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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陆凛的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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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捉弄人的心思和好奇心在这一刻已然消散了。

    黎星忽然就有了些内疚。

    他将扔在一旁的糖捡起来,自己吃了一颗,又塞了一颗到陆凛嘴里:“糖很好吃的,很甜,以后我陪你一起吃糖。”

    他的眼神亮晶晶的,神情是说不出的温柔,微红的脸颊仿佛带着光芒,美得笼罩人心,令人沉溺其中,不愿回头。

    这一次,陆凛本可以躲,但他没有躲,而是从容的接下了那颗糖。

    黎星乖乖埋头喝药,纤长浓密的睫毛显得他难得的安静温柔,颈侧雪白的肌肤看起来有一种如玉般的触感。

    陆凛细细看了一刻,面无表情的垂下眼眸,无声的含着嘴里的梅子糖。

    嘴里的糖,很好吃,眼前的人,很香甜。

    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甜甜的糖里包裹的,是剧毒。

    但是,那时候明知道是毒药,也还是吞了。

    现在也一样。

    因为,糖的滋味真的很好,很令人心动,哪怕只有这样一刻,也甘之如饴。

    “咔哒。”

    黎星将药碗放在一旁的小几上,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陆凛低着头,沉默着,一边收拾药碗一边细看小几上的木纹。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轻轻的说:“待你好了,陪我去看花海,好吗?”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句平静而简单的话下,是多么的颤抖与忐忑。

    然后他听见,黎星欢快的回答:“好啊。”

    平稳无波的迈出房门。

    但手里的陶瓷碗被他攥得极紧,指尖发白,手背青脉浮现。

    方才,只要晚走一步,黎星细看一下就会发现他情绪上的翻江倒海。

    后背无力的靠在墙壁上,他闭上眼,有些按捺不住自己沉沦过快的心。

    他一直很清醒,清醒的知道,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在仕途上,家族上,他该走太子一脉,延续陆家的传统与清誉。

    不该与男子纠缠,行分桃断袖的歪门风气。

    在择偶上,他应该选择高门嫡女,托付中馈,绵延后嗣。

    不该爱恋与他同一个性别的男子。

    实在不该与之有丝毫牵连不清。

    不该、不该、不该、实在是不该……

    在理智上,他明白自己不该动心动情,沉溺于感情,只会令人失去清醒和该有的理智,落得像他母亲一样的结局。

    令人瞧不起,也令他自己瞧不起。

    可事到如今,该做的事,他一件没做,不该犯的禁区,他一步步踏进去。

    他自小学的,被教养的,所遵守的一切,都不允许他去选择这样一条不属于他人生的道路。

    黎星是他规划好的人生里,唯一的变数,来得那样突如其来,弄得他措手不及。

    然而,那些也就罢了,可偏偏,他太明白自己,也太明白黎星是个怎么样的一个人。

    就算是大不逆,违反家风祖训,选择一个男子做伴侣,也也没什么。

    他自己的选择,他自会担着。

    即便动心之人是男子,在情感上,他应该选择一个明辨是非,理智稳重之人。

    可那人偏偏是黎星,他一开始就知道,这个人绝非良配。

    黎星轻浮,傲慢,娇纵,贪婪,懒惰实非伴侣。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自动的排斥黎星,排斥这个乱其心者。

    只是,剪不断,理还乱,越想避开,就越是避无可避。

    明明是想远离的,但却不由自主的靠近。

    明明是清醒的,克制的,嘲笑的,但还是眼睁睁看着自己沉沦下去。

    明明这次巡查,第二站就该去旬阳郡,但看到黎星并不是很开心的样子。

    他竟然打破自己一向的做事原则,放下手中所有的事情,绕路带他来秀丽郡,只为让他能开心一点,多笑一笑。

    仿佛只要他笑一笑,自己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今天,还鬼使神差的约他去看花海。

    在那一刻,他竟然控制不住的倾泄自己的心。

    他真的是昏了头了。

    ……

    三日后,黎星并不算严重的风寒好了。

    他整个人也精神多了。

    如约而赴他与陆凛的花海之约。

    秀丽郡土壤肥沃,气候宜人,几乎是一年四季都温差不大,四季如春。

    所以,这里特别适合植物生长,也是大周最负盛名的花海之乡。

    这一带就更是了,随处可见的花田庄子。

    花海之乡,理当如是。

    但他们如今所在的这个山坳,却是无人培植的山野之花。

    大片大片的洁白的花朵,芬芳瑰丽,纯洁又有一种格外魅力。

    清风微拂,远远看过去,犹如一块雪白的星河点点飘荡在这块绿地上,躺在这片蓝天下。

    美得令人震撼。

    偌大的花海,只有他们两个人。

    黎星惊喜的冲进这片花海,在这里面奔跑翱翔,他脸上洋溢着活泼的笑容。

    陆凛站在远处,静静看着他玩闹,嘴角含笑。

    只是这样,他就已经很高兴了。

    “陆凛!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这也太美了吧。”黎星抱着一大捧花,兴冲冲跑过来。

    陆凛道:“这是附近有我外祖父的庄子,我小时候在这边住过一阵子。”

    “原来如此,这是什么花啊。”黎星笑着问道。

    他摘下一朵花,捧着端详。

    “这是白萱。”陆凛道。

    “好美!名字也好听。”

    黎星感叹一句,他将那些花递给陆凛:“拿着。”

    他兴致勃勃的挽起袖子:“我要摘很多很多,带回去。”

    陆凛:“……”

    “去吧。”

    静静看着他快乐的身影,陆凛轻轻道:“你喜欢就好。”

    遇上黎星,于他而言,是飘忽不定的,是既害怕拿起,又放不下的。

    陆凛只是想,带他来这片的花海,只要有一个瞬间是停留在这一刻的,就好。

    就已经足够了。

    和那些清贵世家公子不一样的是,黎星是喜欢花的美丽,但他并不会惜花护花。

    像花那样脆弱而美丽的东西,只有观赏的价值,没有爱护的必要。

    盛京有一美谈,有一世家公子,最是爱花,遇到心仪的珍奇花草,往往倾其所有买下,精心养护,花盛之时乐而忘忧,花凋零之际愁眉苦脸,从不忍伤花本体一分,更不许人摘取花朵,爱花比之爱家人妻妾更甚。

    人谓花痴,既是一桩笑谈也是美谈。

    黎星闻之却是嗤之以鼻的。

    他认为

    在花开得最美的时候摘下,它就是属于自己的。

    不然,也是枯萎在枝头,或是被旁人摘取,只剩下空荡荡的枝头。

    那有什么意趣。

    喜欢的东西,得属于自己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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