色彩方面的话,笑傲江湖的色彩普遍的更显得灰暗一些,有种水墨画的感觉,没有其他的电视剧看起来那么的明亮鲜艳。看惯了那种明亮的色彩,再看笑傲江湖这种色彩,一开始多少还是会让人有那么一丁点儿的不太适应。
另外,陈默当初在拍戏的时候,就觉得打戏不够精彩,现在看起来,也的确如此。太多的慢动作,镜头来回切换的频率也太高了。
另外,一些没有切换镜头的正面打戏,动作也太无力,太柔弱甚至是太缓慢了一点。而这一缺点,几乎就是集中在李亚朋扮演的令狐冲的身上。
他的动作不够有力,也不够干脆,反而有种小孩子打闹闹着玩儿的感觉。
另外李亚朋扮演的令狐冲,不够机灵,不够洒脱,透着一股憨气,很多的时候,说话的那种语气,都太过刻意,给人的感觉,有种说话用力过猛的感觉。
还有一点,就是张记中为了让主角令狐冲提早出场,改了不少的剧情,就好像华山派的人去福建,原著里是劳德诺与岳灵珊,而这部戏里,变成了令狐冲与岳灵珊,还有岳不群竟然拿是死在令狐冲的手上。
除了这些缺点之外,这部戏其他的方面,真的很优秀,尤其是画面风景,那叫一个波澜壮阔,整体的都透着一股大气,而这,也是看香江电视剧绝对无法看到的画面。
总结一下,笑傲江湖的缺点就是,色彩有点灰暗,需要适应,打戏不够精彩,太多慢镜头,然后还有李亚朋扮演的令狐冲,不管是打戏还是文戏都不怎么样。最后就是剧情改编的太多。
除了这些缺点之外,这部戏剩下的就全是优点了。
而陈默,重点关注的,则是自己在电视剧里的表现,然后对照一下自己现在的演技,发现自己的演技进步了的确是挺多的,甚至他还特意拿出小本本,将自己在笑傲江湖里的表演全都写下来,然后进行对照,从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同时,《笑傲江湖》这部戏在央视八台播出之后,收视率是一路飙升,可以说这部戏播出之后,就是当下收视率最高,最火的一部戏。
只是在这部戏的收视率飙升的同时,也招来了各种谩骂。
没错,尽管《笑傲江湖》的收视率非常好,但是看得人多,骂的人也多,几乎十个看这部戏的人,至少有五个会骂这部戏。
而这部戏被骂的地方,则几乎全部集中在李亚朋的身上。
没错,骂这部戏的声音之中,有百分之六十都是骂李亚朋,骂他演的根本就不是像令狐冲,和吕讼贤的令狐冲根本就没法比,好像个傻子似的什么的,打戏不行,文戏也不行,说张记中让李亚朋替换邵槟是一个很大的错误。
骂声中剩下的二十,是骂这部戏的剧情乱改,为了凸出令狐冲,不断地给令狐冲加戏。
至于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则是骂这部戏的色彩,青城派的草裙,恒山派的光头以及许啨的任盈盈等等。
为此张记中还特意接受记者采访,为《笑傲江湖》打抱不平,为李亚朋打抱不平,毕竟李亚朋是他选出来的主角,他这个导演要是不为李亚朋发声的话,会影响到他自身的声誉以及电视剧的收视率。
不过当张记中接收完记者采访之后,他就忍不住暗暗的庆幸:‘幸亏当初李亚朋想要找我争取郭靖这个角色的时候,我没把郭靖这个角色交给他,要不然到时候指不定会被骂的多惨,甚至会被抵制也说不定。李亚朋啊,唉,还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
陈默宣传《笑傲江湖》回来之后,并没有继续参加商演赚钱,主要还是觉得来钱太快太容易,心虚。
所以陈默回来之后不仅没有去赚钱,反而去花钱了。
他把接商演赚的钱,全部拿来去买了房子。
还是上次他买房子的那个房产中介,毕竟上次合作的还算愉快,对方甚至还给他办了户口,所以他买房子,依旧还是选择这个。
主要也是陈默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愿意找熟人买房。
然后,陈默就用自己接商演赚的钱,直接买了两套房子,然后他的银行卡的余额直接来了一个大缩水,也就剩下万把块了。
虽然银行卡里的钱少了,但是看着手中多出来的两个房产本,陈默还是非常高兴的。
然后,陈默又将自己买的这两套房子,挂在了房产中介这边,让对方帮忙找租客出租房子,每个月就等着拿房租。
他倒是没有换房子住,哪怕新买的那两套房子比他现在住的房子要大很多。
毕竟第一次买的房子,对于陈默来说意义不同,他住在这里,并不想搬家。
而且他一个人住四十多平的房子,也觉得差不多。
尤其是这房子地理环境不错,旁边就有一个很大的公园,早晨起来跑步锻炼什么的,也特别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