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再见,曾经的你
回到祖国,林晚晚这才觉得是如此的安心。
这次来接他们的人更多了,似乎这一辈子和自己联系的人都来了。
她在魔都看到了韩姨,这种惊奇感,甚至让她觉得很奇妙。
在一个会越来越好的国家,有着会越来越好的家人。
身边有着越来越好的爱人,也有着越来越多的朋友。
林晚晚看到这么多为自己和王朝暮担心的人们,似乎找到了自己前世年轻时候感觉。
那时她意气风发,如阳光般耀眼。
那时的王朝暮,亦如夏花的灿烂。
身边有着许多会关心她的朋友,家人,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一切都变了。
把人磨平的或许不是岁月和生活,而自己选择了把自己磨平而已。
摩挲素月,人世千年,宛如一场大梦。
在猴年马月偏安一隅,却忘了真正的生活。
泪眼婆娑之间,林晚晚似乎看到了王朝暮身后浮起了一个虚幻的影子,那是一个面带微笑的妇女。
她擦了擦眼睛,那虚影似乎朝她挥了挥手,不断变换着样子,最后变成了躲在角落的小女孩。
唯一的区别就是,那个小女孩不再是独处在黑暗之中,而是抬头朝着自己露出了明媚的笑容。
虚影最终在黑暗之中化作了灿烂的星空。
那是曾经的林晚晚,也是自己。
自己那么喜欢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变成那般样子。
可林晚晚自己知道,相比第一眼吸引到自己的那个漂亮又脆弱的小女孩。
自己是更爱那个坚强又挣扎着维持自己笑容的林晚晚的。
那个王朝暮曾经熄灭了自己的火焰,而那个林晚晚则是把自己打磨成了宝石变成了光。
自己或许照亮了她的一瞬,而她却照顾了自己一生。
我会一辈子对你好,这是前世王朝暮的誓言,没做好。
但那个林晚晚却做到了“君不负我,我亦不负君。”
林晚晚其实一直都不知道,所谓的不负君是什么一个怎样的承诺。
她学会了怎么当一个女人,却没考虑过怎么当一个妻子。
或许她根本不需要和王朝暮去内卷谁更优秀,更完美。
王朝暮已经成了耀眼的太阳,她花了两世时间一点点把自己打磨出来的。
而自己只需要在那束光疲惫的时候,能发光一下,能让他们俩的世界不那么黑暗,或许就已经足够了。
生活并不是需要两个人一起耀眼,曾经的林晚晚也是温软的金陵女子,不是什么川渝暴龙。
那时候是王朝暮带着那时候的林晚晚在前进。
留下的笑容也是最为灿烂的。
林晚晚在这一刻觉得财富也好,权势也好,似乎都不重要了。
这一晚上,林晚晚不知道对多少人说了多少次我没事,放心吧。
可她心里想的却压根不是这么一回事。
她脑海之中升起了一个疯狂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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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万千在魔都的别墅中。
这是纯粹的家宴,连沈柏和沈十都没能参与进来。
当然也有沈柏对小蝴蝶产生了强烈好奇的原因,小蝴蝶和沈十之间的关系让沈柏第一次跟沈万千请了假。
这一晚林晚晚亲自下厨,展现了一下自己厨艺。
因为今天是王朝暮的生日。
“你管这叫八菜一汤?”沈万千眉头紧皱,拿着筷子迟迟不敢下筷。
“五花肉,排骨,豆角,茄子,土豆,玉米,番茄,胡萝卜,正好八个菜,这一整锅还不是汤?”林晚晚热情的介绍着。
“可这是一锅啊!不是应该只能算一个菜?!”沈万千原本对第一次吃女儿做的饭报以极高的期待的。
毕竟林怡人说过林晚晚会一手精湛的金陵菜色。
林晚晚乐不可支,她以前看过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叫如何毁掉四菜一汤。
下面有两个回答让她印象深刻。
【做好四个菜,然后把它们全部倒进那个汤里。】
当然更绝的还是后面那个回复。
【你这说的是东北大乱炖?】
在猴年马月的日子里,林晚晚有幸吃过了韩姨做的乱炖。
立马就学了这道对她这个厨艺初学者极为友好的豪迈菜色。
王朝暮似乎也想到了这个曾经林晚晚跟他分享过的趣事,同样一脸憋笑的表情。
虽然卖相不太行,但实际上味道也不算差。
林晚晚虽然不怎么会做饭,但她至少知道,调味料可以先少放,这样加起来也不麻烦,何况乱炖这种菜,只要锅够大,还可以加水。
“其实还挺好吃的。”率先打破僵局的是王朝健。
相对于林怡人和沈万千对菜色香味都有一定要求,双庆人某些饮食上也挺豪放的。
“熟了吧?”王朝暮小声和林晚晚嘀咕了一下。
“你瞧不起谁呢?!”林晚晚轻轻踩了王朝暮一脚。
“那就好!我放心吃啦,肯定炫两碗!”王朝暮安心之后,还真就开始专心当一个干饭人。
吃饭这种事情,实际上氛围比味道更重要。
有了一个疯狂炫饭的王朝暮,似乎胃口都能好不少。
似乎为了照顾林晚晚的感受,四位家长还变着法的从一锅乱炖里有模有样的点评着好话。
一家人就这么笑着喝着吃着一大锅的乱炖。
或许是因为刚经历了灾难,似乎没人提今天是王朝暮的生日,也没人说起关于新的一年的事情。
王朝暮和林晚晚订婚了,所以哪怕家长都在,他们也名正言顺的睡到了同一间房内,还是被自家父母给赶去的。
四位家长打发了王朝暮和林晚晚后,却齐齐留在了客厅,开始密谋起来。
“要不过几天就让他们完婚吧。”抛出这个话题的,是王朝健和苏丽群。
这几天他们担心坏了,没看林家二老,亲眼看到了林晚晚和王朝暮后,精神疲惫的连这顿饭都没来吃,就跑去林昭人家里休息去了。
“我也觉得可以,亲家,你看我们干脆拟个章程,看看日子?”沈万千也急,打认同了王朝暮和林晚晚的婚事后,他才是最急的那个。
没照顾到自己女儿,那照顾女儿的女儿,也一样!
