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火纹剑
“这位是伏牛山的宋道友吧!妾身曹荣雪,听闻道友此行来金山坊是想要购置一件二级中品法器,妾身身上刚好还有一件法器还未寻得明主,不知宋道友可有兴趣再随我一起到我家水月堂中去坐坐。”
宋青鸣抬眼看了看此女,这才发现看起来貌不惊人的她,竟然是一位筑基后期修士,连忙拱了拱手行了一礼。
“道友此番盛情难却,宋某那就只能叨扰一番了!”
听到此女口中有二级中品法器的消息,宋青鸣连忙点头答应了下来,随后便跟着曹荣雪返回到了水月堂二楼。
两人先是互相客套了几句,而后曹荣雪才有些不舍的取出来了一柄二级中品飞剑。
“此剑名叫火纹剑,剑身带有三道灵火,同时使出来的威力几乎不输普通的二级灵符,非常适合像道友这样快要突破到筑基中期的修士,此剑是我家三叔公几年前亲自出手炼制的,品质在二级中品法器中,也算是较好的精品了,不知道友是否有些兴趣?”曹荣雪说完,眯了眯眼将此剑送到了宋青鸣手中。
宋青鸣放在手中仔细看了看,发现确如曹荣雪所说,这柄飞剑品质在二级中品法器中还算是不错的,曹家能把此剑拿出来,确实算是出乎宋青鸣的意料了。
“今日既然已经到了这里,宋某也就不跟道友拐弯抹角了,这件法器确实很合我意,需要多少灵石,还请道友也能直爽一些。”
曹荣雪闻言,也没有再客套了,直接开口道:“既然道友这么诚恳,那我当然也不会再藏着掖着,一千八百块灵石,宋道友你看如何?”
“可以!那就这么说定了。”
见曹荣雪报出的价格还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宋青鸣也没有过多犹豫,直接从储物袋中拿出来了一袋灵石,放到了桌子上。
曹荣雪见这么快就做成了一桩生意,同样脸上也显得十分高兴,清点完灵石数量没错之后,将火纹剑交到了宋青鸣手中。
二人达成了这桩交易后,宋青鸣并没有马上离开,在曹荣雪的邀请下,两人又品茶促膝交谈了一番,直到宋青鸣反应过来时间已经不早了,这才起身告辞离去。
经过这一次和曹荣雪的交流,宋青鸣对平阳县曹家也算是有了一些更深的了解。
作为平阳县中最大的筑基家族,曹家的实力比起清河县的黄家还要更强几分,如今族中共有五位筑基修士,更有筑基顶峰的曹万江坐镇,实力可以说的上是稳坐平阳县第一大修仙家族。
不过曹家目前修为最高的曹万江寿元所剩不多,等他坐化之后,曹家想要保住平阳县第一修仙家族的头衔估计会有点难。
曹荣雪如今才刚突破到筑基七层不久,她作为如今曹家修为第二高的筑基修士,将来是要接过曹万江的手执掌曹家的,她这个时候主动出来接待宋青鸣,看起来似乎也有一些要和周围其他修仙家族搞好些关系的意思。
离开金山坊后,宋青鸣花了两天时间,才从金山坊回到伏牛山。
这一趟金山坊之行,算是超出预期完成了自己的目的,本来他抱有的期望也不算很大,结果出乎意料还是被他购买到了一件非常适合他的二级中品飞剑,只能是说最近的运气对他似乎更加关照了一些。
这一趟出门不算久,只花了不到五天时间,宋青鸣回到伏牛山还没多久,六叔宋长风突然派人找上了门来请他去一趟议事厅。
这几年随着族长宋长风身体慢慢恢复,家中那些琐事都还是他在管,只有每逢遇到比较大难以决策的事情,宋长风才会派人过来请他。
一听到这个消息,宋青鸣也是有些紧张,最近有些太顺,他这心头总感觉会有些不好的事情会发生。
当宋青鸣有些忐忑的来到了议事厅后,宋长风赶紧将厅中其他族人全都屏退了,只剩下了他和宋青鸣二人。
“青鸣,知道你刚回来,本不应该去打扰你的,只是此事确实有些棘手,我一个人难以决断,这才不得不去请你过来。”
“六叔,究竟发生什么事了,为何让你如此紧张。”看到眉头有些紧锁的宋长风,宋青鸣心中顿时有些一惊,难道真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吗?
在宋长风的娓娓道来之下,宋青鸣这才知道了最近发生在宋家领地中的一件大事,不由得也跟着皱起了眉头。
就在两天前,宋家下面的的一个炼气家族,凤头山王家突然派人来到宋家告知了宋长风一个十分意外的消息,王家在自家的领地上发现一片庚金矿脉。
事情时期发生在两个月前,当时王家的几名修士他们家领地中发现了一片矿脉,一开始王家以为是普通的精铜矿,也没有想太多,直接就开始安排凡人就挖了一部分出来。
结果发现挖出来的矿石有些不太对,王家修士就带了几块去了隔壁的江陵坊,想要出手看看这矿石,结果让他们得知了一个更为震惊的事实,他们家挖到的这片矿不是普通的精通矿,而是修仙界非常少有的庚金矿。
得知了这个事实后,王家人彻底慌了神,只能赶忙派人将此事告知了主家。
听完这个消息后,宋青鸣也是着实有些意外,不同于玄铁,精铜等这些较为低阶的炼器材料,庚金这种材料,可是能用于炼制高阶法器的,庚金矿脉在整个卫国大概也就只有十几处,基本上全都掌握在逍遥宗手中。
这种高阶炼器材料价值非常高,哪怕只是小型矿脉,整体价值也比普通精通矿价值高上十几倍,面对这种稀有的矿脉资源,别说是一个小小的炼气家族王家了,就算是宋家发现这处矿脉,他们也没有独自开采的资格。
“六叔,此事必须要马上通知逍遥宗,否则时间拖久了,万一逍遥宗在别处知道了这个消息,上门说我了一个故意隐瞒不报之罪,到时我们就算是有理也很难说清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