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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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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罗绩陷入了催眠状态,而那个吸血鬼却越逼越近。

    就是在这关键时刻,罗绩被1阵疼痛唤醒。

    当他突然睁开眼睛时,把那个精神异能者吓了1大跳。

    真是趁着这个机会,罗绩将其反杀。

    事后罗绩察看了自己的胳膊,然后他就发现了这个咬痕。

    那时候只有黛芙妮在自己身边,所以这肯定就是吸血鬼公主咬的了。

    不过罗绩对此也没有在意,因为当时黛芙妮这1口就没有咬破皮。

    但神奇的是,虽然没有出血,这个牙印却留了下来,而且这么久了也没有消退的迹象。

    这1度让罗绩很是奇怪,不过这样的痕迹本来就不大,而且又在他胳膊上,所以后来他也就把这件事情忘记了。

    现在看底下那些吸血鬼看自己的目光,罗绩这才意识到,这个自己不当1回事的印记居然是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罗绩不知道这样的咬痕意味着什么,这里的每个吸血鬼都非常清楚。

    按照长生种的传统,热恋中的女孩往往就会给她心爱的男孩留下这样爱的痕迹。

    这种牙印并不是伤口,所以它不会消失,而这就是神奇之处。

    这是只能发生在最亲密情侣之间的事情,也是长生种中普遍认可的传统。

    所以就算是最擅长吹毛求疵的那些家伙,现在1时也无法想出反驳的理由。

    “这温莎家的人都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你看他们1个个的,居然会全都爱上普通人类?”

    此时在那些外交使者所聚拢的角落里,几个不用看英格拉姆王国脸色的外交官这样窃窃私语。

    这样的评论多少有些刻薄,甚至还有些酸溜溜的味道。

    因为那位第3王女殿下可是智慧与美貌并重,而且她还1直深受马克西米利安1世的信任,掌握很大的权柄。

    这样的宝藏女孩可是众多适龄吸血鬼男性贵族眼中的香饽饽,所以黛芙妮温莎1直都不缺追求者。

    但这位公主却从未理睬过那些青年才俊,众人在此之前还不知道这其中缘由。

    直到现在他们才知道,原来他们的这位高冷女神居然早就看中了1个普通人类。

    不管这里的人如何震惊,有1个事实大家都不得不承认。

    作为黛芙妮所看中的男人,那个白毛确实是有资格代替公主决斗了。

    公爵当然也很清楚,但是克拉克公爵却还想再努力1下。

    克拉肯公爵现在还能清楚记得,他第1次见到这个白毛事后的情景。

    那1天他和他的爱人坐在温暖的起居室里,等着看好戏,然后这个1头银发的男人就杀了进来。

    在此之前,公爵见过很多狠人,但是他从未见到如此凶狠的眼神出现在1个区区人类身上。

    当罗绩想也不想举枪就射的时候,虽然明知道自己面前有1堵防弹玻璃墙,公爵还是在心中抖了1抖。

    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公爵刚才就突然升起了1个念头:

    他觉得如果能够不和这人发生战斗,那才是最稳妥的。

    公爵不是怕了罗绩,而是他很烦这种动不动就要和人拼命的傻瓜。

    他见过这个人是如何拼命的,为了抓住这个当时就精疲力竭的家伙,那天死了很多人。

    在这些死者中,有1些都已经跟随他数百年的时间。

    他们个个都是响当当的吸血鬼英雄,如果单拿出去的话,都是顶级的精锐战士。

    然而在那1天晚上,他们却像是猪狗1般,被这个人摁在地上乱砍。

    要不是他麾下的精神异能者趁乱偷袭,说不定这个人那晚还能真的杀出去。

    没有人愿意和1条疯狗战斗,现在公爵对罗绩的评语就是1条疯狗。

    所以就算其他所有人都已经哑口无言之时,他却还是冷笑着提出了反驳意见。

    “黛芙妮,真没想到你居然会喜欢这样1个人!

    诸位,他可是1个罪犯。

    他是巴托尼亚的通缉犯,他在巴托尼亚杀过很多人,很多无辜的普通市民。

    你们如果想要求证的话,可以问1下兰伯巴托里先生。”

    当公爵这么说的时候,厅中众人都看向了兰伯。

    看到了那些目光,兰伯耸了耸肩,显得很是惊讶。

    “真时没有想到,我现在竟然会有罗绩先生这样的竞争者了。

    作为1个绅士,我可不方便这时候说罗绩先生以前做过什么。

    更何况那时候我还只是个闲人,并没有管事,所以我不方便评论。”

    听这家伙3言两语就把事情推脱的干干净净,克拉肯不由得气得7窍生烟。

    就在他还想说什么之前,他的侄女却又冷笑着开口了:

    “叔叔,你1直在找

    借口,质疑罗绩的身份。

    你,不会是怕了他吧?”

    “放4!我会怕他?我会怕1个人类?”

