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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送年猪上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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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猪这种事,后世管的相当严。

    以至于没有经过专门检验的猪,都不能随意宰杀,更无法售卖。

    但很多偏僻的农村,依然还是允许。

    在现在这个时候,每个村子都有几家杀猪人,这可是个好行当。

    清泉镇这边的规矩,杀猪要按斤两算钱。

    一斤收一毛钱的辛苦费。

    一头猪出两三百斤肉,就需要二十三块,而过年期间,最多一天能杀个三四头猪,杀猪家族们收获自然颇多。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请屠夫们杀猪的村民,都不会付钱,而是用猪肉顶。

    那么猪肉的价格肯定要比市面上低一些。

    这样,屠夫们就能赚点利差钱,收到的二三十元还要多。

    反正他们是一年四季都会在街道卖肉,给肉和给钱,都不受影响。

    余秋堂两兄弟准备两个大水桶,还有几个脸盆,以及拉着架子车。

    寻找的屠夫也是他们同族的一个堂兄。

    和他们是一个太爷爷。

    叫余天顺。

    一辈子的屠夫,前辈子最后死在卖猪肉的路上。

    听说是开着个三蹦子上坡,结果三蹦子出了故障,下来想修修,一下车人当场就没了。

    属于猝死。

    可以说用一辈子的生命去杀猪和卖肉。

    拉着架子车来这边,余天顺已经和婆娘在烧开水,看他们过来,笑哈哈打招呼。

    “你们两个来这么早干嘛,那猪还没送来呢。”

    “那就等等。”

    余秋堂笑笑。

    在村里买的两头猪已经给了定金,约定好今天送到这里屠宰。

    这边屠宰猪的方法很古老传统,但很干净。

    这边是需要将猪捅死,放掉猪血,然后把猪吊起来放进开水锅里烫毛。

    杀猪锅都是专用的锅,直径两米多,再大的猪,都能整只放进去。

    滚烫的热水能将猪毛完全烫干净,基本是半个猪毛岔岔都不留。

    余秋堂前世后面生活在南方,就一直很烦有些杀猪的模式。

    那个猪肉端上来,皮上还留着一层几毫米长的猪毛,让人看到就难受,更不用说吃。

    据说那都是用火烧的毛,具体如何,他就不清楚了。

    反正觉得这种水烫的方法干净又卫生。

    等待不大会,就听到小道上传来嘎吱声,原来是卖猪的一家人来了。

    那是只三百多斤的大肥公猪,走起路来,身上的肉颤抖不已,反倒像是只怀孕的母猪。

    这边的人们若非留老母猪用来做种猪,一般都是在猪很小的时候,不管是公母都会被阉割掉,这样可以减少猪的发病率,也能让猪变得更肥。

    而那种专门留下来,作为种猪的老母猪,会长的特别大,五六百斤都可能会出现。

    老母猪养到一定程度,尤其在怀孕前后,都非常凶狠,除了主人外,其他东西都很难近身。

    要是鸡无意间跑进去抢着吃猪食,自己就会沦为猪食。

    而附近也有传说,谁家的孩子跑进猪圈里玩,一个不留神,就被猪啃掉半边脸。

    也是相当惨烈。

    所以人们都说,老母猪生过几胎之后就要赶紧杀掉,要不然就成精了。

    余秋堂非常满意这头猪,确认没啥问题后,就将剩余的钱支付给卖猪者。

    然后这边余天顺也将自己的兄弟,还有一个儿子喊出来,开始绑猪过称。

    这个过程也是不简单。

    屠夫家里的人,个个都是膀肥腰圆,力气自然不小。

    但这头猪明显对自己今日的命运不愿屈伏,也是挣扎的很厉害。

    屠夫三人硬是压不住,被猪拖着四周跑。

    后来还是在余秋堂和余秋江的帮助下,才勉强将那家伙制服,四肢全部绑起来。

    用婴儿手臂粗的麻绳,配合着一个定滑轮,将猪钓到半空,然后又扯出两道线,做成三角固定。

    余天顺这才从一边的磨刀盆里,取出一尺多长的杀猪刀,来到猪前面比划比划,一刀送进猪的脖子里,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余秋堂倒吸口凉气。

    这力道真不是一般人能有。

    熟能生巧固然是,但能一刀送进去这么深,力量必然少不了。

    “嗷!!!”

