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4话
傅子谦抓紧时间带着小朋友,去了小朋友将来要去念书的学校,a城十一中,这是距离公寓最近的一所学校。
a城的办学质量和教学质量,在全国都排得上名号,所以排名前十的好初中,都是得真才实学考进去的。
像傅凌这样,没有经过考试的转学生,是不可能转进去读书的。
好在是占了户口的便宜,傅凌可以去十一中念书。
十一中在a城,属于是非常普通的学校,没有亮眼的升学率,也没有优秀的师资力量,但对很多孩子来说,能有个学上,就已经很幸运了。
本来傅晓慧也想给阿凌争取a城一中的,那是a城最好的初中,也是傅子谦和姐姐傅清毕业的母校,从一中毕业的孩子,基本都能考上第一中学的高中部,将来也就都能考上一本的大学。
奈何阿凌是半路转来的,没有参加过考试,一中又不可能专门为他准备一场测验。
而且傅家没有家财万贯,更不是校长的亲戚。
只能作罢。
开车的路上,傅子谦嘴巴又闲了,又开始嚼口香糖,顺便也又给了傅凌一颗。傅凌还是没有立刻吃,转而放进口袋里。
傅子谦注意到了小家伙的举动,想起在阿凌枕头边看到的口香糖,实在按捺不住好奇,“你为什么不吃呀?”
小家伙一愣,一只手捂住了装口香糖的口袋,湿漉漉黑漆漆的眼睛看向哥哥:“我会吃的。”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好吧。”傅子谦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得比那些整天上热搜、拍海报的男明星还要好看。
很快,十一中就到了。傅子谦带着傅凌,风驰电掣地来回跑了好几个办公室。用了两个小时,终于办妥了转学手续。
从明天开始,小家伙就可以背着书包来十一中上学了。
到了中午,兄弟俩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快餐店吃午餐,傅子谦专门给阿凌点了番茄牛腩滑蛋盖饭,以及一碗排骨萝卜汤。
小家伙太瘦了,快要上高中的年纪了,身材看起来却和那些穿着初一的校服的学生们差不多。
傅子谦一只手感觉就能握住他的两条胳膊。
“今天下午我得去上班了,你就在家里好好享受最后一个自由的下午吧,明天起就要跌入早自习和练习册堆积起来的深渊了。”
傅子谦故意把表情做得很夸张,“对了,还有体育中考。你没问题吧?”
看着自己小老弟的小细胳膊小细腿,傅子谦都怕他跑一千米的时候,直接在跑道上昏过去。
阿凌想了一下,认真地点点头,像是在承诺什么一样:“我会努力的。”
“以后呢,你就好好学习,争取高中的时候能考上一中。”
傅凌本来在乖乖喝汤的,听到这里,轻轻把碗放下,半扬着小脸看向傅子谦,“哥哥想让我上一中?”
傅子谦正在嘬冰可乐,“当然了。好高中是好大学的基础。全家人都想你能上。”
傅凌漆黑的瞳仁,映出傅子谦的倒影,“我会考上一中的。”
那时候,傅子谦只当是小家伙有雄心壮志,或者是对家人殷切希望的回应。没想到他是在对自己的能力具体评估之后,做出的实打实的承诺。后来,甚至还超额完成了任务。
“那你以后想做什么?我是说,做什么职业?有想过吗?”
小家伙低下头,“想做警察。”
傅子谦非常意外,“哦?那不就跟我是同事了?可以啊,小老弟有前途。”本来看阿凌这孱弱的小身板,和秀气的脸蛋子,傅子谦为他设想了无数种文职,甚至包括直播卖货的网红。
凭小家伙这长相,说不定一上镜就发家致富了。
那天下午,子谦哥去上班后,傅凌一个人待在公寓里,这也是他第一次单独待在公寓。
他拿来了扫帚、水桶、抹布和拖把,准备把公寓打扫一遍。——这是问过哥哥意见的。
当时傅子谦问他,下午在家的时候打算干点什么。其实傅子谦是担心小家伙无聊。没想到他回答:“我想把家里打扫一遍。”
傅子谦胡噜他的脑袋,“怎么?你嫌我懒?房子打扫得不干净吗?”扪心自问,傅子谦虽然没有洁癖,做不到每天清扫房屋,但是一周一次的扫除他还是有落到实处的!
