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被人给阴了
“林海,你……你别乱来,我……我警告你,你这是犯罪,会被执法者抓走的。”
叶天看着方源的惨状,再看看朝自己走来的林海,顿时紧张的咽了咽唾沫。
“什么犯不犯罪的,咱们可是好朋友,好朋友之间打打闹闹,小磕小碰的不是很正常吗。”
林海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林海,你别太过分了,真以为我们怕你吗?”
何道一看着林海咄咄逼人的模样,顿时坐不住了,上一次被林海下套,一把就把宝贵的星空球给输掉了。
回去后他越想越不对劲,林海的青黑犬一直都是被他们压着打的,怎么可能不声不响的就进化了呢。
而且进化之后实力突飞猛进,连自己的青黑犬都没有接下一招,在医院救治半天才保住命。
有人比他强他能接受,但前提是对方一直强势,或者崛起的有迹可循。一个很好捏的小子突然之间变成了难以对抗的大魔王,怎么想都不是很合理啊。
精通游戏小说动漫剧情的何道一很快就想到,林海会不会得了什么机遇,这才一飞冲天,一改往日的懦弱气息,变得嚣张跋扈起来。
剧情都那么写吗,废柴男子得到什么什么宝贝,从此逆天改命,莫欺少年穷。
何道一不想自己变成被主角踩死的龙套,想到表哥说的,林海这几天会进入秘境,所以便叫了两个好兄弟,打算探一探林海家中的虚实。
傻子都知道,进入秘境探险不能把全部家当都带上,否则一旦出事就是血本无归。
即便是孤家寡人也不会携带太多值钱东西,毕竟就算不打算给家里人留遗产,身价太高也容易吸引到掠夺者。
那帮家伙的鼻子比野狗都灵,闻着点味儿就会一个接一个的扑过来,任你是铁打的,也要被他们烦死。
如果林海把宝贝留在家中,被他何道一拿去,那一飞冲天的,不就是他何道一了吗。
退一万步讲,就算宝贝没找到,林海也可能会把价值几十万的代表星空球购买资格的卡片藏在家中。
只要找回这东西,他也一点都不亏啊。最起码不用担心被他爸打断腿了。
可万万没想到,他好不容易说服了另外两人,刚要开始行动,就被林海堵了个正着。
看着何道一色厉内荏的模样,林海顿时笑了。
“怎么,你还想打我不成,来啊,我让你打,就像上次打破我的头一样,打一下试试。”
林海上前两步,把额头顶在何道一的手指上。
“我数三下,就三下啊。三、二、一。”
看着进退不得的何道一,林海挥起一个巴掌就扇在他的脸上。
“给你机会你也不中用啊。”
这一下力道是如此之大,何道一半边脸当即肿了起来,巨大的冲击力使他的身体摇晃了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迈步从何道一的身边走过,林海将目光盯住了战战兢兢的叶天。
“大马猴儿,现在轮到你了。”
看看凄惨的方源,再看看被打的一脸懵逼的何道一。叶天突然嗤笑一声,惊恐的表情被脸上的讥笑取代。
“不愧是你啊林海,下手就是狠。可惜啊可惜,脑子太蠢了。”
林海正疑惑他脑子是不是被吓坏了,就听到远处传来一声怒喝。
“儿子,是谁把你打成这样的,王八蛋,我要废了他。”
林海面色一变,这个声音他再清楚不过,是方源的父亲,方浩。
正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方源性格差,脾气暴躁跟他老子脱不了干系。
“方叔叔,是林海,他偷了道一的东西,我们来理论,他就下手偷袭了方源,你可要为方源报仇啊。”
转眼间,叶天脸上的表情又变得悲愤交加,好似受了多大的委屈一般。
方浩牛眼睛一般的眸子盯在了林海身上,看着那似乎要将他生吞活剥一般的表情,林海顿时明白,今天怕是难以善了了。
也是,废了人儿子的命根子,还想让人家长对你好声好气的,大度的不跟你计较,大白天都不敢做这个梦。
正当林海准备掏出星空球连着方浩一块收拾的时候,他就看到,那个五大三粗,活似李逵的莽汉子,从脖子上拿出了一个项链怀表,按动了一个按钮。
“您好,这里是城西执法局,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卧……靠。”
林海震惊的瞪大了眼,你这浓眉大眼的家伙竟然背叛了革命。你长这样不应该上来肉搏拼命的吗,怎么还带报警的呢。
他这下可有些不知所措了,按照执法局的一贯作风,不管事情起因经过如何,在结果上是对方受了重伤,他毫发无损,被抓进去关几天都是必不可少的了。
如果方源被医院检测定为重伤或是残疾,那恐怕就不是几天几个月的事,判个三五年都有可能。
情节严重的,连星空球都会被没收,那他这辈子可就彻底毁了。
想到这,林海不敢耽搁,拔腿就跑,生怕晚一步就被执法部门逮住。
回头刚跑两步,林海就发现叶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躲的远远的了。
这让他心里顿时像吞了死苍蝇一样难受,本来还想着路过他身边给他来一下子呢,这下好了,躲那么远,打算完全落空了。
本以为跑路不会那么顺利,方浩会追上来拦他,林海还在想到时候要不要下重手呢,谁知道他看着像个悍匪,结果胆子比兔子还小,自己的儿子躺在那翻白眼都不敢上来拼命。
林海很快就到了家,连忙翻箱倒柜的把重要的东西装好,然后换上一身能遮住面孔的大衣,准备出去躲一躲。
他这个事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主要取决于会不会被执法者抓住。
如果被抓住了,那话语权就全都放在对方手里了,把伤势往严重了说,很可能就会被执法局认定为暴力分子,导致星空球被没收,灵兽不再属于他自己。
但要是没被抓住,又不是杀人放火的大事,伤势过个几个月自己就养好了,有哪个执法者会大费周章的来抓他?吃力不讨好的事没人会干的。
挺过风头,多半连个记录都不会留下,更别说通缉令这种大手笔。到时候换个城市,随随便便就能开启新生活。
只是可惜了这栋房子,还没将它赎回来呢,看来以后是要归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