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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郑鄤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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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很多大事,往往源自细微之事,而一旦牵涉到女性情感纠纷,其引发的祸患往往最剧烈、最具破坏性,就像郑鄤(号峚阳)身败名裂的悲剧一样。郑鄤,是进士郑振先的儿子、另一位进士郑某的侄子、大学士孙淇澳的女婿、大学士吴区闻的外甥。他在十八岁时中举,二十八岁考中进士,入选庶吉士,并敢于公开指责权宦,一时声名鹊起,如高山峻岭般雄伟,前途远大。然而,郑鄤自幼就对其母的嫉妒心理抱有反感,长大后看到母亲对待婢女极为苛刻,特别是对年轻婢女的虐待尤为严重,更加深了他对母亲行为的不满,甚至不愿再见或听到母亲的消息。因此,郑鄤离家出走,独自在深山隐居三年。

    当时,有个擅长通神、预告来生祸福的巫婆,深受当地妇女的信任,她们对巫婆的敬畏程度堪比观音菩萨和阎罗王。郑鄤希望能以某种方式改变母亲的残暴行为,使之变得宽容慈爱,他觉得口头劝说和摆事实讲道理难以见效,于是想到借助宗教信仰和因果报应的说法来进行教育。于是,他恭请巫婆与母亲相见。巫婆布置法坛,点亮烛火,一开始低首闭目,然后发出呻吟,突然睁大眼睛,双掌颤抖,用汉话大声呼叫:“郑家的吴氏还不赶快下跪。”

    郑鄤为了增强母亲对巫婆所说内容的敬畏感,赶在母亲之前先行下跪。母亲看到一向对鬼神之说持有异议的郑鄤如今也屈膝下跪,心里悔过的念头顿生,也随之跪下。接着,巫婆细数母亲虐待婢女的各种冤情,冥界有许多为此告状的。母亲不愿意巫婆详述她的过错,但巫婆却用洪亮的声音明确指出了她的罪行,并强调如果不改正,将会面临快速而严厉的报应,以此来震慑母亲。郑鄤见状迅速转移话题,说:“当然知道这是罪过,现在只想寻求化解的方法。”但巫婆坚决不同意轻易放过。母亲闻言,极度懊悔,不住地低头磕头,眼泪沾湿了衣襟。郑鄤直截了当地问:“按照阴间的法则,现在会受到怎样的因果报应?”巫婆回答说:“将会惩罚她在接下来的十几世中做苦命的婢女,且她的生命期限仅剩下百日左右。那些被她虐待致死的婢女,将成为她的主人。”

    母亲听后,额头撞地,涕泪横流,恳求解救。郑鄤再次引导对话,问阴间报应与现世报应哪个更重。巫婆回答现世报应更为严重。郑鄤说,是否可以通过现世受罚来消除过去的罪孽?巫婆同意可以折算。母亲恳求减轻惩罚,巫婆说:那让你得上恶疾吧。母亲继续恳求,巫婆说:“让你吃不下饭,眼睛失明吧。”母亲再次恳求,郑鄤从中说和,提出:“以现场接受杖责的方式来消除罪过,以后绝不再犯,可以吗?”巫婆答应了,说:“你儿子身为贵人,他既然说了就这样吧,你母亲来世仍能成为一品夫人,而受虐待的婢女也将得到超度。”母亲听后欣喜若狂,主动要求杖责,无论多少棍都愿意承受。巫婆宣布,原本应杖责八十,但因真心悔过和郑鄤的尊贵身份,只需打二十棍惩罚前罪就行了。于是,由郑鄤执行杖责母亲,这一决定源于巫婆的指示。从此,杖母一事成了无可争议的事实。此事发生在郑鄤十八岁那年四月初旬。

    至于说到郑鄤的儿媳,她是辛未年(公元1631年)进士韩钟勋的女儿。韩钟勋在被任命为长沙府湘阴县知县后,三年时间里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即将因其优秀表现而被选拔升迁。有一天,他去上级府衙接受考核时,乘坐的小轿在弯曲巷口与刺史出行的队伍相撞,刺史命令手下鞭打了轿夫二十下。韩钟勋并未对此事过于在意,返回寓所后更换了随从,再次前往巡抚衙门等候觐见。所有州县官员都在那里焦急等待,对他的迟到感到惊讶。韩钟勋解释了刚才的情况,当时辛未年(公元1631年)科举录取的进士中有八人在场,其中有六人来自苏州和常州四府,他们对韩钟勋刚才的境遇感到愤慨,认为一个老朽的知府不应该欺负即将升迁的知县,这这不是正常的世道秩序啊。大家一致决定,一定要等刺史处置违规的吏书和役人,每人各打四十板,以惩戒其嚣张妄为。最终,共有五人受到惩罚,总计二百板。知府对此事无法容忍,敲响鼓鸣冤申诉,甚至哭诉请求辞官。后来,各官员依次进见巡抚,但湘阴县递上的帖子被退回,未能当面陈述。知府在巡抚府邸待了三天,正在调解此事时,竟因气结而去世。他的儿子愤而提起诉状,使得巡抚方面不得不正式介入处理此案。

