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洋芋糍粑
秦幼岚现代是湘楚人,除了有湖湘人爱吃辣的特点外,也格外偏爱口感软软糯糯的东西,比如糯米、汤圆、麻薯之类。
昨儿个王伯带来的那一车蔬菜里,有不少是土豆,对于这批土豆的处理,秦幼岚心中有了计较。
说起来现代生活中用土豆做的小吃也不少,像是川蜀的狼牙土豆,西餐里的芝士焗土豆等等。大家都格外喜欢这朴素不起眼的食材,不仅因为它价格便宜、淀粉含量高且容易饱腹,更是它本身的味道,经过不同手段加工后会散发一加一大于二的香味。
湘楚的隔壁黔省可是尤其中意这洋芋,遍地都是卖洋芋粑的摊摊。
不过秦幼岚准备做的不是这黔地的煎洋芋粑,而是那高原有名的小吃——洋芋糍粑,或者叫洋芋搅团。
洋芋刮掉皮后,分笼屉与糯米一块儿放在锅里头蒸。
在等待的时间里秦幼岚与喜春两人坐在灶边聊天,张妈一个人去店里头准备包子去了,“喜春昨日我跟你说做肉松的法子你记住了没有?”
“记住了,不过就算没记住不还有小姐你在吗?你提醒我就好了。”
“喜春,以后我每教你一道菜,你都要仔细学会,将诀窍和关键都要记在脑子里,这样以后我长期不在店里,你和张妈也能完全支撑起这个食肆。”秦幼岚认真道。
喜春听自家小姐这么说,有点疑惑,“什么叫你长期不在?小姐你是觉得开食肆太累了,不想做了吗?”
“怎么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再辛苦都不会觉得累,“反正喜春你记住就好了,你都学会了日后也多了一门傍身的手艺。”
“嘻嘻,那也要遇到小姐这样不藏私的师父呀!”
喜春嬉皮笑脸的,一句话就被秦幼岚给岔开了话题,难怪张妈总说喜春是个马大哈,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说不准哪一日被人牙子给卖了还只会给人数钱呢!
秦幼岚不是想撂挑子不干了,而是她对食肆日后的规划突然有了一个初步的想法,只是如今时机还未成熟,食肆也还没挣到支持她扩大经营的银子。虽说只要她开口跟爹爹或是大哥要,他们肯定会二话不说的给自己拿钱,但这不是秦幼岚想要的。
她要做到的是既能推广自己手艺,也要让自己的手艺能变成一种盈利手段。
蒸屉上的糯米和洋芋熟了,铁锅里的瘦肉也熟了。
喜春自觉地来干这些搬上搬下的活,她怕蒸笼一不留神掉下来,给小姐那小鸡仔的身板给压瘪咯。
喜春敲肉,秦幼岚戳洋芋。一个要把那肉敲的丝丝分离,一个要把那洋芋戳地粘粘乎乎能拉丝。
喜春看着小姐在那斯斯文文地戳洋芋,一点都不像干活辛苦的样子,反而像是一幅画。此时月亮挂在天上,太阳又即将升起,月光和朝晖交织带来的微弱的光线投在秦幼岚的脸上,让喜春莫名感觉到一种岁月静谧感。
她耸耸鼻子,果然老天爷不会干那离谱事,小姐干活都那么好看,所以她是侯府小姐。而自己呢?眼前那麻布袋里的猪肉仿佛和自己有仇一般,被自己敲的嘭嘭响,难怪自己是个粗使丫头。
一切就绪后喜春与秦幼岚俩人合力将东西一齐搬到食肆里,张妈准备的包子也蒸上了。
生活多艰,古人们日出而作,天还没完全亮堂,街道上的人就不少了。开早餐的店铺早就与悦来食肆一样,飘起了烟火,没钱盘下一个铺子的生意人也推着自己的小摊摊出街了。
早晨的客人多是上街买早点的,有码头扛货干体力活的工人,也有领皇粮的衙门捕快,他们的生活状况除了可以看他们身上衣服的布料,也可以从他们吃的早餐窥知一二。
那干体力活的搬货工,吃的都是便宜量大的肉包子,再喝一碗免费的汤,油水足足的,才有力气辛苦一天。那有俸禄拿的官差们也会吃便宜的包子,可他们的选择却比那穷苦人家多很多。刚领俸禄那几天荷包鼓鼓,想吃啥吃啥,浪费一点儿也没所谓,月底那银子花的差不多了的时候,便也与那普通老百姓一样啃包子。
今儿个悦来食肆里早早就坐了不少人,昨天的五斤糯米根本就不够卖,好多客人都没吃上,现在喜春卷饭团卷不赢。
一个身材粗旷的二十几岁男子走进店里头,他就穿着一件洗的发白的麻布衣服,上头还打了不少补丁,只是那针脚乱七八糟,一看就是女红不熟练。
他如今日日光顾这悦来食肆,一眼就发现了桌上的洋芋糍粑,粗哑着个嗓子问:“今儿个又有新玩意?”
