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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23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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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子谦最近遇上了烦恼。他身边的人吧,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都开始热衷起“帮他找对象”这件事了。

    说媒拉线的事已经来过了好几波。除了邓俊这个热心市民,还有好多警局里的同事,就连老谢头,都有事没事跟他提一嘴。

    好像是老谢头有个表侄女儿,在政府机关工作,最近,这姑娘的爸妈想给女儿找个男朋友,最好能是结婚对象。发动了身边所有的亲朋好友。

    这其中,也就包括了老谢头。

    姑娘是名牌大学毕业,考上了公务员,人长得斯文干净,比傅子谦大两岁。老谢头说两个人性格合适。

    “结婚以后,她能好好管着你。”

    傅子谦牙疼:“我说老谢啊,我可真是谢谢你。这恋爱对象的影子都还没有,你已经帮我考虑结婚以后的事了。”

    老谢说:“如果你同意和我这侄女儿见一面,说不定这‘对象’不就有了嘛。”

    傅子谦拿起桌上的文件档案,落荒而逃,“亲爱的老谢同志,你知道我的,千万别把你家的好姑娘介绍给我,再把人家耽搁了。”

    “我下午还要出外勤,回见哈。”

    老谢头还想说些什么,都已经张开了嘴,奈何傅子谦跑得快,一溜烟儿人就不见了。

    晚上,傅子谦开车回家。开春之后,天黑得没有那么早了,黄昏后,天都没有完全暗下来。

    晚霞的余晖,覆盖住了晚高峰时的拥挤的路面,从行人的脚边,一直铺到天边去。

    傅子谦夹在车水马龙之中,一边看窗外,一边觉得好笑。什么时候,他的个人问题也变成了香饽饽,引得那么多人要来解决。

    明明他才24岁呀。

    随手拿出一颗口香糖。傅子谦戒烟已经成功了——他向来是个有行动力的人,说戒就能戒掉。

    只是现在养成了没事就嚼颗口香糖的习惯。

    六点钟,傅子谦回到了公寓。他今天出外勤,回家的时间,会比平时晚。在电梯里,他遇到了送外卖的骑手小哥。

    骑手小哥要去的楼层,和他是同一层。傅子谦直觉,这小哥的目的地,也会和他是同一个。

    果然,两个人在同一扇门前停下。“谢谢啊,我也是这家的,东西我带进去就行了。”傅子谦掏出钥匙开门,顺便提溜着外卖进了屋。

    这外卖当然是傅凌点的。傅凌自从上了高中,肉眼可见的忙碌了起来,傅子谦如果不加班的话,傅凌甚至偶尔会比他回来得更晚。

    所以今天出外勤之前,傅子谦就给傅凌发过消息,要他自己先吃饭,不用等。

    但这小家伙现在不听话了,让他自己先吃,他却非要等着傅子谦回来。

    傅子谦走到餐桌边,把外卖的袋子放下,对已经好好坐着的傅凌道:“喏,东西我拿进来了,准备开饭吧。”

    傅凌立刻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又手脚麻利地解开了塑料袋上的结,把装着热菜热汤的饭盒一个个拿出来。

    又从橱柜里拿来了筷子和碗,还有汤勺,规规整整地摆在餐桌两边。

    傅子谦摇了摇头,拿他这亲爱的小弟也没什么办法。小家伙是真的很听他的话,他说准备开饭,阿凌就做好了一切。

    但有时候又真是不听话,让他自己先吃饭,偏偏就是不听。

    他也不想再纠结于这个问题了。每次他让阿凌自己先吃,不用等他,到了下一次,小家伙还是会执拗的等着。

    除了他值夜班的情况,阿凌都会等他回来一起吃饭。有一次,阿凌一直等到晚上九点。

    傅子谦已经放弃去和傅凌掰扯这件事了,他越来越发现,这小家伙,表面看着,性子像棉花一样软。

    但其实,隐隐约约藏着一股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拗劲儿。

    还是随他去吧。傅子谦也实在不擅长勉强人。

    “阿凌啊,你想不想有个嫂子?”

    今天的饭菜,是傅凌算着傅子谦到家的时间点的,菜品也都非常符合傅子谦的口味。傅子谦一边吃着油呛毛肚,一边和小家伙聊天。

    只是他这话题一开口,傅凌就懵住了。一只正往碗里夹菜的手,甚至停滞在了半空。

    傅凌像是没听清傅子谦的话一般,小声问道:“子谦哥你说什么?”

    傅子谦无意隐瞒,用调笑的语气说:“不知道是不是我看起来太可怜了,大家总觉得我缺一个恋爱对象。有事没事的,就热心要帮我说媒。”

    “我,我不觉得子谦哥‘可怜’”傅凌眨了眨眼睛,低下头继续吃饭。

    傅子谦用筷尾给人夹了一块排骨,十分满意,“阿凌果然懂我!”

