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复活实验
颜新教授手里捧着透明玻璃杯,“复活吗?有意思。”
一个人孤独的坐在电视机前。
颜新教授也关注起了叶真。
其余的观众都不相信叶真可以复活什么的。
更加不用说做什么复活实验了。
异常领域事务处理机构。
其中一个秘密基地当中。
宁秀正在透过屏幕看着叶真的《走进科普》。
不过宁秀只是看着而已一言不发。
一旁的人员在笑道:“复活?在开玩笑吗?”
“怎么想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就算是我们记录的档案里,也没有发过这样的事情。”
穿着包臀裙的宁秀突然说了一句,“耶和华,当年他不就复活了吗?”
耶和华这一个可以说是中外最为出名的例子了。
不过叶真只是一个普通的主持人而已。
就算是耶和华也没有可以让人复活的能力吧?
只见在台上已经有一个透明的小鱼缸。
在鱼缸之中,有一条鲜红的小金鱼在水里快活的游来游去。
活泼的样子,就像水中的精灵一般。
除此之外,还有一個巨大蓝色的罐子。
厚实的罐子,密封性非常好。
叶真的手旁放着一个捞金鱼的小鱼网。
还有各种的工具,碗、镊子、锤子之类的。
“大家看好了,这是一条活着的小金鱼。”
叶真抄起小鱼网将鱼缸中的小金鱼捞了起来。
摄像师也是将镜头对准着被捕捞的小金鱼。
鲜红的小金鱼在网上蹦跶了几下。
离开了水的小金鱼嘴巴不断张开闭合。
叶真将小金鱼轻轻的放在了一个碗里。
这时候叶真打开了一旁蓝色罐子的锁扣,将盖子拧了下来。
一阵阵白色的烟雾从罐子中飘起。
如同电视剧里面的仙气一般。
叶真二话不说就将罐子里的东西倒在了盛有小金鱼的碗中。
一些透明液体从罐子中倒出,伴随着大量的烟雾。
倒了一会儿之后,叶真停止了动作。
然后摄像师镜头给到了碗里的小金鱼。
只见小金鱼一动不动躺在碗里,好像已经死去了一样。
叶真对着镜头说道:“刚刚我倒下去的是液氮。”
“它的温度在零下196摄氏度。”
氮气是空气中最多的气体。
一般是以气体存在。
想要将氮气变成液氮,需要196摄氏度的低温。
超过这个温度的话,液氮就会沸腾。
“现在这小金鱼已经被冻得硬邦邦了。”叶真拿起镊子敲了一下小金鱼。
小金鱼身上发出了硬邦邦的声音。
“从生物角度来说,小金鱼已经没有了呼吸。”
“没有了任何脉搏,大脑已经停止了运转。”
不管从什么定义上来说,这小金鱼都已经算死了。
观众就这样看着叶真杀死了一条小金鱼。
“卧槽,他在做什么啊?”
“在节目上杀死一条小金鱼?”
“好可怜的小金鱼,我代表动物保护协会强烈谴责!”
“太可恶了,怎么可以这样做!”
“妈妈,为什么他要杀死那么可爱的小金鱼啊?”
小金鱼身上布满了一层白白的霜。
叶真捞起已经冻死的小金鱼扑通一下放到了原来的鱼缸里。
死掉的小金鱼如同一块石头一样。
弯曲的鱼身一动不动,就这样石沉鱼缸。
摄像师一直给镜头给小金鱼。
“死了啊,这是彻底死了啊。”
“你看那直挺挺的样子!”
“没得救了,耶和华来了也救不了!我说的!”
“金鱼——————————。”
过了数秒之后,金鱼依然是一动不动就这样躺在缸底。
不过身上的白霜已经消失不见了。
就在大家注意力都在金鱼身上的时候。
金鱼突然动了一下。
“你们看到没有,刚刚金鱼好像动了。”
“不会吧,刚刚都已经死翘翘了。”
“怎么可能会动?你是不是眼花了。”
先是漆黑滚圆的鱼眼,紧接着是鱼鳃。
在一刹那之间,金鱼复活了。
如同箭矢一般迅速的游动了起来,嗖的一下又在鱼缸里快乐的游玩了起来。
“我去,真的复活了!”
“真的假的,这不是魔术吧!”
“居然真的复活了,这是怎么做到的?”
“太不可思议了。”
如果金鱼会说话的话,回到金鱼群中以后。
开口一定会说。
“老铁们,刚刚我看到上帝了!”
“我的没有吹牛!”
不说也有可能小金鱼无法记得发生的事情,因为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
可能已经忘记自己刚刚已经死过一次了。
“看,这就是死而复活的金鱼。”镜头回到了叶真跟前。
“依靠类似的技术,现在一些科技公司已经在人体上使用了。”
“将一批病重的人,将他们冷冻起来。”
“等到将来医学和科技发展之后,拥有治疗的方案之后。”
“再将他们解冻出来,再治疗他们的疾病。”
不过这也是无奈中的无奈,没有办法中的办法而已。
并且这一种方法只有有钱人才能做。
毕竟冷冻一个人那么长时间,是一笔巨大的花销。
并且不是每个国家和地方都允许这样做,并且拥有这样的技术。
还有极个别的有钱人,也将自己冷冻起来了。
他们有的是为了去到未来,想要看到未来的样子。
这样冷冻了之后,相等于时光机。
如果五百年后解冻出来,就等于是穿越到了五百年后了。
可能以后人类真的拥有了永生的科技,到时候岂不是血赚?
“其实人类并不是第一次想要死人复活了。”
“你们知道历史上公认的第一本科幻小说是什么吗?”叶真思维跳跃,直接说到这里。
大家都不明白叶真的用意是什么?
“啥啊?现在又不是文学史课。”
“第一本科幻小说啊?《基地》?”
“《海底两万里》?”
大家都有不同的答案。
叶真自问自答道:“是玛丽·雪莱在1818年创作的《弗兰肯斯坦》。”
《弗兰肯斯坦》这是什么?好像没有听说过。
“全名是《弗兰肯斯坦——现代普罗米修斯的故事》。”
像这样起非常长小说名字的习惯。
并不是现代小说的通病,其实历史上的前辈们早就这样做过了。
《例如不管什么东西,好像加上书名号以后就会变得和轻小说一样》
“这书有一个名字你们一定知道,这书也被称为《科学怪人》。”
说到《科学怪人》大家都一脸我知道的样子。
“我还看过这个电影呢!”
“原来是科学怪人啊,我看过这的动画片。”
“没想到居然这《科学怪人》是第一本科幻小说。”
“又学到一个冷知识。”
《科学怪人》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呢?
简单来说就是一名疯狂科学家,利用偷来的尸体缝合成一个巨人。
最后复活出来的却是一头怪物。
这好像在说,死亡的领域是属于神的领域。
我们人类根本就不该染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