“应崧要不要试试?这是洋芋糍粑。”张妈与这些熟客早就混熟了,大多数人姓甚名谁,家住何地,做什么活计,领多少薪水都被她打听的一清二楚。
应崧摇摇头,他可是意志坚定之人,“我今儿个可是奔着昨日那肉松饭团来的。”
“这洋芋糍粑不贵,四文钱一碗,你也可以要洋芋糍粑包那肉松,价钱和饭团是一样的。”秦幼岚向他解释,那洋芋糍粑除了可以吃汤的,也可以和熟糯米做一样的用途。
“四文钱是不算贵,你家一个包子都六文钱了,那就给我来个糯米饭团再来个洋芋糍粑吧。”
他也知道悦来食肆家的肉包子要比别家贵那么一两文钱,可谁叫他就是觉得那牛羊肉比猪肉够味呢?自从在悦来食肆家吃过一次后,他就没买过别家的早点。
秦幼岚好心提醒他,“应叔叔这淀粉含量高的食物吃多了会‘烧心’,你确定你的胃受得了吗?要不你就点一样,也能吃饱了。”
应崧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小姑娘莫要小瞧了叔叔,我这身板吃啥都没问题。”
秦幼岚闻言便给他准备起来洋芋糍粑。
用筷子搅了一大团放在碗里,舀了一勺秘制酸汤在碗里,她前世学做过那黔地红酸汤,最后撒上一点儿葱花,连着喜春卷好的饭团,秦幼岚给一齐端给应崧。
“叔叔桌上有辣椒油,你可以自己加。”
应崧是个重口味的人,不仅加了两大勺辣椒油,还添了不少醋。
他先尝的是那洋芋糍粑。
没有额外的添加,只是反复的捶打让淀粉之间的产生奇妙的交联,变得口感韧糯,在那酸汤与辣椒油中浸泡后,入口的先是是酸辣鲜爽的滋味,然后是洋芋本身的清香在唇齿间回味。
来此地吃饭的人不像高门大户吃饭恁多规矩,讲究吃饭不咂巴嘴、喝汤不出咕噜声、筷子不能碰得碗叮当响,这儿的人啊,都只讲究一个“快”字。若是他们在谁家店里吃饭吃得磨磨蹭蹭,那定是那一家的味道不咋滴,定然不会想让人去第二回。
应崧一个人高马大的壮年汉子吃东西更是神速,那洋芋糍粑他三筷子就统统下肚,酸辣辛香的味道是格外开胃,他连那热气腾腾的酸汤也是咕咚咕咚地一口气喝完了。
他用袖口随便擦擦嘴,乐呵地说:“我这一日的工钱,大头都花在吃上了,尤其在你们悦来在吃得多。不过能吃到这么好吃的,这银子花的不算亏。”
张妈边包着包子边道,“你这月钱没多少,就多在自个儿家里吃,也能省一大笔钱啊。”
应崧道:“我这家中既无父母,也无妻儿,我是一人吃饱全家不愁,一天最快活的事就是在你们家吃早点了。我省钱给哪个花?还是我自己吃痛快了才是最舒心。”
张妈打趣他,“省钱好娶个媳妇,这样好歹你的针线活有人给包揽了。”
应崧也不尴尬,“算啦算啦!现在这母夜叉多得很哩,我还是一个人快活。”
真如秦幼岚所说那般,吃一样就能饱,那肉松饭团他一时吃不下了,让秦幼岚给他用油纸包起来揣在身上,到时候干活累了歇息的时候还能填填肚子。
秦幼岚最喜欢的便是听张妈与这些食客聊天了,市井人家的生活是她喜欢的。
中午快关店的时候街道突然热闹起来,一帮官差在外头张贴了告示。
喜春是个好热闹的,拉着秦幼岚挤到人群最前面看。
原来是太后下旨,由宫里头御膳房主办一场厨艺大会,名下有在官府登记过食肆酒楼等店铺的老板,或是京城里头知名酒楼的主厨可参加,经过层层选拔,胜出者可进入皇宫里的御膳房当御厨。
这一下可炸了锅!谁人不想吃这公家饭,谁想在这外头辛辛苦苦地讨生计。
御膳房的御厨那可是给宫里们的贵人做饭的啊,厨师要有这机会,谁还耐烦在外头看店里的老板的脸色,还要时不时面对食客的挑剔。
这太后突然下这么一道懿旨也是没办法了,做母亲的见儿子吃的是越来越少,担心他的身体承受不住。既然宫里头御厨做的吃不下,那就去宫外头寻做的合胃口的厨师。
喜春拉着秦幼岚钻出了人群,激动地说:“小姐你也可以去报名,你的手艺那么好!”
“不去。”
“为什么不去?”
“为什么要去?”
赢了又能怎么样?她一个小姑娘就算真能破格做那宫里头的御厨,她也不想去。进了那宫里,无论是什么身份,一辈子就与那个华丽的牢笼绑在一起,她是向往市井生活自由的鸟儿。
如果只是为了出人头地,她还不如简简单单做个侯府小姐呢,身份地位都有了,何必多此一举。
秦幼岚没想到的是,她不想参加,有的人等着她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