    黛芙妮的话瞬间就让公爵爆发,而公主却是依然巧笑连连。

    “罗绩可就是传说中的银发死神,叔叔若是害怕他,那倒也在情理之中的。毕竟,你已经老了。”

    到了这个时候,公爵已经无话可说了。

    凭着最后1丝清明,克拉肯控制住自己的愤怒。

    他不再去看自己的侄女和那个所谓的银发死神,而是看向了这场决斗的公证人。

    “米达拉统领,我接受他的挑战。

    让我们快点开始吧!我受够了!”

    此时不用公爵再说什么,所有人都能看出看得出来,这位英格拉姆的战神随时都可能爆发。

    也就是身为长生种的最后尊严,让他没有太过失态。

    但是克拉肯公爵那咬牙切齿的模样,还是充分暴露了这位战神真实的心理状态。

    所以他才会这么急着催促,因为现在任何言语上的胜利都无法让他满意。

    惟有亲手将那个白毛小子撕成碎块,才能让他稍稍出了心中的恶气。

    现在的公爵已经想到了有关罗绩的更多情况,而这些绝大部分都是因为这个白毛小子的两次出手。

    越是回想这些事情,克拉肯的怒气就越是勃发,因为这个白毛1直在给自己搞事。

    就在不久之前,这个人在内政部的大楼门口,1刀捅了警察局的局长。

    那个老滑头可是公爵花了很大的心力,才刚刚收服。

    王都的警察局长是1个极端重要的岗位,公爵极度想咬将其控制在自己手中。

    所以当警察局长归顺他的时候,公爵是把这次成功说服视为自己的1个重大胜利。

    然而谁能想到,昨天晚上警察局长才刚倒戈投向自己,第2天下午的时候,他就被人捅死了。

    而且他还是在大厅广众之下,以处决的方式被人干掉。

    这足以证明,黛芙妮的情报能力有多可怕。而这血淋淋的1幕,也足以警告那些1心两用的投机分子。

    公主是在用这种方式警告他们,只要她愿意,任何人都无法逃脱她的5指山。

    这样的威慑效果堪称拔群,所以在局长大人被杀之后的几个小时之内,很多和克拉肯眉来眼去的人就选择了蛰伏。

    虽说还没有和公爵大人1刀两断,但是这些人的态度立刻就变得暧昧起来。

    正是因为遭了这当头1击,公爵才会下死命令,1定要猎杀那个1直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抨击自己的老记者。

    那个姓杨的老东西最近相当活跃,而且他的文字越发的4无忌惮。

    那个老货就不是在游走在危险的边缘,而是豁出性命来痛骂1个国家的公爵。

    虽然他有时也会说黛芙妮,但绝大多数的火力却是针对公爵,这让克拉肯很是难堪。

    长生种做事,向来是讲究里子面子都要兼备的。

    虽说受人责骂不关痛痒,但是身为长生种的贵族,克拉肯又岂能忍受被人指着鼻子痛骂。

    所以姓杨的记者必须死,公爵必须要用姓杨的脑袋,来扳回这1局。

    他要用这种方式,让那些已经犹豫的家伙明白。在这座城市里面,有能力杀人的可不仅仅只有公主。

    他能比公主做的更好,也能做的更绝。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公爵特意出动了1个i5的现役将军来办事。

    按照贵族之间的传统游戏规则,这种内部的政治纷争仅能使用私兵。

    他们所控制的官方武装力量是不能够参与其中的,但这只是1种默认的规则。

    1旦打急眼了,又有谁会真的在乎这些规则。

    公爵主动打破这条规则,就是想要告诉世人,他对秘密警察系统的控制程度超过别人的想象。

    如果他的侄女想和他比谁的人更多比谁的人更狠,那她就大错得错。

    事实也正如公爵想的那样,身为秘密警察系统的最高长官,克拉肯确实在武力方面占有优势。

    他只是打了1个电话,就让野牛加入了行动。

    那晚的行动本该是1次简单任务,之所以出动野牛,公爵就是想要让这个杀手施展血腥手段,震慑那些心怀叵测之人。

    这样的想法也是得到了他那位未婚妻的认可,所以公爵信心爆棚。

    可就是这样的行动,最后却变成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大名鼎鼎的野牛人斩了,而杀他的正是眼前这个满头银发的男人。

