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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五行抱朴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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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临走之前,柳过山破天荒的和白玉说了很多,大多是人类如何卑劣,总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当他们害人的时候,一定要找一个理由,不必在意这个理由是什么,只需要明白,是因为要害你,才找的理由。

    你永远也不能完全信任一个人类。

    这算是一向冷血的柳过山对他的忠告,当然最重要的是,柳过山不希望白玉离开这里,他觉得白玉太过于单纯,活不了多久。

    单纯和愚蠢,只在一线之隔。

    可是没有人能够阻止一个人去追寻他的道,就连他自己也不能,白玉决定离开清河镇。

    ————

    猎妖师王天成和斐秀紧急接到这个任务,一路追踪到这里。

    猎杀妖怪的过程百无聊赖,厉害的妖怪早已经各自抢占山头,易守难攻,形成势力。

    新生的妖物对付对付普通人还可以,面对猎妖师,可以说毫无还手之力。

    这一切,都因为大周王朝,周武大帝,周元所推行的赶尽杀绝的法令。

    对于现在的猎妖师,杀妖这件事,杀的疲倦,杀的手软,甚至杀的心软。

    强者的屠刀总是砍向弱者,如何不生怜悯之心,但这一切都没有办法,周武大帝厌恶妖,而且妖作乱的事情虽然少,却不是没有。

    “我听闻清河镇的人命根本不是那个小妖所为,而是青云观的弟子干的,可是我们现在却要浪费时间去追杀一个小妖,真是搞不明白”

    斐秀嘴上叼着一颗杂草,走路大大咧咧,不像是个女人,反倒像是干练的男人。

    围杀即将走蛟的蛇妖是一件大事,也是立功的好机会,将他们从这样的好机会中调走,去追杀一个妖怪,斐秀郁闷啊!

    和她一对比,王天成却生的白白净净的脸庞,倒像是一个文弱书生,二人既是乙等猎妖师,实力自然是不能小瞧。

    “人皇十分看重修炼士的力量,所以这件事太守毫不犹豫的推在妖怪身上,更容易交差,对上面的人来说,怎么交差远比真相重要的多了”

    虽然只是乙等猎妖师,可王天成看待事情还算通透,三两句话便说出了缘由。

    “妖怪和我听闻的似乎不太一样,除了一些确实恶贯满盈,更多的是正常生活的妖,他们也会哭,也会害怕,有时候我怀疑,我杀的是不是妖,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你说咱们的大帝,为何一定要斩尽杀绝啊”

    在大周王朝百姓心中,妖怪的形象是残暴嗜血毫无理智,而妖怪的地位就像是老鼠一样,但作为猎妖师的斐秀在杀妖过程中难免接触过许多,如果非要形容的话,妖族更像是域外蛮族一样的存在,是各式各样的。

    从古至今,没有听过要把妖杀尽的。

    “如果我们能明白圣上的想法,那圣上就不是圣上了,还有,别乱说话,脑袋不想要了,总之,在其职,谋其位,其他的别再多想,圣上一定有他的远见。”

    虽说如此,王天成还是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我想真正的原因可能是是妖怪的身上尽是宝贝,妖血能够延年益寿,滋补助颜,妖骨能够断骨重生,妖丹,更能助长修为,许多达官显贵需要,但这个想法也立不住,如此的话,杀尽了之后,岂不是再也没有了”

    人类如此猎杀妖族,妖族报复也是情理之中,一时之间,王天成觉得,这似乎没有什么对错。

    “先不管圣上为何这样,讨论这些动摇圣令问题可是要砍头的,忘记了去年的时候,烈州水患,烈州的州牧驯养了一批妖怪修理河堤,之后兴致勃勃上奏圣上,圣上既然可以牧人,为何不可牧妖,并且详细说了牧妖的好处,只把妖当成畜生,专做些人不愿做的苦事。

    烈州妖怪被围猎以久,不知道如何沟通的,许多妖怪居然接受了这样的条件,烈州州牧自信这对于天下来说,是一件好事,没想到圣上大发雷霆,当场就要处死烈州州牧,而烈州州牧不认为自己做错了,烈州的猎妖师也不认为自己做错了,纷纷求情,接近一万人联名上书,以此胁迫圣上,大概想的是,你总不能把我们都杀了吧?”

    斐秀好奇的眨了眨眼,一路走来无聊的很,她不像是王天成,天天没事的时候捧着书读,对这件事不怎么了解,连忙问道。

    “然后呢?”

