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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第一批量产的千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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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灼灼是真好奇。

    杨薇低头看了一眼桌子的盘子,她更想去厨房加道糕点。

    “林哥哥,我能边吃边看光儿怎样印刷吗?”

    不等林羽回答,陈娇娘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打趣道:“不愧是坐拥旌阳最多荒地的小薇,一天都敢吃四顿饭了。”

    “娇娘姐姐,你说得不对。”

    在大家不解的目光中,杨薇把盘子揽在怀里,努力地伸出十根手指头。

    “我以后啊,每天敢吃十顿饭,哼!”

    得意且满足的小表情,看得林羽捧腹大笑。

    自己的媳妇自己宠,他当即拍板决定。

    “只要对身体没有伤害,你想吃多少顿吃多少顿。”

    “有娇娘姐姐在,我身体好着呢。”

    以前说话噎人的杨薇,现在一句话能夸两个人。

    果然吃饱喝足能丰富大脑,连情商都提高了不少。

    一行四人说说笑笑,先绕道去了厨房。

    正好厨房里有当季新鲜的早熟桃,还有杏梅李子等。

    不光杨薇馋得慌,坐着干讨论讨论了半个多时辰的林羽等人,同样口水疯狂地滋长。

    “好像光儿那边也不是什么着急的事。”

    “吃了再去也不迟。”

    林羽亲自动手,按照她们各自的喜好,洗了三盆水果摆在桌子上。

    三人见提议先吃水果的他,只洗了三盆,不免好奇。

    “相公你不吃吗?”

    林羽狡黠一笑,从每个盆子里面抓了一颗水果,得了便宜还不忘记卖乖。

    “我先替你们尝一尝熟透了没……小薇,你怎么一口气炫这么多蒽桃?我是每个盆都要吃一些,不是每个盆里只吃一颗果子啊!”

    和杨薇同吃一个盆里的食物,无异于虎口夺食。

    末了。

    林羽还是自己洗了一盆樱桃,给其他两个媳妇分了一些。

    坐在厨房的一方空地,与媳妇们安安静静地品尝着应季水果。

    轻风拂过,外头的竹林发出像沙子微摇一样的轻响,鼻尖萦绕着的除了果香,还有周围野花野草的香气。

    时光,慢了下来。

    心情,也静了下来。

    等到大家吃得半饱了,杨薇收拾了盆子去洗涮,陈娇娘不停地向着新盖起来的仓库张望。

    林羽意犹未尽地站了起来。

    “走吧。”

    原本林羽在村口,给印刷作坊留了地。

    但在成果未揭晓之前,不适合破斧动工,引人注意。

    因此,当陈光儿在原仓库折腾不开时,一咬牙,花了三十两银子,请人伐竹盖了一间仓库。

    说是仓库,是其实就是一套三开间的竹屋。

    “相公,这一间竹屋抵得上我们之前住的三室那么大了。”

    “嗯?听娇娘你的意思,你还是第一次来这里?”

    好歹建了两日的竹屋,女主人却没有踏入过?

    光儿的钱……哦,看来自己之前给的试验启用资金,还没花完。

    陈娇娘则道:“光儿说了,建成以后,除了他和两个小厮元一和元宵外,谁也不能靠近这里,连送笔墨纸砚的,都只能放在十丈远,由元一搬进去。”

    元一?

    林羽记得光儿身边叫元一的小厮,机灵过了头,不擅长干粗活。

    能够让元一踏踏实实地干粗活重活,看来光儿最近成长了不少。

    一行四人走到十丈之内,竹屋里不多时,便响起一阵“叮哐”的交响乐。

    等林羽走到竹屋门口,竹门从里面推开,白得反光的陈光儿眉开眼笑地走了出来。

    “姐夫,你可算想起我来了!”

    “……”

    林羽眯了眯眼,看着瘦了一些、高了一些,因为多日来不怎么见强光,白了许多的陈光儿。

    再看同样白白嫩嫩的娇娘,不免思维发散了出去。

    “娇娘,你家这一脉的人长得是真的白,大哥也这么白吗?被风吹雨晒也很白?”

    第一次见面时,他就觉得作为农户子女来说,娇娘身材夸张皮肤更夸张。

    如今看到小舅子几日不见光,比女人还白净的模样,他只说这是遗传。

    陈娇娘点点头,反问道:“相公问这个干什么?”

    “说不定,这是寻找大哥的关键。”

    姐弟二人眉眼长得极为好看,假如大哥也是同样的外貌特征,再加上白面如玉。

    在军中,一个俊朗如玉的男子,定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陈光儿抱着一个箩筐走过来,满脸怀念之色。

    “我们随父亲,大哥脸庞随母亲,但十分的英俊,脸蛋长得和我们一样白净,他去参军的时候,还有邻

    村的小姑娘不想让他走呢。”

    “光儿,不要败坏人家姑娘的名声。”

    陈娇娘轻声呵斥。

    陈光儿朝着林羽做了个鬼脸。

    林羽伸手扒拉了一下他的脑袋,以示教训。

    两人的年岁相差无二,混得熟了,逐渐像是亲兄弟似的,也没那么多讲究。

    扒拉完脑袋,林羽把陈家大哥的事记在心里,等着遇到长乐郡主再说,视线落在箩筐里的一摞草黄皮线装书籍上面。

    书籍的封面上书名,正是《大常千字文》。

    不同于其他书籍的是,它的字体是市面上从未见过的细长方正体,一笔一画力度千钧般,透着一股子肃穆之意。

    林羽拿起一本,下面还有一本同样的《大常千字文》。

    而这些书名,无论是字体大小、位置长短还是下笔力度,统统一致。

    “这是光儿印出来的。”

    林羽给在场的三个媳妇,每人递了一本。

    特别是交到杨薇手里的时候,他郑重其事地说道:“小薇,三个月之内,你要把这上面的字认全,会读会写会背。”

    “我不是来看热闹的吗?怎么还让我学上了?”

    杨薇扁着嘴抱怨了一声,却没有拒绝这个提议。

    以前家里穷,别说读书识字了,连家里的男丁都没那个机会。

    她的名字还是娇娘姐姐教了一个月才学会的。

    自从读书识字以后,她听说种地还有许多古老的书籍,按照里面的方法种地,可能会更加高产。

    为了种出更多的粮食,不让家人饿肚子,她一定好好学!

    林羽见她口是心非,也没戳穿,而是当场抛出一个大肉饼去。

    “假如你能全部学会这上面的字,我就给你雕刻一套属于你名字的玉石印章,这样等粮种或农具出入库,需要你签字的时候,你可以直接盖章,可以省不少事呢。”

    确实如此!

    杨薇想到自己的名字,两个字抵得过娇娘姐姐她们三个字那么难写,有了印章她确实可以省下不少事。

    可是。

    “印出来的字能有我写得好吗?”

    封页的材质,用的是不透水的硬挺草纸,印刷上去的字迹有晕染的迹象。

    确实比起手写来,要差强人意。

    林羽伸手给杨薇翻了一页。

    “第一页有‘杨’这个字,要不你先看看合不合你的心意,再考虑要不要这个奖励?”

    “林哥哥,我们说好了,如果里面的字不如我写得好,就给我延期三年的学习时间!谁要是反悔,可要吞一万根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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