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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失恋的男人与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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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份的海州,北风呼啸,千里冰封。

    其实外面阳光明媚,风和日丽。

    是林殊心里一片寒冬。

    一个小时前他失恋了。

    初中喜欢了三年,高中喜欢了三年,大学喜欢了一年半的青梅当着许多人的面把他给蹬了。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同在一个地方。

    两家人认识。

    校园爱情的模板。

    就这么崩稀碎。

    他反思了一个小时,都不明白白小羽为什么要跟他分手。

    难道我对她不好吗?

    还是嫌弃我不够帅?

    可这模样已经定型十九年了,嫌丑你早说呀。

    我可以改,花钱去整个你满意的回来。

    嫌我懦弱,我可以单挑流氓地痞的好不好。

    嫌我不够风趣浪漫,哪次讲笑话你没笑得跟开心宝宝似的。

    嫌我没有上进心,现在哪个大学生像我这样每逢假日就出来兼职。

    嫌我家里没钱,这是原生的没办法。

    可我可以努力的嘛,将来两人一起赚钱买房买车买奶粉不才是爱情吗。

    分手前的白小羽就是他的天。

    每天早上买好早餐去女寝楼下等她,风雨无阻。

    过节的时候,甭管什么节,只要是个节日就会送她礼物。

    知道她喜欢浪漫,就变着花样去讨好她。

    寝室里那帮兄弟都管他叫舔狗。

    这都无所谓,添就添了,谁让我喜欢她呢。

    现在倒是不舔了。

    可天也塌了。

    没有了白小羽,林殊了无生趣。

    都写好了遗书,说对不起父母,希望别怪他,这辈子欠下的恩情下辈子还。

    坐在实验楼顶,他没靠前,怕让人看到了,到时候死不了。

    天空的太阳火辣辣,烤的人身上要冒油,林殊冲天竖起中指。

    都要死了,还这么晒我,老天爷也是王八蛋。

    他拿手机反复自拍,各个角度留下最具魅力的微笑。

    十九年的人生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痕迹,就这么死去太默默无闻了,最起码得留下一些帅气的照片。

    刚才就可以一了百了,啪叽一地血。

    之所以迟疑,是因为他还没决定好究竟用哪种死法合适。

    他有精神洁癖,是个唯美的人,活着也好,死去也罢,都得符合精神追求,美美哒。

    决定不了哪种死法才不至于丑陋恐怖,他登录某个论坛求教。

    发帖,“询问诸君,哪种死法最为美观。”

    楼下回帖迅速。

    沙漠里的鱼儿,“楼主蛋疼,坚定完毕。”

    我家新娘她二姨,“楼主蹭热度,有这时间早在地下跟阎王爷握手了。”

    吸一根烟饱一年,“随便啊,反正人的都死了,管他美丑。”

    我是你大爷,“哪种死法都美,殡仪馆专业化妆师了解一下。”

    一二三四五,“死哪儿了,哥去瞻仰遗容。”

    花儿朵朵开,“不会是真想不开吧,大爷,失恋了,还是做生意赔了?”

    我是你大爷,“@花儿朵朵开,大爷没失恋,也没赔,有车有房,妹儿,加个微信呗。”

    花儿朵朵开,“@我是你大爷,滚你大爷的。”

    纪高官,“@我是你大爷@花儿朵朵开,严肃点,讨论自杀呢。”

    ……林殊对这个世界愈发失望了。

    唉,想找个美哒哒的死法都这么费劲,这个世界果然没啥可留恋的了。

    下辈子不做人了,做只猫吧……

    喵喵。

    林殊揉揉脸,准备站起来整整仪表,然后跳下去啪叽一地血。

    忽然发现旁边不远处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只猫,脏兮兮的猫,身上的毛粘在一起,又脏又瘦,甚至能闻到臭臭馊馊的味道,像是刚从下水道里爬出来的,蹲坐在那里看着他。

    猫儿的眼睛像是金黄色的水晶,晶莹剔透,竖起的眼瞳有种妖冶的美感。

    林殊摇摇头,没想到死前有只猫给自己送行,虽然脏了点,但也算是个生物。

    “朋友,你我来生再见。”