    连续在这个人类手中吃瘪,这就够让公爵愤怒了。

    现在这个人又护住了黛芙妮,不让他再往前跨最后1步。

    要不是还有最后的理智,公爵真想现在就冲过去,

    拍烂罗绩的脑袋。

    至于兰伯巴托里这个娘娘腔,也让公爵感到愤怒。

    作为自己的盟友,他本该在刚才开口支持自己,帮着否决银毛小子的决斗资格。

    但是兰伯却极为狡猾地选择顾左右而言他,这摆明了就是想看好戏,非要看他和银发死神打1场了。

    对于战斗,公爵从不畏惧。所以现在他走到1边,等待米达拉为决斗进行最后的准备。

    决斗公证人首先要做的,当然就是清场。

    按照原本他所想,王座之厅里只会留1些身份最高贵的贵族作为见证人,其他人都得离开。

    不过血焰卫队的统领很快就改变了想法,他决定把所有人都赶出去,这里只留公爵和罗绩。

    当公爵怒气冲冲地走到另1边之后,公主和罗绩也开始准备。

    在大厅广众之下,他们倒是没有做出什么刺激众人的言行。

    众人只是看到黛芙妮轻声嘱咐着什么,而罗绩则是1边点头,1边脱下身上的王家侍卫制服。

    今天的罗绩是以公主侍卫的身份进入王宫的,所以他现在身上穿的就是装饰有大量金线的半长式军大衣。

    这套王家侍卫的制服相当华丽,而且也相当修身,这就让罗绩看上去更加精神。

    不过在他脱下这件大衣之后,他带在身上的那些装备可就全都露了出来。

    罗绩本就是众人关注的焦点,所以当那些吸血鬼看到这个人类携带的武器时,场中又是1阵骚动。

    罗绩的老师德克斯特德怀特就有某种特别能力,老头能随身携带大量武器,而且在外表上还看不出任何端倪。

    这让罗绩很是羡慕,所以他也1直在努力学习。

    这种能力其实并不复杂,老狩魔猎人之所以能做到这种程度,那是因为他背后有强大的后援力量。

    德克斯特使用的所有装备都是量身定制,这也包括老狩魔猎人身上的服装。

    正是凭着这样的条件,所以德克斯特才能像魔术师那样,随身携带1个武器库的装备。

    现在的罗绩同样能得到这样的支持,所以现在众人见到的罗绩,就是武装到牙齿的程度。

    在罗绩背上,挂着他的刀。今天他带的可不是流水线上的产品,今天他带了名物鸣狐。

    在罗绩的前胸位置,十字交叉挎着两条快拔武器带。

    上面1左1右,分开插着1组组的飞刀和飞镖。在他腰间的武装带上,更是挂满了各种牛皮的小盒子。

    挂在他的腿侧的,是1个所有装具中尺寸最大的袋子,而另1条腿侧则是他的手枪和匕首。

    除了大量的冷兵器之外,罗绩身上还带了3把枪。

    不过现在他却将它们解下,交给了血焰卫队的人。

    吸血鬼之间的决斗,允许随意挑选武器,但绝不会使用人类的热兵器。

    长生种最注重他们所谓的传统,而长生种最惯用的武器就是他们的肢体和牙齿。

    排在第2位的,是各种冷兵器,枪械则是更次之。

    绝大多数长生种都只愿意使用他们的肢体来战斗,也有1些会使用冷兵器。

    不过那样的情况很少见,多半是因为他们还是人类时留下的习惯,要不就是具有特别的意义。

    当某个吸血鬼担任指挥官时,他就要用指挥刀来发布命令。

    当他们负责依仗的时候,也会需要佩带铠甲和传统武器。

    血焰卫队的米达拉统领现在手里的短剑,就是最好的例子。

    作为这个王国中最能打的吸血鬼,米达拉不需要那把长度不过70厘米的短剑来壮胆。

    他之所以要拿着它,那是因为这代表着马克西姆利安1世授予他的临时专断权。

    只有拿着这把剑,他才能短时间内指挥整支卫队。

    因为战斗风格的原因,几乎没有长生种看得上人类的热兵器。

    在他们看来,枪械就是累赘,而且又无法体现武士的尊严,所以长生种的决斗从不使用枪械。

    今天1个人类代替1个长生种决斗,但罗绩也不可能破例,所以罗绩很干脆地交出他所有的枪。

    失去了这些武器,罗绩也并不忐忑。

    因为在与吸血鬼的战斗时,尤其是像克拉克肯公爵这种级别的吸血鬼,枪械的作用微乎其微。

    就算使用的是配有银弹的枪械,这些砰砰响的金属管子也仅能牵制对方。

    精英级别的吸血鬼尚无法突破音速,不过只要他们动的比人类调转枪口的速度更快,枪械就对他们没有危险。

    真正能够杀伤他们的,必须是架在100外的狙击枪,而且还得不被他们察觉。

    作为决斗的场地,王座之厅虽大,却也算是贴身近战,所以罗绩在交枪时毫不迟疑。

    他1直都是众人的焦点,所有吸血鬼都

    在看着这个银发的人类。随着他的动作,很多吸血鬼都忍不住发出抽气的声音。

    这些长生种也没想到,1个人竟然能在身上带那么多的武器。

    只要是可以利用到的地方,就全都被充分利用了起来。

    当罗绩举手抬足之时,他身上带着的冷兵器并没有完全露出来。可就是如此,长生种们还是感到了令他们不安的气息。

    很快就有人猜到,那些都是什么东西。

    那正是对长生种来说,最恶毒最应该被诅咒的银。

    作为如今地球之上唯1能够杀伤长生种的金属,只要银出现在吸血鬼面前,就算是最严重的威胁。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银是吸血鬼最想从人类文明中彻底抹除的东西。

    就这1点来说,长生种做的相当成功。

    时至今日,999的普通人类都不知道什么是银。

    为了让人们彻底忘记这种天杀的金属,他们甚至消灭了类似于“银白色”这类的形容词。

    现在人类的字典中,用来形容那种白色的词汇是亮白,而不是已经用了数千年的那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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