    韩钟勋在返家后闭门不出,极度烦闷焦虑,其夫人也在此时旧病复发,几天后不幸去世。他们仅有的一个儿子,虽然年纪尚小但非常聪明,也在这个时候因天花去世。韩钟勋悲伤抑郁,几天后也跟着离世。有人说,在一个月前,有人砍伐了一棵巨大的老树,树根流血,韩钟勋自此身体不适,这也是有事实依据的一件事。韩钟勋的女儿本来已经许配给了郑鄤的儿子,如今自湘阴归来,虽然失去了父母兄弟的依靠,但她还有祖父可以倚靠,应该让她在祖父的抚养下成长。然而,郑鄤却将湘阴县遗留下来的资产作为韩钟勋女儿的嫁妆,并借口童养媳,早早地让韩女入住家中。传统上,随嫁的婢女年龄应该低于新娘,且必须选择勤劳谨慎、懂礼仪、不多言的女子来陪伴。但郑家的做法却是让各种身份不明的男女仆人混杂居住在一起,导致良莠不分。韩女远嫁而来,其贞洁状况难以辨别清楚,船上搬运而来嫁妆数量,无论多少也都一并纳入郑家,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瓜田李下的嫌疑,就应当如秋霜般严肃警惕,而对于童养媳这样的安排,也不适宜随意挂在嘴边,从而引发不必要的误会或流言蜚语。结果韩女最终自缢,步上了父母兄弟的厄运,而郑鄤因此遭到诽谤,也与家中男女仆人混杂相处有关。如果一定要寻找确凿的证据来证实这些情况,那就过于穿凿附会了。

    至于郑鄤奸淫妹妹的不轨之事,郑鄤不幸有一个这样的妹妹,更不幸的是这位妹妹嫁给了钱家的儿子。女性品行不端,各种恶劣行为都可能发生。人们喜欢谈论那些行为不检点的女性,对她们的负面评论和指责也是无所不尽其极。这种情况正如欧阳修(字永叔)因为一首诗词,就被人指责为品行不端一样。如果要为郑鄤澄清类似的非议,只能求助于公正无私的神明来进行裁决了。

    郑鄤,讳字峚阳,常州横林人,于壬戌(公元1622年)科中通过文震孟主持的科举考试成为进士。文震孟就职后,上书倡导圣学,但奏疏被暂时搁置,郑鄤也因此议题再度议论,并指出奏疏被留中不发,背后必定有隐藏的阴谋。当时,阉党势力刚刚兴起,郑鄤因此被贬谪并调离京城,与文震孟一同赋闲在家。等到新帝登基后,两人都得以恢复官职。文震孟后来官至高位,而郑鄤仍留在地方,但预计之后将进入中枢要职,在朝廷任职和赋闲在家的时间,大概是一样的。郑鄤性格耿直,言辞犀利,两院官员中有许多人重视他的意见,他的建议能够影响官员升降,甚至在复查官员功过时,都会首先征求他的意见,然后再把正式文本送给他看。不仅如此,他对科举考生的选拔也有极大的影响力,无论是参加科举考试的秀才,还是入学府学习的儒童的录取,还有督学所重视的关节问题,他的片纸只字甚至比朝廷的敕令还要管用。郑鄤名声显赫,实力雄厚,达到了他人难以企及的高度。然而,天道忌盈,也对其产生了厌恶和不满。

    他舅舅孙淇老多次被征召却不肯出仕,郑鄤坚持陪同他一起进京,七年七月,孙淇老以大宗伯的身份应召准备出山,以水路进京,郑鄤则选择了陆路前往京城。因嫉妒孙淇老的人同时也嫉恨郑鄤,导致郑鄤被构陷入狱。

