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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皮肤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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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来到酒馆休息日的这一天,song装上了从老家带来的茶叶,坐地铁去仑县看盛男。

    盛男由于自己单身的身份,不具备在市区买房的资格,所以房子只能买在南城郊区和孤城仑县接壤的地方,地铁要坐到终点站,才能到达。

    song出了地铁站,就看到了等在站外的盛男。她站在人群里,戴着墨镜,穿着灰色的羊绒大衣,脸上不施粉黛还是美艳的不可方物。岁月好似对她格外的宽容,没有留下一丝残酷的痕迹。

    song开心地跑了过去,“男姐,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宝贝,你又变漂亮了!”

    “我的目标是,有一天能美成你这样。”

    “你不用努力了,你已经比我漂亮了。”

    “哪有,我跟你比差得远了。”

    两人说话间,步行来到了停车场,坐上了一辆崭新的红色爱舍丽。

    song打开副驾驶的车门,闻到了一股皮革的味道,“呀!男姐,你买的新车呀,什么时候买的?”

    “年前,买来给盛利当结婚礼物。”盛男说着,发动起了车辆。

    “盛利?”

    “哦,我弟!”车子平稳得汇入了马路上的车流中。

    从地铁站开到盛男家,大约有20分钟的车程。

    song看着盛男开车的熟练动作,忍不住问:“男姐,学驾照难吗?”

    “不难啊,你有时间就行。怎么了,想学啊?”

    “是有这个打算的,再说吧。”

    “你现的在工作忙吗?”

    “不忙。”

    “不忙就去驾校报名吧,我把我当初的教练推给你,学费也就一万多吧。”

    “好的,我等下半年再考虑吧,上现在没心情。”

    “怎么了?什么事影响你心情了?”

    song垂下头,嘟囔道:“我妈现在天天催我结婚,我很烦。”

    盛男看到红灯停下,看着宽敞的路面悠悠道:“你妈之所以催你呢,是因为她觉得你过得不好。你要是能月入过万的话,她可能就不会那么焦虑了。”

    “也许吧。但是我的房东,他女儿比我大几岁,他就从来不催她女儿结婚,他还跟女儿说:‘这是你自己的事,你自己做决定就好。’”

    “你房东是南城本地人吧?”

    song点了点头,“是的。”

    “南城是国内城市化最早的城市,父辈们的思想受社会发展的影响更大,会非常开明。但我们的父母都是小地方的人,想法比较保守,是不能放在一起去比较的。”绿灯亮起,车辆重新发动,“我妈也一直催我,我30岁之前无动于衷。但是上次皮肤过敏特别严重,我自己就去了医院挂水,才发现一个人会很孤独很无助,很想有一个人能陪在我身边,才萌生了找人结婚的想法。所以你妈催你也没用,你得自己想结婚才行。”

    “那你现在遇到合适的结婚对象了吗?”

    “没有,”盛男冷笑一声,“我甚至都在考虑,要不要跟前任复合了。”

    “啊?他现在单身吗?”

    “他一直都单身啊,但是要是嫁给他,我得去当后妈,这一点我接受不了。”

    “后妈?”

    “5年前,我跟他都准备好要结婚了。结果婚前他弄出一个孩子来。”盛男叹了一口气,提起了让自己不能释怀的心结,“他想让对方打掉,对方没同意,结果孩子就生了下来。后来他们俩也没结婚,只是给孩子打赡养费。”

    “他们这样对孩子也不负责。”

    “是啊,我跟他的婚事泡汤之后,我的身上就开始皮肤过敏,持续了好多年。”

    “或许,皮肤过敏和人的精神压力有关吧。”

    “我也这么觉得。那你呢?你是因为什么皮肤过敏的?”

    “我是初三的那年暑假,我妈不让我去我考上的高中,硬让我去差的高中,我当时精神压力太大了,后来就一直会过敏。”song的声音平静,好像在说着别人的事。

    “啊?你妈怎么这样啊?”

    “那个差的高中,本来也是重点高中的,可是后来换校长了,升学率就一路下滑。我妈说我去那里不用交学费,还能进重点班,就非逼着我进去。”

    “那你没反抗吗?”