    猪受痛,发出凄厉的尖叫声,瞬间差点没将余秋堂的耳朵震聋,但余天顺却没什么感觉,在猪挣扎和嘶吼里,吩咐弟弟和儿子,把余秋堂准备好的脸盆和桶接在猪下面。

    滚烫的猪血“汩汩”流入脸盆和桶里。

    这些猪血非常重要,是这边人们过年必吃一种食物原材料。

    这种食物叫“血肠”。

    不同于南方很多地方人们喜欢灌制肉肠,荣城这边更喜欢吃血肠。

    做法其实和肉肠差不多,就是将猪肠洗干净,然后将猪血里面加上各种调料,灌起来后扎好口子,蒸煮熟。

    吃的时候,可以直接咬着吃,也可以切成薄片,凉拌着吃。

    也可以用油和葱花煎吃,都是非常不错的食品。

    这头猪相当大,猪血很多,足足接了一脸盆多。

    能做不少灌肠。

    灌肠不仅自己可以吃,而且还可以在年后拜年走亲戚的时候,带给对方也蛮好。

    在这头猪放血的时候,另外一头猪也被“家长”送过来,余天顺急忙让让儿子去拦住,让那人带着猪等等。

    若是现在猪过来,看到这边情况,不得当场吓疯了。

    这几百斤的猪,要是发起狠来,一般人根本拦不住。

    然而,或许是那边没有拉好,也或者其他原因,那头猪不知咋地,却突然向这边跑来。

    踩着麦地,飞奔而至,远远看去就像只黑色的小牛犊,但可比牛犊厉害多了。

    “还不站住!”

    猪的主人见状大怒,提着棍子就在后面追。

    可追既然都跑了,哪还会听他的话,一口气直接冲到这边来。

    然而,它突然刹住脚步,仿佛一个石雕般盯着这边杀猪现场看,几十秒后,突然发出调头,就朝来路跑回去。

    这下可把后面的人给高兴坏了。

    还以为自己的猪跑回来了,急忙迎上前。

    然而。

    他们明显想的太多。

    那猪本来就疯,待闻到同伴的血液信息,这会估计胆子都被吓破了,眼里哪还有主人的存在。

    下意识想躲开主人就跑,遇到不知死活的主人阻拦,顿时猪怒四射,迎头就是一撞,将主人瞬间给撞翻在麦地。

    也幸亏主人见状不好,下意识躲避,猪只是擦了半边身子。

    要不然,从正面碰撞的话,不得当场送走。

    他顾不上疼痛,翻身起来就去追猪,只是不等到猪自己停下来,想追上无疑是痴人说梦。

    这边,几人看的也是目惊口呆。

    余秋堂开始还想去帮忙呢,转瞬想,还是不要出这个风头了。

    有些事情沾染上就是麻烦

    “掌柜的,水开了,看这血放的差不多,去毛吧?“

    余天顺的老婆不愧是屠夫的老婆,身体也是壮实魁梧,皮肤黝黑发红,拳头大的像是小娃娃的脑袋。

    余天顺低头看看伤口,点点头,“差不多了,可以去毛了,来,搭把劲。”

