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遇事不决跑路快
面对叶飞的调侃,史密斯只是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错失奥运冠军?那是没有的事,自己都不是运动员,何来的错失奥运冠军一说?
十岁的运动会冠军?那更是没有什么稀奇的,你能指望十岁左右的孩子的比赛,能有多严格?
稍微重点的枪他们都拿不起来,威力大的枪,后坐力同样大,所以能给十岁孩子用的枪,配置方面都是经过一定的消减的,由此可以想象,比赛是更偏向于表演性质的,看个热闹就好,不要当真。
以免有的家长飘了,真觉得自己的孩子有什么天赋,从而将赌注押在这上面,最后赔的倾家荡产。
史密斯注视着不远处的翰莫森,心想着这就是追杀他们的罪魁祸首,原本还以为自己还要寻找一番的,没想到他自己就跳出来了,而且还承认了下令杀死婴儿的就是他,这算不算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史密斯不说话,叶飞讨了个没趣,只好拿出枪瞄准着翰莫森一伙人,具体瞄准谁?开枪之后谁中弹了,瞄准的就是谁。
“呼哧……呼哧……”大喘气的声音在耳边传来,这声音听起来不像是人发出来的,倒像是动物。
叶飞奇怪的朝发出声音的位置看去,只见一只大狗,正蹲在地上,伸出舌头、喘着粗气,瞪着大眼睛看着叶飞和史密斯他们俩。
叶飞菊花一紧,浑身一个激灵,差点没被吓的叫出来,还好他及时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叶飞此时有点明白自己盯着史密斯看时,史密斯的感受了,原来冷不丁的发现有东西盯着自己,是这么吓人的一件事。
“嘘!”叶飞朝大狗比划着噤声的动作,安抚着大狗的情绪。
这一幕着实好笑,你还指望狗能看懂人的动作?
嘿,你还别说,狗还真看懂了!
看到叶飞噤声的动作,大狗改蹲为趴,用两只前爪捂着自己的狗嘴,不让自己大喘气的声音传出去。
看到大狗如此的乖巧,叶飞眼睛一亮,伸出手掌,怒搓大狗狗头:“乖狗狗,等下喂你吃火腿!”
叶飞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对于猫猫狗狗的更是没有抵抗力,以前他父母还在的时候,他们家养了一只狸花猫,狸花猫的年纪比叶飞还大一岁,养了已经有二十三年了,绝对算是猫中长寿的。
可以说叶飞都是他们家的猫看着长大的,可惜后来在叶飞父母出事离去之后,狸花猫也跟着失踪了,害的叶飞还伤心了好久。
甚至他背后肩膀上画的猫咪图案,就是照着狸花猫的样子画的。
说起这个,当时还有一件趣事,叶飞记得自己老爸给自己画图案的时候,狸花猫还在一旁监督来着,还时不时的点头,像是对画的图案感到非常满意。
史密斯也注意到了大狗的存在,正准备有所动作的他,就看到叶飞已经安抚好了大狗的情绪。
史密斯也喜欢动物,在平常的时候,他也不介意逗逗狗,可现在不是时候,动物毕竟不是人,它们控制不了自己,人在有意的情况下,可以很长时间的不出声,动物不行,它们时不时的就会叫上两声。
本来就不会说话,你还不让动物叫了?
狗在所有动物中,算是智商比较高的一种动物,它们能听懂人类的一些简单指令,经过训练,它们甚至能配合人类进行活动,这也是搜救犬、导盲犬、牧羊犬等一系列不同犬种的由来。
可再怎么聪明,它也是狗,也是动物,是动物,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本能。
所以,史密斯也做好了被发现的准备,他和叶飞算是动不了了,一动,狗准叫。
在遇到狗的时候,你要是没有它跑的快,那就千万不要跑,你一跑,狗就会追,还会追着你叫,它会以为你是在跟它玩你追我跑的游戏,你要不停下,它就会追着你跑个不停。
当然,这种的一般是自家养的狗,或者是你熟悉的狗,要不就是狗熟悉你,所以才会跟着你玩游戏,但也有的狗,它就是喜欢玩欺软怕硬,把和你的追逐,当成是追逐猎物的游戏。
你要是没把握跑赢狗,就赶紧在附近找找防身的东西,哪怕是一块砖头,俗话说嘛“狗怕弯腰”,你至少要做出防御的姿势,让狗觉得你没那么好欺负,它才会只冲着你叫,而不是真的扑上来咬你。
以上的情况只针对普通狗,遇到疯狗了,能跑就跑,跑不了也要爬到高的位置,占据有利地形,进行反击的同时拨打电话报警,让专业人士来处理。
“公爵夫人,乖狗狗,你在哪?我们该走了!”不远处的翰莫森传来呼喊的声音,呼唤着自己的爱犬回到自己的身边。
果不其然,主人一喊,名叫“公爵夫人”的大狗就给出了回应,“汪汪……汪汪……”。
也不知道翰莫森这是在内涵谁,给自己家的狗起了一个这样的名字。
狗的叫声持续了好一会儿,翰莫森都不见自己的爱犬向自己奔来,这不正常,他眉头一皱的想到。
往常只要自己一喊,不管狗当时是在做什么,也不管自己在哪,狗都会朝着自己的方向跑来,边跑还边汪汪叫着,直到回到自己身边了,狗才会停止喊叫。
可是,这回只是叫,却没见到狗影?
