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是个狠人
投降。
这两个字在后世看来,无比的刺眼,即使放在此时的汉人身上,也会是奇耻大辱。
不过。
放在匈奴人身上,便是另一个解读了。
草原上,向来以武为尊,谁的拳头大、部众多,就听谁的,野蛮、暴力与征服,时刻都在上演。
在这种冲突爆发频繁的大环境下,投降不再被视为人格、道德上的巨大侮辱,而成了一种生存的手段。
投降变成了投靠。
你强,我就服你。
刀子架脖子上了,那更服你!
投降汉人又如何?投大单于是投,投汉人皇帝也是个投,有啥区别?
前文提过。
民族概念远未深入骨髓的浑邪王,真不在乎什么汉匈区别,他对自己部落的忠诚,远高于对匈奴这个名头!
如此一来,生死存亡之际,投诚也不是什么意外了。
当然。
这厮把休屠王的头颅当作投名状,也是秀了众人一脸,着实让汉军难受的紧。
活捉敌酋才封万户侯,明明有两个敌酋,现在被他们自己人杀了一个,这特么损失大了好吧!
关键是。
那厮提着人头来投,还算不算被活捉?
……
“算!”
战场后方,亲军团团围住的一处小土丘上,面对来询问的赵破奴,刘据郑重答道:“临阵被抓,就是活捉!”
“孤说话算话,投的谁,就封谁万户侯!”
闻言。
赵破奴喜笑颜开,略一拱手,转身就跑,边跑还边激动大喊,“我们将军活捉了浑邪王,殿下说了,封万户侯!”
“我们将军要封万户侯!”
“哈哈哈哈!”
听到喊声的士卒,不管是在搜寻溃兵,还是在擒拿俘虏,露出艳羡的同时,都不约而同的加快了速度。
大战至此,击败的步骤已经完成。
但还未到结束的那一刻。
不是有句俗话嘛,就算是十万头猪,抓也要抓三天,况且是数万骑马的人呢。
夜幕降临。
好在天公作美,皎洁的月光将河谷照的亮堂堂,给汉军收取胜利果实提供了便利。
应张骞等人严肃请求,必须停在战场后端的刘据又扫视了一圈,确定匈奴人已经没了反扑的可能,终于不再强撑,从马背下来,直接坐在了泥土里。
“嘶!”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后人诚不欺我,刘据直感大腿两侧火辣辣的,后背生疼。
观战事和上战场,完全就是两码事,今日这一遭,足以让刘据终身难忘。
“嘶……”
“殿下!”这时,张骞领了一队兵马返回此处。
让本部力量加强太子的防护后,其人走到刘据身前,抱拳一礼:“殿下,战局已定,公孙将军和霍将军正联手搜寻溃兵,李将军则领兵向南,进了祁连山脉,去追一支逃掉的小部落……”
张骞到时,刘据就收了龇牙咧嘴,此时正边听边点头。
对于李广的积极,刘据是真服。
无言以对。
浑邪王投降时,李老头就曾拍着大腿,恨铁不成钢的哀叹可惜、可恨。
这不。
没了大鱼,人家趁夜抹黑都要再抓条小鱼。
刘据反正是没什么可指摘的,他要去,那便去吧。
“殿下,休屠王的首级和浑邪王都带到了,你要不要见一见?”张骞取下水囊牛饮了一口,问道。
“张将军且歇歇。”见他头盔下尽是汗水,刚切身体验过战事不宜的刘据摆摆手,“卫伉,你去将人提来。”
张骞拱手谢过,没再多言。
不一会儿。
火把照耀下,一伙人被押了上来,刘据还没开口,下首有眼力见儿的浑邪王就双膝一软,五体投地,激昂慷慨道:“吼吼塞拜台楼欧龙木欧莱赫!”
什么?
