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袭人究竟是忠是贤
正文:
袭人,在《红楼梦》里,虽然是个丫鬟,但她的地位,可谓丫鬟之首。作为宝玉的贴身丫鬟,她的行为一直就很有争议。争议的焦点,无非是忠奸问题。其实,不论说忠的,还是说奸的,都是从他们自己的角度在考虑问题,受个人好恶影响比较大。我喜欢就作品本身的文字去品味作者创作的意图,所以,细读了多遍后,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这结论却跟前人有许多出入,但自认为更接近真实。
袭人第一次出场,作者是这样介绍的。
[原来这袭人亦是贾母之婢,本名蕊珠,贾母因溺爱宝玉,恐宝玉之婢不中使,素喜蕊珠心地纯良,遂与宝玉。宝玉因知他本姓花,又曾见旧人诗句有“花气袭人”之句,遂回明贾母,即把蕊珠更名袭人。却说袭人倒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只有贾母;如今跟了宝玉,心中又只有宝玉了。只因宝玉性情乖僻,每每规谏,见宝玉不听,心中着实忧郁。]
众所周知,《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设计每一个人物,都是很用心的,特别是书里的一些主要人物,从名字、言谈举止、到为人处事,样样都写的细心周到。另外,《红楼梦》因为文字狱等原因,大量的使用了暗喻、隐喻,甚至连许多人物的名字也都用上了。
据有人统计,《红楼梦》的前80回,写到袭人的文字,就有将近3万。以红楼梦一回5000字左右计算,差不多就有近6回的篇目。所以,袭人虽然身份只是个丫头,却足可以算作书中的主角了。由此,也可看出作者是很重视这个人物的。
作者为什么如此重视这个人物?设计这个人物又是基干什么考虑?作者在她身上又有什么样的寄托呢?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我们先看袭人的名字。原名蕊珠。蕊珠,也就是蕊珠宫,也叫蕊宫。指道教经典中所说的仙宫。作者给她起这样一个原名,是不是暗喻她出生于仙宫呢?也就是暗喻,她是有神仙品质的人物。这“蕊”字,有三个“心”,是不是又在暗喻她心眼多,极其聪慧?“珠”,是圆形物,是不是暗喻她处事圆通?我们看袭人的处事,确实是既心眼儿多,又圆通。
袭人跟了宝玉后,被宝玉改了名。改名的原因是,他本姓花,又曾见旧人诗句有“花气袭人”之句。这旧人是谁?我查了一下,找到了宋朝诗人陆游的《村居书喜》:
村居书喜
宋代:陆游
红桥梅市晓山横,白塔樊江春水生。
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
坊场酒贱贫犹醉,原野泥深老亦耕。
最喜先期官赋足,经年无吏叩柴荆。
这首诗主要描写了诗人隐居于秀美怡人的山林之间,过起了无人打扰的悠然生活。
陆游,生逢北宋灭亡之际,少年时即深受家庭爱国思想的熏陶。宋高宗时,参加礼部考试,因受秦桧排斥而仕途不畅。宋孝宗即位后,赐进士出身,历任福州宁德县主簿、敕令所删定官、隆兴府通判等职,因坚持抗金,屡遭主和派排斥。。宋光宗继位后,升为礼部郎中兼实录院检讨官,不久即因“嘲咏风月”罢官归居故里。他的诗尤以饱含爱国热情对后世影响深远。
看了陆游的经历,我蓦然想到,作者给袭人如此起名,莫非暗喻袭人是爱国贤臣那一类人!纵观全书,袭人所做之事,所说之话,莫不像一个贤臣护主的样子。作者在第二十一回的回目上,又明确的说“贤袭人娇嗔箴宝玉 俏平儿软语救贾琏”。
我们再仔细想想,就会发现,《红楼梦》其实就是一本用爱情小说为表像,罩着的一本政治小说。
这一点,从《红楼梦》刚流传,便被删改,后四十回不知所踪,都可意会。
《红楼梦》第一回,开篇就说,这本书是写一块补天之材的石头,想补天,而郁郁不得志,才下凡去经历。由此可以看出,这是一本寄托作者政治理想的书。这石头,寄托的是作者想补天的报国理想。1964年8月24日,毛泽(ze)东在一次谈话中说:曹雪芹在《红楼梦》里还是想补天,想补封建制度的天,但是《红楼梦》里写的却是封建家族的衰落,可以说是曹雪芹的世界观和他的创作是矛盾的。
1954年,毛泽(ze)东在杭州对摄影记者侯波说:你要读一读《红楼梦》,这本书,你要看五遍才有发言权。1959年,毛泽(ze)东在与水静谈话时,听到水静说读《红楼梦》至少要读三遍时,毛泽(ze)东说,“读三遍不够,至少要读五遍以上”。毛泽(ze)东自己一直是把这本书当作一本政治、历史书籍去读的,从《红楼梦》中分析中国社会变化,吸取政治营养和智慧。
毛泽(ze)东为什么不仅自己喜欢看红楼梦,而且生前还经常推荐干部们去读,还让反复的读,就因为他看到了红楼梦爱情小说表像下的政治隐喻!如果我们顺着这个思路再去看红楼梦,就会在许多人物身上看到政治人物的影子。在“俏平儿”身上,我们能看到足智多谋治世能臣的影子;在司棋身上,我们能看到征战沙场忠诚良将的影子;在凤姐身上,我们能看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奸相的影子……
在袭人身上,我们看到的就是忠诚护主的谏臣的影子。
书中“说袭人倒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只有贾母;如今跟了宝玉,心中又只有宝玉了。只因宝玉性情乖僻,每每规谏,见宝玉不听,心中着实忧郁。”
看那一个“谏”字,大有深意!是不是像唐朝的魏征。当初跟李密时,就忠诚直谏,一心只有李密,后归唐,对李世民,又是忠诚直谏,心中只有李世民。终至留下一代直谏名臣的佳话。
我们再看“袭人”这个名字,袭,本义表示死者穿的,衣襟在左边的内衣,后引申为重叠、重复、承袭等义。还有穿衣加服的意思。综合起来看,这意思,就是内衣,或者加穿的衣服。衣服的作用,就是护持主人的身体不受风寒。袭人的贴身丫头地位,不正是如此吗?再把这个“袭”字拆开看,上“龙”下“衣”。龙,常指君王,也含男子的意思。君王的衣服,不就暗含臣子的意思吗!