    “反抗了,没用。我迫不得已,就进了那所学校,里面的学习氛围很差,我也没心思学习,所以,最后没考上本科……”

    汽车驶入小区,开进了地下停车场。

    盛男停好车,卸下安全带,安慰道:“没考上就没考上,我本科毕业证已经到手10年了,一次也没用上过。”

    song下车,关车门的声音在地下停车场里回荡,“因为我家里的表哥堂姐那些的,他们都是本科,就我一个专科生,我妈就觉得我很丢人。”

    盛男带着song往电梯间走,“呵,那怪谁啊?要不是她在中间捣乱,你还能考不上本科?”

    “我妈可不这么觉得,她觉得考不上都是我自己的错。”

    “好吧,别管是谁的错,你现在都已经毕业了,又不可能回去重新参加高考。好好努力工作赚钱吧,每年过年给你妈十万块零花钱,看她催不催你。”

    “嗯!你说的对,我得好好赚钱!”

    盛男和song走进电梯,按下了25层。

    “我家里还有个客人。”

    “谁呀?”

    “我发小,她想来南城玩两天,过完年就跟我一起过来了。今天是她下厨,她做菜可好吃了。”

    “是嘛,那我得尝尝。”

    “嗯,你待会儿多吃点,看你瘦的。”

    “我不瘦的,我这是偷胖,实际上很压秤,有52kg呢!”

    “那也瘦!”电梯停下,盛男走到门口,按了下门铃。开门的是一位身材丰腴,烫着大波浪的少妇,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哎呀,好巧,菜刚做好你们就来了,快进来吃午饭吧”

    盛男买的这套房子,是面积90㎡的两居室,客厅宽敞,户型合理,还配有独立的洗衣房。

    进门后,换好拖鞋,盛男开始给两人互相介绍,“这是我发小雨姐,这是我朋友韩颂。”

    song冲着雨姐打招呼,“雨姐好!我来之前不知道你在这,没准备礼物,正好给男姐带来了两罐茶叶,”说着从包里掏了出来,介绍道:“这是我们老家的特产,你要是不嫌弃,就带一罐回家吧,给老人喝对身体好。”

    雨姐伸手接过了茶叶,“谢谢!”说完打量着面前的小姑娘模样,好像发现了什么,“呦!男男,你这个朋友怎么跟你长得很像啊,站在一起跟姐妹俩似的!”

    盛男对这个评价一点也不感到意外,神色如常的说:“是吧,我跟她出门时,经常有人这么说。”

    雨姐指着沙发墙上挂着的照片,里面面容青涩的盛男,正穿着学士服拍毕业照,“跟你10年似的。”

    “哈哈哈……她可别跟我10年前一样,我10年前正跟渣男谈恋爱呢。”

    “话说,你那个渣男前任,除了婚前出轨以外,其他方面都挺好的,对你爸妈也好,还带着你做生意。”

    “是啊,他过年还给我发了大红包呢!”

    雨姐砸了砸嘴,惋惜道:“造孽呦~当年要不是捅出那么大的篓子,你俩的孩子现在都得满地跑了。”

    对于前任,盛男还是没有完全放下,却也对现状无可奈何,“可能是没缘分吧,不提他了,我们吃饭吧。”说完,招呼着客人在餐厅坐下。

    餐桌上,雨姐做了一桌子的淮阳菜,有蟹粉狮子头、鸡汁煮干丝、三套鸭、长鱼。song挑起干丝放进嘴里,滋味醇香平和,清鲜略带点甜,不由得夸赞道:“雨姐,你做的菜可真好吃。”

    雨姐看到song那张和盛男相似的小脸,心中便觉很得亲切,语气也跟着柔和起来,“慢慢吃,吃不完就打包带走。”

    “哈哈哈……你放心,我今天一定会吃完它”

    “你算有口福了,因为我生过孩子后,就不做菜给别人吃了。”

    盛男一边剔着鱼刺,一边问:“为什么啊?”

    “你们这些没生过孩子的人不懂,这做菜啊,得有心中有爱,才会做的好吃。”

    “嗯?”

    “因为做菜本身是一件很麻烦的事,爱你的人,才会愿意花功夫去做菜给你吃。就像父母做菜给孩子吃一样,他们无怨无悔,乐在其中。”雨姐说完,吃了一口从老家带来的狮子头,“我没生孩子之前也不懂,所以你们以后不要随便做菜给别人吃,要守护好自己心中的那份爱,有针对的去给予。”

    song闻言点了点头,若有所思的掂量着这句话的分量。但以她的生活体验,还无法渗透其中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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