刘据怔了怔,没听懂。
张骞侧了侧身,“他说他是浑邪部头领,在拜见殿下。”
浑邪王见上首那位小贵人目露不解,连忙将一个带血的首级举起来,又是俯首又是急切比划,嘴里叽里咕噜说个没完。
“行、行。”
刘据身心俱疲,哪有时间听鸟语。
本想见见此战最大的几个敌人,看看到底是个什么人物,结果一见,长的肥头大耳、面目可憎。
毁印象,不见也罢。
“其他这些呢?”刘据止住浑邪王的聒噪后,指了指他身后那群抱成一团的男女老少。
“他们一部分是浑邪王的王子、阏氏,另一部分则是休屠王的……”张骞解释道。
明白了。
刘据也失去兴趣了,挥挥手,“押下去吧,按军功统计,该谁的就是谁的。”
生擒这类王子、阏氏的功劳可不小。
阏氏(yan zhi),匈奴单于、诸王妻妾的统称,相当于妃嫔。
至于王子,那就不用解释了吧。
诶。
想到王子,刘据忽然叫停众人,“等等,他们那里面,可有个叫……叫秘低的?”
匈奴的人名、地名,一般翻译成汉语,都是音译。
就比如先前的‘阏氏’,匈奴语中就读作胭脂,此时刘据说的这个人名‘秘低’,也是同理。
“秘低?”
张骞重复了一遍,虽然疑惑太子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但他还是向那群妇孺问了。
话罢。
左侧的男女老少明显躁动不安起来,不等他们反应,浑邪王就一把将其中一个少年揪了出来。
按倒在地。
随即便是一阵朝着刘据的兴奋呱啦呱啦。
张骞神情冷漠的盯了一眼浑邪王,复又对刘据道:“殿下,这个少年便叫日磾,是休屠部王子。”
他翻译时,刘据便在打量地上那个被按倒的少年了。
十五六岁年纪,和大多匈奴人一样,留着小辫,此时半张脸被压在泥土里,表情平静。
唯独那对招子,在闪烁的火光中,亮的吓人。
日磾。
如果给他加个姓氏,例如,以他们部落某件祭天圣器为姓……是滴,有些看官老爷已经猜到了。
没错。
正是:金日磾!
对这个名字有些人知道,有些人不知道,没关系,他的事迹鼎鼎大名,咱这儿提一嘴。
首先。
武帝末年,与霍光并列,同为四大托孤重臣的,有这位。
其次。
班固的《汉书》中有一句对金日磾的评价:传国后嗣,世名忠孝,七世内侍,何其盛也!
金日磾在家教方面,是个狠人。
有多狠?
虎毒都不食子,他食了!亲手杀的!
狠到一个匈奴俘虏,硬是在汉人朝堂站稳了脚跟,还身居高位!
狠到以后金家忠心耿耿,侍奉了大汉整整七代皇帝!
由此可见一斑。
当然,七代以后,不是金家不忠心了,而是王莽同学篡汉了……
咳。
扯远了,说回正题。
此时还没有什么金日磾,有的,只是一个被人按进泥土里的少年日磾。
刘据平静的看着他。
没有什么喝止,也没有什么快步扶起、好语相向,乃至抵足而眠的拉拢桥段。
有的。
只是刘据的淡淡一句:“给些干粮,好生看着,别还没回长安,人就没了。”
张骞若有所思,一拱手:“是。”
随后转过身,厌恶的摆摆手,自有军士会意,上前一脚踢开浑邪王,将日磾提走。
今夜,这个匈奴少年会想什么,外人不得而知。
外人也不想知。
搜寻溃兵一直持续到翌日凌晨,当第二天的太阳再次升起时,祁连山下的这片河谷,充斥着生的喜悦。
那是战胜者的欢呼!
与此同时。
一队快马也带着这份胜利,彻夜往长安奔去。
他们沿着羌谷水往东,经过焉支山,经过这片日后必然属于大汉的国土。
这一日,将为汉人所铭记。
同时。
也让匈奴人痛彻心扉,以至于在若干年后,曾有诗曰:
亡我祁连山。
使我六畜不蕃息。
失我焉支山。
使我妇女无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