    当时,锦衣卫指挥使吴孟明带着两个儿子庚臣和世臣,让他们在监狱接受郑鄤的教导。郑鄤先让他们学习一项技艺,并对他们表现出的才能击节赞赏,坚信他们将来一定能够登科及第。吴孟明对郑鄤给予了极高的礼遇,不仅供应精美丰盛的饮食和华美的服饰,甚至超过了对待皇帝的规格。在关押郑鄤期间,每天仅其饮食开支就要耗费六两银子。然而,尽管郑鄤被弹劾的是杖打母亲的罪行,却始终没有对其进行正式的审讯,一关就是三年。

    后来,京城夏季干旱,皇帝下令各衙门上报弊政,昭雪冤屈。吴孟明上奏说:我所在的衙门内存在的冤屈,自然有专门的法司部门负责公正裁决,我不敢擅自干预。然而,像郑鄤这样被长期幽禁长达三年之久,且一直没有审理查明的,或许应当考虑释放他,以顺应天道,求得和谐安宁。上疏之后,皇帝对郑鄤杖母一案反应极为严厉,认为此乃悖逆人伦,严重触犯法律,若郑鄤无辜,为何无人替他申诉?下令在京的常州府(郑鄤家乡)人士据实公正回报关于该案的情况。

    当时,三位常州籍的朝廷官员刘光斗、刘呈瑞、王章正处于丁忧之中,其中刘光斗收到了母丧的噩耗,准备回家守孝。这时,有一名叫许曦的武进县落魄秀才,曾与管绍宁一同考上秀才,闲来无事来到京城,正好赶上选拔武英殿中书的职位,管绍宁因此选中了他,每月俸禄一石粮食,但并无实职,每天没有正事,属于不是正式官员却享受官员待遇的人物。他代主审官员起草了一份奏疏,进一步坐实郑鄤杖打母亲的罪名,并附加指控他有乱伦行为,如与儿媳、亲妹妹通奸,以佐证他的恶劣品行,他的奏疏提前一天送达朝廷。刘光斗上疏说:我本出身于世代书香之家,父母对我读书学习的要求极为严格,珍惜每一刻光阴。从六岁开始跟随老师学习,直到二十岁连续取得科举佳绩,我从未敢在学业上有丝毫懈怠,不敢擅自离开书房。对于郑鄤的事情,因我一直专心于书馆之内,未曾听到外面的传闻。王章则说:我本是一个农家子弟,家离城市有一百里之遥,郑鄤的事情发生在官宦人家的内宅之中,作为乡村百姓,我的耳目所能触及的范围有限,确实未曾听说或亲眼见过郑鄤的这些事情。他们二人的奏疏晚了一天送交朝廷,并预先告知了政府相关部门。对于许曦的奏疏,法司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而对于刘光斗和王章的奏疏则表示,关于郑鄤一案已有皇帝的旨意下达。

    起初,相关部门审查认为此案缺乏实证,仅凭传闻和猜忌定罪,言论含有诽谤成分,若仅革除官职显得处罚过轻,而流放边疆又太过严厉,所以只能等待皇帝作出最后裁决。皇帝下旨认为,未对郑鄤施以刑讯,怎么能得到确切的实情呢?相关部门后续对郑鄤的讯问愈发严厉详尽,认定郑鄤犯有悖逆伦常等罪行,依照法律,此类罪行不可轻饶。皇帝认为因此案尚未得到与亲属面对面的质询确认,故而现在拟定的判决仍然属于失察轻纵,结果在案件还未定论的情况下,郑鄤受到了褫夺官职、降级惩罚,并按照程序一步步移交给刑部处理。

    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年)八月初六日,与郑鄤案相关的男女老幼人员都参加了庭审。郑鄤儿媳韩女的祖父,已是八十高龄,仍匍匐在严刑拷问的场所旁,当被问及郑鄤是否奸污儿媳时,他仅回答一切听凭朝廷公正裁决,而其他人也都不敢说郑鄤是被人诬告的,最终,郑鄤被判处死刑。韩家老翁离开公堂后,悲愤过度,倒毙在轿中。二十六日清晨,对郑鄤施以凌迟的旨意下达,而相关法司拟定的并不是这个刑罚。

    许曦在当天早晨早早到达,催促一同前往西市,也就是俗称的甘石桥下的四牌楼。当时那里还没有其他人,只有当地人员在地上搭建临时设施,并在东牌坊下竖立了一棵带有丫枝的木头。按照旧时的规定,死刑执行地点在西边,而凌迟则在东边进行,临时设施内则坐着总宪司寇秋卿这类高级官员。