    “烈州州牧认为圣上不敢杀,也杀不起,那可是堂堂近万人啊,但是他们不够了解圣上,圣上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句,就成全你们吧”

    因为这句话,整个烈州的猎妖师,全部被杀。

    近万人。

    斐秀脸色煞白。

    天高皇帝远,他们对于这位周武大帝并不了解,只知道是一位相当具有威严的皇帝。

    通过这件事,她才明白了周武大帝的可怕。

    周武大帝本身就是修炼士出身,很有可能是天下之中,对于五行抱朴诀理解最深的人物,连皇庭的支柱,四相都不能企及。

    单凭这件事判断周武大帝,只能说是一个暴君。

    但周武大帝在百姓之中风评极好,也是人人称赞的明君,他是一手终结外族旧王朝的真命天君,也是缔造大周的第一位皇帝,和暴君相去甚远。

    只不过周武大帝对于猎妖师这个古老的职业恶意颇多,把妖怪杀的苟延残喘之后,对待猎妖师严苛,残酷,让这个风光了数千年的职业,变得不那么体面,颇有一些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味道。

    王天成故作高深的一笑,说道:“不过,我倒是还有个猜想”

    斐秀盯着他:“快说啊,还给我卖关子”

    “我想原因可能是天地之间的灵气开始充沛,汲取灵气修炼的妖怪,始终是一个隐患,可是灵气充沛,修炼士也会变得更加强盛,人族有五行抱朴诀,不应该再惧怕妖物,唉,谁知道这位圣上在想什么,也许他已经老了,老糊涂了,沉迷权利的滋味。”

    王大拿口中的五行抱朴诀,是毫无争议的三界第一神通法术,号称万法之源。

    神话纪中记载,自从盘古开天辟地,天地一片混沌,三位至圣先师,从气中诞生,其中一缕太上之气,再化三清,一手缔造了仙族和天宫。

    另一缕气化作伏羲女娲,伏羲为妖祖,女娲为人祖,严格来说,三界同属生灵一脉,但三界架构已成,没有人再承认这件事。

    最后一位,名为通天祖师,又名神通天君。

    三位至圣先师分别著作了三本书,【道则】【易】【五行抱朴诀】

    道则所讲,是这片混沌天地之中的道,易所讲,是万物的变化,天地由气的运转维系,这股看不到的力量,名为一,而一却在不断的变化,谓之阴阳。

    五行抱朴诀所讲,是气的规律,将气的不同形态归类成金木水火土五行,五行的运用,使得每个人掌握经天纬地的力量,无数功法和修炼方式从中衍生。

    它适合所有人,既简单又深奥,对五行抱朴诀的理解越深,越是感受到自己的羸弱,修炼此书都不得不感叹,通天祖师到底是何等的人物。

    对于人族来说,它更是初生的火,让人族有了超然的机会。

    由于五行抱朴诀出现的时间最晚,一经出现,更是直接威胁到天宫。

    所以它出现后不久,通天祖师因此受到了昊天上帝的审判,据传说,如今通天祖师仍然在人间逃避天宫。

    如今,三清已经分身遍布宇宙,伏羲早已经羽化,为人族散播通天祖师的下场,却令人唏嘘。

    言归正传,因为周武大帝对猎妖师的严苛,使得猎妖师无论身居何位,都活的战战兢兢。

    若非如此,太守怎么可能会在这样紧要的关头,把他们二人调出来。

    他心中也恐惧吧。

    斐秀笑道:“你还让我别乱说,我看你自己说的,也够把你砍几回了”

    王天成呵呵傻笑。

    “这就咱们二人,随便说,怕个鸟!再说把我砍了也带着你,咱们同生共死,值了”

    “呸!谁跟你同生共死?我告诉你咱们是哥们,你可别打我主意”

