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妖乱
这家客栈的掌柜,明显与陈可是熟人。
见他们到来,便立马招呼着让店小二二收拾房间,并让他把马厩收拾妥当。
然后,这才热情的走向陈可,拱手道:“陈领队,今年来的可是有些晚啊。”
陈可也是急忙上前,拱手道,“今年的天气太过炎热,路上耽误了些许时间。
吴掌柜,许久不见,甚是想念您老啊。”
“同样,同样,我也甚是想念陈领队呀。”
吴掌柜笑嘻嘻的回应,而后仔细的打量了一番陈可等人。
惊异的问道“此次陈领队一路走来,可还安全?”
陈可回应道,“一路走来颇为平静,并无什么诡异的事情发生。”
端详过众人,见到他们确实无碍,吴掌柜像是放下了心中的巨石,大笑着回应道,“那就好,那就好。
还是陈领队有经验,每次都能平安的到达这里。”
陈可有些惊异,“吴掌柜此话怎讲?难道是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吴掌柜没有回答,与两位族老热情的打过一番招呼后,这才拉起陈可的手往二楼走去,显然有事交谈。
李粒几人则是在店小二的带领下,走向后院。
巨狼跟在商队的最后边,吴掌柜,与店小二这时都还未发现。
“这几日阵中传的沸沸扬扬,往年这个时候,各国的商队基本上来的差不多了。
可今年,来的连一半都没有。”
二楼,吴掌柜与陈可低声交流着。
“后面有消息陆续传来,说是有商队在半路上救到了其他商队的人。
从他们救下来的这些人口中得知,他们商队被妖怪偷袭,来的五十多人,就活下来了六七个。
后面官府派人一查探才知,最起码有五六家商队碰到的了妖怪,他们都是死伤惨重。”
陈可听的是满头冒汗,不用吴掌柜多言,他已经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
官府能统计到的,定然是有人存活下来的商队,“那全部死在妖怪口中的就不知道有几支商队了。”
后院,李粒等人将货物从马匹驴子身上卸下来,又把它们赶到马厩中,好好伺候一番。
这才在店小二的带领下,找到自己的房间。
这家客栈的面积并不是很大,房间也不多。所以李粒与陈述便住在一个房间。
房间很小,大约只有十来平方的样子,放置一张床。
大狗狗想要挤进去。结果被李粒硬推了出去。
陈述则是一脸惊讶,他也帮忙推了一把,结果大狗狗是纹丝不动。
而李粒,一只手便能把它推到门外。由此可见,李丽的力气有多大。
在众人安置下来后,酒楼便已经把饭菜准备妥当。
很明显,不需要李粒他们点什么菜品。客栈早已熟知陈可他们的口味,以及所想吃的食物。
在客栈伙计惊讶的目光中,陈可又点了满满两大盆肉菜,让李粒把巨狼叫了进来。
然后,在吴掌柜以及店小二目瞪口呆中,李粒把他的大狗狗带了进来。
吓了他两人一跳。
先前两人,一个与陈可说话去了,一个则是安排十来人的吃住太忙,一直都没有发现陈可他们带着的这个“大狗?”
吴掌柜也算见多识广,却还是没有识破这只狗的真身。
在陈可解释过后,好奇的打量着巨狼说道“这只狗,看来一定身负什么妖族大妖的血脉,所以才长得如此不凡。”
行流镇经常性的有一些富人,带着饲养的一些珍稀灵兽经过此处。
所以对体型大了一些的狗狗,也仅仅只是一阵惊讶,并没有太过害怕。
哪怕是妖怪,只要有主人在,就不会随意的伤人。
对于这点,掌柜的还是比较放心的。
待众人吃过晚饭后,所有人都前去休息,大狗狗则是被李粒拉到马厩那边,与马匹、驴子在一起休息。
大狗狗,也就是巨狼,满脸不忿,“自己堂堂一个快要接近化形期的大妖,怎么可以与马匹还有驴子睡在一起?”
逃跑的念头刚刚要升起,又被它抛之脑后。
舍不得,这每天不需要打猎便能到口中的食物。
以及,它感觉跟在李粒身边,能够得到他身上的仙气滋补。
它本是深山大泽中,带领着成千上万匹灰狼的狼王。
在机缘巧合之下,开启灵智。然后,吸收日月之精华近百年,这才堪堪到达了能够吐口吐人言的地步。
可之后的几十年中,修为却再也没有任何长进。
没办法,它只能脱离狼群。走出深山大泽,出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机会,能够增强修为。
然而出来后的经历,便是一言难尽。修为没有增长不说,还遭受了巨大的苦难。
现在碰到了李粒,察觉到那一丝能够变化成人形的机会,它便不舍放弃。
“有个强大的人类伺候着自己,这种感觉也不错。”巨狼心满意足的这样想着。
深夜,行流镇城外。
几只巨大的生物,盘旋在镇城外黑暗寂静的树林中。
月光的照耀下,一只巨蟒的脑袋从树冠垂落,吐着猩红的蛇信丝丝道,
“那位已经快要渡劫,此次,我等定要攻破这几万人的行流镇,用这几万人的性命,炼成血丹,供那位使用。
一旦那位突破到仙人层次,那么我等在他的庇护之下,也定能安然度过劫难,与它一起共享仙人之道。”
其他几位生灵也皆是点头应“是”。
“可我观这几日,城镇中人来来往往。出入的有兵甲将士,以及许多道人。
他们身上的气势看起来颇为不凡,现在只有我们几只妖类,真的能攻破这行流镇吗?
其他的妖类是不是都已经……”
一道轻声细语从树下传来,有些惧怕之意。
巨蟒嗤嗤一笑,毫不在意的不屑道,“放心吧,那位已经派出了他最得力的干将,来支援我等,此次攻打兴刘镇,定能一战功成。”
翌日清晨,行流镇的中心大街便已经人声鼎沸。
熙熙攘攘的街道中,李立带着巨狼。行走在这条大街中,引得人们皆是瞩目。
李粒却丝毫不在意,牵着自己的大狗狗高兴的四处张望。
他在朝歌城时,也跟师傅去过集镇上。但他居住的那个破落小镇的人,远没有这里多。
与师父出来之后,一直行走的都是荒无人烟之地。
这么盛大的场面,他是从来没有见到过的。
所以,他对什么都感到好奇。
买了一串糖葫芦,与大狗狗,也是一人一颗的,细细品味着。
商队其他人,都去补充下半路程所需的食物去了。
李粒想要定做两身新的道袍,便带着大狗狗四处找寻定做衣服的衣铺。
兜兜转转,终于在街边的一个角落中找到了一家,便兴冲冲的带着大狗狗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