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女儿情
卧龙至四姑娘山这条路,是整个保护区至关重要的一条路。
为了尽可能少的干扰到动物们,不仅环环绕绕,还有着严格的限速,禁止鸣笛等诸多要求。
一车的工作人员,都穿着绿色的军袄子,看起来昏昏沉沉。
每隔一段路径,就会下去几个,然后进入徒步的旅途。
冬季对于动物来说,是比较残酷的季节,但是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却能极高的提升安全性。
保护区内危险不多,但是不是没有。
例如雪豹!例如毒蛇!
当然雪豹比较罕见,危险性也不高,看到人类的时候,雪豹的第一选择是逃跑,而非进攻,王朝暮他们的巡视范围并不是雪豹经常出没得地方。
而毒蛇,虽然是在冬季,但也并不是完全无害。
要注意的地方就是护林小屋。
“在生火之前,一定要检查小屋的角落和状态!”这是王朝暮在下车的时候被嘱咐最多的话。
“哇,这地方真美啊!”王朝暮真正迈入这片保护区之中,就如是感叹。
绿岭幽幽,冬天也没能让这里变得肃杀。
耐寒的植物依旧点缀着这片大地。
积雪不深,也足够美好,绿色与白色的交织,有种宁静又安详的美好。
而在山壁之间挂着的冰瀑,冰幔,冰挂,冰帘等,在阳光之下璀璨而耀眼。
徒步走在这片景色之中,宛如在穿越冰雪的秘境一般。
“你看,那边,那边!”王朝暮拉着林晚晚的衣角,惊喜的朝着一个方向指着。
入眼处是六七只集中在一起的颜色鲜艳的雉鸟。
天蓝色的脸周围长着桔黄色的羽毛,上胸为橙红,尾羽又是棕黄,体羽是深栗红色,圆圆的灰色眼状斑点如星星般装饰着这只漂亮的雉鸟。
在只有绿色和白色的世界里,这小群雉鸟,像是彩虹一般的夺目。
王朝暮一行没有打扰这群雉鸟,虽然他们看起来很好看好吃,但实际上是名为红腹角雉的二级保护动物。
他们的手册上面有写。
显然他们身上的绿色军大衣起了很好的迷惑效果,这群角雉并没有迅速远离,甚至有大胆的还朝他们蹦跳过来。
王朝暮有些兴奋的朝角雉伸伸手,嗯,果然没有摸到。
“哇,哇!”红腹角雉的叫声很奇特,又被称为娃娃鸡,看到“灌木丛”动了起来,惊叫着就飞走了。
王朝暮沮丧的拉着林晚晚,一副委屈巴巴的小模样,像是丢了心爱的玩具一般。
“行了,我们能遇到红腹角雉已经算很好运了,它们平常都是独居的,也就只有在冬天可能出现小群落的状态。”林晚晚不疑有他,轻声安慰着王朝暮。
果然会哭的孩子有妈疼!
王朝暮躲在林晚晚的怀中,感受着怀中的温暖。
这天气,真特么冷啊!