    余天顺招呼众人,将猪慢慢拽到锅的正上方,缓缓放进锅里。

    这头猪确实很大,那么大的锅,位置也被占据了七七八八。

    余天顺老婆在下面灶台里又塞进去几个大木头,开始用一个长柄的勺子不断向猪身上泼开水。

    这个过程就是烫。

    几分钟后,两口子开始配合着刷起猪毛。

    用来刷猪毛的刷子都是钢丝制成,一刷就刷出一撮,看起来既治愈又夸张。

    余秋堂在山里处理野猪和熊,其实比这个要简单。

    那些东西会连同皮一起取掉,取出里面的肉,但杀猪却是要连同猪皮一起留存。

    猪皮有很多用途,例如这边人常常熬制的猪皮冻。

    就是将猪皮专门剥下来,放到锅里加上各种调料,花生,等东西煮,彻底煮烂后,将剩余的东西过滤掉,剩下的肉冻冷却,就是嫩弹可口的肉冻。

    肉冻可以凉拌着,蘸着蒜汁吃,也可以蒸着吃,味道都非常不错,是荣城一个著名的小吃。

    所有猪毛清理干净,这才开始杀猪。

    余天顺还给余秋堂介绍着杀猪的一些门道,例如里面各种脏器都是什么,余秋堂也没挑破,心里却是暗暗笑着,这些东西,自己简直闭着眼睛都知道在哪。

    野猪和家养的猪器官并无区别。

    至于里面的内脏,并不像杀野猪那样喂狗,家养的猪干净,里面寄生虫很少,基本都可以洗干净人吃。

    内脏被装进桶里,肉则是被抬到架子车上放好。

    这时前面跑掉的那头猪终于被几个人拽回来,猪一路疯狂嚎叫,显然是无法接受被屠宰的命运。

    越是拉到这边,猪的挣扎越是猛烈,半天才能拽动一两米,仿佛是拔河一样,开始进入拉锯战。

    余秋堂想了想,没有出风头,还是和余秋江先将杀好的人拉回去,然后再回来拉第二头。

    他力气大,只有余秋江和王浩峰知道。

    要是被外人知道,又不知会传出什么破事来。

    可没想到的是,等到他们两人再次回来,发现那头猪又跑了。

    这让他很是无语。

    余天顺一家人站在门口的树下面,看着满地到处乱蹿的野猪,也是无奈苦笑。

    直言说如果猪的脾气不好,就该绑住四肢,用架子车拉过来,哪能像牛羊一样,直接牵引着过来呢。

    这下猪被惊了两次,有了应激反应不,一时半会是难搞过来,如果今日不杀,猪可能会病死。

    已是骑虎难下。

    “江哥,我们去帮帮忙吧。”

    余秋堂眼看着实在是没办法,只好喊上余秋江一起。

    猪的主人开始看余秋堂瘦胳膊瘦腿的,还以为帮不到什么忙,也就客气一下。

    没想到,那头他们三人拉不住的猪,余秋堂和余秋江兄弟两人轻而易举拽到杀猪锅前。

    猪开始还在疯狂嘶吼,后面眼看活命无望,这才放低声音,只是沉闷地呼出粗气。

    算是接受命运。

    因为这头猪折腾半天,等到他被处理完,已经是下午。

    余秋堂和余秋江将猪拉回去,还没走到院门口,就能闻到肉香味扑鼻,一大三小四只狗子就跟疯了一样,从里面飞奔出来,又疯狂跑回去,然后再次跑出来迎接他们。

    余秋堂看他们口水都收不住,只好从从桶里搞点内脏丢给它们,也让好好过个年。

    回去后,猪肉专门被放到东面偏房,有支起来的架子。

    肉被余天顺分割为八大块。

    杀完后过秤,前面一头重点,一共杀了两百多一点点肉,后面那只看起来凶,其实只有一百八十多斤肉。

    而且前面那头膘肥体壮,竟有四指膘,另外那头估计平时喜欢运动,瘦肉偏多,三指膘都不到。

    不同年代,人们对猪肉的需求不同。

    后世人们都喜欢吃瘦肉,那是因为肉都吃腻了,肥肉太多的肉,都是便宜部位。

    而这个年代,人们普遍嘴里没什么荤腥,吃猪肉讲究就是膘厚,像这种膘很肥的猪肉反而价格最好,拿到市面上卖,过年时价格能卖到一块多。

    大家哪见过这么多猪肉啊,都是惊喜异常。

    余秋堂想起前几年过年时,父亲一共才会买两三斤肉回来,留够包饺子的不分,剩余部分炒不出几个荤菜,还要留下来了客人招待。

    眼下,总算弥补了大家遗憾,起码能吃肉吃个畅快。

    厨房的锅里,已经煮了半锅骨头,够大家好好吃一顿。

    案板上放着才割下来的大块猪油,估计有二三十斤,能美美榨一坛子猪油。

    这年头别看其他东西便宜,油却很贵,所以很多穷人家都吃不起油,最差的会在油碗里放个抹布,称为“油抹布”。

    每次炒菜前,就用油抹布将锅擦一遍,意思意思,提提锅的温度,让菜里有丁点的油星。

    有这么大一罐子猪油,估计能吃个小半年。

    这还是余秋堂特意没将准备送出去的肉上油切下来,要不会更多。

    他留下一整只,四小扇猪肉大家伙吃,还有一整只,分为重量大小不同的块。

    父亲,三叔要送,岳父岳母那边要送,还有舅舅家要送,以及王浩峰这种好朋友也要送一些。

    若不是二姐家远,也同样要送。

    这不是他穷大方,而是风俗习惯。

    不杀猪便不杀,杀的话,都会或多或少送一些出去。

    例如上辈子,二姨子米雅琴几乎每年都会送点肉过来。(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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