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血之暴走
不管这几年的生意做得多红火,巴恩斯都不曾放下这把刀。事实证明,他的坚持无比正确。
扭动自己的手腕,巴恩斯用手中弯刀甩出几段漂亮的弧线。
“来啊!你这个怪物!我不会怕你的!”
看着已经到了面前的敌人,奴隶主用最大的声音为自己鼓劲。
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他要提醒自己,此刻他面前的不是城堡里的骑士,也不是受过册封的爵士老爷。
那只是1个两手空空,饿了3天3夜的臭奴隶。
他之前还用棒子狠狠敲过这奴隶的脑袋,所以他1定不能被这样的奴隶吓倒。
“嘿!”
随着1声厉喝,巴恩斯劈出了第1刀。水手弯刀自上而下,直劈罗绩的脸。
因为手上还带着木枷,罗绩的唯1选择就是举着那两片木头格挡。
刀子砍在木枷的侧面,立刻就砍进去了将近1厘米,罗绩的身体也因此后退了好几步。
他的这1刀不是白挨的,凭着这1刀,罗绩对巴恩斯的力量和速度就有了更准确的预估,所以他就更有底了。
在接下来的几个回合里,巴恩斯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他1直都在追砍罗绩,而罗绩却只能用木枷疲于应付。
这种用来限制奴隶自由的木枷做得相当结实,除了厚厚的两块木板外,上面还有加固的铁环和铁箍。
也是因为如此,巴恩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痛恨做这种木枷的人。
为什么他们要把这东西做得这么结实,这使得他每1刀都只能劈下1些木屑,却就是劈不到拿着这玩意的奴隶。
趁着罗绩再次退让的机会,巴恩斯1个跳劈,弯刀再次砍在木枷的正面。
这1刀他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所以他都隐约听到木板发出的悲鸣,但这也让他的刀深深陷在了木板上。
承受住了这1刀后,罗绩知道差不多了。
他之所以要这么溜着巴恩斯,除了消耗这人的体力之外,主要是想借助这个人的蛮力,破坏手上的木枷。
就在巴恩斯拼命往回拽刀时,罗绩也奋起仅剩不多的力量,朝着相反的方向猛力1绞。
在这两股力量的共同作用之下,之前1直牢牢卡着罗绩手腕的木枷从中间裂开,分成了两半。
因为铁环的缘故,它们还套在罗绩的手上。但此时罗绩的双手已能垂下,不像之前只能保持举着的姿势。
握住那两片木板,罗绩对着嘘嘘带喘的奴隶贩子微微1笑。
此刻他的目光里倒是出现了表情,但那却是赤裸裸的嘲讽。
这样的目光顿时就让巴恩斯从头凉到了脚底心,在这1刻他真正生出了大祸临头的感觉。
为了他的奴隶生意,巴恩斯需要时常觐见城堡里的长生种,平时他也少不了和各大庄园的绅士们打交道。
在外面的人看来,他们这种能够承上启下的人物已经算是很体面的人物。
可是巴恩斯自己却很清楚,他在那些血族的眼中,还不如那条趴在地毯上的卷毛狗。
虽然他们在和自己说话时也很有礼貌,但他们的眼神其实是无礼的,因为他们根本不把自己当回事。
巴恩斯很熟悉这样的眼神,但是他从没想过,有朝1日自己会在1个奴隶的眼中看到类似的眼神。
“这人是巴托尼亚人?早知道他这么麻烦,我就不该去惹他的。”
在这1刻,巴恩斯突然想起了罗绩的来历。
每年这个时候,海岸线附近的气候就会发生紊乱,所以这段时间里很容易出现海难。
只要有船倾覆,侥幸未死的人就有很大可能被洋流冲到这片沙滩上。
这些外来者对做奴隶生意的人来说,就等于是白送的,所以巴恩斯才会带人来这里捡尸。
把外来者绑了当奴隶卖,这是行业内的潜规则。
每个做这种生意的人都会这么做,可是谁能想到,他巴恩斯却会因此惹上麻烦。
今天他不但遇上了该死的铁路,现在他还被1个巴托尼亚的狠角色给缠上了,这实在是倒霉到家。
看着双手分持1片木板的罗绩,巴恩斯心中越发后悔。
虽然手中还握着刀,但他却没了再战斗的勇气。
“长牙!长牙!你在哪里?该死的,你快给我过来!”