所以,作者给袭人起的名字,不论怎么看,都有“侍护“的味道。可见作者起这名,是很下了功夫的。如此用心良苦,也证明了作者对这一人物的重视。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多重隐喻的作品。从不同的角度看,就有不同的意味。这正是作者的高妙之处。
如果按照我们的思路,把袭人作为一心侍主的忠心的谏臣,再去理解她的所作所为,就会发现她在作品中的大多数言语,行为都合理了。
比如,家里人要赎她回去,她不肯。就有了先君后己,先国后家的爱国情怀。
还比如那个看似有点儿不好理解的,出现有点突兀,感觉怪怪的贾宝玉初试云雨情,袭人的行为,就有了以身侍主的忠勇的味道。是表达忠诚的行为。
还比如,她的判词: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里面预示的结局,是枉费心机后的离去。是不是有忠心不被重视的伤感。所以,可以推出,袭人的离开,应该是贾府实权派王夫人弄权的结果。宝玉想留也留不下他。情况恰似,大权旁落,无实权的君王,眼看着忠臣被奸权之人排挤出去,而束手无策。再接合前面提到的爱国诗人陆游的人生经历,何曾相似。忠心侍主,大权旁落,奸臣当道,忠臣被贬逐。空怀一腔凌云志,也只好去品那“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
袭人奉命出嫁,心里虽然不愿,但还是忠实的尊从,好好的与嫁的人过日子。这样的处事,多像不计个人得失,让他干啥就干啥的忠臣。
袭人原来出身贫苦,幼小时因为家里没饭吃,老子娘要饿死,为了换得几两银子才卖给贾府当了丫头。照此看来,她对主人的痴,换另外一个角度理解,就是她对家人的回护。她知道,自己只有侍候好了主子,才能得到银子,补贴家用,改善家里的生活,让父母平平安安的活着。从这个角度看,她是个有家庭观念和家庭责任感的人。
在作品第一回里,作者就说:“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作者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觉得,就是告诉我们,读红楼梦的时候,要时时注意作者的想法。不要陷入满纸荒唐言中。再有,这里也用了一个“痴”!所以,凡是书中那些痴者,莫非都是有味道的人?!
作者在第一回写空空道人与石头的对话时,有这样的对答:
空空道人说:“……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
石头回:“……竟不如我这半世亲见亲闻的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观其事迹原委,亦可消愁破闷;至于几首歪诗,也可以喷饭供酒。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迹循踪,不敢稍加穿凿,至失其真。只愿世人当那醉馀睡醒之时,或避事消愁之际,把此一玩,不但是洗旧翻新,却也省了些寿命筋力,不更去谋虚逐妄了。”
细品空空道人的话,他把大忠大贤、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与几个异样女子,放到一起说,是不是就是提醒读者,这几个异样的大忠大贤的女子,就是那理朝廷、治风俗的一类!
再看石头的回答,“我这半世亲见亲闻的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那个“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是不是在说,几个女子的忠、贤,强似所有之人;理朝廷、治风俗,也强似所有之人。
再接合后面那个“不但是洗旧翻新,……不更去谋虚逐妄了。”是不是在说这书,看了,会让人的见识有洗旧翻新的作用,也能让人自省。
由此可见,红楼梦就是一个寄托着作者治世理想的作品。书中两个主角,贾宝玉跟林黛玉,都承担不了这样的理想。
毛泽(ze)东也曾对此说过这样的话:“《红楼梦》里两位主角,一位是贾宝玉,一位是林黛玉。依我看来,这两位都不大高明,贾宝玉不能料理自己的生活,连吃饭、穿衣都要丫头服侍,这种全不肯劳动的公子哥儿,无论如何是不会革命的!林黛玉多愁善感,常常哭脸,她脆弱,她多病,只好住在潇湘馆,吐血,闹肺病,又怎么能够革命呢?我们不需要这样的青年,我们今天需要的青年是有活力、有热情、有干劲的革命青年。”
毛泽(ze)东这话,虽然是从能不能革命的角度在谈贾宝玉跟林黛玉,但也从另一个方面,指出,这两个人不能寄托作者洗旧翻新的理想。所以,贾宝玉这个宝玉,是贾的。林黛玉的这个玉,也是代的。那么,真的宝玉在哪儿?被代的玉,又在哪儿?红楼梦里的男人们,没有一个,有这份担当!倒是那几个异样的女子,才当得了那真玉。所以,我觉得,袭人这个大忠大贤之人,便可算得上是一块真玉。
能写出红楼梦这么伟大作品的作者,肯定是个大才之人。大才之人,通常必有大志。书中第一回,作者说石头为补天之材,没被重用,便是此意。
所以,离开古代有志文人空怀报国理想,郁郁不得志,才著书言志这一点,去分析红楼梦中的人物,往往都是难解其中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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