    “那我也实在不必帮你找嫂子了。”虽然傅子谦时常给人以吊儿郎当的错觉,实际却是个拎得清的人。

    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自己不要什么。

    自从路晓离开以后,他再也没有萌发过“去喜欢一个什么人”的热情,而在这种热情再次出现之前,他不打算踏入恋爱。

    结果傅子谦自己是门儿清了,他的这番话,却害得傅凌心绪不宁。

    那天晚上,傅凌写完作业,破天荒地没有心情复习。他每天晚上,都会留出一个半小时左右的时间,复习之前的功课,但那天晚上,却怎么也无法集中注意力。

    傅凌握着笔,冲着练习册出神,等他回过神来,才惊觉已经过了20分钟。

    他讨厌这个样子的自己。去枕头边拿了一颗口香糖,一边嚼一边画“正字”。一直画到该上床睡觉了,傅凌才停下来。

    而田字格写满了整整三页。

    睡觉的时候,傅凌也有些失眠,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似乎每次子谦哥说起自己的恋爱问题时,他都会惶恐不安。

    就像一只好不容易找到了避风港的流浪猫儿,港湾却随时可能会破碎。

    傅凌抱着旁边的大熊,脸埋在熊肚子里埋了好一会儿,才总算睡了过去。

    第二天起床时,傅凌睡眼惺忪,眼皮也泛着肿,一看就是睡眠严重不足的样子。但是上学不能耽误,好在那上学的路上,身边的所有同学,也都打着哈欠。

    然而,傅凌一点也想不到,这天来到学校之后,会发生一件让他大大震惊的事。

    傅凌在这一天,收到了一封情书!

    走进教室的门,傅凌缓缓走到自己的座位,放下书包,拿出英语教材,准备早读。谁知,放文具袋的时候,在桌箱里摸到了一个类似信封的东西。

    拿出来一看,还真是个信封。只是这信封的外皮粉粉嫩嫩,是偏小清新类型的配色,不是普通的信封。

    傅凌想了想,觉得这更像女孩子会用的文具。难道是哪个女同学不小心落在里面的?

    可这是他的座位呀,就算是不小心忘了,也不应该落在他这里呀。

    傅凌心里疑惑,进而发现这个信封并没有封死,轻轻一撮,里面的卡片就掉出来了。

    拿起卡片,定睛一看,这竟然是情书!一封写给他的情书!傅凌惊得愣住,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

    他回头一看,那位写情书的女同学似乎是发现他手里拿的东西了,脸颊红红的,有些害羞地朝他笑了笑。

    傅凌却整个人僵住,他赶紧回过头来,“歘”的一下,把信封和卡片都扔进桌箱里。

    不敢再去碰。

    那一整天,傅凌除了中午吃饭,和课间上厕所,其余时间都定定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的凳子上涂了胶水。

    其实,他只是怕碰见孙梦婕。

    那封情书,就是孙梦婕写给他的。孙梦婕是他们班的语文课代表,人长得非常清秀,在上高中的这个朴素的时期,算得上是人群中十分出挑的女孩子了。

    加上成绩好,性格又开朗大方,私下里被他们一班的学生们,评为“班花”。傅凌真是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收到班花写的情书。

    傅子谦听说这件事后,兴奋得不得了,一边鼓掌一边让傅凌把姑娘的照片给他瞧瞧。

    “阿凌你看,哥没骗你吧。真的有人给你写情书了。”

    但傅凌的样子,却并不显得高兴,“我,我没有她的照片。我没有她的好友,看不了朋友圈,班级里,也没有拍过大合照。”

    傅子谦把小家伙拉到自己身边,拍了拍沙发,示意傅凌坐下,然后说:“那你口头给我说说,那姑娘是不是很漂亮?”

    傅凌低着头,一半的脸藏在阴影里,“很漂亮,她是我们班的班花。”

    傅子谦更高兴了,拍着傅凌的肩膀:“可以啊,小老弟,班花给你写情书。老哥我为你骄傲。”

    但傅凌的心里却隐隐不舒服,因为他不喜欢孙梦婕,虽然他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应该是什么感觉,但“不喜欢”,好像是非常明确的。

    他问傅子谦:“那,子谦哥高中的时候,收到过女同学的情书吗?交过女朋友吗?”

    傅子谦揉他的脑袋,“笨蛋。我就谈过一次恋爱,还已经分手很久了。不过,高中的时候,确实也收到过情书,但那时候傻不拉几的,不懂得把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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