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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你不觉得荒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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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世十年,顾明臻对杀意极为敏感。

    方才有那么一刹那,她确实感觉到周海生是对她起了杀心的。

    能在香江将一间地下拍卖行经营得风生水起的人,哪里会是什么善角儿?

    这种人通常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倘若不能为他所用,他们通常宁可毁了她也不会把她留给竞争对手。

    宋时年对这个地下拍卖行知之甚深,带她来时难道想不到这些吗?

    虽然猜不透宋时年的真正目的,但她敢笃定,他今天的举动里一定藏着不为人知的算计。

    宋时年的目光刹那间变了几变,良久才苦笑道:“原来顾小姐竟疑我至此。”

    顾明臻讥诮地笑了笑,“宋先生是觉得我不该疑,还是觉得我疑错了?”

    “该疑!换作是我,我也会和顾小姐有同样的想法。”宋时年道,

    “今天的事我百口莫辩,但我向顾小姐保证,只要有我在一天,周海生就不敢动顾小姐一根寒毛。”

    顾明臻沉默地看着他,半晌才开口问道:“条件呢?或者说,你想让我帮你做什么?”

    “如果我说没有任何条件,你是不是不会再信我了?”宋时年道。

    顾明臻笑而不言,但脸上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宋时年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那就请顾小姐帮我个忙吧。”

    顾明臻:“杀人放火,违法乱纪的事我都不干。”

    “看来我在顾小姐眼里已经是十恶不赦了。放心,不会让你做什么为难的事。”宋时年苦笑着揉了揉眉心,叹息道,

    “我这个人喜欢收藏古董,倘若哪天我需要顾小姐帮我掌掌眼,还望你千万不要推辞。”

    顾明臻不答反问:“宋先生跟我素昧平生,仅凭一面之缘就信我至此,不觉得有些荒唐吗?”

    她想不明白宋时年对她这种没来由的信任究竟是为了什么?

    书里说宋时年是个风光霁月的君子。

    难道真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倾盖如故,白首如新。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岂能用时间长短来衡量?”

    正午的阳光穿过路旁冬青树的枝丫落在宋时年的身上,斑驳又细碎的光点将他那张清隽的脸衬得有几分苍白。

    良久,他才自沉默中抬起头来,一双眼纯澈坦荡,又好似带了几分委屈。

    “我知道顾小姐现在不信我。不过没关系,时间可以证明一切。”

    顾明臻莞尔一笑,“宋先生说的没错。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有些事,我们不妨交给时间来说话。”

    。

    离开拍卖行后,顾明臻直接去银行兑换了支票。

    把钱存到自己账户后她又取了五万现金,打的士去了中环这边的新楼盘。

    许是她一身地摊货的缘故,接待的人对她并不热情。

    顾明臻也不在意,一边参观一边将目前香江的楼市行情默默记在心上。

    等落日西斜,她才乘坐天星小轮回了九龙半岛。

    还没出码头,顾明臻就看到路边的糖水摊上坐着两个老熟人,正是今天在中环被她甩掉的“小刀堂”混混。

    两人模样狼狈,脸上带着明显的红肿和伤痕,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哪里逃荒来的难民。

    顾明臻没有避开他们的打算,路过糖水摊时甚至还刻意停顿了片刻。

    直到确定两人看到她了,她才引着对方朝一处偏僻的海边走去。

    等人烟逐渐稀少后,顾明臻脚下的步子就逐渐快了起来。

    红毛骂骂咧咧,“这妞属兔子的吧,怎么刚拐个弯就不见了踪影?”

    想起自己今天在石澳吃的亏,刀疤脸就一脸戾气。

    “妈的,这两姐妹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等逮到她,老子一定要先好好爽一爽再弄死她!”

    说着,他又朝红毛屁股上踢了一脚,“一会儿给老子放机灵一点,等老子爽完了,也让你这个愣头青开开荤。”

    “刀哥,这不太好吧?”红毛顿时闹了个满面通红,结结巴巴道,

    “演义里不是说说士可杀不可辱吗?咱,咱们出来混的,也得讲点江湖道义。那些缺德事都是都是不入流的下三滥干的。”

    “你他妈毛都没长齐,懂个屁!”刀疤脸抬手就朝他脸上扇了一巴掌,

    “老子是下三滥,你以为你就好得了哪里去吗?咱们俩都是黑涩会的渣滓,半斤八两谁也别嫌弃谁!”

    红毛敢怒不敢言地抱着脑袋蹲在地上画圈圈,小声嘀咕道:“我是古惑仔,不是渣滓!”

    刀疤脸抬腿又是一脚,“你他妈还敢还嘴?”

    他话还未说完,就见被岩石遮挡的海堤下有几道银光破空而来。

    还没等红毛回过神来,刀疤脸已经直挺挺地倒在了堤岸上,脑袋被路边凸出的岩石撞了个头破血流。

    夜色吞没了天边最后一丝余晖,呜咽的海风呼啸而过,隐约地还夹杂着一丝鬼哭狼嚎的声音。

    “鬼,有鬼!”红毛脸色煞白,拔腿就跑。

    下一秒,他只觉得膝盖窝一软,就“扑通”一声摔了个狗吃屎。

    一只脚踩在了他的背上,顾明臻嗤笑一声,讥讽道:“这么怕鬼还学人家混黑涩会?”

    听到声音,红毛煞白的脸色终于好看了一点儿。

    他结结巴巴地问道:“你对我刀哥做了什么?他,他现在怎么样了?”

    “死了。”顾明臻冷酷无情地答道,“你要是不想下去陪他,就乖乖回答我的问题。”

    “你休想!”红毛十分有骨气地说道,“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背叛我们老大的。”

    顾明臻抽出今天在中医馆高价买来的银针,抬手就在他的穴位上连扎了几下。

    红毛顿时发出杀猪般的惨叫,狼狈地在地上打起滚来。

    顾明臻冷眼看着他,脸上没有一丝情绪。

    这套针法是前世那个老中医自创的,可以十倍放大人身体上的痛觉神经。

    再硬的汉子也在这套针法下撑不过10分钟。

    顾明臻慢条斯理地倒数着时间,还没到五分钟红毛身上的衣衫已经被冷汗全部打湿了。

    在他昏厥过去的前一秒,顾明臻终于大发慈悲又往他身上扎了几针。

    红毛像摊烂泥似的瘫软在地,整个人已经气若游丝。

    顾明臻:“我只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最好想清楚了再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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