晚晚生个儿子也没关系,正好练起来接班!那小两口一看就没想过搞事业!
关键小两口还很会挣钱,眼光卓绝,刮风一样就把钱给捞了!
林怡人也同意,她觉得林晚晚这几年变化太大了,活泼了,也更野了。
王朝暮是个好孩子,也是唯一能让林晚晚能安静下来的人。
这边的家长在密谋着如何赶紧操办子女的婚事。
但子女哪有完全顺着父母心意的。
在房间的王朝暮正准备和林晚晚来一曲鱼龙舞,结果林晚晚深吻后直接一句话让他目瞪口呆。
“我们私奔吧!”
“哈?!”王朝暮第一次理解不了林晚晚的脑回路。
“我们不是已经订婚了么?父母也同意,私奔什么?”
“因为好玩啊!”林晚晚笑得很开心,似乎真的就是觉得好玩。
“私奔去哪,多久?”王朝暮没多想,就同意了,只要林晚晚想,那他就没有意见。
“不知道。”林晚晚理直气壮。
“那怎么办?”王朝暮有些傻眼了,这样的林晚晚,他好像见过,但又好像没见过。
“你站起来。”林晚晚本来想拉起王朝暮,结果没拉动,只能嘟嘴说着。
“哦,然后呢?”王朝暮顺从的站了起来。
林晚晚站在了王朝暮的身后,牵着他的手。
“就这样,然后随便去哪里,随便做什么事情,带不带钱都随便,带上我就好了。”林晚晚认真的看着王朝暮。
“你带钱,我们就是神仙眷侣,你不带钱,我们就是翩翩蝴蝶。
从今天起,我就把自己交给你了,不管身体还是灵魂,都要和你纠缠在一起,
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妻子了,你是凤,我就是凰,伴你遨游天际,你是蜉蝣,我也甘为蚍蜉,陪你朝生夕死。”
“你”王朝暮突然觉得自己眼眶有些湿。
这是林晚晚对他的告白,以她的身份。
而王朝暮也感受到了似乎自己肩膀上似乎多了一份重量。
前世的他,其实是被给不了承诺的幸福这份重量给压得没了棱角和光彩。
他们现在能轻易拥有以前拼搏也得不到的生活,能随意安排自己的人生,而这样的林晚晚却选择了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他来决定。
“趁你还能完全拥有我的时候,带我私奔吧。”林晚晚的话让王朝暮的感动差点直接碎掉。
“什么叫趁我还能完全拥有你的时候!你永远不可能逃离我身边。”王朝暮用力握住林晚晚的手。
有些疼了,但林晚晚只是微微皱了皱眉头,就舒展开一个笑容。
“等我怀上宝宝了,我们就回来。那时候,我就不是完整的我了,除了作为林晚晚,作为王朝暮的妻子,还会成为王瑾悠或王瑾闲的妈妈。”
这一刻,王朝暮似乎看到那个有些油腻的丈夫,似乎逐渐恢复成了帅气的模样,抱着吉他,带着暖暖的笑容,朝他挥手,那样子似乎比自己现在还帅很多。
只是最后如同阳光一样,能感受到,却再也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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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当林怡人来叫小两口吃早饭的时候,却发现房间已经空无一人了。
只留下了两部手机和一封信。
【我和王朝暮私奔去了!
遇到有趣的事情,我会给你们写信的,勿念,我怀孕了就会回来了~
爱你们哟(′‵)
落款是林家在逃公主二世
─=≡Σ(((つw)つ】
字是王朝暮写的,表情是林晚晚画的,好歹她还学了一阵子。
林怡人扶着额头,特别在落款那在逃公主二世上面很是生气。
这丫头跑了还要拿她出来顶锅。
当沈万千和王朝健,苏丽群三人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也是目瞪口呆。
听过私奔的,但都在一起几年了,订婚了,都计划筹备结婚的时候私奔,着实有些让他们不能理解。
现在年轻人玩的这么花吗!难道昨晚密谋被听到了?
沈万千同样注意到了那个在逃公主二世,时不时看着林怡人有些发憷。
为了让王家安心,林怡人也不得不把自己的瓜拿出来重新吃了一遍。
难怪林晚晚和王朝暮连手机都不敢带,要是带了,这会肯定被林怡人给追杀回来。
没看西装暴徒沈万千现在都安静的像个鹌鹑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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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最近被推送了许多隐晦挑起男女对立恰流量的推文和视频。
分享一个写文时候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写着想谈恋爱,但理想化的对象,根本不存在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