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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倘若不曾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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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记不清,扔出去的是今晚抽掉的第几支烟。

    可能是因为我喜欢抽白塔的原因,所以,一切事物对我来说都是‘白搭’。生活如此,感情亦不例外!

    我倒是偏爱这白塔的清淡,一如我的人生。可要说偏爱,也不尽然。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这7块钱一包的白塔,它便宜!和我一样便宜,不对,应该是我比它更便宜!

    我酷爱这黑夜,它是上苍赐予孤独最华丽的外衣,好让人安静的享受这份美。恰恰也是此般漆黑的夜,让这世上‘众生平等’。因为没有光,所以谁也看不见谁的脸嘴,谁也不用看谁的脸嘴。

    这样说来,也有些许矛盾。所谓享受孤独,只不过是孤独的人,费尽心机为自己这份孤独找寻的借口而已。

    因为孤独无处安放,所以才假以‘享受’的砌词。堂而皇之,给自己戴上一张自我感觉能掩饰一切的面具。

    我不知道此刻,异国他乡的舒晴是否和我一样。也会辗转难眠,也会想起那些年月。

    每每至此,喉咙总是堵了一口气。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

    想来也是可笑,她怎么会和我一样呢?英国和中国本就隔着7小时的时差。就是这简简单单的7个小时,却是我耗尽此生,也不见得能达到的‘高度’。

    而舒晴,却具备一切说走就走的资本和权力!

    朦胧之间,耳边仿佛又响起了那句歌词。

    ——我的夜晚是你的白天,当我思念时你正入眠;

    我的夜晚是你的白天,当你醒时我梦里相见;

    只为了和你再见一面,我会不分昼夜的想念,我会不分昼夜的想念

    想着想着,我的世界便出现一条裂缝。裂缝对面,站着舒晴的背影。我伸手去抓,却遥不可及,也忘了我和她之间隔还着这道道现实的深渊。

    那么多的烟头,却无法将胸中的沟壑填满。还没熄灭的火光,也未曾能将心上的褶皱烫平!

    起身离开出租屋,我沿着北京路一直往翠湖走。

    深秋的春城,竟然下起了雨。我就这么淋着雨,走在清冷的街道。

    恍然间,看到一个人,孤立无援的站在荒漠里。他努力向前奔跑,在荒无人烟的沙土之上。尽管拼了命,依旧找不到一片可以栖身的绿洲。

    骤雨来袭,才措手不及,仓皇逃离,终还是避无可避。

    我的心,恰似这荒漠。春城突来的雨,没能给到半点滋润。只留下一地狼藉,满目疮痍。

    仰起头,任凭冰冷的雨水敲打在脸上。我以为这样就能掩盖住眼里的潮湿,可这雨水终究还是流进了眼睛。

    最后,汇聚成河,一泻千里!

    “小丁丁,我要死了,快点出来救我狗命!”坐在翠湖弧形走廊里,我掏出手机,拨通了林丁的电话。

    “莫羽,你有病吧?要死赶紧的,回头我一定给你定个大大的花圈,再烧几个丫鬟下去伺候你!”

    “哎!人心不古,世态炎凉啊!我告诉你,我现在就在翠湖边上。我限你十分钟之内赶紧给爷滚过来,不然明天你就会在昆明头条上看到,一男子为情所困,万念俱灰。最后,投湖自尽的新闻!”

    “滚!我上辈子该你的!”

    林丁愤愤骂了一句,之后便挂断了电话。

    她是我最好的‘兄弟’,也是我的头号‘黑粉’。我和林丁的关系,永远存在于损和被损之间。

    不过,她却总能在我最‘破败不堪’的时候出现。对着我的伤口一顿撒盐之后,又‘风轻云淡’的离开。

    当然,至于我在和舒晴的这段感情里的所有表现,她也是替我感到极为‘不齿’的。

    “你不是不过来吗?”

    我抬头看向面前的林丁,穿着我送她的那套小熊连体睡衣,发间还往下滴着水。

    一阵微风吹过,还能闻到女人专有的清香。林丁谈不上沉鱼落雁,但放到人群中,也是独一无二,让人会忍不住不想移开视线的存在。

    “有傻子要投湖,这个热闹我肯定不能错过!你不是要死吗?这湖你还跳不跳了?要跳赶紧的,等你死透了我好报警让警察来给你收尸!”

    “你过来就是为了往我伤口上撒辣椒面的?”

    “别废话,爱死不死,不死我要回去睡觉了!”

    “林丁,我想喝酒!”

    长叹一声之后,林丁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我。片刻,便转身往走廊一头走去。

    “两瓶北京二锅头、一包云烟印象、一碗卤煮,还有两杯奶茶。跑腿费给你个打折友情价,99块,印象算是我赏你的。加起来,一共208块,现金还是微信?”

    林丁提着方便袋,一脸认真的站在我面前。

    “瞧你那副资本家的嘴脸,你这钱也赚得太容易了吧?赶紧的,把酒拿过来。”

    “不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德行!那你把我送你的小熊睡衣脱下来,现在就脱!那可是我花了将近小半月工资给你买的!还有,我没看错的话,那两杯奶茶也是买一送一。你那杯36,赠品是给我的吧?”

    “你要不要脸?送出手的东西,哪有再要回去的道理?再说了,姑奶奶大晚上冒雨跑出来陪你,这奶茶也是我应得的。别扯,给钱!”

    林丁一脸高傲不为所动,像是怕我抢一样,说话的同时还将方便袋往身后藏了藏。

    最终,这场交锋,以我的妥协告一段落。

    想着我和林丁的这份默契,是和舒晴从来没有过的。

    要不是碍于林丁的性别,我俩还真能‘好’到同穿一条裤子的程度。当然,这份‘好’,仅限于她能在我失意的时候出来陪我。

    而我,刚刚才以付出208块的巨款为代价,‘买下’了她的这份陪伴。次次如此,她却乐此不疲。

    我喜欢白酒,最为钟爱的还是伏特加和二锅头。

    我不喜欢啤酒的那份‘矫揉造作’,反而更加迷恋白酒对味蕾火辣的灼烧感,每一口都强烈刺激着我的神经。

    或许,人的某些习惯难以改变。又或许,是没有找到令其为之改变的那个人或某件事。

    正如我对舒晴的执念,将来某一天,我会不会也喝起啤酒?会不会也将对舒晴的那些记忆,从脑海里渐渐淡去?

    谁知道呢?

    “莫大爷,两年了,舒晴走了两年,你颓了两年!她要是心里有你,为什么说走就走,还这么久连一条信息都没给过你?要我说,你一个人在这里暗自神伤,没准人家早就儿孙满堂!”

    “你也不亏,到时候等舒晴回来。我给她说说,让你当她孩子干爹。反正亲爹干爹都是爹,只不过一个出力,一个不出力。说到底,你还赚了,白捡一堆好大儿!”

    林丁和我一起靠在走廊的墙上席地而坐,一边抢着我手中的卤煮,一边对着我喋喋不休。

    “你这嘴,要不要再毒一点?”

    我没再理会林丁,她这旁观者的清醒,让我对舒晴的那些幻想,渐渐支离破碎。

    打开一瓶二锅头,我对瓶‘咕咚咕咚’就准备一口喝下去。

    这56°的烈酒,宛若一头猛兽,在我的身体里肆意冲撞。

    我爱这烈酒,却不依赖于它。只是偶尔想起,便甘愿承受这份灵魂被灼烧的苦楚。

    倘若对舒晴,我也能这般收放自如,倘若不曾遇见,那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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