    王天成尴尬的笑笑,他只是觉得,搭档久了,就习惯了。

    ————

    白玉走出了池塘,走出了清河镇,即将走向更大更广阔的世界。

    他漫无目的的走,时不时抬头看看天,缥缈,空阔。

    入夜,他盘坐在地上,从口袋中拿出内丹,内丹徐徐飘起。

    内丹中的精华源源不断的涌入白玉的身体,白玉化作蛤蟆,身上的颜色逐渐蜕变成绿色。

    对于修炼之事尽管空白如也,但是白玉仍能感觉到,每一次颜色的变化,都意味着他的修为也产生了某种蜕变。

    他不自觉的摸了摸头上的角,这角仿佛是不属于他的,但在不知不觉间,它好像一直在吸取某一种气,让他的身体变得更为强韧。

    在没有人的时候,他仍然习惯化作蛤蟆,在地面上蹦跶,偶尔有凶恶的捕猎者,更多的是蛇和鹰。

    蛤蟆不喜欢蛇,每次遇到不懂事的蛇,他都会毫不吝啬的暴打一顿,那些没有灵智的蛇,终究还是根据本能行事,被蛤蟆暴打这种事,可以说是小小的眼睛,大大的疑惑。

    他很喜欢鹰,鹰的利爪抓着他在天空翱翔的感觉,飞,很接近资源。

    陆青阳,青云观。

    纵然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那里有什么人,他只知道,他平白无故被陆青阳毁掉了婚礼,还想杀了他。

    他必须还以颜色,池塘的生存法则就是——如果你想来杀我,就做好被杀的准备。

    蛤蟆知道的很少,正因为无知所以无畏,如果他经历的够多,知道青云观是何地,那他大概会恐惧,会躲避,福地青云观大概也想不明白,自家一个不起眼的徒弟做的一件不入眼的事,会给自己埋下这么大的祸端,就连陆青阳,回去之后也把这件事忘记了。

    走啊走,青山绿水,郊外茶铺。

    这一天,他来到了一座叫做王屋的小镇。

    白玉站在一个包子铺前,他饿了几天了。

    买包子需要钱,但是他把钱都留给王家小姐了,囊中羞涩,只好开口白吃,面子这个东西,他没有,自然也不会被面子所累。

    店主是个年轻人,热情好客,听到白玉问他要包子,也只是愣了一下,很快恢复了热情。

    “热腾腾的肉包子!您拿好”

    挑了个馅大皮薄的包子递给他,白面包子上冒着腾腾的热气,那香味闻见,口中便布满口水。

    捧着馒头,白玉不忘道谢:“店主,你人还怪好嘞”

    青年店主看了看这个有些憨憨的年轻人,不禁笑了:“快吃吧,谁还没有个困难的时候”

    白玉狼吞虎咽。

    香,实在是太香了。

    白玉第一次吃包子,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他意犹未尽,竟是又伸出手:“店主,你这包子太好吃,简直是天下最好吃的包子”

    “夸东西好吃,要说真他妈好吃”

    “真他妈好吃”白玉说。

    听到这样的夸赞,青年店主脸上得意了几分。

    “当然了,这可是我娘子亲口包的包子,我这娘子,最是心灵手巧,方圆十里,吃过我的包子,就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说罢,朝着屋子内指了指。

    白玉撇过去看了一眼,却见一个布衣罗绮,头上扎着围巾的美妇正在揉面,美妇脸上挂着面粉,仍然遮不住俊俏的五官。

    “我还想再吃一个”

    白玉说出了自己的目的,青年店主被夸的心情不错,立刻又拿了一个包子。

    “我请客,来!告诉你,我金有财虽然不是什么有钱人,但是包子,管够!”

    “行,那我再吃一个”

    白玉咬了一口包子,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气氛瞬间有点尴尬了。

    金有财脸色有些黑了,没错,他刚才是说了大话,但是他是真没想到有人脸皮这么厚啊,这包子吃了一个又一个,转眼之间,一大屉包子,就只剩下一个了,年轻人好面,硬是硬着头皮给了。

    “金有财,你人真好”

    白玉吃饱了,很满足。

    还来这一套,好…好个头…金有财只剩下苦笑了。

    “我不白吃你的包子,我可以给你帮工,抵下这个包子钱”

    金有财上下打量了一眼白玉,浑身贵气,面如冠玉,哪像是干粗活的料,再说了,他真害怕还没有抵够工钱,就把他吃穷了。

    金有财坚决拒绝。

    没有这个必要,损失一笼包子,已经是他的极限。

    白玉思考了一般,从口中拿出一颗绿油油沾着口水,光泽清透的珠子。

    “既然如此,我答应为你做件事,如果你有什么需要,便重重敲击这颗珠子”

    金有财看到珠子一愣,他没见过这种珠子,只觉得似玉非玉,其中流动的光泽,让人感觉不是寻常之物。

    一定很值钱!

    但这么值钱的东西,他不能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虽然不是君子,但也不想白白占这么大便宜。

    金有财强烈拒绝,但白玉强行塞给了他便离开了。

    那颗珠子,是白玉的内丹,如果有妖怪或者是猎妖人看到这一幕,都会震惊掉下巴,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随手给了一个包子铺老板。

    白玉的想法很简单,内丹受损的话,他有感应,便能知道金有财需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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