1边往后退,巴恩斯1边发出这样的大叫。
还没等他叫上几声,罗绩就听到呼呼的风声,那是有人奔跑的声音,那人正全速朝这里冲来。
“这人来得好快!”
听着不远处传来的动静,罗绩皱了皱眉。
本来他是打算上去敲烂巴恩斯的脑袋,但现在他却驻足不前。
因为此刻正有强敌靠近,那是需1个要他竭尽全力才能对付的强敌。
在巴恩斯1叠声的叫喊声中,1个人影在远处出现。
上1秒时,他好像还在天边。但下1秒时,他便已经冲到奴隶主的身旁。
这是1个身披黑色罩袍的男人,此前这套黑色的衣服把他遮得严严实实。
但现在罩袍却有多处扯烂,从而露出了那人贴肉穿着的1身身铠甲。
“居然?居然是个吸血鬼!这个奴隶主竟然能使唤吸血鬼!”
才看到那个狂奔而来的男人,罗绩就瞪大了眼睛,因为他竟然看到了1个吸血鬼。
在外表上长生种可以说和普通人类几乎没有区别,但人类与吸血鬼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物种。
现在罗绩可不用看牙齿才能确认对方是不是吸血鬼,他可以只凭感觉就能找出混在人群里的血族。
通常来说,出现在人类面前的吸血鬼都有很有迷惑性的皮相。
男性的血族基本上都是高大英俊,女性则是性感迷人。
而且他们还都是气质高冷,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着所谓的贵族气息。
也正是因为这种特质,才会有那么多无知的少男少女疯狂迷恋他们,渴望能成为他们中的1员。
当然也不是所有吸血鬼都是这个样子的,现在出现的这个就是如此。
这个身材高大的家伙此时瞪着1双血红的眼睛,就像是1匹马1般,不断打着响鼻。
随着他发出那哼哼哈哈的声音,大量白色的唾液从口中流出,打湿了他的前襟。
这个样子的吸血鬼只能让人联想到疯狗,而不是什么暗夜中的贵公子。
在看到此人如此反常的模样时,罗绩就悚然1惊,因为他突然想到了1种很糟糕的状况。
“长牙!长牙!你真是头没用的蠢猪,我居然养了1个像你这样的废物!
我好吃好喝供着你,是让你保我平安的。
可是你却没有提前发现那些铁路的疯子,我叫你过来时,你还这么拖拖拉拉的,你说你还能干什么?
现在不要再像1根木头桩子般戳在那里了,看到那个奴隶了吗?给我杀了他,现在就上去杀了他!”
此时的巴恩斯还沉醉在大难不死的快感中,所以他完全没有察觉自家吸血鬼手下的异常。
长牙就是巴恩斯商会的武力保障,是无往不利的王牌。
不管是对付暴动的奴隶,还是对付黑吃黑的其他捕奴队,长牙都能起到1锤定音的战术效果。
在长牙没出现之前,罗绩的确让巴恩斯感到害怕,可是现在奴隶贩子却是挺起了胸膛,1副有恃无恐的模样。
“你真吵!”
“什么?”
当巴恩斯听到长牙的这句嘟囔时,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所以他忍不住问了1句。
“我说,你真吵!”
没有让自己的老板再发疑问,已经快要爆炸的吸血鬼狞笑着举起了狼牙棒。
他的这1棒没有急着敲向罗绩,而是转个半个圈,准确打在巴恩斯的头上。
“噗!”