海拔2600米,说起来不高不低,但行走在雪地丛林之中,还是一件很费体力的事情。
走了好几个小时,王朝暮一行都没有见到目标熊猫,反倒见到了许多物种。
除了红腹角雉之外,在山林之中王朝暮甚至还被一只猴子给丢了个雪球,很气,但没有任何办法。
这里的猴子,不是川金丝猴,就是滇金丝猴,反正几乎都是金丝猴种类,在这里的地位仅次于大熊猫,完全惹不起。
当然王朝暮也不是白挨了一雪球攻击。
之后的他总是有事没事就跑到林晚晚身边去蹭蹭。
由于王朝暮有意无意的拖慢前行的进度,一行人走得很慢,不过三人本就不是专业人员,最多也就能算作志愿者。
所以倒也没有人真正在意此行的快慢缓急。
甚至沈十都是如此,王朝暮的小动作,他作为旁观者来说,看的是清清楚楚。
不但没干涉,反倒是乐见其成。
这说明自家大小姐是听进了自己这个管家的意见的。
而且这样恬静的林间生活,对于常年生活在勾心斗角的大都会之中的沈十,也算的上一种疗愈心灵的方式。
“我们也走了很久了,按地图上的描述来看,距离第一个小屋已经不远了,我先去前面探探路,你们就在这里休息一下吧。”沈十主动提议,得到了王朝暮的认可。
常年在都市生活的人,方向感都不是很好,寻找护林小屋的重任确实只能交给沈十。
走开的沈十带着深意的回头看了王朝暮和林晚晚一眼,机会我给你们了,不要让我失望啊大小姐。
“你看沈哥,像不像提莫队长~”沈十的离开,意味着此方天地间,变成了二人世界。
王朝暮和林晚晚开着沈十的玩笑。
绿色的身影越来越小,确实有几分神似。
“乌鸦嘴。沈哥要是听到了,以后天天贴身保护你!”林晚晚感觉到了王朝暮的变化,虽然不太明白原理,但王朝暮给她的感觉似乎有点朝着真正的女孩子转变了。
这是好事,毕竟以后要用这具身体生活一生,自己也许也该考虑用男生的思维来考虑问题了。
“他又不玩lol,不会懂的啊。”
毕竟这游戏还得好多年后才会出。
两人就这么依偎着,相比于独处一室,这种在广袤而壮阔的野外,仿佛天地之间都只剩他们两人的氛围又完全不一样。
慌乱之中又带着心安,熟悉之中又感觉到新奇。
在寒冷的氛围之中,他们甚至互相连呼吸的形状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如此环境之中,彼此的依赖感会无限膨胀。
王朝暮脱下手套,在雪地上画了一个,然后写上了一个王字。
看到王朝暮的眼神,林晚晚也适时在下面补上了一个林字。
“晚晚,你看你这个林字,像不像我们携手的样子~小手拉大手,我们一起走~”王朝暮哈着气,小脸已经冻得通红。
“朝暮,那你觉得你这个王字,像不像一个三口之家,共同牵着手呢~”林晚晚头一扭,和王朝暮说着,若是林字是携手的二人,那王字平移九十度,不就是携手的三人么!
王朝暮对林晚晚的认知也是惊呆了,不愧是心心念念想当妈的人,不管什么都都能演变成一家三口的形状!
但他并不会在这时候煞风景,反而是不退反进,扑到林晚晚怀中。
“敢问圣僧,我美么?~”
林晚晚此时完全素颜,穿的也是不好看的厚重绿色军袄子。
要说有多美丽,那是胡说。
可亮白的皮肤,因为高原和寒冷而产生的脸红,增添的那份娇羞,配上那透亮的大眼睛,以及其中蕴含的柔情。
那杀伤力就很足了。
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小样子,似乎写满了请君怜惜,这让林晚晚肆意的吻了下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双唇即分,王朝暮和林晚晚皆是脸红心跳,大口呼着气。
在广袤天地间,寒风凛冽中,仿佛净化了想法一般。
这是一场没有任何欲望,只有彼此的长吻。
这种吻,甚至比他们缠绵的后劲更大。
“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王朝暮突然纵情高歌,如青鸟长鸣~
悄悄干什么,我要大张旗鼓啊~
问询这天地,你同意么!
“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
只愿天长地久
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
林晚晚的声音也不小,像是在正面回答王朝暮一样。
这首十年后才出的《女儿情》,在此刻,正恰如其分的出现在了此情此景中。
别问,问就是圣僧选择留下跟女儿国王一起没羞没臊的过日子!
不过嘛,王朝暮和林晚晚的温情,打扰到了正激情的物种。
两只林麝原本正在愉快的交欢,雌麝正发出“mi~mimi~”的声音,结果回响在山谷之中的歌声,让他们只得不欢而散!
愤怒的雄麝跑来一看,竟然是两个人类!
该死的人类!
你们不仅猎杀我同类取麝香,现在连繁衍都不让我好好进行,你知道现在我族群都少到07头/k㎡了么!
知道我找对象跑了多少公里么!
算了,惹不起,先退一步!
结果雄麝回去的时候,雌麝已经不见了。
夫人!你去哪了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