公寓里谈不上窗明几净,但也绝对不像寻常单身汉住的地方一样邋遢和脏乱。
“不!我,我是想为子谦哥做一点事。”阿凌说的是实话。
他受傅家收养,又跟着傅子谦住到公寓里,像一只漂泊的小船终于有了温暖的避风港。
明天起还能和其他的同龄人一样,去学校上学,而这一切,本不是他能奢望的。
傅凌从小就明白两个道理,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以及,有借就要有还。他现在所拥有的生活,他就当做是从上帝那里,借来了一点超额的幸运额度。
想要维持下去,就得做出偿还。就像在向华孤儿院的时候,要去马路上扫雪一样。
傅凌先是清扫了每个房间的地板,然后接了一桶水,用沾湿的抹布擦拭桌子、橱柜和窗户。傅凌做事非常认真,遇到桌子的死角,他会拿棉签沾水,一点一点的把死角洗干净。
擦窗户的时候,还搬来了两把椅子,踩在椅子上,把够不到的玻璃也擦得锃光瓦亮。
最后,用清水拖了两遍地,整个房子都被他打理得犹如没住过人一样。app上预约的小时工可能都做不到这么完美。
傅凌看着自己的杰作,似乎也还算满意,但他脸上没有笑容,因为这和他事前预想的画面还是有差距。他想让子谦哥住最干净的房子。
扫除结束,傅凌从自己房间里拿出了一本田字格练习簿,一个铁皮材质的文具盒,以及一颗口香糖。
这颗口香糖是上次傅子谦给他的那一颗,今天给的,他已经放到枕头边了。傅凌给两颗口香糖编了号,得按顺序吃。
剥开口香糖的糖纸,正要放进嘴里,傅凌的手停了下来。他突然又舍不得吃了。把口香糖分成了两半,只吃其中一半,另一半又用糖纸包好,放回了枕头边。
傅凌一直有一个习惯——在田字格里画“正”字。尤其是当他有心事,或者脑子里在思考着什么的时候,就必须得写“正”字。
打开文具盒,文具盒里都是铅笔,三长一短,长的那三支,都是没有用过的新笔,短的那一支,已经用了快一半了。
这也是傅凌的习惯,笔盒里的铅笔,要一支一支的用。
两年前,向华孤儿院举办了篮球比赛,比赛的场地,是借用附近一所乡下的小学的操场。
对于孤儿院里的孩子来说,那无疑是一场盛会。盛会非常热闹,欢声笑语,还有两个队伍的参赛选手进球时,边上热烈的欢呼。
阿凌没有参与那一场盛会,因为他前些天着了凉,他那一向脆弱的肠胃闹腾得厉害,他几乎没有力气站着,只能坐在操场边的一座旧教室里,当一个远远的观众。
初夏的阳光很好,在阿凌注意到那个人的时候,也为那个人打上了一层暖而晶莹的光。
那是阿凌第一次见到长得那么好看的人,以致于,傅凌只看了一眼,就把那个画面深深记在了脑子里。不管过多少年,只要给他一支铅笔,他都能用素描的笔法,把那么画面画下来。
后来傅凌意外得知那个人的名字,叫傅子谦,而他的母亲,就是经常到院里做义工的李院长的朋友,姓傅的阿姨。
这位阿姨一直有意领养一个院里的小朋友,但也一直没有决定好人选。
原本,阿凌是不想被别的人家收养的,他宁愿永远待在院里。
因为他不想和别人相处,而且太多的社会新闻也叫他知道,被领养了的小孩儿,很多都只能过一时的太平日子,等那家的父母生了自己的小孩,他们这些被领养的,就真正堕入了地狱。
他很害怕,他宁愿一个人待在院里,至少这样是安全的。
但就是看见傅子谦之后,他突然生出了“如果能被傅阿姨领养,好像也是件不错的事”的念头。
这个念头,随着那段时间傅子谦到院里帮工的次数逐渐增多,阿凌能够经常见到他,而越来越强烈。
傅子谦就像一个巨大的光源,不断地吸引着阿凌向他靠近。对这光源的这股渴望,胜过了对人际交往的厌恶,也胜过了未知生活带来的不安全感。
然后,他一头扎进了“吸引傅阿姨注意力”的计划中,就像一只扑火的飞蛾。
据说傅阿姨喜欢乖巧的孩子,他就在她每次来帮工的时候,站在她的视线里,一次次扮演“乖孩子”。
经过两年的努力,他真的如愿以偿,现在就坐在傅子谦公寓的沙发上,嚼着傅子谦给他的口香糖。
不知不觉,田字格已经写满了一整页了,傅凌也从回忆里回过神来。
看了一下时间,还有四十分钟,子谦哥就下班了。傅凌坐在沙发上等了一下午,口香糖嚼得没了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