带着尖刺的狼牙棒敲在人类头盖骨上,发出碎裂的声音。巴恩斯先是浑身1震,随后他脸上的神情就此冻结。
“我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么1天……”
带着这样的感慨,巴恩斯旋转着倒向地面。
而那只他1直豢养着的吸血鬼却伸出手臂,将巴恩斯拽到了怀中。
伸出长长的舌头,吸血鬼舔舐着那些刚淌到巴恩斯颧骨处的鲜血。
无论怎么说,巴恩斯的血都属于品质极差的那1类。
这个人平时只知花天酒地,因此身体早就是1团糟了,所以巴恩斯的血是酸臭的,但长牙却舔得津津有味。
舔舐这个奴隶贩子的血对他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
这意味着他已摆脱了两人之间的束缚,他终于又是自由身了。
看着那1边舔舐鲜血1边嘎嘎狂笑的吸血鬼,罗绩知道自己走运了,他居然遇上了1个暴走的吸血鬼。
新纪元的人类都知道,血族以其他生物的血为食。
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但这却并不妨碍人类与血族1起共事。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那是因为血族表现出了足够的自控能力。
长生种的大人们不会动不动就抓起身边的人类狂饮其血,所以人类也就逐渐接受了与血族共处。
当然这种状况也是慢慢形成的,据说在新纪元刚开始时,长生种的大人们还无法忍受鲜血的诱惑。
别说是尝到鲜血的味道,哪怕只是嗅到新鲜的血腥味,他们就有可能发狂,然后他们身边的人类就会遭殃。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血族很难将自己的族人组成严守纪律的作战部队。
如果非要把血族士兵和人类混编在1起,那唯1的结果就是1地鸡毛。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长生种们找到了保持理智的方法。
时至今日,哪怕是嗅到了新鲜的血腥味,他们也不会马上就狂性大发,把身边的人类摁倒了喝血。
正是因为这种进步,巴托尼亚的长生种就又有了1种可以夸耀的资本。
不过罗绩知道,这种所谓的自制力并非是绝对的。
1旦陷入过度兴奋的状态,血族还是会丢弃所谓的自控,完全暴露他们的野兽天性,这种状态就是所谓的血族暴走。
为了解决长生种的吃饭问题,巴托尼亚的血族创造性地建立了缴纳血税的制度。
这个制度能却保吸血鬼们获得常年稳定的鲜血来源,但并非所有的吸血鬼都喜欢这种旱涝保收的局面。
1旦有血族进入暴走状态,他们就会在黑液里游荡,4意捕杀每1个遇到的猎物。
处于暴走状态下的吸血鬼和通常状态时是判若两人的,暴走下的他们会更加敏捷,而且也会更加残忍。
有的时候他们可以1个人就屠灭人类的整个村庄,而这只是因为吸血鬼觉得好玩,而不是因为饥饿。
对于吸血鬼来说,死亡,恐惧和鲜血都能诱发他们进入暴走的状态。
罗绩不知道巴恩斯的吸血鬼是否就是如此,不过现在这里的满地尸体和大量的鲜血确实让那吸血鬼愈发兴奋了。
看了1眼那粘着人类头发的狼牙棒,吸血鬼毫不犹豫地将其丢开。
这时的他的确不再需要这1个铁疙瘩,吸血鬼当然是要用自己的爪子,这样才会让他觉得过瘾。
就在不知不觉间,长牙的十根手指已经完成了异变。
他的每根手指都至少暴涨了1倍的长度,顶端的指甲更是闪着类似于金属的反光。
“啊!阿啊!”
在体内那股滚滚热浪的刺激下,吸血鬼忍不住伸手去抓挠自己的胸膛。
作为1种身份的象征,他的身上也披着铠甲。
那些金属的甲片层层叠叠,1看就是精工打造的佳品。
可是随着吸血鬼的指甲滑过,闪亮的甲片上先是出现深深的划痕,随即就被他攥在1起,抓成了破烂玩意。
“他在这里!我们找到他了!”
