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冒充表弟冈村大机
虽然这姑嫂对话不大,但还是顺着海风飘进方墨耳朵中。
他极是感动。
刚才他还担心上岸后这两个女人是不是要将他送到警察局,由警察来处理他后面的人生。
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谁知道这里的警察是什么德行。
万一再遇上害死他的那帮人,那他就彻底完蛋了。
他都死过一次,不想再死第二次。
赖活总比好死强。
至于做大嫂的小帮手。
他自认为是可以胜任的。
虽然他住在华国内陆城市,没有在海边打过鱼,甚至都不认识海洋中的鱼类。
但这种事情可以学嘛。
只要有力气, 头脑不傻,相信都能学得会的。
最主要的,隐居在这种小渔船上或滨海小渔村是最安全的。
至于他为什么没有死,连双手双脚都完好如初。
这种事情,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或许这就是重生吧。
“可是,这个人来历不明,万一他是什么杀人狂魔或变态色魔之类的,那岂不是引狼入室吗?
我们两个弱女子,哪里打得了他一个大男人?
这样太危险了。”
织伊幸子说出自己的担忧。
现在这个社会的治安环境虽然比较好。
但也不能排除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的心里充满了扭曲与变态。
他们所做出事情常常超越常理。
女人嘛,需要学会保护自己才行。
遇到这种来历不明的陌生男人,第一时间需要提高警惕与戒备。
“瞧他那样子,应该不是什么坏人。
估计是发生什么意外,才溺水的。
不过也算他命大,遇上了我们。
现在他也没地方去,不如我们留下他。
等他恢复了记忆,再帮他寻找亲人。
咱们做好事就做到底。”
美姬良子说出自己的计划。
她也是看着方墨够可怜的,不忍心送走他。
哪怕是送到警察局,面对这种失忆者,也只能送到收容所。
又对小姑子打趣道:“再说,你看他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瘦瘦弱弱的,都似乎没有长开。
而你又是那么强壮有力,就算真的干架,他也绝对不是你的对手哦。”
“那好吧,我听嫂嫂的安排。”
织伊幸子见嫂嫂打定主意要收留方墨,也就不好再推辞。
仔细一想,过几天她就要去县城上中学,到时候就只有嫂嫂一个人出海打鱼,既危险,又辛苦。
如果把这个小子送走,警察局拿这种失忆者也没别的办法。
估计就朝收容所一送。
不懂的人还认为收容所很好,可以得到一些社会上的帮助。
懂的人则知道,只要一进收容所,如果没有人领走的话,基本上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
送到收容所,反倒是害了他。
倒不如留下来,给嫂子做帮手,可以替嫂子减轻不少的负担。
毕竟,家里有一个男人,还是要好多了。
忽地,织伊幸子又问道:“那咱们以什么名义收留他呢?
或者是让他有一个什么样的身份呢?
毕竟,咱们家里没有男人。
这突然之间出现一个男人,会让邻居们感到困惑与怀疑的。”
美姬良子盯着方墨的脸庞看了一会儿,想了一想,就说道:“他看上去有点像你那个在南非的表弟,不如让他当你的表弟吧。”
“嗯,也是的,据说我那个表弟一家人一个月前在南非出了事,好象全部没了。
他冒充我表弟大难不死,逃回来了,由我们收留他。
这个理由很恰当。
嗯,我表弟叫冈村大机,那他就叫他冈村大机吧。”
织伊幸子马上说出一个名字。
说到这里,她还特地朝方墨瞧过来,小麦颜色的脸蛋上掠过一抹戏谑的微笑。
面对这个脸色白得吓人且身材瘦小的小男人,高挑壮硕的她竟然有一种优越感。
“行,那就叫他冈村大机吧。”
美姬良子欣然同意。
织伊幸子说得对,贸然带一个男子回去,就很容易让邻居们产生误会。
说不定还会招来祸患。
而收留一个表弟在家里,相信也没有人来找麻烦的。
“小弟弟,要记得哦,你现在就叫冈村大机哦,也就是我们的表弟,是亲人哦。
至于其他事情,那是因为你失忆了,什么也不记得哦。”
美姬良子走过来,盯着方墨,含笑说道。
“不错,大机小弟弟,以后你就是我们的表弟,是和我们一家人了。
以后我们要你做什么,你就得听我们的安排,不得有违抗的意思哦。”
织伊幸子也笑眯眯地说道。
不过, 这话语中不像她嫂子一样充满了怜爱,而是有某些警告的意味。
而且特地把那个小字咬得很重。
“冈村大机,嗨一。”
方墨闻言用力点了点头,表示非常同意。
实际上,他心里郁闷得要死。
想不到,自己堂堂二十几岁的名牌大学生,怎么可能变成一个十几岁的少年。
还取了这么一个令人讨厌的东瀛名字。
小弟弟长,小弟弟短,搞得好像他那里真的很短似的。
不过,幸好刚才一接触,还在。
且还貌似壮实了一些。
问题是这个名字……
尼玛,历史上不是有一个赫赫有名的大魔头战犯叫冈什么村什么宁次什么的嘛。
老子怎么可能姓这个呢。
老子立不改姓坐不改名就叫方墨。
至于失忆嘛,他只记得被斩断四肢抛下海水之前的所有事情。
之后的事,就完全不记得了。
现在情况不明朗,就先顺从这两个漂亮的女人吧。
毕竟,这两个女人对他而言并没有什么危险。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正在这时,一阵咕咕的声响传来。
不等方墨反应过来,美姬良子秀眉一挑,嘴角就露出一丝笑意。
她转身进入小舱,再出来时,手里就多了一个灰白色的干荷叶包,走到方墨面前,打开干荷叶包,露出两只油乎乎有拳头大小的饭团,笑眯眯说道:“大机弟弟,你肚子是不是饿了?给你吃。”
这两只饭团是用米饭还有肉沫,拌了猪油与酱油混合制作而成的,又香又糯,是渔民们首选的食物。
虽然现在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可以带饼干或面包之类的干粮。
但像肉沫饭团还是最饱肚子,且又简单廉价,深受劳动强度很大的渔民喜爱。
方墨尴尬点了点头。
说来也奇怪,当看到这两只饭团,立即饥肠辘辘,好像八百年没吃过饭,饿得前胸贴后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