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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赌上名誉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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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维恩还是成功地将两人分开了。

    坐在手工部的部室里,维恩将脑袋磕在桌子上,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作为家人,克莉丝毫无疑问在关于维恩的争抢中取得了胜利。

    但这并不是结束,她俩定下了一场王城之巅的战斗,那就是——

    在一年一度的学园会中一决胜负。

    “就是这样。”

    克莉丝站在上首,双手撑着活动室中椭圆形的会议桌,俯视着手工部的成员们。

    “来做吧!这赌上名誉的一战!”

    正在六年级就读的手工部部长坐在下首第一顺位,热血沸腾地响应:“哦哦!”

    先不说这完全颠倒的上下级关系,光是手工部和管弦部这俩完全不搭边的社团,到底要怎样才能比出个高低就已经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

    不懂就问,所以在最下首不起眼的位置上,维恩默默举起了手。

    “克莉丝大人,请问评判标准是什么呢?”

    “Goodquestion.”

    克莉丝不知从哪里扯出一块白板,用黑色的笔在上面写下了【学、园、会】三个字,然后在下边划出几条竖线。

    “学园会来临之时,所有的学生将不再被安排课程,而是全部投入到社团活动当中。届时,每个人都会领取到由执行委员会发放的一张推荐票,得票数最多的社团将赢得去王宫演出的机会,并获得由学园理事会颁发的奖杯。”

    “而上一年的第一名,就是管弦部。”

    她写下了管弦部,并且在后面打了个感叹号。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她们真的有多强大。”她说,“小学部的学生们受限于年纪,根本不具备多么高明的演奏能力,其他同学们的鉴赏能力也同样十分有限,更多的人只是出于从众心理才将票扔给了管弦部。”

    “所以,我们取胜的机会就在于:高额的投入、广泛的宣传、以及……更受人喜爱的作品。”

    对于克莉丝的发言,她的跟班们反响极其热烈。

    “对!”

    “克莉丝大人说的没错!”

    “这一次我们一定会将管弦部狠狠踩在脚下!”

    克莉丝单手握拳,伸向天空:

    “胜利与荣耀——属于手工部!”

    ……怎么说呢,该说不愧是一部动画作品吗。

    只要有校园设定,情节就永远离不开学园会、学园祭之类的东西。

    维恩无意识地拍着手掌,给克莉丝捧场。

    即使手工部的人数已经大大增加了,至今满打满算也不过只有十来名成员而已,其中还有几名是只填写了入部申请书就再也没有露过面的幽灵社员。

    顺带一提,除了被强行抓壮丁的维恩以外,其余成员清一色全都是女生。

    男生更喜欢剑道部、魔法研究部、历史策略部、外交模拟部之类对抗性更强烈的社团,要不就干脆加入文学部或者戏剧部,愿意加入手工部的基本都是些少女心爆棚的朴实小女生。

    所以,当克莉丝以势不可挡的锐气加入手工部之后,整个社团的决策权顷刻间尽归于克莉丝一人之手。

    “至于要做什么作品,现在先保密。”

    克莉丝如是说。

    回到家里,克莉丝一下丧失了全身的力气,苦恼地瘫倒在沙发上。

    她随手抓住小白,疯狂蹂躏它的狗头:“啊啊啊……到底要做什么啊!”

    维恩跟在她后面坐下,从她手里将小白解救出来。

    出于喜爱,克莉丝给这只品种不明的小白狗亲手做了很多衣物,各种花花绿绿的裙子换着穿。然而,小白对此并不领情,经常趁他们没注意的时候挣脱束缚。

    不顾手上小狗的挣扎,维恩从地上捡起它脱下的小红裙,又努力给它套了回去。

    见实在摆脱不了,小白认命般地趴成了一团。

    “维恩,你觉得什么样的手工制品可以起到先声制人,令人见之难忘的效果呢?”

    维恩想了想,说:“大就是正义。”

    克莉丝回过头,看着他手里一脸懵懂的小白,陷入了沉思。

    ……

    波克兰的本名是波克兰·巴蒂斯特,出生于圣洛恩斯王都郊外的一个商人之家。

    他的父亲生财有道,从挂毯商白手起家,拼搏多年,甚至混到了王国宫廷室内陈设商之一的地位。

    对于平民而言,这已经是非常了不得的成就。

    因为积累了一份不小的财富,父亲本想让波克兰子承父业、继承家产,但波克兰却拒绝了。

    他自幼就喜爱戏剧,并不想继续成为一个满身铜臭的商人。

    当时,年轻的波克兰执意要组织一个青年剧团,还因此和父亲发生了多次争吵。他坚定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可时运不济,那家剧团因为演出失败而负债,波克兰本人也因此被拘押起来。

    最终还是由他的父亲缴纳了一大笔保证金,他才得以获释。

    经过此事,父亲对他失望至极,认为他不可理喻并将他驱逐出家族。

    “你既然喜欢戏剧,那就去追求你想要的吧。”

    于是,波克兰带着这句话毅然地参加了另一个在外省巡回演出的剧团。他离开王都,在外漂泊了整整十四年。

    一路上,他见识了很多此生从未见识过的美景,了解了许多此生从未了解过的故事。

    波克兰本人,也从一名小小的学徒,一步步成为剧团负责人,再到亲自创作剧本的声名鹊起的大作家。

    十四年后……他终于回到了王都,尽管这座城已经陌生得他快要认不出来了。

    目光所及,尽是观众的追捧和欢呼。

    而他却从一名风华正茂的青年,变成了早生华发的中年;从区区无名之辈,成为了公爵大人的座上宾。

    当真是时光荏苒、岁月无情。

    波克兰静静地坐在公爵府的客房里,看着窗外精心打理过的、令人赏心悦目的庭院。

    或许,不久的将来,自己也可以买下一座带有大庭院的屋子吧?

    呆呆地不知看了多久,一抹鲜艳的红色忽然闯入视线,他的目光一凝。

    克莉丝带着维恩,维恩怀里抱着穿红裙的狗,一起踏入偏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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