“公爵夫人……公爵夫人……”翰莫森又尝试的叫了几声,还是只闻狗声,不见狗影。
他给利兹打了个眼色,利兹当即明了,他拿出了自己的手枪,带着几个手下,朝着狗叫声传来的方向,小心翼翼的摸去。
翰莫森一边后退着,一边给留下保护他的人打手势,让他们呼叫增援。
这里是军工厂,是他的大本营,前面说过,只要军火商想拉队伍,绝对很简单,因为他们自己就能制造枪械武器,而没有额外的花销,只要找几个人,给他们武器,那就是一支队伍。
在自己的地盘,增援的速度绝对快,只要几分钟就能赶到,因为他们就住在这里!
利兹拿着枪一步一小心,和他的哥哥不同,他要更加的谨慎许多,赫兹喜欢冲锋在前,有什么危险也会和手下一起上,利兹不一样,他喜欢躲在手下身后,让手下的人先上,他自己在后面遥控指挥。
这也是手下大多拥护赫兹的原因,因为他们的老大是有事真上,而不是事后诸葛亮。
翰莫森选赫兹上位,而不是选利兹上位,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哪个老大都不会把和自己性格相近的人,放在自己的身边。
要不是利兹还有点实力,早就被翰莫森给开除了。
走在几个手下的身后,转过一个货架的拐角,利兹一眼就看到了公爵夫人,被人用绳子绑在了货架架子上。
绳子绑的很紧,任凭公爵夫人怎么挣扎(怎么感觉哪怪怪的?),都挣脱不了身上的绳子,反而越挣扎,绳子就越收缩,有的绳子随着挣扎,已经陷入了公爵夫人的肉里。
绳子是叶飞绑的,参考自日本网上的视频教学,意志力薄弱的朋友千万不要去搜,否则很容易陷入进去出不来。
叶飞是喜欢小动物不假,但也分什么时候,他不会因为喜欢动物,而心慈手软放过它们,他喜欢小动物的前提,是小动物不会给他造成威胁。
公爵夫人一叫,就会吸引到别人的注意,然后他和史密斯就会暴露,这也就对他造成了威胁,所以叶飞就对公爵夫人动了刑。
用来自日本的捆绑技术,把它绑在了架子上,用它的叫声来吸引敌人的注意力,而自己和史密斯则悄悄转移了方位。
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割开了公爵夫人身上的绳子,绳子一断开,公爵夫人就哀嚎着跑掉了,估计是去找主人寻求安慰去了,看着跑掉的大狗,利兹皱着眉头,思考着事情的不对。
在公爵夫人被绑着的身边,有几个脚印,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从数量上来判断,应该是两个人。
两个人?不好……
利兹一惊,暗道自己上当了,而此时不远处传来的枪声,也证实了他的想法。
“呯呯呯……”
枪声不绝,叶飞和史密斯已经和留守在翰莫森身边的人交上了手。
原来趁着利兹去解救公爵夫人的这短短的时间里,叶飞和史密斯已经摸到了翰莫森的附近。
原本两人是打算活捉翰莫森,打算再从他身上套取点情报的,但可惜的是,翰莫森身边的保镖也不是吃素的。
不同于之前赫兹带人追杀他们的时候,带的犹如混混般的人,翰莫森的保镖一看就是军队里退役的精锐,他们训练有素,懂得相互配合。
在叶飞和史密斯刚开枪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反应了过来,留下了两具尸体,而剩下的人则是迅速掩护着翰莫森,躲在了货架之后,用货架当做掩体,一边进行着反击,一边掩护着翰莫森撤退。
一开枪,就等于暴露了他们俩的方位,而利兹已经带着他的人返了回来,接替了翰莫森保镖的位置,让手下的人进行反击,利兹则是一个人来到了翰莫森的身边。
“先生,这里不安全,我们先撤,这里交给手下的人就行了。”
好嘛,一开口就把手下卖了!还我们先撤,让手下的人顶着,说的你自己好像不是别人的手下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