    过了一会,执行刑罚的差役们都拿着一个小筐,筐中藏着铁钩和锋利的刀具,他们不时地取出刀和钩刃,在砂石上打磨锐利。辰时和巳时之间的时刻,人群聚集如山,房屋周围全是围观的人群,声音嘈杂异常。郑鄤被安置在南牌楼下的筐篮之中,他摘掉帽子、赤着脚,面对着一个童子不断叮嘱家中的事务,言语连绵不断。旁边的人说,西城察院的官员还未到场,还需稍等片刻。过了不久,郑鄤被人从人群中抬着进入了刑场,远远望去,能看到行刑台上竖立的木桩,还能听见他在人群中喧闹鼎沸之中说的话,似乎是不解为何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就在嘈杂声中,忽然传来宣读圣旨的声音,最后大声宣告他按律应被处以三千六百刀的凌迟之刑。

    上百名刽子手齐声响应,其声音如同雷鸣般震撼,围观的人们无不吓得浑身颤抖。在炮声响起之后,大家都踮起脚尖、伸长脖子,人群高度顿时增加了约一尺左右,现场拥挤至极,以至于即使在如此密集的人群中实际上很难看到行刑的场景。刚开始行刑时,具体情况不清楚,只见一根带有丫叉的木桩上,粗大的绳索紧紧勒住其中,有一个人站在木桩后面,伸出双手向下探去,将郑鄤的内脏取出,放置在木头丫叉的顶端,围观的人们无不感到极度震惊和恐惧。突然间,那人又拉动绳索,郑鄤的头颅瞬间落下,此时已被斩断,但面部仍然面向木背,仿佛他的整个身体还完整地连接在一起。随后他的身体被一片片割下,就像刺猬的刺一般密集切割。片刻之间,手持小红旗的信使急速向东奔驰而去,如同疾风闪电一般,将行刑刀数报告给皇宫。午时过后,行刑完毕,天空也变得极其阴暗凄惨。在归途中看到,整个长安城内都有人购买新鲜的肉片用来当作治疗疮疖的药物。二十年前以文章气节和功名显赫的官员,最终竟与参术甘草等药材一同发挥了治疗的功效,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大奇事。

    年轻时的郑鄤跟随父亲在寺中生活,他们的日常饮食起居完全相同。当地乡里的一些年轻人误以为寺中的僧人弟子是尼姑,想要捉拿他们。消息传到寺庙,乡里的一个小官来到寺庙见到郑鄤的父亲,竟然立即跪下行礼拜见,这让周围的人都大吃一惊,原来这位小官是郑鄤父亲的门生。

    郑鄤在狱中,曾用重金贿赂周奎,试图通过周皇后疏通关系为自己说情。有一天皇帝进入后宫,皇后提起说:“我听说常州有个郑鄤……”还没说完,皇帝立刻看着皇后说:“你在宫中,怎么知道郑鄤的事?”皇后一听,感到害怕便没有继续说下去。当郑鄤得知自己将要被施以极刑的时候,他在纸上执笔画了一个大圆圈,形状类似“干”字,随后将其涂黑,不留下一点空白。他的意思是虽有天而无日,暗示朝廷昏暗不明,以此表达对皇帝的怨恨。

    郑鄤小时候遇到一位擅长摸骨的盲人,起初盲人预测他会成为翰林,但在摸到小腿部分时,惊讶地说:“身为翰林,为何骨头如何破碎?将来必定遭受刑罚。”郑鄤身材肥胖,有些像猪的体型,因此贪恋财物和美色。由于母亲的缘故,他鼓励父亲出家为僧,父子俩一起避居到浙江某座寺庙中。年轻时的郑鄤跟随父亲在寺中生活,他们的日常饮食起居完全相同。当地乡里的一些年轻人误以为这个僧人的徒弟是尼姑,想要捉拿他。当地县令听说后传到寺庙,看到郑鄤的父亲郑振先,竟然立即跪下行礼拜见,这让周围的人都大吃一惊,原来这个县令是郑振先的门生。

    译者注:1宋朝诗词大家欧阳修,因为写的一首词《望江南》:“江南柳,叶小未成阴。人为丝轻那忍折,莺怜枝嫩不堪吟,留取待春深;十四五,闲抱琵琶寻,堂上簸钱堂下走,恁时相见已留心,何况到如今”,被人诬告与自己的外甥女张氏通奸,声名大损。

    2大金吾,指负责京城治安和军事防卫的官员,明朝指锦衣卫指挥使。

    3西曹,一般指刑部,这是因为古代的官署布局中,吏部位于右,刑部位于左,古人以东西方位来区别左右,所以有时也会把刑部称为“西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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