    心死了,一切都无所谓了,林殊刚被女朋友蹬了那一刻,本以为会哭天抹泪的去哀求,或者跪地祈求,结果他什么都没做,很平静的接受了这个结果,后来他才想明白,因为他还有点自尊。跟别的舔狗不一样,他是有自尊的舔狗。

    这也是为什么到现在,一滴泪没有,一口酒没喝的缘故。

    哭泣和醉酒,改变不了结果。

    把自己折腾的没有人样,那样死了也不干净。

    平静的把自己弄死,这很林殊。

    把兜里的东西全部掏出来,手机钱包和遗书,摞在一起放好。哦,还有饭卡和公交卡,这两样东西到了下面也没用。浑身上下摸摸,没啥东西了,可以了无牵挂的走了。

    扭头看到那只脏猫还在看着他,林殊又道了声,“猫兄,来世再见。”

    抬步朝着楼顶边缘走去。

    喵喵,喵喵。

    小脏猫虚弱的叫着,晃荡着瘦弱猫躯来到林殊近前,在他裤脚上蹭蹭,然后蹲下,仰头看着他,眼瞳金灿灿,琉璃若宝石。

    流浪猫很孤独,很怕生,一般情况下很少主动接近人类,有人靠近,就会跑开。

    今天这猫儿很奇怪,不但不怕生,还主动靠近人类。

    林殊蹲下来,抚摸着脏兮兮粘在一起的毛发,“猫兄,如果有来生,咱俩把酒言欢,谢谢来送我。”

    说完,刚要起身,猫儿抬起来爪子,搭在林殊的手上。

    林殊愣神的工夫,猫儿蹭地窜到了他肩膀上,身上确实散发着难闻恶心的味道。

    自己啪叽一地血无所谓,可是不能连累一个无辜的小生命。

    林殊想把猫儿从肩膀上拿下来,可没拿下来,猫爪子本来就尖锐,死死扣在了的肩头,穿透了T恤的布料,抓进肉里了,很痛的。

    “猫兄,过分了啊,下来,要不带着你一起啪叽去。”

    喵喵。

    林殊觉得自己很神奇的听懂了。

    “你也厌世了?”

    我靠,小脏猫居然点头了,它点头了!

    尼玛,这么灵性的猫儿真是头回见到,而且居然能听懂“厌世”这种复杂的生命课题。

    “那……咱哥俩一起?”

    猫儿伸舌头在林殊脸上舔了下,喵地叫了声。

    林殊脸颊痒痒的,猫儿舔舔爪子,整个猫脸上划拉。猫儿洗脸,也不想脏兮兮到下面去。

    “那好,咱俩一起走,到下面也是个伴儿。”

    走到楼顶边缘,他吓了一跳。

    楼下好多人,对他指指点点。

    林殊的脸色有些发白,本想偷偷摸摸来着,啥时候消息泄露了。

    没想上热搜成头条啊!

    也是他倒霉,下意识后退的时候,踩到了一根铁管,脚下打滑,身体踉跄着向前栽倒,失控之下,直接从楼顶翻了下去。

    下面的人群顿时发出巨大惊呼。

    人群中的一个白裙女孩撕心裂肺地尖叫一声,“林殊”,随后眼前一黑,昏倒在身后的室友身上。

    卧槽,林殊是想跳下去啪叽一地血。

    可是他不想以这种失控的方式掉下去,太缺乏美感了,不符合他追求美的精神层面。

    多年体能锻炼,使得他的反应迅敏,翻下去的刹那,反手扣住了楼顶边缘的水泥沿,单手吊住了摇晃的身体。楼下人群再次响起惊天的欢呼声,很多人拿手机拍照,上传到朋友圈或者发到网上。

    林殊抬头看着四爪紧抱着自己胳膊的小脏猫,“咱俩是不是死过一次了?”

    “喵。”

    “是不是不用再死了?”

    “喵。”

    林殊突然泪流满面,“你抓得我胳膊好疼。”

    “喵?喵喵喵……”

    小脏猫顺着林殊的胳膊爬到楼顶,在胳膊上挠出了一道道血痕。

    猫爪子太尖了,抓哪儿伤哪儿。

    被分手的时候没哭,想死的时候也没哭,林殊现在哭了,被猫挠伤的胳膊太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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