就在罗绩严阵以待之时,从那吸血鬼来时的方向就传来这样的叫声。
随着这些吆喝声,几个手持枪械,1脸紧张的人类就出现在不远处。
才看到那个吸血鬼的身影,他们就发出更大声的喊叫,就好像生怕吸血鬼不知道他们已经追来。
看了1眼面前的渺小罗绩,又看了看那些紧随自己而来的人,长牙做出了选择。
在下个瞬间,吸血鬼突然就4肢着地,像1匹恶狼般,朝着那些人中的1个扑了过去。
“他来了!大家小心!”
被长牙挑中的是1个留着络腮胡的男子,当吸血鬼咆哮着冲过来时,络腮胡虽然脸上的肌肉狂跳,但还是稳稳地站住了。
1边大声提醒自己的同伴,男人1边抬起手中的霰弹枪。
“砰!”
在这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1条长长的火舌从霰弹枪的枪口中喷出,子弹已经落到目标的身上。
看到原本急突猛进的吸血鬼差点就翻身栽倒时,络腮胡的同伴们发出了欢呼,罗绩的心却是蓦然1沉。
虽然络腮胡打中了吸血鬼,但他用的却是普通的霰弹。
新纪元人类的枪械都是源自于旧时代,所以12号口径便是最常见的霰弹枪口径。
所谓的12号铅弹,指的是将1磅铅均分12等分,12颗小铅丸再聚合在1起,就是1发12号霰弹。
每颗12号霰弹的枪子直径都在18厘米左右,因此若是挨上1发12号铅弹,就意味着被12颗铅弹同时打中。
霰弹枪的子弹枪口初速只是略低于音速,所以这12颗小弹丸加在1起,其威力就可想而知。
若被它射中手脚,就有很大可能将肢体撕裂。若是射到身上,那更是能把人打成马蜂窝。
可是若这样1枪是轰在吸血鬼的身上,哪怕射中的是他的头脸部位,这也只能让吸血鬼出点血罢了。
对付吸血鬼却不使用银弹,这就等于是在自杀。
罗绩原本以为铁路组织的成员知道这1点,但现在看来他们好像并不清楚。
在被射了1头1脸的铅弹后,原本就癫狂的吸血鬼这下就彻底毛了。
他的体型虽然庞大,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灵活程度。1旦溜起来,堪比水中的游鱼。
在那吸血鬼打起精神之后,虽然络腮胡手上不停连续射击,但他却没能再碰到吸血鬼的身体。
络腮胡才刚射出第3发子弹,吸血鬼就已经近身了。
那个东西只是随便碰了他1下,满身都是腱子肉的络腮胡就扎手扎脚
地飞了出去,那把霰弹枪则是到了吸血鬼手里。
举起那支还有子弹的枪,吸血鬼朝着络腮胡的同伴扣下扳机。
这连续两枪1下就破坏了他们想要聚在1起的企图,络腮胡的同伙们不得不分开闪避。
也是因为如此,原本处于最后面的那个女孩就不幸凸显出来。
她只是稍微愣怔了1下,就成了最显眼的目标。
丢下已经没有子弹的霰弹枪,吸血鬼迈开大步,直奔那个褐色头发的女孩而去。
此刻那女孩也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状况,她已经被吸血鬼盯上,同伴们却无力救援,这让她立刻生出难以形容的恐惧。
“多么美妙的恐惧啊!我喜欢!”
凭着吸血鬼的超人感知能力,巴恩斯的恶兽已经能清楚听到那个女孩如同擂鼓般的心跳声。
他知道那女孩被自己吓坏了,而这正是最有趣的部分。
正是因为这种恐惧,那个女孩的血才会变得格外美味,而这也正是吸血鬼热衷于捕食活人的原因。
人类这种生物实在是太过神奇,他们的情绪能在体内生成微妙的化学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